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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层团委工作业务知识

    时间:2020-08-20 08:21:07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基层团委工作业务知识

     共青团泉州市委 编制

     目 录

     企业团委基本工作规范……………………………………………………………………2

     机关事业单位团委基本工作规范…………………………………………………………3

     农村团委基本工作规范……………………………………………………………………4

     高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5

     中等学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6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7

     团员教育与管理……………………………………………………………………………8

     团的组织生活 ……………………………………………………………………………12

     团干部管理与培训 ………………………………………………………………………13

     团内民主选举 ……………………………………………………………………………15

     加强城乡青年中心建设 …………………………………………………………………16

     五四红旗团委的标准 ……………………………………………………………………18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21

     企业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引导团员青年创新创效,立足本职岗位开展技术革新等创新实践活动。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团员青年职工的业务素质。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安全生产。

     三、弘扬职业道德和诚信准则,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职业文明建设,不断强化团员青年的爱岗敬业观念和岗位奉献意识。

     四、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

     五、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企业团建纳入企业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

     机关事业单位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教育引导机关团员青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奋敬业、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三、切合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发展需要,积极参与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组织,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团员青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团员青年的学习创造条件,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

     五、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

     农村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教育团员青年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开发农村青年人才资源,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三、深入开展乡村青年文化活动,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农村生态文明。引导团员青年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保护生态环境。

     四、加强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发挥各类青年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农村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五、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与流出地、流入地团组织的工作衔接。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农村基层团建纳入农村基层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做好新经济组织和青年经纪人协会、青年产业协会等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整顿松散瘫痪的农村团支部。发展团内民主,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基层团组织的直选试点工作。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担任村团支部书记,并积极推动他们进入村“两委”班子。

     高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大学生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围绕大学生素质拓展,组织开展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三、主动了解、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积极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加强或配合做好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学生组织规范发展。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

     五、通过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高校团建纳入高校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团学工作目标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委、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团组织,创新设置方式,扩大团组织对大学生的有效覆盖。

     中等学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中学生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团的基本知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提高团员青年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加强法制教育。

     三、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化和创新中学生公民素质教育和成人仪式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的教育功能。加强中学生校外工作者队伍建设。

     四、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加强对学生会的指导和对少先队的领导,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学生组织规范发展。

     五、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团员青年身心健康成长。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团学工作目标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

     街道团(工)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积极承担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职能,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扶持青年就业创业,帮扶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推动青年文明社区建设。

     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改进工作方式,推动实现社会化运作、项目化管理。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流出地、流入地团组织的工作衔接,以人为本,强化服务。

     四、加强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强基层团的外围组织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社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五、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发展团内民主,积极稳妥地开展街道团组织的直选工作试点。配齐配强社区团支部书记,探索建立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的设置和行政建制对应。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群体分布的变化,以扩大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为目标,落实《团章》的规定,凡是具备建团条件的地方,都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力求有团员的地方就有团的组织覆盖,就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团的活动,就有规范运行的团的组织体系。

     巩固农村、国有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团的基层组织。在农村,重点加强乡镇团委和小城镇团的建设,依托产业、专业协会、科技示范园(区)等建立团组织。切实抓好松散瘫痪团支部的整顿工作,大力推行“校村联建”、“企村联建”等做法,着力选配好团支部书记,并积极推荐他们进入村“两委”班子。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团员数量较多的行政村中可以建立基层团委。在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置和改建企业团的组织,并配备团的干部。不断创新和发展大中学校团的组织。针对高校实行弹性学分制和后勤社会化的情况,进一步巩固班级团组织,结合实际探索在社团和学生公寓建立团组织。配齐配强中等学校团委书记,充分发挥中等学校团组织在中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适应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及时调整和建设好团的基层组织。

