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文教案
  • 数学教案
  • 英语教案
  • 政治教案
  • 物理教案
  • 历史教案
  • 生物教案
  • 美术教案
  • 音乐教案
  • 地理教案
  • 化学教案
  • 科学教案
  • 当前位置: 天一资源网 > 房建监理规划 正文

    装配式房建监理规划

    时间:2020-10-31 14:11:12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质量是我们的尊严和荣誉

    房建监理规划

    编制:

    审批: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工作依据„„„„„„„„„„„„„„„„„„„„„6 三、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及目标„„„„„„„„„„„„„„„9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监理人员岗位 职责„„„„„„„„„„„„„„„„„„„„„„„„„„„11 五、监理工作制度„„„„„„„„„„„„„„„„„„„„„14 六、工程质量控制„„„„„„„„„„„„„„„„„„„„„22 七、工程造价控制„„„„„„„„„„„„„„„„„„„„„30 八、工程进度控制„„„„„„„„„„„„„„„„„„„„„34 九、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37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45 2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监控 „„„„„„„„„„„„„„„„79 十、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136 十一、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巡视监理监控要点„„„„„„„„141 十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监控要点„„„„„„„„„„142 十三、合同与信息管理„„„„„„„„„„„„„„„„„„„143 十四、组织协调„„„„„„„„„„„„„„„„„„„„„„148 十五、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措施„„„„„„„„„„„„„„„„149 十六、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的工作任务、方法及措施„„153 十七、旁站方案„„„„„„„„„„„„„„„„„„„„„„156 十八、绿色施工控制措施及相关要点„„„„„„„„„„„„„158 十九、BIM 技术的应用与要求„„„„„„„„„ „„„„„„„159 二十、监理工作设施 „„„„„„„„„„„„„„„„„„„„160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基坑支护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承包单位:

    结构类型及层数:装配式结构 建筑面积: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20937.13 ㎡,总建筑面积约为 62223.04 ㎡。

    工程概算投资造价:约 19000 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工期:500 天

    (一)、本工程设计简况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桂柳路***基坑支护项目位于桂柳路与静柳路交汇处东南角,场地地形现状比较平坦,局部起伏较大,整体呈南侧高,西北侧低之势。

    本工程使用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规划总用地为 20937.13m2 ,总建筑面积为 41874.26 m2 ,地下建筑面积为 23700 m 2 。拟建建筑包括:1#~4#楼为 13F 住宅楼,5#楼为 3F 农副产品市场,其中 1#、2#楼为两层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约为 9.7m,其余为一层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约为 5.8m。因东面毗邻大唐人家地块,其他三面均有市政主干道,故需对整个地块开挖前做基坑支护。本基坑支护设计采用悬臂桩支护+双排桩支护方案, 根据开挖深度、地层及周边环境条件, 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为 12 个月;

    住宅建筑设计±0.000 标高为 88.200m,配套的商业建筑设计±0.000 标高为 87.900m,基坑开挖深度最深为 9.7m,基坑支护周长约 653.40m。

    基坑支护为动态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坑深度及桩长。支护桩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径为φ1000、φ1200,采用 C30 商品水下混凝浇灌。支护桩桩长及桩身配筋情况祥见设计剖面图和大样图。

    (二)、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条件 JK2018-174 桂柳路大都沁园基坑支护《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资料提供的地质、水文、气象条件揭示。

    自然条件 拟建场地位于柳州桂柳路与静柳路交汇处东南角。场地北侧为桂柳路、东侧为大塘人家,南侧为已建成的成市道路,西侧为静柳路。场地原为土坡,经堆填整

    平后为一般厂房用地,现属拆旧拟建住宅项目。场地地面标高 86.96m~91.24m,高差 4.28m。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拟建场地位于柳州桂柳路与静柳路交汇处东南角。场地北侧为桂柳路、东侧为大塘人家,南侧为已建成的成市道路,西侧为静柳路。场地原为土坡,经堆填整平后为一般厂房用地,现属拆旧拟建住宅项目。场地地面标高 86.96m~91.24m,高差 4.28m。

