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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9-05 08:11:36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八年级法制讲座讲稿

     主讲:马发邦

     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个数字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好奇、敏感、爱冒险、好占上风,喜欢模仿却辨别能力弱,是青少年普遍的心理特性,如果受到不良的刺激,极易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并存,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正确教育,是一个急需关注和重视的社会问题。社会和家庭给你们创造了优越的环境和条件,但是,你们将来面临的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因而,需要你们从现在起不仅要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同时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法制观念,以适应社会的要求和未来的需要。下面,我就讲一下与大家密切联系的涉及青少年的一些法律知识。

     一、刑法中与青少年有关的规定

      1、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的规定。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以14周岁为界,未满14周岁的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论其做任何行为都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为限制刑事能力阶段,对于一般的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任或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等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都应负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这一年龄段的人毕竟还未成年,认识能力和社会生活经验尚不成熟,易受外界不良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可塑性较大,对他们的犯罪行为即不能放手不管,也不能过分强调惩罚,为此,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并重的精神。另外,我国刑法还规定,对于智力低下或者精神有障碍的人,视其智力和精神状态确定其刑事责任能力;完全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及后果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二、青少年在学校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即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这是学生接受教育和获得知识的基本途径。

     2、获得奖学金权。学生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奖学金和贷学金主要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国家在初级中学和部分小学实行助学金制度,主要是针对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以及需要寄宿就读地区的学生。

     3、获得公正评价权和证书权。学生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以及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学生在经过某一阶段的学习之后,有权要求学校对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体状况、劳动态度以及审美能力等方面进行公正评价。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时,应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如果学校对其学业成绩的评价不公或发生差错,学生有权要求学校予以纠正。

     4、申诉权和诉讼权,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5、其他权利。《教育法》规定,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一,除了享有教育法所赋予的特殊权利外,还享有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其他广泛的权利,如宪法中规定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二)义务

     1、学生有守法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学生不仅要学法、知法,更要提高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并且要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2、养成良好品行品德的义务。作为学生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的义务。学生的中心任务就是学习知识,培养能力,为将来服务社会做好准备,所以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是理所当然的原则,否则,将会遗憾终生。

     4、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学生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也要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一切管理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否则,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两个问题

     1、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学校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如学生旷课、夜不归宿的,应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或协助其父母、监护人查找,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未成年的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4条规定: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⑴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⑵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⑶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⑷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等⑸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⑹多次偷窃;⑺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⑻吸食、注射毒品;⑼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当然,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由父母、监护人或学校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如何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青少年)

      1、要有远大的理想,要有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贪图享受,追求金钱,在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及党内滋生的腐败现象等,在学生的心灵中产生了极大的负效应,成为引发学生索取不义之财,满足物质享乐而不惜铤而走险的催化剂。

     ?2、要注意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道德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你们现在都处在少年时期,用不了几年时间你们都会成为成年人。因而,从小你们要培养好的道德习惯,大处说,要热爱我们的国家,热爱我们的社会,热爱我们的人民,努力学习长大报效国家报效社会。小处说,要热爱生活,五讲四美,尊敬师长,效敬父母,关心周围的每一个人。你们从小都是家中的明珠,现在你们已经慢慢长大了,要学会为父母分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在家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要自觉的同一不道德行为做斗争。有的学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的学生语言不文明满口脏话,有的学生不讲礼貌等等。这都是要注意的。

     3、要学习法律知识,做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的重要保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近几年我国的情况来说,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其原因:青少年犯罪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他们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但我认为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不成熟、不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肤浅、片面,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一方面,自己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复杂现象所困扰,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或是自己能够察觉自身的行为欠妥,但在“哥们意气”、“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片面思想的支配下,感情、意气用事,不计后果,将错就错。如一些青少年片面认为,做一个溜子混社会,混江湖,手好闲,很潇洒、很神气,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由于分析判断能力的相对低下,他们就会产生单纯的羡慕和模仿心理。最后的结局大都是滑向犯罪的深渊。校园内经常发生的几种违法犯罪形式: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盗窃、伤害等。针对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的现象,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在采取积极的措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刑法专家也提出了很多的对策,如学校预防、家庭预防、社区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等。

     4、远离网络游戏的诱惑,抵制网络犯罪

     谈到青少年犯罪,没有理由不谈到青少年网络犯罪。因为我们可能有不少的同学上过网,有的甚至对网络到了痴迷的程度。所以我想把这方面的内容作一个单独的部分来讲一讲。案例之一:痴迷暴力游戏,刀捅身边人。去年3月11日晚,16岁的少年胡某在某开发区一间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与胡某同龄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了人,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中,已经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案例之二:网上起争斗,网下来报复。也是去年3月的一个晚上,某县一个网吧发生了一起数十名青少年持械打斗的寻衅滋事案件,其中职校生黄某被打成重伤,奄奄一息,他的两名同学一人小腿骨折,另一人手臂多处挫伤,对方也有几名轻伤。原来当天晚上,黄某与两名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反恐精英》,他们的游戏角色与一网名为“孤独龙”的玩家在网上遭遇并进行了激烈的战斗,双方一边战斗,还一边在网上互发短消息进行语言攻击,无意中,黄某将自己所在的网吧告知了对方。对方在游戏被击败后,勾结七八名社会闲散青少年,携带木棒铁棍赶到黄某所在的网吧,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两败俱伤。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青少年的生活、生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等等,都在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可以说,互联网的发展,正如一股浩浩荡荡、汹涌澎湃、扑面而来的洪流,既显示了当今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夹带着污泥浊水、沉渣浮泛,一些缺乏方向感的青少年在物质准备不充分、心理准备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投身其中,结果网络不但吞没了他们的求知的心智和原本善良的情感,也吞噬了他们的得来不易的金钱和宝贵的青春的时光,极少数的甚至还在互联网的各种诱因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失去了生命和自由。据一些统计资料表明,90%的青少年上网是玩网络游戏,其余是网上聊天和浏览不健康的网站,这其中未成年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成为网络游戏的主体;8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与网络游戏存在关联,网络游戏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因。

     5、要提高安全意识,学会加强自我保护

     对于这个问题有必要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第一,要注意交通安全。你们放学时我看到很多次,出了校门一窝蜂。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打打闹闹,有的还在路上车,这是很危险的,要珍惜自已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只是在上放学路上,外出购物、旅游等都要如此。第二,要自觉与来自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遇到欺小凌弱、敲诈等等,不论本人还是其它同学一定要及时告诉教师、家长,并对其教育批评不能忍气吞声。第三,要防止来自社会的侵害。不与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的东西,不上陌生人的车。身上的钥匙要保管好。自已一人在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遇到危险情况,不要惊慌,沉着冷静。及时求助周围的人和110报警。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就为同学们讲到这里,旨在抛砖引玉,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现在起,从我做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相关关键词: 审计局法制讲座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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