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小升初
  • 中考
  • 高考
  • 英语
  • 考研
  • 四六级
  • 单元
  • 节日
  • 母爱
  • 诚信
  • 父爱
  • 环保
  • 家庭
  • 感动
  • 成长
  • 感恩
  • 梦想
  • 爱国
  • 写景
  • 写人
  • 叙事
  • 状物
  • 议论
  • 说明
  • 抒情
  • 观后感
  • 诗歌
  • 读后感
  • 想象
  • 素材
  • 名言
  • 段落
  • 哲理
  • 诗词
  • 成语
  • 赏析
  • 基础
  • 演练
  • 教学
  • 当前位置: 天一资源网 > 规章制度 正文

    安徽理工大学校训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时间:2020-08-15 20:17:32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第五章 规章制度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试行)

     (第二次修订)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各部门职责及干部职责

     第二章 干部招聘和使用办法

     第三章 人事考评办法

     第四章 办公室签到、值班及接待制度

     第五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七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章 例会制度

     第九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章 网站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物品借出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二章 失物招领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 图书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学院学生会考核办法

     第十五章 附 则

     序 言

     本着服务学生的宗旨,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会将再接再厉,为校园建设作出贡献。

     本规章制度在九届七任主席团奠定的基础上,由九届八主席张俊涛整理并规范成册,九届九任主席张振进行了第一次全面修订,确认了历届学生会成员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学生会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以此规章制度为根本依据开展工作,并负有维护此制度尊严保证其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 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干部职责

     主席团:全面负责校学生会的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议。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并保持与校团委的密切联系。

     主 席:全面负责校学生会的工作,并主持召集学生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并保持与校团委的密切联系,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并对各主管部门的工作给予帮

     助和指导及全面负责;完成主席交付的任务,主席不在时可暂代其职。

     办公室主任职责: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内部管理。

     办公室副主任职责: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主席团和主任交付的任务,在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可执行主任的职责。

     学生会各部部长职责:

     主持本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及部门工作的总结汇报。负责本部干事人选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工作。

     学生会各部副部长职责:

     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工作,完成组织上交付的任务。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执行部长的职责。

     学生会各部委员职责:

     在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负责本部干事的组织与培训工作,对干事的工作作出评定,部门正副部长不在时履行领导职责。

     办公室: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各部之间工作的协调,做好学生会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干部工作情况反馈工作。负责各院、部学生会的联络工作,积极发展与学校其他学生组织及其他兄弟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友谊关系。

     主 任: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内部管理。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工作,完成主席团和主任交付的任务,在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可执行主任的职责。

     宣传部:围绕学生会的思想建设,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对同学进行以党的基本路线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及宣传活动,同时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部 长:负责各项宣传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副部长:负责学生会期刊的制作,部门成员宣传技术的培训与指导以及书画兴趣小组各项活动的开展。

     学习部:下设教学信息管理委员会。围绕学校的学风建设开展各种学习、学术等方面的活动;负责全校各种学生活动的学习与总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查。

     部 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协调。

     副部长: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教学信息管理委员会及部门成员写作技能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并负责办公应用学习小组各项活动的开展。

     生活部:下设大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反应同学在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配合总务部门帮助解决,并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管理。同时下设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通过合理的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解决广大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

     部 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协调。

     副部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每月校内卫生检查工作及伙食管理委员会和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部门成员开展内部相关活动。

     文艺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文艺活动,为校园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注意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

     部 长:负责校内文艺活动。

     副部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学生会内部文艺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

     体育部: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

     质,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发挥同学们的团队精神,注意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

     部 长:负责校内体育活动。

     副部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学生会内部体育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

     女生部:根据女同学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反映并帮助解决女同学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满足其正当要求。

     部 长:负责女生部日常工作,并保持与其他部门的良好关系。

     副部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大学生礼仪大队的日常工作,开展适合女同学的相关活动,开展学生会内部适合女同学的相关活动。

