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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基于中国知网文献的研究

    时间:2020-03-10 08:28:38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基于中国知网文献的研究
      
      邬小学1,王中华1,2
      
      (1.铜仁学院 基础教育中心,贵州 铜仁 554300;2.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摘要: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也存在问题与不足诸如研究的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比较研究的缺乏、信息化研究的忽视、研究者的身份局限性,等。为此,未来的研究需要推进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倡导更多的研究者的参与,促进信息化研究,重视比较研究,加强区域性研究。
      
      关键词:中小学法制教育;成绩;问题;展望
      
      中图分类号:G4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884(2013)03-0005-02
      
      基金项目:贵州省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实验课题(2012B282)
      
      作者简介:邬小学(1962- ),男,贵州铜仁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逻辑学、教育管理研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在这个环境的创设过程中,依法治校是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非常重要,然而,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实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可见,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不受重视,实效性差等问题,笔者通过中国知网的搜索发现,以“中小学法制教育”为篇名,论文有106篇,博硕论文3篇。基于对研究现状的梳理,笔者期望能更好地了解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研究现状,包括现有的成绩与问题,从而进一步探讨未来的研究趋势。
      
      一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的成绩
      
      (一)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研究
      
      这类研究集中在探讨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将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途径,等等,例如有学者认为“法制教育应是素质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有学者认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
      
      (二)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问题的研究
      
      (1)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并未受到应有重视,没有确立法制素质教育理念。一方面表现为中小学领导的法制意识不强,另一方面表现为中小学教师的法制观念与法制意识不够强,因此,在中小学教育过程中,中小学法制教育往往被轻视甚至漠视。(2)没有形成规范的教学体系。在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不求实效。许多学校的法制教育仅局限在校园和课堂之中,如法制宣传专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真正让学生接近法律,体会深刻的实践活动很少。(3)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部分学者认为,在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还存在缺乏专业的教师队伍,而绝大多数中小学法制课教师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他们往往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另一方面又相对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帮助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实际问题从而使教学质量大打折扣。(4)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法制教育不统一。中小学法制教育需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但是在现实中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往往表现为教育口径相互矛盾,教育责任不清,部门之间配合难,共同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机制还未形成[1]。
      
      (三)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对策的研究
      
      这类研究集中在探讨如何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与建议:(1)警校联手来进行。在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可以加强警察与学校的联动,通过警察来学校进行讲座,或者让学生参观考察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让中小学生更加深刻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2)学科课堂教学中渗透中小学法制教育。在中小学学科教学中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将学科教学与中小学法制教育有效结合起来进行思考,从而促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如“英语教育有助于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这也要求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2](3)学生工作与法制教育结合。这部分学者认为,学生工作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个途径,通过“将学生工作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促进全面素质教育的方法和措施。”(4)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进行法制教育。学校进行法制教育,需要加强与家庭的沟通,也需要社会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关注与重视,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5)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者的素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因此,提高学校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四)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比较视角的研究
      
      该类研究主要在于从国外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探讨国外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经验与现状来对我国进行启示与借鉴,主要对苏联、英国、美国等3个国家进行了研究,如《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其启示》一文,学者对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融入在公民教育课程之中,且被置于首要位置以及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其对于公民意识养成的重要意义,还有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尤以主动参与式教学最受欢迎等中小学法制教育经验值得我们借鉴[3]。
      
      (五)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区域性研究
      
      这类学者从区域性中小学法制教育视角来思考如何进行区域性推进,有的学者从省级区域进行思考,如《河北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现状及对策》对河北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不足与经验,以及改建建议。有些学者从市一级区域探讨中小学法制教育,如《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透视及改进策略—山东省东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调查分析》一文对山东省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进行了分析,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认识偏差、方法老化针对性差、政策错位、功利主义倾向、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研究不足
      
      (一)研究的理论水平有待提高
      
      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停留在工作经验与实践总结方面,更多的是就学校现实中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问题来谈该问题,没有深入到理论层面去思考,就已有的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成果来说,90%以上的论文都是从实践层面来进行研究的,而理论性文章不多见,就已发表研究论文的杂志期刊的级别来看,基本上是省级刊物层次,而CSSCI级别的刊物都较少,更遑论国家级权威期刊。可见,当前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表现出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而导致理论研究不够。
      
      (二)研究者的身份局限性
      
      在现有的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研究者多为中小学教育者或者中小学教师,而广大的中小学法制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对该问题的关注不够,特别是大学的教师或者研究所等机构的教育研究者对该问题的研究不多见。因此,研究者的身份局限也是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的不足之处。
      
      (三)比较研究的缺乏
      
      一方面,现有研究缺乏横向比较研究。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过程中,尽管有部分学者对苏联、英国、美国等国家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基本经验进行了介绍,并探讨其对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启示,但是缺乏对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中小学法制教育之间的对比与比较。另一方面,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研究也缺乏对今天与过去之间的法制教育的变迁等之间的纵向对比与比较。
      
      (四)缺少对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
      
      在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需要加强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但是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几乎没有研究者去探讨如何充分发掘中小学法制教育资源,通过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来更好地进行法制教育。
      
      (五)信息化研究的忽视
      
      教育信息化是当代教育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中小学法制教育也需要加强信息化。然而,在已有的研究中缺乏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信息化研究,没有学者根据信息化平台来思考中小学法制教育,这是已有研究的缺失与不足。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的趋势
      
      (一)推进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
      
      现有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方面的研究,对农村中小学是非常轻视,甚至是漠视的,然而,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研究显得非常有价值与意义,并且农村中小学中也存在诸多违法的问题,诸如学者在《农村中小学生校园欺侮现状分析》一文中认为,农村中小学生校园欺侮现象较为严重,应从个人、同伴、家庭、学校等方面开展综合干预。因此,在我国城乡教育一体化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这是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迫切性所决定的。
      
      (二)倡导更多的研究者的参与
      
      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过程中,我们需要进行实践层面的研究,需要一线的声音,需要实践的探索,即“草根研究”,但是我们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更需要深入到核心研究层,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本质进行思考,从而探索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规律,因此,为提高其理论研究的力度,需要更多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研究者对其进行研究,从而使该类研究具有更高的理论水平。
      
      (三)促进信息化研究
      
      中小学法制教育需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积极实现信息化。因此,在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中,需要充分考虑到信息化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价值与应用,需要将中小学法制教育放在信息化平台中去进行研究,从而促进中小学法制教育信息化。
      
      (四)加强区域性研究
      
      在当前的研究中,有过一些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区域性研究,包括从省级区域到市一级的区域甚至到区一级的区域研究,但是对该问题的深入研究还有待加强,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需要进一步关注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区域性研究,以便做到因地制宜,更加凸显针对性和地区特色。
      
      (五)重视比较研究
      
      比较研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这是不容置疑的。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中,我们需要关注中外之间的横向比较,也需要关注古今的纵向比较。但是现有的研究,只是一味的对国外中小学法制教育进行了介绍,而缺乏对其分析以及与我国的比较,显得单薄与无力,因此,在未来的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进程中,需要重视比较研究。
      
      四结语
      
      中小学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而在推进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充分的深刻理论研究,同时也加强其实践层面的探究,总之,通过本论文的探讨望能引起广大学者对其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潘进军,韩彦平。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刻不容缓[J]。协商论坛,2010(10):31.
      
      [2] 张钰。法制教育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的渗透[J]。现代阅读(教育版),2012(15):96.
      
      [3] 车雷。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其启示[J]。教育探索,2011(11):152-153. 相关关键词: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基于中国知网文献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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