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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责任清单

    时间:2020-08-22 09:43:56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责任清单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力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学深悟透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力根本要求,本人始终注重用理论武装头脑。一是明确“学什么”。对照“第一责任人”职责,梳理分类学习内容,以《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知识为重点。二是落实“怎么学”。结合周四夜学、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联系支部固定主题党日等活动,原原本本学习原著、摘抄精典金句,在学习中学懂弄通,自觉增强“五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如何“提水平”。以实践为抓手,多措并举,开展现场微党课、单独面对面谈心谈话、重大节日集体上党风廉政课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全年为基层党组织上党课X次,安排廉政讲座X次,参加理论学习X余次,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X余次。

     二、严格履职尽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一是履行“四个亲自”情况。在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亲自”方面,本人能够深入一线协调联动力量,靠前指挥督办重难点问题,围绕中心狠抓部署;严格落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遵守“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规定。二是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个一”,制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分解表》,制定分解目标X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进行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实施。同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负责的科室、中队党风廉政建设要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严格管理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上半年共组织召开X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形成了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上下合力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党规,及时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四是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本人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为全局党员干部作表率;管好家属,做到自己清、家属清。

     三、严抓正风肃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行稳

     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XX局党员干部区域分布呈现点多面广等特点,慎微、慎独、慎行对每位党员干部显得更为重要。一是严肃工作作风。开展“作风建设月”活动,通过思想教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总结提升等举措,引导全体干部队员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规矩意识。采取错时抽查、到点检查、街面巡查等方式,一线检查办公秩序X次,现场查纠X余人次,发放《督查通报》X期,问责处分党员干部X名。二是紧盯廉政风险。以党委会的形式,定期研判梳理全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把握动态风险情况,制定风险清单,为压力传导入末端,层层落实责任,年初与局属单位签订《XX局2019年度“作风建设”责任书》共计X份;紧盯重要节点,紧抓关键岗位,采用发放短信、电话问询、谈心谈话等形式,常提醒、敲警钟,编写发送廉政短信X条。三是运用廉政谈话。以围绕职责分工、重要岗位、苗头问题等领域运用廉政谈话手段,针对局属单位重点岗位存在的主要廉政风险,与人事、财物、窗口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敲警钟、打预防针、注强心剂,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低下,易“围猎”等问题,进一步营造廉洁、和谐的氛围。结合年度全年履行主体责任谈话情况X人次,其中提示约谈X人。

     一年以来,本人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计划,努力营造凝心聚力谋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日常生活中仍然发生少数党员干部违纪现象,分析其原因,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这是党委管理党员干部队伍偏松偏软,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是极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滑坡、责任缺失、行为失约的结果。同时,我也清醒得认识到XX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方式不多,思想政治教育不深入,个性化教育针对性不强等。为此,我进行了深刻反思及分析,同时结合全局实际,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谋划:

     一突出学习教育。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要位置学,把党章、党内法规、中央纪委会议精神放在主要位置学,把新《公务员法》等新鲜内容放在重要位置学,坚持自主学、集体学、创新学,以学风促作风。二是树好廉政典型。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勤廉典型,推动廉政文化宣传与城市管理工作融合,干部队员学有榜样。三是关注个性化教育。针对局“小散远直”单位党员干部分布特点,注重党员干部成长进步需求、党员素养、责任感、使命教育,党委定期研判干部队伍管理风险,为少数党员干部“量身定做”思想教育清单,要求班子成员“两个责任”落到细处、落到实处,扎实做到“知道党员干部成长需要什么、知道党员干部业务爱好是什么、知道党员干部缺点是什么,关心关爱及时跟上”的管理要求,使全体执法队员找到职业归属感,工作幸福感。

     二严抓制度落实。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认真筛查本单位现有制度,并对照先进单位举偏补弊,完成《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形成执法队伍管理体系。二是开展执行检查。专项检查各级制度的落实情况,把“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作为检查考核重点,以考促干,提升各级履职执行力。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不迁就、不留情,进行严格追责问责,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报送至纪委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严肃自问自查。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问自查、自评自改,查摆的问题列作清单统一记录并实行销号管理,由各单位、支部负责定期追踪整改进度。二是严格内部监管。杜绝监管队伍“一团和气”的老好人思想,内部管理坚决做到督得严、找得准、管得狠,每月督查通报必由各班子成员传阅,在年终考核中严格实行个人和单位重大作风纪律问题一票否优。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组织召开各级社会人士座谈会,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听评议、谈问题、找办法;实行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下访接访;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对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或多次受理的信访件,上班子会讨论处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清单(原创)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厘清党组织的责任,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指党组织是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组织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要求,加强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

     (1)制定工作计划。年初,专题分析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抓好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督促每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定落实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并逐一研究审定。

     (2)加强检查考核。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程动态监督抓好任务落实。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分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并逐一评价。每年年中、年底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严肃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2.选人用人责任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坚持用人标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标准,大胆选拔任用敢为人先创新型、百折不挠担当型、忠诚为民服务型“三型”干部。

     (2)严格用人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会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执行党组织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3)加强用人监督。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严格执行《肃南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体制机制。

     3.纠风正纪责任

     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密切联系群众。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下访接访、脱贫攻坚等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着力破除“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县委“八项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不作为乱作为、不干事不担责等现象,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系列制度,严控资金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3)纠正突出问题。着力整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扶贫领域等政策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发生,维护群众利益。

     4.权力监督责任

     注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多管齐下,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深化廉政教育。把廉洁从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定期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传达有关问题通报和典型案件剖析,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构建权责明晰、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协调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

     (3)严格干部监督。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具体,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反思,认真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

     5.严肃纪律责任

     坚决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自觉维护党章。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章意识。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公开发表与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2)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现党内关系正常化。

     (3)确保政令畅通。经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抓好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

     (4)支持纪检组织履职。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强化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党组织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落实纪律审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制度,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人、财、物保障。

     (5)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工作。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巡视、巡察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1)做到“四个亲自”。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涉及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纠风正纪、权力监督、严肃纪律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行为负责,对有关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专项工作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调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文件材料把关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

     (3)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对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约谈。

     (4)落实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参加重要会议。参加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作风建设会议等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2)听取专题汇报。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签批重要文件。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及时进行签批,作出指示,提出意见,督促办理。

     3.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坚持信访接待日、下基层接访等做法,进一步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解决信访问题。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化解信访积案。

     (3)开展走访服务。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服务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4.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

     (1)态度鲜明。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执纪执法机关的请示汇报,及时研究、作出决定。

     (2)排除干扰。排除阻力和干扰,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

     (3)加强保障。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强保障,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5.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遵守纪律规定。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起好表率作用。

     (2)规范用权行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3)自觉廉洁从政。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管好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有关情况,认真落实述纪述廉述作风规定。

     (三)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1.主动研究部署。协助领导班子及党组织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股室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年初制定本人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年中抓好责任项目的推进实施,年末结合分管工作对本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涉及“一岗双责”、风险防控、问题整改等方面的行为“签字背书”承担责任。

     2.加强干部管理。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对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报告。

     3.带头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坚持厉行节约,在会议、用车、接待、消费等方面反对铺张浪费。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一线摸实情、解难题,增强服务群众能力。

     4.支持纪律审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主动提供所掌握的情况,坚决做到不干扰、不包庇。

     5.严格廉洁自律。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作好表率。

    相关关键词: 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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