     联络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外部联系工作,负责学生会仓库物品的接触及日常管理,开展针对学生会毕业校友的联络工作。

     部 长:负责学生会的外部联络工作。

     副部长:负责学生会仓库管理及物品的借出,并组织部门成员的内部活动。

     科技部:主要承担学生会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通过网络、科技活动等多种平台为同学创造良好的科技氛围并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部 长:负责学生会网站的整体运行与管理工作。

     副部长:负责学生会网站的建设,针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招聘和使用办法

     第一条 招聘目的:

     满足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需要,并为热心学生会工作的同学提供用武之地,锻炼实践综合能力,增加校学生会任用干部的透明度。

     第二条 招聘条件:

     (一)思想上进,觉悟较高,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

     (二)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三)热心于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为同学服务的自我牺牲精神。

     (四)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或学生会所需的特长。

     (六)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基础较好。

     第三条 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校学生会每学年面向在校大一新生进行招聘。

     (二)校学生会录用新干事的部门有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女生部、联络部、体育部、科技部。

     第四条 招聘办法:

     (一)根据各部的工作需要由各部确定所需人员数额,经常委会讨论报主席团确定。

     (二)报名: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办法,全校新生均可报名并自行填写《干事应聘登记表》。

     (三)一次面试:各部成员对参加面试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个人简介,按照各院系人员比例筛选部分同学进入二次面试。

     二次面试:校学生会常委会对通过一次面试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面试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其工作热情态度和决心,并对其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与学习关系的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试。由常委会根据面试情况对面试人员进行量化打分进行筛选。

     (四)笔试:由校学生会组织对通过面试的同学进行笔试测验,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其文字表达能力及校学生会工作理论等方面的知识。

     (五)试用:在征求同学所在院、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试

     用,试用为一学期。在试用期间,由常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考察学生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素质。试用期第一阶段为一个月,通过一个月试用期的工作表现由常委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成员。试用期第二阶段截止至学期末。

     (六)录用:在学期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试用期的表现最终录用。

     (七)选拔方式为校学生会招干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考核环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内部成员现场举手表决。招干期间,校学生会干部不得套用关系、私插暗置关系,一经发现,一律开除。被招学生干部均应经过成绩等各方面能力的考察。招干期间各负责人必须严肃认真、公私分明、人尽其用。

     第五条 使用办法:

     (一) 应聘同学录取后,常委会召开干事会议或结合学生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座谈,以培养和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

     (二)干事在工作期间服从主席团和各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参加有关活动。

     (三)学生会新干事须经半年试用期,期满后通过考核者方可成为学生会正式干部,配发工作证及钥匙,给予编制名额。自进入校学生会起,每个阶段聘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聘期内的考察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1、考试有补考。

     2、行为不端,损害校学生会名誉或受到院、系纪律处分。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

     4、工作不积极主动,由常委会提出解聘建议并经常委会讨论有一半以上通过。

     5、有不利于学生会内部团结的言行举止。

     6、学生会干部违反《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

     (四)解聘均下达书面通知。

     第三章 学生会人事考评办法

     第六条 考评原则:

     公平 公正 公开

     第七条 考评目的:

     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对优秀干部进行表彰,为工作管理提供保障,为人事选拔提供参考依据。

     第八条 考评方法:

     学生会考评工作由把办公室在主席团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各部门定期向办公室提供本部门人员评定资料,办公室结合相关办法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评并写成报告,报送主席团。主席团的考评由学生会委员会民主测评。考评过程采用量化标准。

     具体办法如下:

     被评人员综合考评成绩由基础分、工作表现分、智育激励分构成 。综合考评分 = 基础分×50%+工作表现分(平均)×40%+智育激励分×10%

     (一)基础分。基础分为学生会成员应尽职责累积分,满分10分,采用倒扣分的原则,整学期全程记录。被评人员每学期开始均获得10分,在工作、出勤等方面出现违纪现象,依照考评办法扣除相应分值。

