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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事法院司法巡查汇报材料

    时间:2020-09-06 08:01:29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海事法院司法巡查汇报材料

      首先,我代表厦门海事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省高院司法巡查组一行莅临我院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从四个方面汇报XX年以来法院全面工作情况,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正确领导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党组班子建设,服从XX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服从上级法院的指导。院党组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以共同目标统一思想、以严格制度规范言行、以自身表率影响群众,把方向、抓大事、讲团结、严律已,领导法院全面建设的能力不断加强。

       ——抓科学理论武装,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一是以中心组学习为抓手,不断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理解。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采取“三结合”[1]方式进行。重点学习“中特”理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的群众工作观点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提高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全面工作的自觉性。二是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为要务,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近几年来司法理念和制度改革发展创新的要求,学习中央、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注重思想建院、政治建院,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工作指导和工作部署上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做到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三是以服务福建、厦门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为切入点,不断加深对海事审判实际工作的研究思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我院自身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实现了从“重点突出、全面带动、延伸扩大”到“强实力、铸精品、有作为”工作思路的延伸转变。特别是XX年以来,院党组认真学习理解“两规划一方案”[2],先后出台了“三个文件”[3],使海事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更加明确和具体。

       ——抓民主集中制落实,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决策和团结统一。一是注重严格执行党组和审委会议事规则。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凡是议事规则规定必须上党组会和审委会研究的事项及案件,都坚持上会研究,没有个人说了算或以行政领导代替党组集体研究的情况发生,做到充分酝酿、民主科学决策。近年来,我院大项经费开支、疑难案件研究、重大活动安排、副科以上干部选任等重要、敏感事项和案件的决策均得到了广大干警和当事人的认可与支持。二是注重通过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增进班子的团结统一。党组坚持认真开好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健康的思想交流,实事求是地分析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做到大事多商量、小事多通气、平时多沟通,营造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和谐氛围。尤其是XX年以来,虽然院党组班子成员变化较大,5名班子成员中有4人是新进班子的,但大家能做到密切配合,既保持了团结共事的良好态势,又形成了坚强有力的正确领导,干事业谋发展,解难题办实事,干警、群众对班子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抓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保持勤政廉政和清风正气。一是领导带头廉洁自律。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带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防线,坚守道德底线,严守法纪红线。院领导对外不接受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请吃、送礼,对内坚持提倡君子之交,不搞互相吃喝拉扯,形成并保持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在每年年终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中,干警均未反映院领导有不廉洁问题。二是坚决负起廉政责任。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分析一次党建、队建和廉政建设形势,职能部门每月分析一次队伍建设情况,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和每年的党组民主生活会,都把廉政建设当作常设的议题或重要的内容结合实际议深议透,每年初院长与中层领导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苗头常抓、隐患常除,警钟长鸣。三是坚持改进领导作风。院领导坚持对内深入干警,面对面了解干警思想、工作和家庭状况,倾听干警的意见建议,重视回应干警关切,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公平公正处理好调职评先、岗位调整、生活福利待遇等涉及干警切身利益问题;对外广泛开展司法大走访活动,主动走访辖区党委、大人、政府和政协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以及涉海单位,听取他们对海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他们对我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尤其是结合开展“司法走转改”和“下解办促”等活动,院党组领导带领干警到港口一线了解司法需求、到企业一线把脉诉讼风险、到渔区一线排除纠纷隐患、到海域一线开展法制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取得了群众和当事人的信任。

       二、加强司法业务建设,不断彰显海事审判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色作用

      XX年以来,我院坚持将审判业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延伸司法服务。特别是XX年以来,提出“强实力,铸精品,有作为”的工作思路,坚持从“做精、做强、做出特色”入手,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海事审判特色的司法工作机制。