    根据 1:100 万《广西区域地质志》和 1:20 万《柳州幅地质图》构造地质资料,场内内无大的活动性断裂构造通过,在场地西南侧约 200m 处发育有一条呈北北东走向的拉堡断层,该断层倾角约 25 度,倾向北东,在场地东北侧约 5km 处发育有一条古亭山断层呈近北北东分布,该断层属于逆断层,倾角约 70 度,倾向北北东。本区第四纪以来新构造运动不明显,特别是晚更新世以来,无活动迹象,场地区域的稳定性良好。

    场地气象、水文地质条件

    据柳州市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场地历年平均气温为 20.5℃,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1538.44mm,最大年降雨量 2289.4mm,最小年降雨量 918.7mm,4~8 月为雨季,其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 70%。历年最大风速 14.0m/s(南风),极大风力 24.0m/s(东北风),基本风压 0,30KN/㎡。

    场地东离柳江河约 2km 左右。柳江下游红花水电站蓄水前柳江河每年平均水位70.94m,历史上发生的大洪水有四次:1902 年洪水位 91.47m;
    1988 年 8 月 31 日洪水位 89.04m;
    1994 年 6 月 17 日洪水位 89.26m;
    1996 年 7 月 19 日洪水位 92.42m。红花水电站 2005 年 6 月开始蓄水后设计正常水位为 77.5m,阳和大桥回水位约 78m左右。

    据柳江河河段水文站历年实测洪水频率分析,柳江河百年一遇洪水位(p=1%)为92.21m,五十年一遇洪水位(p=2%)为 90.32m,二十年一遇洪水位(p=5%)为 88.32m。

    地层, 依据柳州市建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揭示,本场地覆盖层主要由填土、及残坡积黏土层组成,下伏地层为中石炭统大埔组白云岩。①层填土、②层硬塑状红黏土耕土、③层微风化白云岩。微风化白云岩强度值 7000kpa。

    地下水,上层滞水,揭露水位埋深 4.5m~7.10m,标高 80.31~85.04m,年水位变幅红 2~3m。岩溶裂隙水,稳定地下水水位埋深 7.00m~10.00m,水位标高77.70~81.99m。场地为地下水迳流区。场地年水位变幅 2~4m。水量中等,对基础施工有一定的影响。综合稳定水位标高为 83.50~85.04m。场地内地下水对砼结构具有

    微腐蚀性,其对砼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该场地该层土不属于膨胀土。场地土质对砼结构及钢筋砼结构中钢筋均具微腐蚀性。场地内的硬塑状红黏土地天然状态下,具有失水收缩开裂,遇水易软化的特性,应做好保湿工作。场地稳定性良好,适宜拟建建筑物的兴建。

    场地各岩土层的分布特征详见工程地质剖面图。

    (三)、本深基坑工程专业特点:

    基坑支护的形式及持力层选择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无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分布。按设计要求,拟建场整体设置地下室 2 层。地面标高 86.96~91.24m,地下室底面标高 78.00m,基坑开挖深度约9~10m 左右。基坑开挖深大,基坑侧壁主要为①层土、①-1 层土及②层土组成。

    场地现状北侧 10~20m 范围内为闲置地,南侧为城市道路(距地下室南侧开挖边线最近处约 9.0m),可采用放坡+土钉墙支护。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

    东侧为大塘人家住宅小区(ZK5~ZK11 号孔地段距地下室东侧开挖边线最近处紧为一墙之隔),东侧 ZK11~ZK17 号孔地段为约 10m 左右的池塘,西侧为静柳路(距地下室西侧开挖边线最近处约 2.0m)。根据场地现场条件,针对东侧、西侧而言,由于离已建道路及小区较近,不具备放坡开挖条件,可采用排桩并结合锚杆(索)进行支护,桩端嵌入岩石中。如锚杆(索)超出红线范围,可采用双排桩支护。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

    另外,ZK11~ZK17 号孔地段为现有大池塘,可考虑采用高压旋喷+排桩止截水进行支护(止水)。如果采用排桩支护,桩的施工按广西基桩施工的有关规定,采用机械成孔工艺施工。

    考虑到基坑属红黏土边坡,红黏土遇水易失稳,支护施工时应及时对暴露的土体进行封闭防护。

    基坑抽排水,根据场地周边大塘人家一期工程施工情况,场地基坑施工可采用集水坑进行抽排,其基本可满足施工要求。

    基坑开挖施工应遵循勘察报告、设计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主要施工要点:

    钻孔灌注桩施工:支护桩施工前应根据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工作,桩轴线偏差不宜超过 50mm,垂直偏差不宜大于 0.5%,桩底沉渣不超过 200mm;
    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连续浇筑,不留施工缝,桩身不得出现裂缝、缩颈和断桩现象。

    土方开挖施工:开挖前必须根据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和基坑工程施工组织文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组论证通过后实施。

    (四)、该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

    1、朝向:北向角度:90°。

    建筑物体形系数:0.40。

    2、自然通风: 良好。

    二、外围护结构主要节能措施

    1、屋面:绝热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温层;
    屋面采用150厚钢筋混凝土板屋面板,20厚A1级挤塑聚本乙烯泡沫板,传热系数为0.76W/(㎡.K),限值0.9W/(㎡.K)。

    2、外墙:外墙材料采用200厚钢筋混凝土外墙(极少部分填充为200厚页岩多孔砖)内贴10厚A1级挤塑聚本乙烯泡沫板,其体详见工程做法表及详图。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为1.49W/(㎡.K),限值<2.0W/(㎡.K)。外墙1:拟采用200厚预制砼墙板+挤塑聚笨板(内保温);
    外墙2:采用190厚页岩砖+挤塑聚笨板或岩棉板(内保温)。公共部分主要内隔墙及住宅分户墙: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双面抹20厚)或90+90水泥空心条板(玻纤增强型(预制内隔墙)。

    3、外门窗:建筑外窗住宅部分采用单框普通铝合金窗+无色透明中空玻璃(6+9A+6),商业和配套用房采用普通铝合金窗中空玻璃6LoW-e+9A+6。气密性能不低于6级(详见GB/T7016-2008),水密性能不低于3级;
    外窗窗墙面积比:南向0.46,东向0.05,西向0.03,北向0.31;
    外窗传热系数≤4.0W/(㎡.K);
    户门采用侦温门,传传热系数≤1.5W/(㎡.K),气密性不小于4级;
    外门窗洞口周边与大气接触的墙面采用10厚A级保温板,材料做法同外墙。

    三、电气照明节能

    1、本工程照明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相关的规定和技术指标进行设计;

    2、选用高效节能灯。

    3、吸顶灯采用紧凑型电子荧光灯。

    4、所有荧光灯均采用T8型,采用电子镇流器,要求补偿后的功率因数COS∮不小于0.9。

    5、灯具尽量采用一灯一控开关控制。

    6、各种场所标准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值及显色指数按GB50034–2004设计。

    7、楼梯间、走道、出入口处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常亮,当应急疏散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应采取双控开关或带有消防触点的开关使其消防时强制点亮的措施,门厅、疏散走道、前室等处,所设疏散用应急照明,其地

    面照度≧0.5Lx。应急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设置电源插座。

    8、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

    四、电气照明、暖通空调、给排水节能措施分别详见电施图、暖施图、水施图。

    暖通空调节能措施:

    1、本设计普通机械通风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为Ws=0.22

    W/(m3/h)

    (节能标准规定单位风量耗功率不大于Ws=0.32 W/ (m3/h)

    给排水节能措施:

    1、使用市政水压供水;
    2、采用节水卫生器具。

    五、新技术、新能源应用

    本工程设计使用了广西建设领域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有:

    1、新川级钢技术

    2、节能照明技术

    3、装配式技术

    4、玻璃钢化粪池 (三)、监理重点:本工程设计采用筏板基础,±0.000 相对绝对标高为 76.100米,±0.000 标高定位于一层门厅楼地面,基础筏板 800 厚度。

    重点、难点工作放在深基坑支护工程、机械钻孔灌注桩工程、基础工程、基坑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梁柱墙节点工程、脚手架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工程、外墙外门窗防水工程、临时用电、施工机器设备、施工现场消防工程、洞口临边防护、安全设施设备、高处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临时活动板房、施工现场消防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机械钻孔灌注桩工程、基坑开挖工程(深基坑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装配式工程、脚手架工程、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临时活动板房等。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 号)等。

    (二)、业主有关批文。

    (三)、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

    变更文件等)。

    (四)、监理大纲、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五)、主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200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2014)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DBJ/T45-065-2018)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B45/T960-2014)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建筑施工模板和脚手架试验标准》(JGJ/T414-2018)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T45-059-201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 年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T45-046-201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T45-045-201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DBJ/T45-044-2017)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结构设计规程》(DBJ/T45-041-2017)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J/T45-040-201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2015)