     缺签扣除0.5分,代签双方各扣除1分;缺班扣除1分,值班迟到扣除0.5分 ,早退扣除0.5分;重大会议迟到扣除1分,无故缺席予以劝退;参加活动应到不到者扣除1分 ,迟到扣除0.5分;请假超过4次扣除0.5分,8次扣除1分,超过15次予以劝退(病假和参加校级文体演出训练的酌情照顾)。

     (二)工作表现分。工作表现分为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的表现积分,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由各部门在负责人的组织下评定,满分10分。

     原则上由部门自行评定,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满分10分。

     对干事的评定:正、副部长打分占40% 委员打分占60%(本部门自行评定)

     对委员的评定:正、副部长打分占45%,委员互评35%,主席团20%。

     对正副部长的评定:主席团45%,正、副部长互评 20%,委员35%。

     对主席团的评定:由校学生会全体干部民主测评。

     (三)智育激励分。智育激励分是为激励学生会成员努力学习而设置的附加分,由每学期开学办公室到各院系查询为据,每学期智育成绩排在班级前5名者获5分,5-10名者获3分,11-15名者获1分。

     第九条 奖励与处分

     (一)奖励

     结合综合考评成绩,对学生会优秀人员进行奖励。

     1、优秀干部,综评成绩前三名者发于荣誉证书及奖金。

     2、工作先进个人,综评成绩四至六名者发于荣誉证书。

     3、优秀部门奖,综评成绩平均成绩最高的部门发于荣誉证书及

     奖金。

     (二)处分

     1、通报批评,学生会成员多次违纪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2、警告处分,学生会成员严重违纪者,给予内部警告处分,必要时通报院系。

     3、辞退,学生会成员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在末位者给予辞退处理,通报院系。

     注:基础分低于8分者给以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低于6分者给以辞退处理。

     第四章 办公室签到、值班及接待制度

     第十条 为了便于开展活动,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时间签到。

     第十一条 签到时应注意相关活动的通知。

     第十二条 办公室值班时间为每周上午上课时间,下午第五节

     课至第七节课。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的当天值班工作内容为:收取各种函件、

     整理办公室内务、借出及接收归还办公室物品、接待来访人员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当天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填写值班记录,记录

     值班当天的主要情况。接收的文件、信函及物品等,值班人员须通知接收人,无明确接收人的,值班人员应拆封存档,重要信息应当即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应注意仪表,对待来访人员应持主动、热情的态度,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情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应作记录并尽快汇报相关部门领导。

     第十六条 来访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投诉等,由办

     公室移交有关部门。移交各部的,该部须在一个工作周内将处理结果转达提出的同学,并办公室组备案。

     第十七条 开学前两天及时将课表交至办公室,值班时间表由办公室安排。

     第十八条 每年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考试周及其前

     一周和开学后一周内不值班,有特殊需要的,由主席团作特殊安排。

     第十九条 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须关闭所有电源,并将门窗

     锁好。

     第二十条 签到时间内不得无故缺签、早签、迟签、代签、补

     签,值班时间内不得无故缺班、迟到、早退或招入闲杂。值班、签到时间,禁止穿短裤、背心、拖鞋。

     第二十一条 如不能按时签到,值班者须向负责人请假,经同

     意并签字后,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因故不能按时值班须经办公室同意后由其他同事代班。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提前领取办公室钥匙,并在当天签到结

     束之前将钥匙放回原处。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必须每天按时查班、查到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章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都有义务爱护办公室公物,保持办公

     室整洁。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内报刊、杂志,由办公室成员统一安排整

     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第二十六条 保持办公室的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干扰他

     人办公和休息;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严禁穿戴短裤(限男生)、拖鞋、吊带裙、大耳环,严禁染发和奇特发型,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文明举止。