       ——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发展大局的举措不断创新。狠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延伸司法服务纳入每年度工作计划。一是针对保障海西发展和落实“十二五”规划,除了出台前述的“三个文件”以外,还制订出台了《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海西建设》文件,明确了“八条举措”[4]。二是针对服务保障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厦漳泉同城化建设,在XX年2月及时制定“关于服务保障《XX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意见”,提出了依法促进航运物流服务创新、航运金融发展、船舶修造产业集群建设等21条具体措施”。三是针对闽台交流合作尤其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最新进展情况,与福建省法学会开展联合调研,及时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对海事审判的新需求,提出服务保障的具体意见,方便当地的台商解决海事海商纠纷,为台胞投资兴业、交流交往提供便捷的法律宣传、咨询等服务。通过在审判业务中全面落实各项意见举措,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彰显专门法院的司法品牌,得到了省委、市委和相关涉海、涉台单位的重视与肯定。XX年至今年6月,我院共审结各类海事海商案件2480件,解决争议标的亿元,调撤率63%;执行收案689件,执结率%。

       ——坚持源头治理,“无讼港”建设初见成效。在全国率先启动“无讼港口”[5]司法品牌建设,将传统的“无讼”理念与现代港口、海域管理相结合,通过延伸司法服务、提前介入参与管理、排查风险隐患、多元疏导化解等方式,为海洋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经营环境。

       一是注重纠纷排查。以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定期与涉海行政单位沟通交流,对海事纠纷的发展态势进行分析研判,了解掌握矛盾纠纷易发源头。如针对金融危机过后,国际航运业逐步复苏的经济背景,组织XX市及驻厦部分涉海单位、福建省船员劳务企业代表、货代协会、船舶修造企业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港区、渔区调研,为企业规范经营、规避风险提供法律服务。XX年以来,召开航运业联席会、法律咨询会等20场,走访航运、造船企业45次,走访党政机关、涉海行政主管部门32次,走访群众240人次,排查纠纷39个。

       二是注重纠纷预警。发挥巡回审判点、法律宣传指导处、外派法庭密切联系基层的优势,及时收集掌握涉诉纠纷信息,对涉重大经济动向、政府决策、工程建设、海事事故等敏感事件做好风险评估,制定相应处置方案。XX年以来参加各级党政部门组织案情分析会5场,向有关部门反映涉诉风险敏感事件4件,开展法制宣传进港区、渔区、渔村活动31场,提示海事保险、船员劳务、人身伤亡等易发多发诉讼风险,组织相关单位、企业等观摩典型案件庭审21场。

       三是注重纠纷化解。与地方乡镇司法所、船东协会、渔业协会等单位开展案件联调联动,在海事请求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方面支持相关机构的调解工作,初步形成无讼港区联调联动网络,快速化解纠纷。畅通法官与涉诉外籍当事人沟通渠道,提高做外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敏锐把握案件发展态势开展源头化解,针对船员劳务纠纷案件增幅较快、涉及范围较广的情况,主动派出有经验的法官到有关单位调研,并与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7家船员劳务公司代表座谈,帮助企业降低涉诉风险。

       ——坚持和谐司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不断提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和省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力度。

       一是把握调解时机,全程跟踪调解。诉前扣押船舶与立案调解程序同时启动,与海事局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被扣船舶及时解除扣押;在诉讼保全文书送达的第一时间进行庭前调解,充分掌握双方真实意愿和对纠纷的处理态度,加强释法析理、劝导说服工作。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多元参与调解。指导、协助厦门港口管理局成立港口行政调解委员会,聘请10名行业专家、律师等组成专家库,提高案件办理水平,该委员会参与纠纷调解20余件;利用地方法院调解工作室等司法资源开展巡回调解,调处纠纷45件;依托各地党委、基层组织,在航运企业、港区、码头、渔村建立15个衔接联系点,采用“庭长负责、法官包片联系”方式开展调解,化解纠纷36件。

