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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1-14 10:43:41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2013年度新开镇教育系统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实现“让教育成为新开的名片,让新开教育成为黄梅教育的品牌”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参评单位

    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县镇统一部署,全员参加行评工作。

    三、评议内容

    1、落实民生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是否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教育公平公正;
    是否建立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保证教育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保证教育建设项目得到规范实施;
    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发放、使用教育资金和教育乱收费问题。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以奥赛成绩或其它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分快慢班;
    不收取择校费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资助。幼儿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办学办园规定。

    2、依法行政、教育收费方面。是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谋取部门利益问题;
    是否存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
    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
    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是否在保教费之外以特色班、兴趣班、蒙氏班等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和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
    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审批文号、举报电话,做到“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是否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校长第一责任。

    3、转变作风、阳光治校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四个一律”,制定相关措施,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
    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采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是否有效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单位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招生工作是否规范、公开;
    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
    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是否开通和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
    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4、反腐倡廉、师德师风建设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腐败问题及时进行严肃查处。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

    1 系;
    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
    是否做到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
    公办教师是否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5、学校建设、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将学校建设列入校舍建设规划;
    是否按要求要入招投标程序;
    是否加强工程项目监管,有无擅自提高工程建设标准,随意增减工程项目,随意变更工程造价。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终身追究制。是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兑现公开承诺事项;
    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评议步骤

    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行评工作于4月份启动,11月份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集中测评、总结五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严格时间节点,掌握关键步骤,扎实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一)动员部署(4月17日-4月23日)

    中心学校制定具体参评方案,召开全镇教育系统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校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进行补充动员和层层发动。要端正参评指导思想,把行评过程当作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的机遇,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以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行评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24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各校要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发送短信微博、公布热线电话及开通网络专栏和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征求本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组织本校按照参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箱、报纸、网络、专栏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公开承诺。各校认真梳理问题,就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据职能,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县镇行评工作小组、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5月13日前,各校要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书面报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6日前中心学校报教育局。

    (三)整改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贯穿始终抓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2、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好学校(幼儿园)、好校长(园长)和好教师,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加强整改监督。县教育局、中心学校将对各校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行评成果的重要标准。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日-9月15日)

    1、电话抽样调查。各校向中心学校提供本单位近两年的服务对象信息,共150名。其中中学50名、镇小30名、周桥六咀幼儿园各10名、其它小学各5名。省、

    2 县、镇纠风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将委托相关人员采取电话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开展教育部门政风行风状况满意度调查。

    2、社会问卷调查。省、县镇纠风办将协调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县教育局中心学校进行现场督查,各校要按照行评的统一要求,提供服务对象信息,严密组织现场抽样问卷调查工作。

    3、政风行风热线考核。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在行评期间受理社会各界群众的投诉,对参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涉及群众投诉的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解决投诉问题的力度,在限定时间内高质量办结和回复,保证投诉者满意。

    4、集中评议。省、县纠风办将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台、报社,以电视问政的方式开展集中评议,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在全省同步播出和报道。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评部门服务对象代表和各级级行评监督员参加集中评议,现场测评,并请领导进行点评。

    (五)总结阶段。(9月16日-10月 15日)

    各校要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巩固行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于10月8日之前向中心学校上报各校的评议成绩和行评工作总结。10月10日前中心学校向县教育局上报行评总结。

    五、评议方法及结果应用

    此次行评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中心学校组织协调全镇教育的评议工作,各校要抓好本校行风建设,积极参加评议并配合做好评议工作。县教育局、中心学校将对各校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并通报,将行评工作与年度检查考核、评先、奖励和资源配置挂钩。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中心学校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镇教育系统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行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4月20日前将名单报教育局。各校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学校的行评工作,接受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导和协调,4月23日前将名单报中心学校。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加全县行评,是今年全县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存在问题、端正行业风气、树立教育形象的难得机遇。各校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行评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二)坚持注重实效。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弄虚作假,把主要精力放在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解决问题上,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要把行评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用行评推进各项工作。对行评工作组织不力的,县教育局、中心学校将约谈其主要领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沟通。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通过宣传栏、教育简讯、报纸刊物、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行风建设措施,宣传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主动向行评督查员介绍行评工作开展情况,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教育工作,争取他们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3