     第二十七条 严禁在室内、办公桌、墙壁上乱刻乱画。

     第二十八条 禁止随地吐痰和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废弃物品。

     第二十九条 不得私自使用电器和拉电线。

     第三十条 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三十一条 离开办公室随手关闭门窗,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未经允许,不得私配办公室钥匙或转借他人。

     第三十三条 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办公室计算机由学生会科技部负责维护。

     (二)使用计算机的干部必须爱护计算机,未经允许非校学生会干部不得使用。

     (三)计算机主要用于校学生会的日常文件资料的输入、整理、保存、收发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四)不得用计算机从事私人活动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允许严禁上传、下载相关资料,移动存储器使用时应先查毒。

     (五)严禁利用工作计算机收发、制作和传播反动、暴力及其他不健康资料与信息。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工作证为校学生会干部身份证明,校学生会干部

     每人拥有一个特定编号,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条 工作证供校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

     作时使用,应佩带规范、得体。

     第三十六条 由办公室成员负责监督检查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证佩带情况。

     第三十七条 工作证仅供校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

     人或做抵押之用。

     第三十八条 工作证若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声明并备案。

     第三十九条 在本届学生会工作结束时或人员中途退出,其工

     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收回。

     第七章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学生会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及日常工作。

     第四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经费收支项目的管理并直接对主席负责。

     第四十二条 各部活动如需要经费的,应先向主席团申请,经

     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支出。事后将发票交给主席,待主席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报帐。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举办活动应预先提出经费计划,并在三天

     前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经费计划应有以下内容:活动名称、目的、内容、时间和详细的开支预算。

     第四十四条 报销凭据100元以上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在

     发票上写清报销原因、物品、单价、数量、总额及相关人员姓名。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笔在发票背面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总额(大写)。

     第四十五条 发票定期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销。

     第四十六条 宣传方面的财务状况进行独立登记。所有用于宣

     传方面的开支情况由宣传部进行统一登记。定期将发票和清单交至办公室报销。

     第四十七条 未经主席同意,任何人严禁动用经费。没有主席

     的签字,办公室不予报销。

     第八章 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四十八条 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常委会。

     1、会议由学生会常委参加。

     2、会议于每周与第一个周二晚7:00在学生会本部办公室举行。

     第四十九条 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会议。

     1、会议由部长或副部长参加。

     2、会议于单周周一晚7:00在北区办公室举行。

     第五十条 学生会每两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1、会议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

     2、时间、地点视情况而定。

     第五十一条 各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内部例会。

     1、会议由本部门成员参加。

     2、会议内容为本部门日常工作的情况讨论及思想动态的了解,并将会议记录递交至主席团。

     第五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

     议、迟到或早退者,须跟会议负责人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两次有因不到记作一次无故不到。累计三次无故不到者,按有关规定给与严肃处理。

     第五十三条 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点名,缺席、迟到或者

     早退者均将在点名册上注明。会议全程由会议相关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存入档案。

     第五十四条 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未经

     允许,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第九章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学生会所有档案由办公室统一封闭保存。

     第五十六条 档案按内容划分为:成员个人档案、工作布署与总

     结档案、院、部学生会相关文件及学生会相关制度资料档案。

     第五十七条 学生会档案所用相关表格均由办公室统一制作、

     发放。非统一表格一律不允许进入档案保管。

     第五十八条 个人档案建立时,学生会成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完

     整填写并附上个人免冠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第五十九条 各项活动的策划书须先交由主席团进行审阅,批

     复后交办公室存档。

     第六十条 各项活动的总结文件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整理

     完成,上报主席团,批复后交至办公室存档。不交或迟交者均追究

     责任,造成损失者酌情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各个部门增加或更替干事,必须在变动完成后两

