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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实施方案

    时间:2020-07-27 08:06:06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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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县工商, 2009? 9 号

     东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经检分局、各工商所、股室:

     为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 , 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东乡县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示范乡镇、 示范学校、 示范村、示范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东乡县工商局创建工

     作实际,现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构建和谐东乡为目标,全面落实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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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为全县工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

     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

     展,努力争创州县两级示范机关。

     三、创建示范机关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 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完

     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

     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

     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2、结合机关工作职能,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程。每

     年召开两次以上创建活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

     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创建活动有记录,相关文件、图片音像资料齐全,每年报送

     创建活动信息 5 条以上。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在创建活动中发挥

     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好班子” 。

     5、单位内部和谐,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

     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

     (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1、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

     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

     2、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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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职工牢固

     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

     到 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民族宗教矛盾纠纷。

     3、深入开展 5 月份 "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 活动。通过

     举办专题讲座、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开展文体活动等

     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

     关系。

     4、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

     程。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大力弘扬社会公

     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思想道德素质。

     (三)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1、紧紧围绕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

     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积极争取落

     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规定的上级国家机关

     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大力发展我县经

     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成绩

     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东乡族

     自治县自治条例》 ,切实维护各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围绕“五难”问题,一年内至少办成 I 件以上的实事,对帮

     扶活动建档立卡,及时统计上报结对帮扶和扶贫情况。

     3、认真落实各类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使各族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务实、遵

     纪守法、乐于奉献,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高,群众满意

     率达 90%以上。

     4、大力培养、树立、宣传、推广本机关民族团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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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范股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创建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这个有效手段,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认真组织全系统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的重大意义、指

     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经验,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起“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

     数民族离不开汉族, 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的思想,做到“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确保干部职工对创建

     活动知晓率达到 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宗教矛盾纠纷, 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夯实示范机关创建

     活动

     1、思想作风好。全体干部职工能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不动摇;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团结和谐,风正心齐,

     没有犯自由主义现象;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办事公道、讲

     究信誉、树立尽职尽责的职业风范;全系统建立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无违纪行为。

     2、干部形象好。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强,胜任本职工

     作,作风务实,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待人接物热情周到,

     语言文明礼貌,仪表端庄大方,着装得体整洁,对待群众热

     情,服务周到,精神状态好,工作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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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服务基层好。实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干部

     服务意识强,处理公务规范、简捷高效;实行服务承诺制,

     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解决处理的意见;工作扎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快事,工作有新

     思路、新措施、新突破,加大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力度,无

     违诺事件发生。

     4、内部管理好。干部主人翁意识强,关心集体,爱护

     公物;办公秩序规范有序,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办公设施

     等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办公环境卫生清洁; 工作期间无闲聊、

     打牌、玩游戏等现象;部门内部无煽风点火、搬弄是非等现

     象;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县上和县局开展的群众文体娱乐活

     动。

     5、遵章守纪好。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没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问题发生;上班时间精力集中,出勤出力,工作效率高;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现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坚持按制度办事。

     (三)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在活动中要坚持四个结合, 一是 坚持把创建活动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 5 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等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个体工商户中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宣传党的各项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氛围;另一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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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对帮扶活动,真帮实扶,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二是 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强化市场监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以工作促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促工作。大力开展农资市场、食品安全、商业贿赂、商标广告、打击

     传销等关系群众生产、 生活的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是 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结合《东乡县工商系统 2008— 2012 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加强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突出抓好本单位和监管对象中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禁毒等有关措施和目标责任。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2009 年 3 月 10 日— 2009 年 4 月

     日,按照县上《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09 年 3 月 11 日— 2010 年 3 月

     日,按照《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把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做实、做好。

     (三)申报阶段: 2010 年 4 月 1 日— 2010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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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申报县州两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四)迎接验收阶段: 2010 年 6 月 1 日— 2010 年 8 月

     日,根据《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整理文件、图片、资料,迎接统一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全员参与,积极争创,扎实推进。为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措施落到

     实处。县局成立了党组书记、 局长冯学文任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隆、祁正礼、董致忠、纪检组长汪轩任副组长,

     分局、股室、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办公室具体设在县局办公室。努力形成分局、机关各股室、协会共同参与,全面开展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会议制度。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活动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措施或指导性意见。必要时可吸收分局、股室、协会负责同志参加,认真听取他们对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确保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三)强化督办落实。

     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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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功夫,切实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争先创优的工作动力。

     二ОО九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 创建 活动 实施方案

     抄送:州工商局,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

     本局各局长、纪检组长。

     东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 年 3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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