     大力发展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团的基层组织。适应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按照“区域覆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努力形成以街道团(工)委为核心,辖区内有关单位团组织广泛参与,具有开放性、协作性、充满活力的街道社区团组织网络。着力配齐配强街道专职团干部,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先配备兼职团干部并逐步向专职过渡。努力在居委会建立团支部(总支),大力在居民区、工业区、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功能社区中建立团组织。切实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力度,进一步完善联合建团、依托建团、社区建团等多种建团方式。具备建团条件的,都应建立团的组织。已经建立团组织的,要努力找准与企业发展、青年需求之间的结合点,使团组织不仅能建起来,而且能积极发挥作用。尚未建立团组织的,要通过派驻团建指导员和团建联络员、建立青年社团、联合开展活动等方式,使这些企业的团员青年参加到团的工作和活动中来,为建团创造条件。要依托商会、行业协会、职业中介机构等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切实抓好新型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高度重视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的团建工作,根据各自特点建立健全团的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以街道、乡镇团组织负责,规模较大的可由地(市)、县(市)团委负责。

     团员教育与管理

     一、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也是团员区别于一般青年的荣誉标志。

     (一)团员证的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二)团员证的管理职责

     基层团委在团员证管理中,既担负着团员证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又起者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团员登记册,准确掌握团员队伍数、分布及流向情况;

     2、做好团员证颁发、补发、收回、注销等工作,严格团员证的日常管理;

     3、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4、以团员证为媒介,严格对流动团员的管理;

     5、进行团员奖励工作,发挥团员证正面激励作用;

     6、广泛开展持证活动,努力为团员证的正常使用创造条件;

     7、指导和督促团支部做好团员证管理工作。

      (三)团员证的颁发

     团员被批准入团后,团的组织应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团的县级委员会为团员证颁发单位。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授权下属团的基层委员会和独立团总支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

     团员证编号由团的县级委员会统一编排。由8位阿位伯数字组成,前3位数表示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后5位数是该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所属团员的团员证序号。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新发展的团员,其团员证编号按已编到的序号递增。

     二、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

     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在已建立团员卡片的地区,应连同团员卡片一起移交)。

     团员转接组织关系时,凡在建有人事档案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部队入团的团员,因变动工作、毕业、复员转业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凡在未建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包括农村中学、乡镇企业等)入团的团员,其入团志愿书一般存所在基层团委,保存期限为15年。这类团员因升学、参军、招工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入团志愿书应随之转移。

     三、团费收缴和管理

     基层团委应按时收缴团费并将团费按比例上缴上级团委。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

     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四、团的组织统计

     团的组织统计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团的组织统计工作,可以及时掌握团组织和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为团的领导机关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团的组织统计工作采用统计报表的形式进行,以基层的原始记录为依据,按一定的表式和程序,自下而上地提供基本统计数据。基层团委每半年对各团支部团员青年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团员和团的组织变化情况作一次统计。

     五、团员的奖励与处分

     对团员的奖励可以分为两类:通报表扬和由团的中央、省、地(市)级、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

     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委员会批准。

     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其具体程序是: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

     (二)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查并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报上级团委。

     (三)上级团委团支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团支部书记由上级团委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七、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流动团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活动的团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工作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团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机制。

     2、坚持证档分离、交叉覆盖。允许流动团员的组织隶属关系与参加团的活动适当分离,可以同时编入多个基层团组织,实现团组织对流动团员的交叉覆盖。

     3、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团员的分布状况、职业性质和居住特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团员流动到哪里,团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4、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权、学习、就业创业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二)完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加强团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毕业学生或退伍军人团员原所在团组织应将团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其就业单位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团组织。街道社区(乡镇、村)团组织应及时接收下岗(失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大、中专(中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中的团员,并将其编入相应的支部。基层团组织每半年要对在册登记的团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发现流失现象应及时查明团员去向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流入地团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流动团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团组织联系的,团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要按《团章》及团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2、及时将流动团员编入到流入地基层团组织。流动团员就业单位有团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团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团组织或无就业单位的流动团员,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商会、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团组织。在流动团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居民区、工业区、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地,可专门建立流动团员团组织。流出地团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团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团组织,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团组织进行管理。