     天内向办公室递交变动情况。增加人员则应由分管副主席向办公室领取表格后,增建档案。

     第六十二条 所有成员自动离职或被撤职者其个人档案不予退

     回,对其工作变动性质将记录在档案中。

     第六十三条 所有档案必须以统一格式递交。

     1、上交档案采用A4纸统一制作。

     2、所有文字均为黑色中文简体。

     3、正标题采用二号宋体加粗格式,正文用四号普通宋体。

     4、醒目条款字体采用加粗倾斜形式。在存在错误文件格式时,

     上交者必须按规定自行更改至正确。

     第六十四条 上交档案必须有电子复件,以便办公室存档。移

     动磁盘由上交人自备,存档后返还。每学期结束所有档案须归入光

     盘形式存档,以便电子档案归库。

     第六十五条 未经主席和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擅自翻阅、修改或销毁档案。

     第六十六条 借用、查阅档案必须向办公室申请待主席批复后

     方可使用。

     第六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将任何档案私自外借或用于宣传方

     面。凡涉及借阅、网络上传、宣传学校或学生会决策等方面的档案,借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以便办公室记录。

     第十章 学生会网站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 学生会网站维护工作主要由校学生会科技部负

     责。重要内容上传及更改统一由科技部报请主席团分管副主席批复。

     第六十九条 校学生会网站的新闻宣传主要有校会新闻、内外

     部各项活动通知、内外部各项活动风采、学习交流等,此类新闻宣传工作主要有科技部、学习部及办公室负责。关于新闻发布的具体细则规定如下:

     (一)在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学习部把正规新闻稿递交

     科技部。要求新闻稿必须符合正规格式,经过严格校对,拥有真实性和准确性,注明作者。

     (二)科技部在十二小时内把新闻稿上传到校学生会网站,需

     要更改新闻内容的要及时与学习部共同协商,作者与上传者对上传内容共同承担责任。

     (三)新闻稿格式标题字号大小根据字数的多少进行设置,统

     一规定为宋 体加黑,新闻内容为宋体五号字。上传图片位于正文下方,上传之前经过处理,确保其有较高的分辨率即可。此类要求如有特殊情况经过分管副主席同意可以特殊处理。

     第七十条 网站内容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工作,发现网页内容各

     类错误尽快与科技部联系,及时更改,确保网页正确性与权威性,学生会内部人员都对网页内容有质疑权,可以提出疑意。

     第七十一条 学生会内部网络管理员请认真保管好账号密码,

     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上级反映,如自身原因泄漏密码导致各项网络问题的,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十一章 学生会物品借出管理实施办法

     甲方 校学生会 乙方 借物品单位

     第七十二条 校学生会的一切物品归校学生会所有,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和卖出。

     第七十三条 校学生会物品的借出对象主要有:各院(部)学

     生会、各社团、及校内其它团体。

     第七十四条 物品由归还方交至校学生会指定地点,不可随便

     放置或丢弃。

     第七十五条 物品如有损坏,按《校学生会借出物品损坏赔偿

     价格表》进行赔偿。

     第七十六条 物品损坏后,允许赔偿,同时接受修理或重新购买归还。

     第七十七条 乙方提供有效借条。

     第七十八条 借条须写明乙方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所在院系,

     联系电话,借物原由,借出时间,及所借物品种类和数量。

     第七十九条 乙方须在甲方值班时间借物品。

     第八十条 物品借出时,甲方负责人向乙方负责人点清物品种

     类及数量,并检查物品有无损坏,有损坏需指出并在借条上注明。

     第八十一条 归还物品时,乙方负责人向甲方负责人点清物品

     种类及数量,甲方负责人检查物品有无损坏,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物品甲方须指出并要求赔偿。

     第八十二条 物品归还并由甲方检查无损坏后,甲方在借条上

     注明已还并将借条存档。

     第八十三条 物品借出时,乙方负责搬运。物品归还时,乙方

     负责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注: 借条有效性判断:

     1、各院系学生会要有所在院系学生会盖章。

     2、各社团要有社团盖章及社团联合会盖章。

     3、其他校内组织要有校学生会盖章。

     第八十四条 乙方遇临时活动急需借甲方物品,又不能提供有效借条,乙方主要负责人可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作为凭证,由乙方写出临时借条。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乙方须在两天内补交有效借条。甲方在借条补交后归还乙方身份证件。

     第八十五条 借出过程中,所借物品种类和数量与借条记录不相符合,借条上记录的物品种

     类和数量多于实际所借物品,由乙方负责人在借条上写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第八十六条 乙方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如需延长物品借用时间,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若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人在原借条上写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第八十七条 在借出过程中需要转借的,由三方(学生会、借方、再借方)负责人在物品借出前协商,物品在由借方转交至再借方时,借方与再借方开出相互证明。证明须按借条格式填写并注明转借物品损坏情况,需乙方与再借方负责人签字,转借后的转借物品由再借方负责,未转借物品由乙方负责。

     第八十八条 借出后,由乙方负责物品的管理。在乙方借出时间内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十九条 转借后,转借物品由再借方负责管理。

     第九十条 物品须在一周内予以赔偿。

     第九十一条 赔偿数额见《校学生会借出物品损坏赔偿价格表》。

     校学生会借出物品损坏赔偿价格表

     轻度 中度 严重

     桌子 20 30 80

     塑料凳子 5 10 25

     地灯 10 25 50

     桌布 10 20 40

     调音设备一套 100 400 700

     席卡 5 10 15

     第十二章 失物招领管理办法

     第九十二条 为构建一个和谐的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环境,方便广大丢失物品的同学及时找回失物,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会特提供“失物招领”平台。为妥善管理物品,同时方便失主及时找回失物,结合学生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九十三条 当同学将拾到的物品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后,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本上详细记录拾到物品的时间、地点及物品名称。

     第九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在同学自愿的情况下,记录送来物品同学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

     第九十五条 值班人员需在记录后签上自己的姓名并妥善保管物品,并于晚上签到时交至生活部同学的手中。

     第九十六条 值班人员需对自己登记的物品负责,如有遗失,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第九十七条 物品的记录、保存由生活部负责。

     第九十八条 值班人员将物品交至生活部时,生活部同学需在值班本相关记录后面签字确认。

     第九十九条 生活部同学应在每周一至周五签到时间内将当天交至学生会的物品进行整理并登记于失物招领本上。

     第一百条 学生认领物品时需携带学生证并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第八节课后半小时内到学生会认领。

     第一百零一条 生活部同学需向失主询问清楚物品的相关信息,仔细记录认领失物同学的姓名、班级、学号、物品及认领时间后交还物品并请失主签字确认。

     第一百零二条 交还物品后生活部人员应同时签字确认。

     第一百零三条 生活部的同学在整理失物的同时应及时更新招领板上的信息并于每周五将

     更新的记录交至科技部登于学生会网站上 。

     第一百零四条 一卡通交至学生会后,将统一送至食堂充卡处。

     第一百零五条 丢失的物品在15天内无人认领将不与登出,同学们要查寻需登陆学生会网站。

     第一百零六条 除卡、证外,其余学期末无人认领的物品,学生会将其捐给公益事业。

     第十三章 学生会图书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七条 为了有效地管理学生会的图书,激发学生会成员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学生会成员的文化素养和业务技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学生会实际,制定该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八条 图书的来源

     (一)学生会原有藏书。

     (二)内部人员捐献图书:

     1、学习部定期向学生会内部人员征集书籍,学生会成员可视情况捐出部分私人图书,暂交学习部统一入柜。

     2、学习部人员登记捐献的图书(参照附表一)。所捐图书可以选择捐献期限,到期则由学习部人员负责归还。

     3、视具体情况可以由其它途径补充。

     第一百零九条 图书的编序

     (一)所有图书分为文学、杂志、专业三类。

     (二)由学习部人员进行统一编序。鉴于图书捐献期满等情况,编号也将随时更新。

     第一百一十条 图书借阅

     (一)不借出性质的借阅

     所有图书在值班时借阅无须登记,看完后立刻归还原处。

     (二)借出性质的借阅

     图书带出办公室时要在图书借阅记录本上登记,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周,如需续借者可提前到学习部人员那里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每次七天,逾期者学习部人员负责提醒。

