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小升初
  • 中考
  • 高考
  • 英语
  • 考研
  • 四六级
  • 单元
  • 节日
  • 母爱
  • 诚信
  • 父爱
  • 环保
  • 家庭
  • 感动
  • 成长
  • 感恩
  • 梦想
  • 爱国
  • 写景
  • 写人
  • 叙事
  • 状物
  • 议论
  • 说明
  • 抒情
  • 观后感
  • 诗歌
  • 读后感
  • 想象
  • 素材
  • 名言
  • 段落
  • 哲理
  • 诗词
  • 成语
  • 赏析
  • 基础
  • 演练
  • 教学
  •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例文

    时间:2020-09-12 08:33:52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一、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办学质量、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院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院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一)学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护等工作。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系、部的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学院xcxx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应当建立院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保卫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书记、院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各处、系、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辅导员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三)班主任、辅导员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四)值班领导要对全院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和解决。

     (五)学生处、各系部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六)任课教师做到撑控每节课的情况,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各系部、教务处要加强对实习、实验课的安全管理。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实习、实验课的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八)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管理,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需进行登记,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九)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宿管员和安全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和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逃夜上网、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时就及时处置和报告。

     (十)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院内食堂、商店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院的院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全院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人身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救护。

     二、学院安全管理

     (一)构建学院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院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院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等。

     三、日常安全管理

     (一)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学院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三)应当按照《学院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四)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早晚自习时,要安排值班人员合理组织学生疏散和楼道上下顺序,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五)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不得组织学生应当由专业人员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六)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院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院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七)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院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及时报告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八)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院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九)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院。学院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一)学院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对学生开设安全教育必修课传授安全防范知识,培养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学院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院应安排课时,组织学生系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辅导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指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用水、用电、用火安全;交通安全;实习操作安全;实验用品(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和人身生命安全。重点教育学生如何防火、防盗、防骗、防不法侵害以及紧急避险逃生自救知识。

     (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五)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六)学院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的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种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一)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文化、公安、消防、交通、司法、卫生、工商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院周边秩序。

     (二)配合环保、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院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院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院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三)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院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院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院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在学院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五)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六)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院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院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七)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教学、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一)教师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施教。

     (二)学院实行课堂教学、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任课教师是在班节次的课堂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三)教师上课时应当清点人数,发现有学生缺课向当日班委会值日生了解情况,若学生不知情,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情况。

     (四)上课期间,若学生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询问情况,做出合理的安排。

     (五)非室外课的教学,原则上必须在教室内进行,根据任课教师教学内容的实际需要,确需在室外进行的,任课教师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并呈报教务处批准。放任学生在室外活动而没有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出现学生安全责任应该追究该任课教师的责任。

     (六)室外课只能在校园内进行,分组进行必须科学合理。因病不能参加的或不适宜某些项目训练的学生必须在任课教师的视线范围内休息。

     (七)实习、实验课教学必须遵守实习、实验课有关安全规定。

     (八)教师上课期间发现教学所用设施、器材等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应当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在接到报告的当日应到现场查核并报请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维修或更换。

     (九)多功能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的工作人员属该部门的硬件设备的责任人,要随时巡查、排查安全隐患。该工作人员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院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

     (十)教师在班时对学生存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发现了不制止或学生反应了情况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应由该当班教师负责。

     七、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一)班主任、辅导员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二)对本班教室、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三)新生入校时负责组织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在校学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离开学校,班主任必须要求学生签“安全离校表”。

     (四)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掌握学生去向。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经常有针对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

     (六)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集体活动,如学院运动会、文艺晚会、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卫生劳动、外出郊游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制订完备的安全实施方案,报经系部、学生处、保卫处以及主管安全院领导批准方能实施。

     (七)班级学生在学习期间发生各类人身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送医务室或医院就诊,及上报学院,通知家长,配合学院职能部门处理好善后事宜。

     (八)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八、安全事故处理

     (一)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院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二)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院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三)当发生师生伤亡安全事故时,应根据上报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九、奖励与责任

     (一)学院每年度与各处、系、部签订xcxx安全责任书,实行月考核、年评比制度,考核结果与津贴、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直接挂钩,xcxx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在学院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了师生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相关关键词: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乡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 范文大全
    • 教案下载
    • 优秀作文
    • 励志
    • 课件
    • 散文
    • 名人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