       三是拓展调解领域,全面对接互动。加强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协会调解衔接,与海事局、港口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仲裁委等单位签订共建协议,成立诉讼与调解衔接办公室,建立定期沟通、资源共享、诉调对接、对台服务保障等合作机制。自以霞浦司法所为试点建立海事案件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机制以来,我院对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海事纠纷案件,实行巡回受理、免费确认、当场送达。XX年以来,相关单位参与诉讼调解案件60件,无一件进入执行程序,自动履行率100%。

       ——坚持便民利民,维护群众权益的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建立完善覆盖全省沿海地区的为民诉讼服务网络体系。XX年以来,在原有的福州、福安二个派出法庭的基础上,增设了东山法庭、涉台案件审判庭、三沙巡回审判点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服务点等一批司法服务机构。二是推进海事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积极协调XX市政府批准建设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已开工),积极推进福州派出法庭迁址工作,不断完善窗口服务规章制度,率先在立案窗口启用“电子服务评价系统”接受群众监督。增设立案调解室,改善信访接待设施,做好立案咨询接待、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活动引导、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难解答等各项工作。三是在福建省法院系统率先提出了司法“便民利民18条措施”[6],并实行了口头立案制度,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四是加强文书送达,对邮寄无法送达的案件,通过远赴当事人所在地、查找其他线索、保全被告财产等方式间接取得与被告的联系,使办结案件快捷到位。五是针对造船企业打工人员、渔船雇佣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船员工资纠纷、海上养殖纠纷等关系民生的案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不仅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而且联系地方有关部门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一些生活困难。

       ——坚持强化管理,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不断优化。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结合海事案件特点,建立起符合海事审判实际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业务制度,提高审判管理精准化水平,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年结案率和审限期内结案率,实现“信访零积案,涉诉零信访”的工作目标。

       一是以完善制度为手段,实现案件管理规范化。加强审判流程和办案质量效率等监督制度建设,制定一系列审判业务制度[7]明确职责,理顺案件报结、结案确认及生效时间填报等环节,提高系统案件信息处理质量效率。充实完善司法信息系统运作机制,在XX年全省法院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检查中取得全省最高分。严格落实上诉改判案件分析制度,对二审改判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改判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落实审判、执行情况通报制度,丰富通报内容,增加收结案形势研读、“三十一率”重点指标分析、案件审限临界预警等内容。坚持经常性的案件质量司法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办案动态。,

       二是以质量评查为抓手,力促实现均衡结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已生效并归档的案件从审判质量、卷宗质量、审理期限、归档期限和移送期限五个方面进行逐项评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建立审判、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统计核对各庭审判执行数据,按季制作成书面专报并在院局域网公布,做到领导有数、自己有底、别人知道。构建干部业绩考核体系,实行审判管理数字化,将个人办案质量与效率同业绩考核挂钩,做到工作业绩用数据说话、以指标衡量。XX年以来, 我院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逐年降低,结案率逐年升高。

       三是以创建“无积案法院”为目标,构筑和谐司法防线。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无执行积案创建活动,重视抓好信访积案清理,建立动态跟踪预警制度,逐案梳理,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等立体网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下落、财产,加强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调查,并利用银行征信系统、强制性措施等手段对被执行人施加影响。加强和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汇报、沟通联系,建立各部门协调化解积案的工作机制,如在处理厦门某餐饮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江某信访案过程中,我们努力争取地方党政和上级法院的支持,XX市信访局召集厦门十余家单位召开协调会,统一思想,制定化解方案,省法院民四庭数次派员直接参与该案的化解,最终使这起缠访多年的案件顺利解决。

       四是以宣传调研为重点,探索“大调研”管理机制。开展评选“精品案、优秀裁判文书”等活动,发挥精品示范效应,制定各庭室调研指标,建立重点调研课题的协调运作机制。XX年以来,我院共有30余篇论文、案例在《海商法年刊》、《人民司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等国家级刊物发表, 50余篇文章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审判研讨会、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中获奖。注重调研成果转化,积极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积极与厦门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海事审判工作的了解,提升了海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XX年以来,我院共有75 篇信息、报道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等媒体采用,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新闻报道1次,在《厦视新闻》等栏目播出新闻报道 7次。将“涉台海事审判法律问题研究”作为十八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中心议题,积极参加由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两岸司法问题研讨会。