    《混凝土基层喷浆处理技术规程》(JGJ/T238-2011)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

    《装配式环筋扣合锚接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标准》(JGJ/T430-2018)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BIM 实施标准》(T/CBDA-3-2016)

    《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 (试 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施工图所涵盖的工程范围。

    (二)、监理目标:

    1、造价目标:以施工合同价款为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价款 51235174.89 万元以内。

    2、质量目标:履行监理合同,提供满意服务。

    3、进度目标:以施工合同工期为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 1095 天以内。

    4、安全目标:杜绝因监理责任引发的工程安全事故和监理人员人身事故。

    5、环保目标:杜绝因监理责任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6、绿色施工目标:监督施工应符合国家绿色施工的标准。

    (三)、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并作好记录,督促编制会审纪要;

    2、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申请报告;

    3、审查、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单位;
    4、审查承建商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现浇结构钢筋混凝土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

    5、审查承建商提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清单;

    6、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7、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8、主持协商业主或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本身提出的设计变更;

    9、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0、核查完成的工程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1、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的归档准备工作;

    1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13、核查工程结算;

    14、向业主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二)、人员配备:

    1、总监理工程师:

    2、专业监理工程师:

    3、监理员:

    4、安全监理工程师(员):

    5、资料员:

    6、BIM 工程师:

    7、造价监理工程师:

    8、见证取样员:

    注:随着工程进展即时进行调整。

    (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1.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1.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1.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1.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1.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1.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2.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细则。

    2.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2.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2.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2.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2.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2.8、进行工程计量。

    2.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2.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3、监理员工作职责 3.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3.2、进行见证取样。

    3.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3.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3.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造价监理工程师职责:

    4.1 负责进度款的审核。

    4.2 负责签证的审核。

    4.3 负责阶段性、竣工结算审核。

    5、BIM 监理工程师:

    5.1 负责 BIM 工程的一切监理工作。

    6、见证取样员:

    负责进场材料见证取样复检工作。

    7、资料管理员:

    负责资料收集归档、收发文工作。

    8、安全监理工程师(员)职责:

    8.1 监督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2 对现场安全生产施工实施巡视检查,并记录归档。

    8.3 监督施工单位对验收合格后的危大工程,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8.4 督促资料员应及时将安全相关资料归档并管理。

    负责资料收集归档、收发文工作。

    五、监理工作制度

    (一)、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 1、项目总监向监理机构成员介绍工程情况,并组织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提出书面会审意见和建议;

    3、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进行讨论,提出对图纸的汇总审查意见;

    4、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熟悉以下内容:

    4.1 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4.2 工程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4.3 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5、形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各方签字盖章确认,由项目总监签发。

    (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总监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2.1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2 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3 总承包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2.4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项目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审查并签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3.1、总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3.3、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3.4、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3.5、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协调;

    3.6、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7、安全、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措施和绿色施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8、冬雨季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3.9、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按专业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督促总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报项目总监签署审核意见;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的基本内容包括:

    1.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1.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1.3、类似工程业绩;

    1.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未经项目监理机构认可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五)、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核验制度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验;

    2、对新材料、新产品,施工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并取得经确认的证明文件;
    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总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3、凡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均应进行抽检;
    对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部位或关键部位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和检查。对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部门进行查验。

    4、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

    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种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5、未经签认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六)、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1、第一次会议 1.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2、项目总监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1.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例会 2.1、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地例会;

    2.2、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3、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每周工地例会;
    3、专题会议 3.1、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

    3.2、各主要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动议;

    3.3、会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

    3.4、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做好会前准备;

    3.5、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发生时,现场监理人员应第一时间向项目总监报告,由项目总监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总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项目总监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责令总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3、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现场监理应配合总承包单位作好现场的财产及人员抢救工作,设立安全警戒区域,并作好安全记录,协助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处理决定等工作;
    4、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报告,同时报告监理部、公司,并应将完整的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八)、监理工作日记制度 1、监理日记按专业或人员分类填写,做到当日完成,节假日和夜间施工值班期间由当班监理人员按要求做好记录;

    2、监理日记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并不得缺页;

