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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定期考评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0-02-25 07:45:31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各党支部:

      根据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定期考评制度的通知》和建工学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建工党字〔2010〕19号)精神,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定期考评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强化服务功能的目标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把重点放在推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

      各党支部实行公开承诺,应重点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重点人物完成,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教师党支部重点在完善团队组织建设,提升教学、学科建设与科研、服务地方工作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所在团队和学院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支部重点在学风建设、服务同学、服务社会等方面作出承诺。

      各位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应重点结合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教师党员重点在关爱学生、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绩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重点在坚定信念、带头学习、增长才干、提升素质、全面发展、服务他人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要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进行承诺,内容要体现党组织特色,突出承诺重点,明确承诺时限。要重点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上多办实事好事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各位党员要密切结合自身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根据自身能力、特长,承诺几件通过努力能办得到的实事好事。提倡教师党员做到三联系,联系1个学生班级、1个学生寝室和1名以上困难学生。要求学生党员开展义工活动,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

      3.公开承诺既要防止标准过高过泛,又要防止标准过低过虚,浮在面上,搞形式主义。

      4.各党支部和党员每年的承诺事项原则上不少于5条。因2010年公开承诺工作启动较晚,承诺事项要求不少于3条。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定期考评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提诺。承诺前,各党支部和党员要深入师生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每年年初,党支部结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

      2.审诺。院党委对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各党支部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是否有利于工作学习、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师生意愿、是否切实可行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党支部和党员要书面签订承诺书(见附件1、2),明确承诺事项、完成时限等。院党委将通过会议、内部网络等形式公开发布,主动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4.履诺。通过实行党员挂牌、公示党员形象照以及制定履诺进度表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促进党员自觉履行诺言,自觉接受监督。

      5.督诺。每学期,各党支部要对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作1次梳理总结,并把梳理总结报院党委;每学期,党支部对党员履诺情况作1次点评,通过党员互相交流、党组织分析点评等,督促党员积极落实承诺事项。对不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党支部和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把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师生进行通报。

      6.评诺。每年年底,要通过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支部考评、群众参评等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个党员落实承诺情况作1次综合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履诺表现较差、群众意见较大大要提出批评教育,对拒不改正的要作出组织处理。

       四、组织工作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实行公开承诺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一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检查督促,坚持言必行、行必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各党支部、全体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做好公开承诺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有利于互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在公开承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支部险境典型做法和优秀党员个人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2010年度的公开承诺要求在9月8日(周三)上午11:00前完成,请各党支部在此时间前将本支部的承诺书和支部承诺事项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上交至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材料。

      联系人:阮美飞 联系电话:9521、695775

      E-mail:ruanmeifei@nbu.edu.cn

      今后,公开承诺。定期考评工作在每年年初进行。

      附件:1.党支部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2.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3.承诺事项汇总表

      建工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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