     3、健全流动团员联系制度。流出地团组织要通过定期联系、跟踪考评等方式,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团员联络、管理办法。流入地团组织要拓展和规范联系渠道,通过设立流动团员联系站(点)、实行流动团员社区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流动团员建立联系,掌握流动团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向流出地团组织和有关单位反馈团员的表现情况,作为对团员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的依据。

     4、构建流动团员服务体系。针对流动团员在权益维护、学习成才、就业创业、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在流动团员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和自护知识,增强流动团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协助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劳动安全、人身伤害、工资拖欠等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流动团员进行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心理生理、文明行为等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在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帮助,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流动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5、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流动团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结合实际,通过建立流动团员电子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区流动团员的基本情况,方便团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开设电子信箱、开展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加强团组织与流动团员的联系。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电子团员证。

     流动团员相对集中地区的团组织,每年底要向上级团组织报告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

     团的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利,是共青团组织先进性和严密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团内生活与青年活动有所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

     选择团的组织生活形式应讲求多样性,根据组织生活的内容和青年的特点,使之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团的组织生活形式。要在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团日活动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实施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制度。

     一、团日活动制度

     团日活动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街道、社区团组织开展团日活动,应考虑吸收辖区内居住和就业的流动团员参加。每年的“五四”、“七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纪念日等,可作为固定的团日活动时间。团日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3-4次。

     每次团日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如组织团员过团的组织生活,组织团员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面向社会开展各种服务性、公益性活动等。团日活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二、重温入团誓词制度

     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农村、城市社区基层团组织开展的活动,还可以吸收辖区内的学生团员和流动团员参加。中学生重温入团誓词仪式要在学生大会上举行。

     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的内容及程序:

     (一)全体人员列队(团员佩戴团徽)唱国歌。

     (二)党员代表提希望。

     (三)团员代表表决心。

     (四)全体团员在团旗下重温入团誓词。

     (五)全体团员列队唱团歌。

     在每年的建团纪念日或“五四”前后,应组织团员重温入团誓词。有条件的团组织可选择在有教育意义的地点举行宣誓仪式。团员重温入团誓词仪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团干部管理与培训

     一、基层团干部的管理

     团的干部管理以同级党组织管理为主,上级团组织协助管理。

     团的基层组织的正、副书记一般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干部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各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团委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手续。

     二、基层团委干部岗位培训

     基层团委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按照团干部一级岗位培训的要求由县级团委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十天。在培训内容上要按照《团干部一级岗位培训业务教学大纲》要求,做到与理论学习、与党的中心工作、与团的具体工作三结合。

     基层团委干部在受训的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团支部干部的培训工作。团支部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根据《团干部基础级岗位规范(试行)》,按照《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以分散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三天,团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可作为培训的通用读本。

     基层团委干部培训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及时向上级团委汇报培训情况。

     三、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团委书记在同级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团委会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团委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代表团委列席有关会议。

     (二)主持召开团的委员会和下属团组织负责人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检查团委的年、月工作计划,指导各团总支、团支部的工作,做好团委年、月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四)正确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了解青年的需求,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青年的学习、就业、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了解所属团总支、支部建设情况,及时做好下属组织的改造、调整和充实;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六)制定发展团员规划,并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七)抓好团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团干部的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负责接待和受理团员、青年的来信来访和被处分的团员的申诉。

     (九)协调好党、政、团之间的关系。

     (十)积极履行“全团带队”的光荣职责,做好对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团内民主选举

     共青团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内民主选举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团的生活中的集中体现。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团委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确因特殊需要提出或延期改选、应事先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取得批准;基层团委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届团员大会或团代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增补人选不是委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届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

     团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团员大会的选举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团的委员会的第一次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召集人主持。团内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包括差额选举和等额选举两种方式。

     团内选举的基本程序是:(1)核对并报告参加选举人数。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半数方可进行选举。(2)通过选举办法。(3)通过该次选举候选人名单。(4)通过监票人名单并检验票箱。(5)按实到人数发选票。(6)选举人写票。写票前进一步说明写票注意事项。(7)选举人投票。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引导选举人按顺序投票。(8)开箱验票并报告验票结果。(9)计票。(10)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