    3、监理日记的填写内容要具体、直实、准确、完整,并要有事实和数据,具有可追溯性和条理性,做到前后呼应,有头有尾。

    4、监理日记分标段填写,土建和安装单独填写;
    5、监理日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活动情况记载,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监理质量验收情况、特殊控制过程旁站情况,其他事宜;

    6、施工活动情况记载:记录施工单位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主要材料、机械、劳动力进出场及变异情况,材料试验及施工试验情况,工地会议情况等;
    7、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监理发出的指令和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工程专题会议情况等;

    8、其他事宜:(应对以下内容视情况作或详或略的记载)

    8.1 施工方提交的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2 各方往来函件或口头洽商;

    8.3 图纸会审、设计更改、技术核定;

    8.4 阶段(控制)计划完成情况;

    8.5 与安全、消防、环卫等的联系;

    8.6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情况;

    8.7 监理人员变动;

    8.8 来访和会见;

    8.9 上级领导、公司领导巡视;

    8.10 上级指示、通知等。

    (九)、工程暂停及复工审批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停工或复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2.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2 总承包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2.3 总承包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2.4 总承包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5 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处理的。

    2.6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3、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承包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总承包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4、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十)、工程报验检验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对总承包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与签认;
    对验收不合格的拒绝签认,同时要求总承包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相关报验表按表 B.0.7 的要求填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分部工程验收,按表 B.0.8 的要求填写。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竣工预验收。

    2、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3、对于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总承包单位及时整改;
    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

    理,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5、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6、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

    6.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6.2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6.3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4 有勘察、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6.5 有总承包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6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

    (十二)、监理工作月报制度 1、每月编制一次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配合编制,按公司《监理作业指导书》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写;

    2、监理月报完成初稿后,交项目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印章;

    3、经批准的监理月报于次月 10 日前报送公司,并按项目规定的时间报送建设单位。

    (十三)、工程款支付签认制度 1、总承包单位统计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报审表(表 B.0.11)。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A.0.8),并报建设单位。

    4、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付款申请应审核以下内容:

    4.1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

    4.2 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4.3 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4 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4.5 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4.6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十四)、工程索赔签认制度 1、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包括: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变更单、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监理记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监理月报及相关监理文件资料等。

    3、总承包单位在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费用索赔报审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标准规范及合同文件有关章节要求进行审核与评估,需要总承包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报建设单位审批,不同意部分应说明理由。

    (十五)、工程变更处理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总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5、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十六)、工程进度控制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总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2、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2.1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总承包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2 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2.3 施工顺序的安排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2.4 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2.5 施工进度计划要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3、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总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

    4、项目监理机构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十七)、合同管理制度 1、向有关单位索取合同副本,了解掌握合 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面执行情况检查,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反映合同信息。

    2、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和核定总承包单位申报的实物工程量。

    3、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确及时提供合同执行情况的有关资料。

    4、本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十八)信息管理制度 1、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输入计算机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打印分发;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建单位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记录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记录;

    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5、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六、工程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程序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2、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图 2)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图 3)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图 4)

    5、工程暂停、复工程序(图 5)

    工程停、复工程序 (图 5)

    (二)

    、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1、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总承包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总承包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的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施工阶段:通过巡视检查、平行检验和旁站,检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
    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进场检验,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进行预制构件试安装,并应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

    1.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2、质量控制采取以下四个手段:

    2.1 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
    检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2.2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序的检测项目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

    2.3 试验: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沥青砼等,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见证取样的规定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2.4 指令性文件: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书面指令性对应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单位加以整改或重视。

    3、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预制构件的预控按以下方法进行。

    3.1 材料加工定货的质量控制。材料加工定货时,总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场地和生产厂家,然后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检查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经认可后按检查评定样品标准进行验收,材料进场后,总承包单位按批量抽查,并将结果报监理审核。

    3.2 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3.2.1、材料进场必须附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检)验报告及认证书;

    3.2.2、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

    3.2.3、监理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预制构件质量签认程序检查或随机抽查。

    4、质量控制分为三个过程:

    4.1 事前质量控制 4.1.1 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验证。必要时进行抽样复检。

    4.1.2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4.1.3 复检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4.1.4 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即计量、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的完善。

    4.1.5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4.1.6 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尚应审核其报验单。

    4.1.7 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4.1.8 把好开工关。未具备开工条件时,不允许开工。

    4.2 事中质量控制 4.2.1 协助承包单位完善工序控制,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方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评定表。