     第一百一十一条 图书归还

     (一)借书人归还图书时须和学习部人员联系,不得擅自把图书放回书柜,未经工作人员办理归还手续的图书造成丢失或者损坏的后果由借书人自己承担。

     (二)学习部人员确认图书无污染损坏等情况后则进行还书登记,并签上办理还书手续的学习部人员姓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图书赔偿

     借书人借阅期间不得撕毁、标记图书。对图书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者须原价赔偿或赔偿相同的书一本。赔偿人缴纳的赔偿金将由学习部购买等值的图书作为学生会公共图书,或者归还给捐书人作为对捐书人的补偿。

     第一百一十三条 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记录图书的各项信息便于日后清点,每天签到或值班时查阅借书记录,以便掌握借出的将要到期的图书信息,对借书人加以提醒,以免图书流动缓慢造成资源上的浪费。

     第一百一十四条 任何人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无故改动附表。不得污染或损坏图书,借书者有义务保持书柜中图书摆放整齐。

     第十四章 学院学生会考核办法

     为规范我校学生会工作,加深对各级学生会组织的了解与沟通,加强对学院学生会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经校学生会常委会研究决定并通报至学院学生会主席例会,特制订《安徽理工大学学院学生会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分校学生会考核与院学生会互评两个方面,考核部分以日常学生会工作为基准。对于日常内务工作的考核由校学生会单独进行,对于需要评审的项目,须成立评审工作组,组成人员为校学生会和各院学生会成员,每个院、部学生会出一名代表,校学生会派三名代表共十六人,原则上本学院代表不参加本学院学生会的评审。

     考核每学年两次,每学期一次,对于表现优异的单位,将进行表彰。统一颁发“优秀基层学生会组织”、“优秀学生会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学生会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

     每学期进行考核的资料、证明由院学生会提供,采用学院学生会人员演讲、展示,评审组必要时进行提问的方式进行,评审工作组评审得出分数。

     院学生会得分前三名的授予“优秀基层学生会组织”,并得到“优秀学生会部门”名额一个。校学生会每个部门每学期推荐2个“优秀学生会部门”名额,3名“学生会优秀个人”名额。“优秀学生会干部”按照院学生会考核总分排名分配,排名第一名的单位获得14%的名额,2-3名每单位获得11%的名额,4-6名每单位获得9%名额,7-9名每单位获得7%的名额,10-13名每单位获得4%名额。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校学生会考评:(70%) 总分100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一)各院学生会学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做的工作总结。

     1、对于按规定时间提前一天交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加1分,按时交的不加分,迟交的扣1分 ,不交送的扣1分。

     2、评审工作组对各学院学生会上交的工作计划、总结资料进行统一评审。考评成绩前三名的,每个组织加3分;后三名的,每个学院扣3分。

     (二)各院系学生会各项制度健全,定期召开例会,按期民主换届。

     1、学期末,评审工作组对《院学生会规章制度》进行考评,根据制度的完整性和适合性进行量化打分,前三名的加2分,后三名的扣2分,没有规整制度的扣3分。对于每学期新增的条例、制度,酌情加1—2分,没有新增内容的不扣分。

     2、定期召开例会,按照《院学生会规章制度》规定,执行规定并按期召开例会并获得审评前三名的,加2分,后三名的扣2分。例会记录相关情况在内务处会议上递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备案。