     人数较少的团员大会,选举程序可适当从简。

     各级团委选举之前,须将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选举办法报告上级团委;选举以后,须将委员会组织名单和分工报上级团委审批。须附有委员的基本情况和书记、副书记的任职呈报表;基层团委选举以后,由上级团委审批并发文公布,其书记、副书记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加强城乡青年中心建设

     街道团(工)委、乡镇团委是城乡青年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围绕建设、运转、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组织建设、队伍培养、项目开发、资源整合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项目化运作、品牌化经营和社会化推进,在青年中心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

     (一)推进组织建设。有效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保障会员在青年中心中切实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定期召开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的骨干作用,加强理事之间的联系。建设高效稳定的以秘书处为主要形式的办事机构,健全、规范日常工作制度。培育和发展青年社团,加强对青年社团的引导和管理,使社团成为青年中心会员活动的重要支撑。

     (二)构建服务体系。围绕青年的多方面需求,为青年提供菜单式服务。按照“政府委托、中心承办”的方式,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青年中心实施青年发展项目。加强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项目合作,实行订单购买、合同管理。依托青年中心开展共青团的工作项目和活动,使团的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注重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服务。建立和完善项目论证、规划、实施、监督、考核、评估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采取社会化方式,发展加盟单位,使区域内工作资源得到扩大和共享。与高校、企业、机关对口联系,广泛获取资源。强化青年卡的联系服务功能,发挥规模效应,使青年享受到更多优惠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现代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实现青年中心工作和项目联网。运用中介方式,为青年与市场、技术、资金的对接牵线搭桥,成就青年事业发展。开展团内联合,用好现有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图书站等团属阵地。依托社会资源,积极协调使用社区服务机构、文化体育场所、教学培训单位等场地。做好市场开发,以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与企业或个人联合建设阵地。争取党政有关部门支持,自主开辟和新建阵地。建设青年中心网站或网页,依托网络平台建立虚拟阵地。

     (三)建设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以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为主体,培养青年中心负责人、青年社团负责人和工作骨干,建设一支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热爱青年事业的青年中心工作者队伍。通过政府和有关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招聘有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较强的社会工作者到青年中心开展工作。通过人才交流、挂职锻炼、见习实习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专门从事青年中心工作,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

     结合大中专院校与青年中心结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援助等工作,通过定向招募和派遣,形成接力机制,组织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参与青年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动员专家学者、科技人员,以及与青年发展相关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鼓励更多热心青年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为青年中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五四红旗团委的标准

     总标准

     1、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用过硬。

     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建有服 务组织和服务性实体,在所在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围绕青年成 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3、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 跃。所属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员队伍不断壮大。所属团(总)支部中获省、市、 县级“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比例较大。

     4、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一、企事业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主要负责人能力强,业务精,懂经营,会管理;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班子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青工建功成才,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团委的精神,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团的工作生动活泼且富有成效,工作实绩党政认可,青年好评。适应深化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青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成为推动改革的有生力量;着眼企业发展和青工成才,广泛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和青年科技创新行动,企业效益明显增加,青工技能明显提高;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深化青年文明号等活动,青年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充分发挥青年的突击作用,在急、难、险、重的生产、工作任务中体现新一代青年的风采;代表青工通过职代会等渠道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青工合法权益,关心青工切身利益,反映青工的意愿和呼声;积极为下岗青工等青年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三)支部建设好。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青年分布特点,合理调整组织设置,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所属支部班子健全,积极工作,富有朝气;各项制度完善,活动开展正常,工作充满活力;支部在青年中影响好,凝聚力强,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团员队伍。