    4.2.2 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各道工序需按有关验收规定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2.3 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需经监理人员复核。

    4.2.4 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4.2.5 按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和质量否决权,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坚持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并进行复验。

    4.2.6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搞好组织协助工作。

    4.3 事后质量控制 4.3.1 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3.2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

    房建项目监理规划范本 2017-07-31 筑龙监理

    点击标题下「筑龙监理」可快速关注

    一、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勘察单位:

    6、监理单位:

    7、总包企业:

    8、建筑面积:229

    39、61㎡

    9、本工程由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9

    9、03㎡,地上26层,1—2层为商业网点,3-26层为商品住宅。

    10、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11、地基基础:本工程主楼下采用由wz桩和整体筏板组合的复合地基,主楼外地下室地基采用铺设级配石褥垫层处理,局部与1#楼贯通。

    12、本工程抗震等级三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地下1级,地上11级,环境类别:室外和地下为二b类,其它为一类,屋面及地下室防水等级11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13、工期要求:

    总工期600日历天。

    二、监理工作阶段、范围、目标、依据

    (一)监理工作阶段:施工阶段。

    (二)监理工作范围:桩基、土建、水电。

    (三)监理工作目标:

    1、工期控制目标:尽量控制在合同工期

    天范围内;

    2、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投资控制目标:尽量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范围内。

    (四)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

    5.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好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

    5、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6、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

    8、协助业主召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落实有关监理制度和要求。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① 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部位要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

    ② 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签证;

    ③ 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复核,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④ 检查确认运送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⑤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⑥ 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⑦ 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有关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落实,质量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⑧ 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进行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抽检,保证度量质量的准确;

    ⑨ 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砼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⑩ 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①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② 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③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3、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① 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季度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② 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三)施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调整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监理意见;

    2、组织工程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4、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填写监理业务手册;

    (四)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定期检查工地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五)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协助业主拟定工程的各类合同条款,尽量避免因业主原因而引起的索赔;

    2、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3、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

    四、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人员岗位职责

    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特征和工程特征,组建如下适应本项目的监理班子。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经业主许可,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一)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本工程项目监理组根据工程的特点及公司的管理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组成。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本公司负责。其岗位职责是: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时给予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程序: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

    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施工单位填写“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中签字→施工单位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并附有关自检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如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如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报验及至符合要求。

    3、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已验收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完整,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的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的质量控制程序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及有关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准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包括按规定必须进行见证取样的有关材料,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使用。

    6、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见图1)

    7、设计变更控制基本程序:(见图2)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见图3)

    9、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见图4)

    10、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见图5)

    11、工程延期管理基本程序:(见图6)

    12、索赔工作程序:(见图7)

    图1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

    图2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控制基本程序

    图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图4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图

    图5 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

    图6 工程延期管理基本程序

    图7 索赔工作程序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投资控制方法与措施

    1、资控制的方法:将工程造价先分解到各个单位工程,再分解到各个子目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2、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流程:(见图8)

    3、投资控制的措施 ① 组织措施

    1) 在项目监理机构中落实从投资控制角度进行跟踪的人员,明确其任务和职能;

    2) 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② 经济措施

    1)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2) 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3) 严格进行工程计量;

    4) 认真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

    5)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发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6) 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审核竣工结算;

    7)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③ 技术措施

    1)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 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3) 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分析。

    ④ 合同措施

    1)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支付;

    2) 做好工程监理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3) 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二) 进度控制方法与措施

    1、进度控制的方法:对施工阶段的施工内容、施工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见图9)

    3、进度控制的措施 ① 组织措施

    1) 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2) 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3) 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4) 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5) 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② 技术措施

    1)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状态下施工;

    2) 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挥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3) 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③ 经济措施

    1) 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2) 建议业主对应急赶工经予优厚的赶工费用,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3) 加强索赔管理,公正的处理索赔,对工程延误索赔损失。

    ④ 合同措施

    1) 选择适合实际的承发包模式;

    2) 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3) 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4) 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5) 按合同可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形象进度。

    (三) 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1、质量控制的原则:
    ① 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②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③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④ 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⑤ 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1、质量控制的依据:
    ① 工程合同文件;

    ② 设计文件;

    ③ 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④ 有关质量检查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包括以下四类:

    1)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应的各专业验收规范;

