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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0-09-18 09:08:41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保山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质量目标:“总体工程优良,结构工程精品,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率96%以上,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努力消除质量通病,争创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品质工程”。第四节 质量管理第九条 本项目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任何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都必须进行返工,对于相关责任事故按照集团公司流程和管理办法处理。第十条 项目部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有监督、指导和管理的责任。各合同段必须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确保本项目的每道工序、每个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责任到人。各合同段负责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工程师及各质检员、现场施工负责人以及试验人员应组成质量内控机构,建立内控质量标准和奖罚机制。第十一条 各合同段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降低标准。各合同段在图纸下发后要组织专人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暂停该部施工,同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第十二条 各合同段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按不少于规定的频率对原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测和平行试验。自检要有统一书面记录和相关责任人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的原材料、建筑构配件、混凝土和设备等不得在本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第十三条 各合同段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原材料,必须在监理人员在场监督下取样,在监理人员全过程监督下检测或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十四条 工地试验管理1.工地试验:各合同段在开工前应按合同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制定自己的试验检测计划,选定检测单位、配备应能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检测的需要仪器设备。保证按不少于规范规定的频率、方法进行检测,保证对工程的自检频率达到100%。做到对工程的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和死角。工地试验员应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进行各项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预先试验;2)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进行鉴定试验;3)配合施工提供和采集为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各种参数;4)根据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进行施工过程中抽样试验和工序及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试验;5)对商品构件进行鉴定试验;6)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并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试验资料档案。2. 各合同段工地试验员的试验标准试验都必须报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没有批准的标准试验值是无效的,不能应用于本项目。3.合同段对试验用过的各种试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存,并按月分组存放、编号。编号要写清取样时间、代表批次、部位、试验时间。做到台账、试验项目、试验结果一一对应,保证试验结果的溯源。第十五条 本项目按合同要求施工原材料由合同段采购的,应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自检,对原材料质量及自检频率负全部责任。进场原材料程序应符合项目公司《保山市住建局材料准入制度》的要求,加强质量源头控制,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为工程创优打好基础。合同段每月对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厂商给予警告、暂停供货、取消供应资格等处罚。所有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及原材料的现场质量控制由合同段试验员负责。第十六条 试验段和试验分项工程管理。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优质,质量标准明确,减少不规范施工,各合同段在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标准的施工工艺,标准工艺必须通过试验确定。新开工的同一类分项工程都必须先做试验段、实验构件,通过试验段确定合理、科学的工艺和质量目标后再进行正式施工。各合同段在试验段、试验构件完成后须提交试验报告提出材料配比、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标准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工艺标准和质量目标的控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实施,复杂结构物施工方案应报项目部成本部备案。如果从事分项工程施工的人员、机械、材料等因素发生变化应重新做试验段、试验构件。在施工过程中经理部对工艺控制负全部责任。第十七条 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制度。路基土石方方、桥梁工程、路面工程、园林工程、园林附属设施、水电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完成试验段分项工程及制模演论。分部开工报告应在开工前14天提交监理工程师,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按监理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对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的管理1.关键工序开工前经理部要详细列出各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或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并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实施质量预控。2.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前报总监办审批、工程管理部备案,项目部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3.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工程的施工实行专项管理:制定专项管理办法,配备专用施工机械,组织专业施工队伍,指定专人进行管理。4.对于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工程建立专门的质量跟踪档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办法见项目部有关文件。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工程项目竣工后不能外露的部分,称隐蔽工程。1. 隐蔽工程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未经签证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检,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合同段自负。2.发现与设计不符,本级质监人员无权处理的,应及时呈报上级解决,必要时可约请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3.隐蔽工程检查证,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之前经理部、监理必须拍照存档。第二十条 为保证本项目结构工程的外美内实、边角顺直、统一美观,创建品质工程,各合同段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模板设计和施工工艺的选择确定。第二十一条 档案资料的管理:本项目档案资料根据《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文件要求,各合同段对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合同管理等各种文件档案应设专人管理,对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资料应统一管理,文件档案资料应齐全,归档及时。质检、试验检测资料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合同段应对照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基本条件,及早规划,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包括文字、图表和音像等,并实现“工完资料清”。

