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新度桂林小学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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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新度桂林小学附属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编 号: 莆立信招[2013]025号
项目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桂林小学附属工程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桂林小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13年6月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新度桂林小学附属工程
1.2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1.3建设规模:约18万元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合格
1.6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1.7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1.8 资金来源: 拨款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直接从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下载招标信息,需要施工图纸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荔城区预选承包商库内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建造师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直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2013年7 月2日17:00前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2 工程预算价181857元(人民币)。
13 工程发包价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为160034元(人民币)。本工程下浮率为 12%。
14 合同承包价
招标人发包价即为合同承包价 。
15 投标保证金
1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是按照《关于实行区级预选承包商库入库企业预缴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荔发服﹝2011﹞02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未按(荔发服﹝2011﹞02号)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15.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2%计)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 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45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5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17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7.1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宣贯材料》、《福建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5版)。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401~407-2005)72项补充定额》、《喷涂聚氨酯硬泡等41项补充定额》和调整《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砂垫层等173项消耗量的通知
闽建筑[2012]37号文--关于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2012]4号文--关于执行闽建筑[2011]37号文人工预算单价的补充通知
闽建筑[2012]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
闽建筑[2012]9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
闽建筑[2012]39号文--关于颁发《风镐破碎石方》等补充定额的通知
闽建筑[2012]4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工程部分模板及支架定额消耗量的通知
闽建筑[2012] 36号文--关于价格调节基金调整的通知
材料信息价:莆田2013年2月份(上旬)材料价格及市场询价。
机械台班:福建省2012年4季度机械台班。
17.2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 2 %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7.2.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17.2.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
17.2.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
17.2.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
17.2.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
17.3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7.4本工程税率按3.413%计取。
17.5劳保费用按丁类计算。
17.6价格调节基金按0.3%计。
17.7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受理后,可征询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意见,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出具建议意见函,作为财政部门审核、调整的参考。
18 工程合同价控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
⒈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
⒉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
⒊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的;
⒋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上涨的。
(二)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⒈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⑴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⑵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⑶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⑷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⑸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⒉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
⑴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⑵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⑶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⑷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19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1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20根据《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0]1号》规定:对合同签订当期钢材价格与施工期钢材价格上涨或者下降在10%以上的,在资金使用安全、风险可控、可以操作的前提下,施工合同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下同)没有计取风险包干系数(包括包干系数为零)的,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施工合同价有计取风险包干系数的,发生价格上涨,其价差金额高于所计取风险包干金额(指总额,按合同价×风险费率计算,下同)的,高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发生价格下跌的,其价差金额低于所计取风险包干金额(指总额)的,低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承发包双方监理应及时对补差的材料数量与价格办理签证手续,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和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钢筋:首钢、三钢、中钢
水泥:大田广平“岩城牌”、三明“建福牌”、顺昌“炼石牌”
注: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材料品牌,中标人须选择与预算书中价位和质量相当的合格产品。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2.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3)企业资质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4)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
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 4日 9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会议室。
24.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及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25 开标
25.1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15家(含15家),招标人将从中抽取1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开标会定于2013年7月 4日9时00分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5.3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3)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26评标
2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6.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6.2.1非荔城区预选承包商库内的.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
30 履约担保
3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施工企业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的日内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3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一个月内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无息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自然灾害外的一切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没有
五、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8%。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当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50%(含工程预付款)时,工程预付款在以后月份应付工程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2、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
3、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七、担保
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八、工程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1 年;
(5)其他约定:
除了以上主要条款外,其余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桂林小学附属工程
投 标 文 件
( 本)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4)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复印件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小额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人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作为承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5、我方承诺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检察部门无行贿犯罪记录。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4、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四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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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关键词: 莆田市荔城区麟峰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