       ——坚持提升站位,构建福建沿海一线南北呼应的涉台海事司法服务网络

      立足海事海商特色审判,努力打造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彰显海西地域文化特色的涉台司法品牌,积极回应两岸民众对涉台海事审判工作的关切和期待。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涉台海上污染损害、船舶油污损害、海上货运合同、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等案件及时审理,保障两岸直航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如原告福建省某进出口公司与三家台湾公司信用证欺诈系列案件,由于我院在保全阶段及时介入,在查阅国内外的大量信用证诉讼、仲裁案例,在全面、深入地分析案情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促使双方迅速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台湾公司专门派员到我院赠送了题有“服务两岸、严谨和谐”的锦旗,表达对我院公正司法的敬意。又如,我院快速审结了两起涉对台直航客轮船舶碰撞案件,保障了客轮的及时修复和对台直航的如期进行,受到两岸航商的好评。

       二是健全涉台审判机构。将服务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作为司法先行先试、服务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切入点,依托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启动设立全国首个涉台案件审判庭。在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对海事审判需求的基础上,设立平潭司法服务点,方便当地的台商解决海事海商纠纷。发挥海事法院专门管辖、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优势以及多年来我院在审理涉台案件中积累起来的理论优势和实践经验,推动涉台审判组织的专门化和专业化,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提供有效的支撑平台。

       三是优化涉台海事司法服务。主动上门了解台商的海事司法需求,倾听台商对涉台海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聘请台商代表担任涉台海事案件调解员,启动台籍陪审员聘任工作,鼓励具备航运、海洋、船舶、港口、外贸、保险等相关专业的台籍人士积极报名参加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提升涉台案件的解决效果。坚持和扩大在海上直航航线上的司法宣传服务工作,上门宣传涉台海事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帮助台商尤其是在闽台湾航商规范企业经营,防范经营风险。XX年至今,我院先后在台商投资相对集中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地,召开台资企业座谈会10余场,与相关部门及台资企业建立了动态的信息沟通网络。

       三、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我院队伍建设多次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对此,我们能保持清醒头脑,与时俱进地抓好队伍建设。目前,全院干警72人(含4名正式职工),其中本科以上学历64名,占%;法官34名,全部是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28名,占%;具有六级以上英语水平的31名,占 43%;中共党员60名,占83%。从队伍特点来看,基本素质较好,法官专业素质和专业思维能力较强,但由于深入接触社会,广泛接触群众相对较少,阅力较浅,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参与社会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从我院工作特点来看,工作点多、线长、面宽,管辖范围广,地区差异大;派出法庭干警轮岗频繁、流动性大;案件标的大、涉外性强、影响性大。这对队伍的教育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思路,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确保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XX年以来,共提拔(正处)副局级干部1人、正处级干部4人、副科以上干部9人,招录公务员19人,均能胜任本职工作。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武装干警,充分运用各种教育方法、形式和手段,帮助干警坚定理念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是发挥主题教育的引领作用。根据上级法院的总体部署,先后开展了“司法公信建设年”、“人民法官为人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两为”工作主题、“司法良知”、能动司法、“人民性”理念和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二是发挥传统教育的启示作用。组织干警到古田、井冈山、瑞金、遵义等传统教育基地以及本厦门的陈嘉庚纪念馆、苏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学习党的历史,牢记光荣传统,进一步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信念。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学雷锋、学英模活动,开展向陈燕萍、詹红荔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开展赞身边典型、树身边典型、学身边典型活动,激发干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XX年以来,共有3个庭室4次受到省法院和XX市表彰,19人次受到省法院和XX市各种表彰,4人荣立三等功,研究室主任许俊强被授予“全国审判专家”和“福建省法学英才”称号。四是发挥先进法院文化的熏陶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价值取向相互碰撞的情况下,干警能自觉接受主流价值文化,汲取先进文化养分,坚定司法为民职业道德追求。几年来,我们以庆祝建党90周年、建院20周年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并精心布置了院史陈列室、法院文化走廊,编辑建院二十周年画册及院志等,形成了具有海事审判特色的文化理念及行为方式,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和自豪感。