    2) 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a、有关材料及其制品质量的技术标准,诸如水泥、钢材、砖、石、砂、防水材料、电缆电缆、门窗材料等的质量标准;

    b、有关材料或半成品等的取样、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或规程,如钢材的机械及工艺试验取样法、水泥安定性检查方法等;

    c、有关材料验收、包装、标志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如型钢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等;

    3) 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如电焊操作规程、砼施工操作规程、砌砖操作规程等;

    4) 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事先应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技术部门的技术签订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见图10)

    3、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①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

    ②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③ 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 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

    2) 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3) 材料购配件采购订货的控制;

    4) 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5) 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

    6) 设计交低与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

    7) 严把开工关;

    8) 监理组织内部的监理准备工作。

    4、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① 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应着重抓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1)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及制定相应的质量预控对策;

    2) 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3) 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4) 施工作业环境、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

    5)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的控制;

    6) 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的控制;

    7) 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② 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应着重抓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1) 承包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2) 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3)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

    4) 工程变更的监控;

    5) 见证点的实施监控;

    6) 级配管理质量监控;

    7) 计量工作质量监控;

    8) 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9) 工地例会的管理;

    10) 停、复工令的实施;

    ③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

    1)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内容包括:基槽(基坑)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工序交楼验收;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不合格的处理;
    成品保护等。

    2)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检验程序:作业活动结束,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序质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予以签认验收。

    3)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检查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试验法。

    5、质量控制的手段:

    ① 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② 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③ 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方式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

    ④ 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⑤ 利用支付手段。

    6、质量控制的措施

    ①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地;

    ② 技术措施: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检查监督;
    ③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达到业主特定质量目标要求的,按合同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

    8、本工程的主要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控制点的设置见表1:

    (四)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具体措施

    1、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布置与检查安全方面的有关工作;

    2、定期组织学习,要求每个监理人员均能做到时时存有安全意识,处处留心安全隐患;

    3、内部检查安全漏洞,分析安全形势。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的评估分析会议,重点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对施工人员的情况进行分析,对已施工的过程进行分析,对如要施工的重要的施工环节进行预测分析,查找安全漏洞,检查上一阶段的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方面的监理工作要求

    4、项目监理机构,建立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制度。

    ①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②安全隐患处理及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③巡视检查制度;

    图8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流程图

    图9 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

    图10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主要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表1

    七、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制度

    1.1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设计交底前,应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并整理成会审问题清单,在设计交底前交设计单位;

    1.2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开始前要督促,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设计意图、特殊要求、重点难点等)并通过设计、监理、施工三方或参建各方研究协商,确定存在的图纸和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2.1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2.2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2.3 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对于与拟开工工程有关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并认为合格后,发布书面的开工指令。

    3、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3.1 凡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样;

    3.2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制度

    4.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定位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4.2 每层的轴线放样及标高引测后,承包单位均应向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复核,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5、砼浇灌申请制度

    每批砼浇灌前,承包单位需填写“砼浇灌申请单”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复核,对现场进行综合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同意承包单位进行砼浇筑。

    6、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1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质量证明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2 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检验批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及其检验批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3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监理工程师巡视和旁站制度

    7.1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7.2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当制定旁站监理实施细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并在施工过程中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

    7.3 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如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或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8、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1 设计变更可能由设计单位自行提出,也可能由建设单位提出,还可能由承包单位提出,不论谁提出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凡涉及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设计变更还必须报请原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8.2 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完成后,由建设单位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签发工程变更单。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9.1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9.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0.1 在一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10.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11、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1.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11.2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2.1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及当天的自然情况写入监理日志,特别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详细作出记录;

    12.2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在会议上总监要明确有关的制度和要求,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2.3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等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有关重要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3、监理报告制度

    13.1 每月25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对下月监理工作重点进行安排。监理月报经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13.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并及时填写监理业务手册。

    14、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4.1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管理;

    14.2 监理资料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理设施

    1、业主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如下设施:临时办公室一间,办公桌椅两套;

    2、本单位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如下: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电阻测试仪、成套检测尺、千分卡等。

    相关关键词: 房建监理规划 高层房建监理规划 房建监理规划模板 装配式房建监理规划

    • 范文大全
    • 教案下载
    • 优秀作文
    • 励志
    • 课件
    • 散文
    • 名人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