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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城区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

    时间:2020-09-14 08:40:58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惠城区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试卷安全保密突发事件的处置

     序号

     突发事件

     处置办法

     报告单位(人)

     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1

     试题泄(失)密

     立即报告公安、保密部门及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封锁现场,保护好现场。

     报告公安、保密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封锁现场及相关人员,控制嫌疑人员,防止事态扩散,并报告市教育主管部门。

     2

     试卷或答卷在运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等。

     负责试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试卷的安全,立即向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立即报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协助,确保试卷安全,并将试卷及时送达目的地。

     二、考试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序号

     突发事件

     处置办法

     监考人员及考场主考

     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1

     自然灾害及非人为因素影响考试的。

     报告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安定考生情绪工作.

     报告市教育主管部门,并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所影响的考试,按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执行.

     2

     考试期间,考生中出现疫情。

     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指示做好防控工作。防疫处置情况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按照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并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

     3

     考试前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征兆或考试过程中发现有集体舞弊情况。

     报告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区领导小组指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制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实际情况书面报告领导小组,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制止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发生,并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

     4

     其他突发重大事件。

     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或逐级上报,请示处理意见。

     三、考试过程各种偶发事件的处置

     序号

     偶发事件

     处置办法

     监考人员

     考场主考

     1

     考生未带准考证。

     严禁考生入场参加考试。

     掌握了解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经主考同意,并拍照留底,准予先行考试,通知家长及时将准考证送达考场或待后补办准考证。

     2

     发现考生本人相貌与准考证、考场考生名册上的照片不符。

     在考生未进入考场前,禁止其入场;如果是开考后发现的,先答题,结束后请场外流动监考员(或保安)将考生带至考场办公室。如果考生不服从管理或扰乱考场秩序,立即报告主考,请有关人员将其带出考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核实情况,如系替考等,要求考生写明情况并签字;如果考生不写情况、签字,须告知考生本人违纪情况,填写《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和考场违纪记录单并拍照留底上报。

     3

     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禁止拆封,立即报告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启用备用卷,将有问题试卷交还保密室,封存备查,如无备用试卷,按照区教育考试中心要求执行,延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应予补足。

     4

     试卷启封前,发现所发试卷与考试时间和科目不符。

     禁止拆封并立即报告考场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立即与考试中心联系,将应考试卷送达考场。若有延缓考生的考试时间的,可补足延误时间。

     5

     启封后,内装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

     立即装入原试卷袋,立即密封,立即报告主考,监考员在现场等候主考安排,记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报告区教育考试中心,启用备用试卷,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另派未接触试卷的备用监考员接替其工作;对原监考员实行隔离,直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

     6

     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如少数考生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大声答复;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向主考报告并记入考场记录表。

     参阅本考场其他考试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示区教育考试中心并记录。

     7

     答题卡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先让考生答题,在本试室内无法调整的情况下,报告主考。

     核实情况,报告区教育考试中心,启用备用答题卡塔尔,补足耽误的时间,将情况如实记录。

     8

     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不作回答,要求考生正常答题,立即报告主考。

     将情况报告区教育考试中心值班人员,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维持原状。

     9

     考试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立即查明情况并如实填写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事”栏目,同时通知违纪考生,报告主考。

     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填写《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名册》,并及时将《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送达考生。

     10

     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等情况。

     立即报告主考。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其离场治疗。

     指挥和监督医疗组现场予以治疗,如果需要离场治疗又未到规定离场时间,则实行离场隔离治疗(所误时间不补)。如果病情严重的,要及时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系,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考生安全。

     11

     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主考。

     立即排除,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2

     考生未经允许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

     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按违纪处理,如实记入《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名册》和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事”栏目并报告考场主考。

     核实具体情况,并在《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名册》和答题卡袋上的“考场纪事”栏目上签字。

     13

     考生在答题卡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不符。

     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场办公室,向主考说明情况。

     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代考等违规行为,登记情况,记录在册,报告区教育考试中心。

     14

     考生无意弄脏答题卡要求更换。

     不影响答卷或评卷的,一般不予更换;必须更换的,向主考申请启用备用答题卡。

     核实情况,启用备用答题卡,但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

     15

     考生将试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

     尽力追回,按违纪处理,记入《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名册》和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事”栏目。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6

     考生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及时制止并予以当众警告,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则在答题卡袋的“考场记事”栏目上如实填写,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主考或副主考。

     按考试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上签字,及时上报处理。

     17

     监考员整理、清点考生答题卡时将答题卡撕破、污染。

     记入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事”栏目、报告考场主考。

     核实情况,立即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18

     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

     监考员及时报告考场主考。

     立即启用备用磁带或调换备用设备或启用备用电源,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时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其他部分考试。同时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现场)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将事件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其中有问题的磁带单独保存,送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查。

     19

     听力考试开始或进行中途,设备出现故障或停电。

     监考员及时请示主考调换备用设备或启用备用电源。

     20

     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上级有关通知。

     按考场统一的文字通知,原原本本向考生传达,并统一书写在试室黑板上。

     召开考场有关人员会议,形成文字通知,分头及时传达到考场监考员。

     21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打手势的;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能保留证据的扣留违规证据,由两位监考员在证据上写明当事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有关情况并签字。同时在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事”栏目上作详细记录,报告考场主考。

     填写、送达《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2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1.如果是进行语音通话的,立即制止,暂扣通讯工具,报告考场主考,调查电话来源,并在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事”栏目作详细记录。若影响其他考生和考试正常进行的,应当终止其考试。

     根据监考员报告的情况,进行相关调查(主要调查是否群体作弊,是否有场外组织答题的可能性)、保留相关证据,填写、送达《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2.如果是通过文字短信形式进行通讯的,暂扣通讯工具,保留文字短信等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查信息来源,在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事”栏目作详细记录,报告考场主考。

     23

     其他偶发事件。

     立即报告考场主考。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或逐级上报,请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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