       ——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扎实开展“三级联创”、创先争优和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在坚持“五把五抓”[8]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提出了党建工作“六结合、六带头”[9]目前,我院12个党支部,66名党员都是属于好的或比较好的,没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模范表率作用差的党员,机关党委XX年分别被福建省、XX市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XX年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我院连续四届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现已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今年,黄勇民院长被XX市直机关党工委表彰为“十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法。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会和中层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得到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法

       ——抓好司法能力建设,确保审判公正高效。面对社会司法需求不断增长的新形势和海事审判专业性与民生性兼具的新特点,立足“做强、做精、做出特色”的新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干警学常识、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不断开阔视野、拓宽知识、提升能力。一是积极送出去培训。围绕“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懂航运”的复合型法官培养目标,重视法官专业高端培训,特别是重点培养法官综合适用中外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裁判说理的能力。XX年以来,派出领导干部和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共116人次、1189天。二是主动走出去学习交流。针对海事审判愈发贴近百姓的现实情况,注重培养法官综合司法能力。通过与相关涉海行政执法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等机构建立共建关系,组织干警到兄弟海事法院、地方法院学习取经,学习借鉴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的经验和做法,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立足岗位练兵。海事审判专业性强、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加之XX年以来新招进来的干警有19名。为此,我们在积极选送出去培训的同时,采取组织书记员培训、请老审判员介绍审判工作经验、定期召开业务分析会选取相关的案例进行学习讨论、在“两评查”中开展纠错讲评以及审判实践中的传帮带等方法,帮助干警学习基本常积,掌握基本技能,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审判能力。同时还督促干警自觉参加XX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在线学习,扩大政策法规的知悉面。

       ——抓好司法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法官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运用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干警转变作风、树好形象。教育干警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充分体谅当事人经营和劳作的辛苦,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配合和好评。把司法公开、阳光审判作为抓好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开通门户网站,按规定将裁判文书上网,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下解办促”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进海事法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大“治庸治懒治腐”力度,经常教育干警要以“慢不得、等不起、坐不住”的紧迫感对待工作,改变“上半年紧、下半年松”的不良办案习惯,及时调整作息制度,整顿值班秩序,将均衡办案纳入绩效考评,推动干警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几年来没有发现对干警司法作风的不良反映。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保持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压态势,确保了建院以来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一是注重教育,坚持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四个一律”、“五个严禁”、“ 七条禁令”和《廉政准则》,适时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文件规定和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二是落实制度,坚持在廉政管理上下功夫。严格执行一系列制度[10]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上级法院和辖区政法机关及涉海单位的监督,制订了《廉政监督员工作规则》,聘请人大、政协和涉海、涉港、涉法单位的6名同志担任我院廉政监督员,每个业务庭都设有兼职廉政监察员,执行庭设有专职廉政监察员,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四是领导带头,坚持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上下功夫。党组一班人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喊响了“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口号,党组书记、院长提出“干警向中层领导看齐、中层向党组看齐、党组成员向书记看齐”,在全院形成了齐抓共管、群策群防的良好局面。,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三是严格监督,坚持在完善内外监控机制上下功夫。

      四、问题与建议

      (一)问题与不足

      XX年以来,我院整体工作保持了良好向上的发展态势,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审判质量有待提高,发改率有所上升;审判效率有待提高,年底突击结案现象仍然存在,离实现收结动态均衡还有差距;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司法民主有待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滞后;干警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畏难情绪,案件当判而不敢判,对外沟通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有待加强;少数干警工作的责任心、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有时卷宗归档不及时,个别已结案件仍未归档。

