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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时间:2020-09-09 08:46:32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 作 方 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7号)要求,以及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自2019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由各地教育、消防部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正规、有序、安全。

     二、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和解决专项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三、治理范围

     全省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历教育校外培训机构。

     四、治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不明确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应急预案不完善,未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

     (二)建筑防火不达标。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规范要求;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达标。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低于3平方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未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四)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护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与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

     (五)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安装电气过载断电保护装置,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

     (六)证、照不齐全。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自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2018〕1028号),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于6月10日前向当地县(区)教育、消防部门分别报送自查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开展联合检查。各地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情况,抽调教育、消防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协调发动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力量,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颁发办学许可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级教育、消防部门要在依法依规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及时整改的同时,提请政府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办事处),对隐患单位实施综合治理,跟踪整改情况;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县(区)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采取吊销办学许可证、关停取缔、临时查封等措施。

     (三)开展集中约谈。各地要根据联合检查情况,由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督促其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隐患集中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要畅通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各级教育、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力做好工作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等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县(区)教育部门要利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切实澄清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和学生底数,同时做好对关停机构的学生、家长说服教育工作,协调清退学生分流就学。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专项治理结束后,7月5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

     省教育厅联系人:蒋立春 电话:0371邮箱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薛俊龙 电话:0371邮箱:784702114@

     附件:1.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2.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附件1

     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省辖市

     检查校外

     培训机构

     (家)

     发现隐患和

     违法行为(处)

     督促整改隐患和

     违法行为(处)

     临时查封

     (家)

     关停取缔

     (家)

     吊销办学许可证(家)

     清退就读学生(人)

     附件2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技术方面

     1、建筑防火:场所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居民住宅、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场所内严禁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其中儿童用房(培训对象不满14周岁)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安全疏散:场所安全疏散宽度、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内,应有楼层平面示意图和连续的疏散导向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房间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灯箱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消防器材:场所灭火器设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每个楼层应在易于取用的部位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灭火器设置点设置2-5具4公斤以上ABC类干粉或水基类灭火器。

     4、消防设施:应当按国家规范规定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按国家规范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宜安装使用物联网独立火灾报警器。

     5、用电安全:场所内电源线路、插座及灯具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应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并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鼓励使用电气火灾监测报警系统。

     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二、管理方面

     1、明确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使用租赁房屋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建章立制:制定完善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处进行张贴公示。

     3、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培训开始前和结束后要进行一次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施工,严禁使用明火做饭,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培训演练: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应加强消防宣传,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结合场所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等文件执行。

    相关关键词: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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