     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各合同段应配备两名以上的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施工原始资料的检查项目及抽检项目依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现行的《云南省城镇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做相应的检查及抽检,二者不一致之处,以标准高的为准。

     3)竣工档案的编制、整理、收集范围、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原始资料的存放的先后顺序及档号的编制、分类,依据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颁布的有关市政园林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办法来执行。

     4)各承包人应注意档案声像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包括纸质载体(文字、图表等)和非纸质载体(录像、录音、磁盘、CD、照片、奖状、奖杯等)及其他方式的文件材料。第五节 创优管理第二十二条 按照“齐全、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牢固树立“重事先策划,抓细部管理,强过程控制,创样板工程、品质工程”的工作作风,以“急项目部所急、想项目部所想”和“以优质的服务、超前的思维尽力为标段排忧解难”的管理新理念,通过做好开工前期筹备工作、加大施工过程中的服务协调力度,树立“服务型项目部”新形象。第二十三条 以金威物产建团管理办法为基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着力锻炼一批立大志、讲奉献、敢拼搏、勇登攀、一专多能的市政园林工程建设管理复合人才;树立“为人类治沙”的亿利精神,培养一支能征善战、战之必胜的亿利铁军。探索一种新机制、新理念、高起点、高效率、创全优的保山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建设出质量高、标准高、创精品、创国优、领先一流的生态园林工程。第二十四条 保山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部支持、鼓励在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合同段,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和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公路设计、施工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先进管理模式,从而提保山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加快建设速度。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创优管理制度制定如下:1.建立创优机构,配合项目公司定具体考核办法、评比方法及相应奖罚措施, 成立项目部创优领导小组。组 长:朱新华副组长:杨波 李滨 王爱花组 员:张文军 冯 磊 田浩文 屈永华 徐 新 陈 曦 李昌兴 2.完善岗位责任制。从项目负责人到操作人员都要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明确他们的职责权限,并使其权责统一,人人身上有压力、有动力。同时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让人们有章可循、有据可到。3.完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同时,一级抓一级,项目负责人检查质量责任人的工作质量,质量负责人检查专职质量员的工作质量,专职质量员检查各班组兼职质量员和工人的工作质量,环环相扣、层层把关。4.合同段技术交底及质量控制明白卡签认、发放制度:技术交底必须由各专业负责人各班组签认,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班组长以上质量技术管理员人手一份,重要分项工程要组织所有操作工人在现场进行培训交底后,再组织大面积施工。确保所有操作人员能能够真正吃透技术交底要求并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5.合同段要坚持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例会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班组长及所有质量管理人员全部参加,由专职质检员汇报本周各班组的质量情况,出现的质量和技术问题,群策群力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防范和预防措施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确保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克服、避免质量失控。6.建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规定奖惩措施,要求做到奖罚分明;建立质量台账,现场技术员要对每天完成工程量的质量情况做好记录,出现质量通病或超出规范要求立即责令返工。7.严格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制度。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在定稿前都要召开专题讨论会,充分参考有关部门和班组的意见。经各合同段讨论通过后再报项目部审批,特别是创优计划和措施更要具体详细并切实可行,施工中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不够完善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补充、修改。

     8.为保证项目部创优目标的实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和劳动竞赛活动,项目部将制定竞赛实施细则,形成“创优”工程激励机制,并积极开展样板工程、品质工程示范活动,制定《首件工程认可制和样板工程评审推广制实施细则》。严格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提高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和质量的均匀性。每个合同段第一个完成的分项工程即为首件工程,首件工程完成后,经相关部门检测、评定,若未通过认可,则要改进施工方案重新施工;通过认可后,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在项目上推广使用,确保后续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不低于首件工程质量标准。积极推行“样板工程评审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争创更高质量目标。第六节 奖罚措施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奖罚制度规定如下:各合同段经理为该合同段质量第一责任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负主要责任,质检员对本合同段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如果在保山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发现有不按照施工规范及设计施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段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罚款1000-10000元;对合同段进行10000-100000元罚款;罚款上缴项目部奖罚基金库;如果施工现场出现质量责任事故,对单位造成返工、上级通报批评等重大损失的,除对相关责任人罚款以外还将对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以及记过等处分;第七节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保山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部试验室负责监督执行和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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