      (二)几点建议

      一是我院持有最高法院颁发的执行公务证的干警偏少,希望通过省院请求最高院适当增加执行公务证,以利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

      二是我院每年都接收转业干部,建议省院提供培训途径,让军转干部有机会参加执行员业务培训,取得持有执行公务证的资格,以从事执行员工作;

      三是建议省院将我院派出法庭纳入人民法庭管理范围,指导我院派出法庭开展工作,为派出法庭经费、装备保障和人员培训提供条件;

      三是建议省院民四庭派审判人员到来我院挂职,以便我院能更深入了解学习二审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和角度,提高我院的审判质效。

      [1] “三结合”:即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组成员带副处以上干部集体学习与党组书记参加XX市委中心组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带着实际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调查研究相结合。

      [2] “两规划、一方案”:《十二五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和《XX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3] “三个文件”:XX 年以来,我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十二五”规划,为推动厦门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我院“关于服务保障《XX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意见”。

      [4]“八条举措”:(1)抓紧审理海事侵权纠纷,保障人身、财产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航运秩序,突出审理好对台海上直航发生的海事纠纷案件,保障两岸海上直航正常运行。(2)抓紧审理各类海商合同纠纷案件,保障海上经贸秩序,促进对外开放。(3)抓紧审理港口运输、作业等纠纷案件,保障港口功能正常发挥。(4)抓紧审理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保障海洋资源作用得以科学合理的最佳发挥。(5)抓紧审理海洋污染案件,保障海洋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6)抓紧审理船舶修造、买卖等纠纷,保障船舶修造业的健康发展。(7)积极争取上级院支持,尽快试办海事行政案件,有效保障海事行政秩序。(8)正确运用并发挥海事强制令等特殊司法权力,有效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增刊第314期对上述意见予以全文刊登。

      [5] “无讼港口”建设:“无讼港口”建设受到省高院马新岚院长高度评价,XX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州专门就我院“无讼港口”建设开展调研,并对我院“主动作为、联防联调、源头治理”化解纠纷的做法给予肯定。下一步,我院还将把 “无讼港口”建设的成功经验向“无讼海区”和“无讼渔区”拓展,力争把“无讼港”打造成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综合治理的司法品牌。

      [6] “便民利民18条措施”: 我院福安法庭针对闽东地区民间船舶修造业、海上养殖业较为发达的实际,结合法庭审判工作的特点,首创了18条司法为民便民的具体措施。即:推行多元化立案;建立1小时和当日立案制度;设置诉讼辅导员和诉讼辅导专用电话;完善服务设施;设立便民立案联络点;实行“预期扣船”;完善回避制度;实行非工作日办案;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加大调解力度;简化诉讼程序;庭审记录当庭签字;依职权调查取证;申请执行温馨提示;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强化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推行办案承诺制;畅通民意沟通机制。

      [7]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司法管理系统信息录入规则》、《系统案件信息确认操作管理办法》。

      [8]“五把五抓”:把党建工作当作龙头抓;把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建的根本任务抓;把党章关于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标准的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抓;把做好结合文章作为深化党建活动,取得党建实效的重要措施抓;把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作为加强党建领导的关键环节抓。

      [9]“六结合、六带头”:党建工作与理清工作思路、确立目标、步骤、确定业务工作指导思想相结合;与讲团结、促发展相结合;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服务全党工作大局相结合;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六是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相结合。要求全体党员要在服务海西建设中做到“六带头”:即带头心系大局,主动服务,让当地党委、政府满意;带头热情接待,真情服务,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带头调解优先,力促和谐,让司法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带头巡回办案,送法上门和服务对接,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带头主动调查,查清事实,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带头多提建议,建言献策,让社会管理更加创新、更加完善。使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了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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