    黄园林发[2008]1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黄石市园林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黄石市园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黄办发[2008]10号)和《黄石市建管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今年市园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园林绿化建设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园林局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我局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为全面推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内容

    以优化环境,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题,重点评议内容为六加强六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建管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
    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提高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区行业纠风工作效率

    (二)加强勤政为民,提高机关效能和执行力建设。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工作作风;
    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
    是否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相推诿、敷衍塞责、飘浮拖拉现象及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为建设和谐园林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质量。推行和完善园林局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的内容全面完善;
    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更加科学、直观,便于群众知晓;
    推行公示制,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和决策的透明度;
    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
    从严查处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上级提出的任务要求、作出的决定指示拖延不办的行为。

    (四)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
    按照《行政许可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并方便群众查询;
    按照政务公开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规范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行使程序;
    规范园林绿化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重要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和监督程序,建立行政许可层层监管制度机制,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
    认真学习贯彻《省建设厅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鄂建[2008]47号)的各项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和按程序办事;
    严肃执法纪律,建立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及监督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查处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越权执法等行为。

    (五)加强执政为民,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订措施,改进工作;
    努力实现园林和风景区行业的动态监管;
    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磁湖风景区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立并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园林窗口"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一站式服务;
    借助市建管委网站开通为民便民的服务设施,如网站、咨询投诉电话、领导信箱;
    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活动,根据市委要求开展信访大接访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等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加强严格管理,提高自身建设能力。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管理制度;
    加强思想建设,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使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培养建立一支清正廉洁、服务为民、业务熟悉、团结务实的园林团队;
    加强廉政建设,狠抓自身建设机制的建立健全,纠正并查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调查研究、民主决策、行风作风考核、举报投诉处理、机关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实施步骤

    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评议内容、标准在园林局内保持相对一致,做到评上议下、评深议透。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7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为期5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园林局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评议工作。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黄石市园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宣传发动。召开市园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精神,提出活动具体要求。

    4、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市园林局监督评议电话:
    6223408 ,征求意见电子信箱:hsyl2004@sohu.com

    5、设置专栏。在市建管网站园林网页上设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方法步骤等。

    6、聘请督查员。在服务对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阶层代表中聘请行风督查员。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集中评议阶段(8月份至11月1日)。

    1、园林局局属单位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多方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分类梳理问题。

    2、市园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分别对局属各单位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导。

    3、9月下旬,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材料报市建管委。

    4、各基层单位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形成整改落实报告,于9月30日前,将整方案报告市园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1 1月1日至11日20月)

    1、大力开展整改活动,对自查自纠和集中评议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提出时限要求,年内不能整改的要作出说明。

    2、11月上旬,市园林局组织开展一次便民为民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建章立制,以制度的形式,长效的办法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迎接市建管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检查评议,对照检查评议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民主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黄石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同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同市委要求开展的“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再掀一轮发展新高潮”活动紧密结合,同创建“五型”机关、服务型科室活动紧密结合,同我市开展的“四城同创”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园林行业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园林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文志随同志、局长谢旭松同志任组长,局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纪委书记刘冲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分解到部门,工作落实到个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这次行评最大的特点是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议的唯一标准,因此,要突出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宣传效应,及时报道评议工作动态,交流典型做法和经验;
    通过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注重及时有效解决我局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自查自纠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行政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 严肃纪律,强加督办。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在本次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
    不得干扰、影响评议活动;
    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局系统行评工作的检查督促,按阶段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从严奖惩,对拖了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后腿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

    2010年州教育局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州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根据自治州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州本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纠字【2010】7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州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防反弹、保稳定、强基础”的公安中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落实部门行业作风评议制度为着力点,通过综合评议、查纠整改,推动州教育局作风建设。以面向社会、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高效诚信为内容,开展重点评议,着力纠正教育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三项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评议对象

