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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莆田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时间:2020-09-13 08:21:34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莆田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促使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有序推进,现就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以便民利民、务实高效、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为基本原则,切实将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努力塑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为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便民利民原则。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群众满意为目的,合理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努力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务实高效原则。中心建设应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现有条件,对基层站所和乡镇(街道)现有的办公场所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科学利用,实现现有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同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三)公开透明原则。所有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都应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网站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行政原则。所有服务事项,都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除按政策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外,严禁单位和个人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等行为,同时,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确保中心规范有序运行。

      三、基本标准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应做到“六个有”:

      (一)有一个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便民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一般应设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可由同级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兼任)。

      (二)有一个宽敞整洁的服务场所和一定的现代办公设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应符合基本办公条件,内设便民服务窗口,挂置中心匾牌,配置公示牌、告知单以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同时,应具备有一定的现代办公设备,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等,以便于办公工作和文件管理,有条件的应配备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确保能及时与有关单位进行网络联系和网上业务开展。

      (三)有一批进驻窗口和服务项目。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街道)设立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各种服务事项的场所。原则上,乡镇(街道)基层站所面向社会、企业、群众的行政管理、证照证明、便民服务、信息咨询等事项,应全部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县区可结合实际,本着“因地制宜、应进尽进”的原则,有选择地把民政、劳动保障、计生、新农合、法律咨询、综治、涉农(含林业、水利等)、土管、村建、财政服务、综合代理、“三资”监管等项目纳入到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凡已入驻便民服务中心的部门,不得另行受理相同业务。

      (四)有一部服务热线电话。热线电话应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五)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办事制度和管理制度,并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六)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服务队伍。应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形象好”的总体要求,选强选优窗口工作人员。

      四、主要运作方式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办理面对社会、群众、企业的事项,为群众提供行政管理类、证照证明类、便民服务类、法律政策类和信息咨询类等事项的服务;对权限在乡镇(街道)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许可、审批管理服务;对权限在上一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开展咨询、呈报、代理服务。中心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并实行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代理件管理。

      (一)即办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应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二)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应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

      (三)承诺件。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应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

      (四)联办件。涉及多个窗口或部门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

      (五)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告知,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补全后按规定办理。

      (六)代理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后,协助服务对象准备相关资料并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协调代理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我市行政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要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真正把此项工作作为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使行政服务向乡镇(街道)拓展和延伸,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服务网络。

      (二)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关键在取得实效。要在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探索为民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序时推进,确保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帮助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制度制定、人员上岗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增强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宣传,发挥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全面发挥,真正成为沟通基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相关关键词: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调研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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