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客运村村通意见/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0-08-15 08:33:32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促进客运村村通意见/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在“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村村通客运班车目标,根据国家、省发展农村客运的总体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农村客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客运的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在“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村村通客运班车目标,根据国家、省发展农村客运的总体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农村客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客运的重要意义
农村客运是指在县(市)境内,班车起或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镇)、村的道路汽车客运,其中重点是乡(镇)境内乡(镇)到村、村到村和跨乡(镇)以上邻村之间的道路汽车客运。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方便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村村通客运班车工作,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现村村通客运班车,任务还十分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争取早日基本实现村村通客运班车。
二、明确发展农村客运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遵循“立足需要,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不断改善运力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水平,做到路运并重,协调发展,解决农民“乘车难”和农村学生周末运输问题,让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乘上安全、经济、可靠、便捷车。
(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农村道路状况和路面等级,不断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到年底,实现“三个百分之九十”,即:90%以上乡镇所在地建有客运站、90%以上行政村建有旅客候车亭或招呼站、90%以上行政村通客车,最终以县(市、区)为中心,以乡(镇)、行政村或人口集散地为结点,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辐射各自然村、厂区等人口密集地的客运网络。
三、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现村村基本通班车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事业,涉及面广,投资较大。因此,全市发展农村客运工作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发展农村客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发展农村客运的组织领导。市发改、经贸、公安、安监、交通、财政、国土、建设、公路、税务、工商和公路稽征等有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要紧密配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监督作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发展农村客运开绿灯,提供方便。市交通局要建立台帐,加强督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农村客运事业发展。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客运发展
(一)实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1、交通规费按《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进一步实行交通规费合理政策的通知》(交财〔〕17号)的有关规定减免。
2、农村道路客运企业上缴的各项税收,各县(市、区)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应根据本地实际,全额返还给交通部门统筹专项用于补助乡镇或村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3、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按《省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用地,当地政府应给予划拨,并给予减免相关建设规费。
(二)适当降低运行道路标准
农村客运汽车原则上必须在等级公路上运行。鉴于我市地处丘陵地带,山区多且地势险峻,农村公路建设难度大,投资大,农村基础薄弱,所有通村公路都达到等级路标准困难很大。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6号)第四节技术标准“通行政村公路,有条件的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如条件所限,除路基宽度外,个别指标可适当降低,但应满足行政村内主要机动车辆的通行要求”的精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为促进我市农村客运发展,对基本符合旅客运输条件、安全有保障的农村硬化公路,即已验收未定级的农村硬化公路也可开通乡村客运班车。但应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组成由当地安监、交通、公安交警、运管和所在地乡镇政府以及村主干参加的审定小组,根据《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对需开通班车、又已验收未定级的农村硬化公路进行共同审定,并填写审定表存档(表格样式见附件)。开通乡村汽车客运线路的基本条件,按照《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重点要掌握路基宽度、路面平整度、路线纵坡、路线弯道半径、桥涵荷载、视距、错车道等因素,主要的弯道、桥梁、交叉路口以及学校、工厂等人口密集和危险地段应设立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初审不合格的道路,由县(市、区)发展农村客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受益单位负责改善,经复审合格后方可允许开通农村客运班车。
(三)加快农村客运站场建设
各乡(镇)所在地或片区中心地应建立一个等级车站,以便实施对客运车辆的日趟检等源头安全管理。村一级和主要路口可设候车亭或招呼站。涉及经营性收费的乡村客运站和停发车场必须有足够场地,有旅客服务设施,有消防安全设施,有安全管理制度,有专职人员管理。其收费标准必须报物价、交通部门审批。严禁只收费、不管理、不服务,严把车辆出站点的安全关。
五、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村客运经营机制
(一)引导实行公司化经营。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是由市汽运集团公司等资质较高的客运企业在该地成立农村客运分公司;二是由已在该地经营客运的客运公司(车队)捆绑经营;三是组建新的公司。可以以乡镇为区域组建一个公司,也可以若干个乡镇为片区共同组建一个公司。农村客运公司必须坚持普通服务原则,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冷热线搭配,也可采取现有客运线路、公交线路延伸经营的方式。
(二)合理选择农村客运车型。根据乡村道路状况及客流特点,要因地制宜使用不同的车型。对道路条件较好的,可使用符合标准的客车;对基本符合旅客运输条件的准四级农村公路,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小型商务车、面包车。同一线路上,也可多种车型搭配,以适应不同层次旅客的乘车需求。所有乡村客运车辆的车门上必须标明载客人数和监督电话,必须在车头前挡风玻璃下方统一喷上“农村客运”的标志,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登记栏和线路标志牌上注明“农村客运”。各县(市、区)对投放农村客运的车辆实行统一颜色,颜色由各县(市、区)选择确定。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负责把好农村客运车型的市场准入关,严禁上级明令禁止载客的车型进入农村客运市场。
六、加强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公安部、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公通字〔〕33号)的要求,做好各项交通安全工作。