     3、对于按期进行民主投票产生新任主席团的,加3分,民主投票产生新任部长的,加1分。

     (三)各院学生会办公设备

     1、院学生会办公设备加分。办公电脑,加3分;打印机,加2分;专用固定电话,加1分。宣传板5块以上,加1分,10块以上,加2分。

     2、开通校学生会内部分点网站的,加1分,经审评,网站建设获得前三名的,加2分,后三名的,扣2分。

     (四)期刊、海报及上报校学生会的宣传稿件。

     1、拥有学生会期刊的,加2分,每学期发行次数2次或2次以上,数量合计在300册以上的,另加1分。

     2、出版海报每到校学生会备案5份加0.1分,学期考核前三名的,加2分,后三名的扣2分。

     3、对于上报至校学生会的新闻、文艺文稿件,每20篇加0.5分,对于刊登在校学生会期刊

     上的新闻稿件,每件加0.1分,对于发表在校学生会网站主页面上的新闻稿件,每2件加0.1分。

     4、对于上报至校学生会深度分析类、评论类、调查类、采访类文章的,每篇加0.1分。

     (五)学院举办活动

     每主办一个院级活动加0.5分,校级活动加1分。

     (六)班级委员会对学院学生会打分

     班级委员会对学院学生会满意程度打分,满分100,得分在60以下的扣2分,69—79的加1分,80—89的加1.5分,90以上的加2分。

     (七)各院学生会成员对主席团满意度打分(考核工作组负责测评)

     满意度分60以下的扣2分,60—79加1分,80及以上的加2

     分。

     (八)学生投诉

     对于学生受到投诉的院学生会,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接受一次投诉,经评审工作组投票,视情况予以扣1—5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与校学生会工作配合

     (一)会议(包括主席议事会议,职能部长会议)

     1、主席例会按时到场加0.5分,请假、迟到扣0.5分,代会扣0.2分,缺席扣1分 。

     2、部长会议按时到场加0.2分,请假、迟到扣0.2分,代会扣0.1分,缺席扣0.5分。

     (二)日常工作情况(配合校学生会工作)

     由校学生会副部级以上干部打分,前三名加3分,前三至六名加1分,后三名扣3分。

     (三)承办校学生会活动。

     每递交一份申请书和策划书参加竞标活动的加1分,每承办一个活动加4分,承办活动获得评比第一名的另外加1分。

     (四)学校举办的活动参与度。

     1、学院学生会组织参加校级活动获得团体一等奖的加1.5分,

     二等奖的加1分,三等奖的加0.5分。

     2、学院学生参加校级活动获得一等奖的,每获得一个加0.1

     分;二等奖,每获得一个加0.05分;三等奖,每获得一个加0.03分。

     (五)为校学生会积极推荐人才。

     统一推荐时期,每推荐并被录用的,录用一名加1分。

     (六)伙食管理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教学信息反馈委员会成员所做贡献。

     各委员会每学期自行评定,测评前三名加2分,后三名扣2分。

     (七)评选为年度最佳部门,评选为上一年度优秀学生会。

     上学期被评为优秀基层学生会组织的,本次考核累加1分;被评为优秀部门的,学院学生会累加0.3分,部门累加0.3分。

     (八)担任校学生会干部。

     担任校学生会普通干部的,每名加0.2分;副部级以上干部的每名加0.5分,主席团成员的,每名加3分;担任主席的,加5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特殊事迹(需经学院学生会主席例会通过方可加分)

     (一)院系学生会工作或活动受到市级以上媒体的报道,每次加2分。

     (二)在工作过程中,给同学解决巨大困难或重大问题,每次加1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院学生会互评(30%) 总分100分

     互评阶段为各个学院相互打分。

     第十五章 附则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主席团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PIXTEL_MMI_EBOOK_2005>1 </PIXTEL_MMI_EBOOK_2005>

    相关关键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相关热词搜索: 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会 安徽理工

    • 范文大全
    • 教案下载
    • 优秀作文
    • 励志
    • 课件
    • 散文
    • 名人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