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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卫生监督所202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0-10-19 10:06:16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县卫生监督所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及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两手抓、两促进,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在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夯实基础、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意见》《-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体系机制建设及有效运作,将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

    (二)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在岗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综合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卫生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

    (三)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卫生监督业务、执法、稽查和管理规范,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依法开展日常和专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大力宣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增进社会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卫生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公正。

    二、履行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传染病防治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执法,突出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规范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扎实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强化监督监测,提高监督监管质量,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

    (三)强化放射卫生监管工作。扎实开展《放射诊疗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执法监督,规范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 。

    (四)加强医疗卫生监督,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高质量完成医疗执业及医疗废弃物专项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持续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管理。结合自治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安排,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五)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管力度。贯彻《-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宣传工作,加强对市政供水、农村人饮工程、二次供水和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自备水源的监督监测,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加大农村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监督,防止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深入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入职前、职中、离职后的健康体检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同时,做好尘肺病防治工作。

    三、开展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县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按照自治区卫健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强化卫生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保障能力,顺利完成各类大型活动和重要接待任务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管模式上水平。

    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接工作,以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管模式上水平,实现监督服务温情监管,进一步提升卫生执法水平。

    2011年,全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步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2011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1、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注重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理念。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相关关键词: 2018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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