运输企业应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和完善企业法人、车主、维修人员及司乘人员等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培训与教育,强化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运输现场的调度与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行客运班车的规定,调整发车时间,合理安排运力。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各种保险。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车辆技术安全检测的监督,加强路面监控和反超载工作。
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把好农村客运企业的市场准入关,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农村客运企业严格执行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督促已核定等级的农村客运站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加大对非客运车辆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的打击力度,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七、加强农村道路的完善、维护与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提高道路安全行车标准,加强辖区内农村道路的日常养护与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八、加强农村客运的运价核定和管理
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价〔〕服530号)文规定,乡村道路汽车客运票价制定不分沿海和山区,统一按车辆类别等级相对应的车型基准运价率和营运里程合理定价。
促进客运村村通意见责任编辑:陈老师 阅读:人次篇二: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
Q/BW·G0802-04
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Q/BW·G0802-04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 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Q/BW·G0802-04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Q/BW·G0802-04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 04 年 5 月 30 日
版本号: G-A 受控(编号/章):
Q/BW·G0802-04
附录1、绩效考核表(员工)
编号:GJ0802/01- (样表)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考核时间
考核人:
考核人职务: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加减分标准
该项扣分
考核得分
厂纪厂规
1、迟到、早退
-1分/次
2、中途外出(未经请假)
-1分/次
3、串岗、脱岗
-1分/次
4、其它违纪被公司扣罚或通报批评
-3分/次
5、会议迟到、早退、旷会
-0.5分/次
工作主动性
1、不服从安排(包括临时性抽调)
-3分/次
2、遇到困难不想办法、不协调、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时
-2分/次
3、服务态度差、有投诉
-4分/次
4、与其它部门缺少沟通,不能很好协调
-2分/次
专业水平
1、进、销、存信息反映不完全
-2分/次
2、储存信息和实物不相合
-4分/次
3、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发现联系不上
-4分/次
4、错发、不按计划收货
-5分/次
5、帐、卡、物记录不完全、不完整
-3分/次
6、专业水平欠佳,其它部门有抱怨(技术状态)
-2分/次
7、不按工作程序办事
-2分/次
8、每月大件盘存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9、每月积压不合格明细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10、货物摆放不整齐
-2分/次
职业素养
1、思想不端正,有投诉(查情况属实)
-10分/次
扣 分 合 计
奖励情况
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3分/次
2、为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采纳
+5分/次
3、公司级奖励
+5分/次
4、经评议服务态度好
+3分/次
5、在公司《博盈园地》上发表文章
+4分/次
加 分 合 计
最 后 得 分 (≤120)
说明:100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综合评价结果:分 级
总结部分:根据员工各自的工作能力,从实际出发,表扬先进以鞭策每一位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使本部门的绩效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考核人评估:
考核人签名:
Q/BW·G0802-04
附录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编号:GJ0802/02- (样表)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总经理办
职务:
考核时间:
考核人:
考核人职务: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评分标准
总分
得分
部门考核
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
≤120
关键指标
计划的可行性,计划实施的监控
非调整每更改1次扣2分
100
(注:此三项指标根据部门职能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指标可以不同)
规章制度的纠察,部门关系的协调
缺项扣5分;
投诉属实每次扣1分
公司级会议的组织安排
投诉属实每次扣2分
质量考核
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
≤120
安全考核
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
≤120
成本考核
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
≤120
小 计考勤情况
1、事假
每次扣1分
2、病假
每次扣0.5分
3、旷工
每次扣5分
4、迟到、早退
每次扣2分
奖惩情况
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
每次加2分
2、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
每项加5分
2、公司奖励
1次加5分
3、书面警告
1次扣2分
4、通报批评
1次扣5分
合 计 得 分
说明: 优秀(95分及以上) 合格(80-94) 基本合格(70-79) 不合格(70分以下)
综合评价结果: 分 级
考核人评语:
考核人签名:
Q/BW·G0802-04
附录3、绩效考核表(部门)
编号:GJ0802/03- (样表) 年 月 日
被考核部门:
考核时间:
考核小组成员: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总分
得分
部门目标完成情况
(90分)
1、按时、保质完成总经理办公会布置的任务
未完成每项扣5分,单项扣完为止
30
2、按时、保质完成部门周、月计划
30
3、按时、保质完成部门日常工作
20
4、按时、保质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未完成每项扣2分
10
协作情况
(10分)
1、部门内员工思想统一,工作热情高
列举事实,1分/件
5
2、部门间协作顺畅,无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现象
列举事实,1分/件
5
小 计
100
奖惩情况
1、部门受奖励
每次加5分
2、部门受表彰
每次加2分
3、员工受表彰
每次加0.5分
4、部门受罚
每次扣5分
5、员工受罚、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每次扣0.5分
6、部门被投诉且有事实依据
每次扣2分
7、员工被投诉且有事实依据
每次扣0.5分
8、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每次加0.5分
9、对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
每次加2分
10、宣传稿件2篇
每篇加1分,缺篇扣1分
小 计
合计得分
≤120说明: 优秀(95分及以上) 合格(80-94) 基本合格(70-79) 不合格(70分以下)
综合评价结果: 分 级
总结部分:请说明该部门需要采取何种行动或接受何种培训来改善其工作,并根据以上各方面情况总结该部门的总体工作绩效水平。
考核小组评语:
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名:
相关关键词: 贵州省村村通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