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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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体系
厦门市直机关党工委 修订
2012年12月
说 明
本体系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七条“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进行修订、细化,包括4个考评项目、10个考评指标、19项考评内容,总分100分。特色指标分5分。采取量化加分的形式计算分数。本体系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等五种方式进行。
考评项目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Ⅰ-1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20分) Ⅱ-1
组织领导 Ⅲ-1
领导重视 主要领导负总责,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人员;
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职能部门结合实际抓落实;群团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创建经费有保障,并呈逐年增长趋势。
符合上述3项标准得5分;符合2项标准得4分;符合1项标准得2分。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5 Ⅲ-2
创建工作规范有序 创建活动有规划、有动员、有部署;
重大创建活动图文资料齐全,档案资料整理有序;
重视文明创建硬件投入,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党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荣誉室、健身室;
积极向市直机关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信息。
每符合1项标准得1分。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实地考察
征求意见 4 Ⅱ-2
班子建设
和队伍建设 Ⅲ-3
学习型单位建设 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有计划、记录、签到和学习笔记、学习心得;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主题教育、观摩学习等活动,单位内部学习氛围浓厚;
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参加深造学习;
完成《人民日报》、《福建日报》、《求是》等主要党报党刊订阅任务。
符合第1、3、4项标准每项得1分;符合第2项标准得1.5分;符合第5项标准得0.5分。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5 Ⅲ-4
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构建工作机制;
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每符合1项标准得1分。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3 Ⅲ-5
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开展普法、党纪政纪教育,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增强,本单位没有出现违法乱纪事件。
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就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务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薄弱环节。
每符合1项标准得1分。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3
考评项目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Ⅰ-2
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
(30分) Ⅱ-3
思想道德建设 Ⅲ-6
道德教育实践 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
组织参与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投票、评议、学习等活动;
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符合上述3项标准得5分;符合2项标准得4分;符合1项标准得2分。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问卷调查 5 Ⅲ-7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以及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结合实际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训。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干部职工没有参与“黄、赌、毒”等行为。
每符合第1、2、4项标准每项得1分,符合第3项标准得2分。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5 Ⅲ-8
诚信建设 1)干部职工无出现偷税、漏税现象;
2)在公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
3)每年组织干部职工体检至少一次,落实领导干部疗养、干部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符合上述第1、2项标准每项得1分;符合第3项标准得3分。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问卷调查 5 Ⅱ-4
履行社会责任 Ⅲ-9
结对帮扶和公益活动 与农村建制村、社区、部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签订共建协议书,落实共建任务。
积极参与“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等社会各类公益活动;
3)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符合上述第1项标准得2分;符合第2、3项标准每项得1分。 听取汇报征求意见
材料审核 4 Ⅲ-10
志愿服务活动 组建文明单位志愿者队伍,制定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工作资料齐全。
认真组织“弘扬雷锋精神,争当特区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并定期开展扶贫济困、扶残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活动。
符合上述第1项标准得4分;符合第2项标准每项得3分。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问卷调查 7 Ⅲ-11
文明交通 对干部职工进行文明交通教育,积极组织参与文明交通督导活动;
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自觉文明开车,不酒后驾车;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慢行。
符合第1项标准得2分;符合第2项2分。
。 征求意见
材料审核 4
考评项目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Ⅰ-3
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氛围和谐
(30分) Ⅱ-5
管理制度 Ⅲ-12
制度建设 内部财务、用车、考勤、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健全;
规章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规范,无责任事故发生。
每符合1项标准得2分。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4 Ⅱ-6
作风民主 Ⅲ-13
科学民主决策 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
对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事项如评先评优、干部使用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等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每符合1项标准得2分。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4 Ⅲ-14
政务公开 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公开单位政务落实完成情况;
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每符合1项标准得2分。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4 Ⅱ-7
文化建设 Ⅲ-15
开展文体活动 重视文化建设,定期开展文体活动(每季度不少一次);
以“三级联创”活动为平台,与上下对口部门和联创共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积极参与驻地街道、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
每符合1项标准得1分。 征求意见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3 Ⅱ-8
工作环境 Ⅲ-16
节能减排 1) 结合实际制定节能计划,落实节能责任,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2) 宣传标示明显,有督促检查的措施,有具体部门负责落实;
3) 节能减碳效果明显,实现节水,节电,节油,低碳运行目标。
符合上述3项标准得5分;符合2项标准得4分;符合1项标准得2分。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5 Ⅲ-17
环境整洁有序 单位办公区域摆放有序,环境整洁美观,无脏、乱、差现象。单位桌椅摆放整齐,桌面物品整齐、有序;
内外部环境卫生整洁,建筑物周边没有出现乱倒垃圾、乱涂乱贴及车辆乱停放等现象;
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符合上述3项标准得5分;符合2项标准得4分;符合1项标准得2分。 听取汇报
实地考察
征求意见 5 Ⅱ-9
服务行为 Ⅲ-18
服务规范化建设 单位和处室(科室)职责、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上墙;
热情接待来访者和服务对象,耐心、妥善解答问题。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在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符合上述3项标准得5分;符合2项标准得4分;符合1项标准得2分。 实地考察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5 考评项目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Ⅰ-4
工作效能突出,业务成效显著
(20分) Ⅱ-10
业务工作 Ⅲ-19改进服务提高水平
业务工作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动作为,业务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肯定。
落实深化效能建设年的各项制度,改进服务,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实地考察
征求意见 20 特色指标
(5分) 荣誉称号
获得省级、市级荣誉称号。
获得省级每项得2分,市级每项1分,单位个人入选各级道德模范和省级以上“好人榜”的荣誉每项1分;总分不超过3分。 材料审核 3 工作创新
文明创建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得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得1分,创建工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刊发或在市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每项得1分,总分不超过2分。 材料审核 2 考评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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