     (四)活动阵地好。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团的活动阵地和青工培训场所;有能够满足青工基本文化生活需求的文体娱乐设施;团的工作经费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善于发掘和运用社会资源,团的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农村“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书记是专职团干部;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较高,具备带领团员青年致富成才的能力;班子的民主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作风扎实,能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农村青年致富成才,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收到显著成效。积极领办科技推广项目,实施1个以上项目,带动面大,实际效果好;大力开展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抓好返乡高、初中学生的技能培训;动员组织农村青少年植绿护绿、改善环境,在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成绩突出,建有1处以上青少年绿色文明园;积极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等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村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新风尚;维护农村青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支部建设好。所属团支部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普遍实行了从党团员青年星火带头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经法定程序进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班子的做法;支部工作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有效,工作运行正常;根据农村青年分布合理调整支部设置,无团员流失现象;团支部能够积极发展团员,认真做好“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四)活动阵地好。建立了青年培训基地、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青年科技图书站等阵地,并发挥良好作用;有能够满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设施;团组织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团的经费和阵地使用管理制度健全。

     三、学校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文化程度高,懂教学,会管理,密切联系学生和青年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和青年教师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突出学生“素质拓展”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多方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和济困助学,为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服务和支持;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同时注意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支部建设好。所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适应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团支部设置合理;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推优”工作成效显著,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四)活动阵地好。建立团校,并能正常开展培训;有能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设施;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

     四、社区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配有专职团干部;主要负责人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有把握全局,协调社区内各单位团组织共同开展工作的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决策民主,管理科学;团结进取,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社区服务建设和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以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统揽社区团的工作全局,带领青年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美化社区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整洁、优美的社区生活空间;广泛开展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和互助活动,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形成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关心社区青少年特别是下岗待业青年、外来务工青年、特殊困境中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支部建设好。支部组织设置合理,按照团章的要求,在居委会和社区内外来务工青年、下岗待业青年的集中地建立团支部;支部班子配齐;工作制度健全,团内管理严明,工作运转有序,能有效地加强社区内团员青年的组织、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团的外围组织如青联、学联、青年社团的横向联谊与协作,建立起以团组织为核心的覆盖全社区的青年组织网络,社区团的工作覆盖面大。

     (四)活动阵地建设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好、管好社区青少年阵地,力求做到有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有社区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所,有社区青少年科技、文化、法制教育活动阵地,初步建立起青少年社会服务体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各该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第三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团的各该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由团的各该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六条 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七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 代表的构成与产生

     第九条 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第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四百至六百人,最多不超过八百人。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二百至三百人,最多不超过四百人。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人,最多不超过三百人。

     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和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十一条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各地区、各单位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代表应由各条战线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兼职工作者代表构成。可以在总体上对代表的构成提出指导性意见,由选举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构成中,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六十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七十;党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七十。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构成中,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四十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党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六十。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构成中,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二十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党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第十三条 台湾籍团员较多地区的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应有适当数量的台湾籍代表。

     第十四条 归侨团员较多地区的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应有适当数量的归侨代表。

     第十五条 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六条 代表的产生程序是: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与有关地区和单位党团组织协商,并征求有关单位团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酝酿讨论,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召集代表会议的团的常务委员会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交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选举。

     第十七条 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的代表。

     第十八条 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向团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 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

     第十九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为五十至七十人,最多不超过九十人。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为四十至五十人,最多不超过六十人。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为三十至四十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

     第二十一条 候补委员一般应占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候补委员人选应考虑到委员会成员卸职递补的因素。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由各方面、各层次团的专、兼职工作者组成。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七十左右,团的兼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三十左右。

     第二十三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九至十三人,最多不超过十五人。书记、副书记四至六人,直辖市和特大省可配备七人。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市辖区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七至九人,最多不超过十一人。书记、副书记三至四人。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五至七人。书记、副书记二至三人。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应由团的专职工作者担任。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组成方案由各该级团的上一届委员会提出,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十。

     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第二十八条 委员会产生程序是: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与有关地区和单位党团组织协商,并征求有关单位团员意见,提出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团代表大会选举。

     第二十九条 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十条 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一届团的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书记、副

    相关关键词: 基层团委工作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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