    根据州政府纠风办的要求,确定州教育局机关2010年度重点民主评议部门:办公室、教育科、人事科、考务办(招生办、会考办、自考办)、教研室、后勤服务中心。

    其他科室按照重点民主评议的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本局有关负责科室和州政府纠风办将不定期抽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州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长:
    敖由特

    州教育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副组长:
    郎需波

    州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州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光勇

    州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教育工会主席

    廖江宁

    州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孔维益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员:
    巴雅尔塔、李明方、梁剑、李锦瑞、乌马尔江、莫尔扎、徐翠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 任由州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光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州局行政办公室。各评议对象科室正职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定相应工作人员,做好本科室的评议工作。

    四、评议内容

    ㈠ 责任落实。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年度计划;
    是否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把政风行风建设、纠风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实行目标管理;
    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纠风工作与行政业务、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㈡ 依法行政。是否做到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
    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强行推销产品及强制服务等问题。

    ㈢政务公开。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审批项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公示制度,便于知情和查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㈣ 服务质量。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服务;
    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
    是否存在“门难看、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指定服务、价格欺诈等问题。

    ㈤ 清正廉洁。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的现象;
    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为个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㈥ 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
    是否坚持纠、评、建相结合,狠抓整改,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是否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警风的长效机制。

    五、民主评议步骤

    博州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安排部署。(5月底前) 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民主评议具体工作方案,成立评议工作小组,安排部署本部门的评议工作(各评议科室5月25日前将部门评议方案、工作小组人员、举报、工作电话、具体工作安排等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室汇总并在自治州媒体或政府网站上公布评议方案,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标准。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民主测评。(6月底前) 采取措施向本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找准本部门、本系统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评,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6月25日前向州局纪委监察室书面报告自查自评工作情况。州政府纠风办将组织人员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走访服务对象、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抽查,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查找并梳理被评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被评议部门、单位班子反馈评议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健全制度。(8月底前) 评议部门根据自查出的问题及州政府纠风办抽查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
    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被评单位整改工作的力度和评议效果(8月25日前报局纪委监察室汇总)。

    第四阶段:总结报告,综合评定。(10月底前) 各部门、行业要将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评议结果相关统计数据,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工作的打算等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局纪委监察室。州政府纠风办将根据自查自评、问卷调查、民主测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情况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保障措施、评议等次、结果运用、工作纪律将严格遵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民族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㈠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目前开展的和谐机关建设结合起来,把他做为维护教育形象,创建文明行业,的主要举措、要认真抓好落到实处。

    ㈡ 创新方法,健全机制。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等载体,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活动,在拓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式、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不断创新和改进评议工作的方式方法,形成民主评议的长效机制。

    ㈢ 主动配合,加强联系。各部门要加强与本局和机关作风监督员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作风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对待作风监督员的质询、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㈣ 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要正确处理好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活动,又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要把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及时纠偏纠错,认真整改落实,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上下功夫,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作为2010年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避免制度虚设。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所分管部门的评议工作要加强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科室民主评议工作各个阶段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要将民主评议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基建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两委”班子和党员的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放思想再突破,科学发展再率先和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两个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两委”班子和党员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宜春赶超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评议对象 两委成员和全体党员

    三、评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认真组织对所有党员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自查自纠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部门建设。

    四、评议方法

    (一)动员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关于在两委成员和年有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政的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各项要求,让每一位居民受教育、民评上水平、群众得实惠。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

    (1)自查自纠。围绕对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再突破、科学发展再率先”,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和办法。委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方面找出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

    (2)整改落实。着重围绕“解放思想再突破,科学发展再率先”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措施,规定时限和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其他委领导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其他党员干部也要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上下联动,综合协调。对应当解决但一时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督促整改工作。按照上级民主评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及整改开展。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民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结合实际,认真部署,抓好落实。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与深入开展“解决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作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察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
    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利运行机制,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要用发展改革工作新成效、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成果来检验民评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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