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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9-05 08:11:25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各位同学大家好!

     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父母都希望孩子“不要输在起跑线”上,但就读刑法专业的我,却意识到,“不要跌倒在起跑线”上可能更为重要。

     大一的时候在我们那的区检察院实习,担任检察官助理,每天基本就见三类犯罪嫌疑人:打架、盗窃和扫黄。那年我19岁,穿着检察官制服坐在审讯室,为了震慑嫌犯必须一脸严肃甚至一脸凶恶像。但坐在我对面带着手铐,被剃了平头,一脸惶恐的嫌疑犯,很多不过就是就和那时的我一样大,甚至比我还小的少年而已。这些年轻的嫌犯,总是在供述中强调,自己并没有想违法犯罪,不过是为了哥们义气、不过是为了逞强争霸,再加上缺乏自我的约束力、控制力,经常是迷迷糊糊地参与了违法犯罪行为。我能理解他们的后悔,但也仅此而已。毕竟我一天要提审七八个嫌犯,看得多也就没感觉了。

     但当了你们的老师,我的感觉重新又回来了。我是你们的老师,我当然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逞强好胜,你一拳我一脚,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因为各种原因偷偷摸摸;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玩闹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牢房。

     目前,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80%以上。也就是说,每年被关进监狱里的,70%的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而其中的80%甚至都是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另有数据证明,现在每2分钟,就有一个孩子制造或参与一起刑事案件。这些孩子,别说赢在起跑线了,已经是跌倒在起跑线上了。等再站起来,可能连同龄人的背影都看不见了。

     所以,王主任邀请我做这个法律讲座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各种搞笑的奇葩案件,也不是比较有趣的婚姻法、继承法问题,我想到的是,一次次把我们的孩子送进派出所、少管所、甚至监狱的案件,比如打架,偷东西,索要别人钱财还有打群架。这些名词换成法律术语,就是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盗窃抢劫、还有聚众斗殴。

     所以今天我主要讲两个问题:一是结合我参与办理过的真实案件或我县发生的个别案件,介绍常见的青少年犯罪,我希望大家能真切意识到两点:滑入违法犯罪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同时,违法犯罪是一件成本多么高昂;二是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滑入违法犯罪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难。一时的义气之争,带点侥幸心理可能就可以了。

     我先讲一个故意伤害的案件。

     这是我大一实习时经手的一个案子。因为我写字打字都很快,检察官们挺喜欢带我去提审犯人好帮他们做笔录,所以一个月的实习,我基本天天去提审嫌犯。提审犯人有很多禁忌,比如一定要让犯人走在我前面,不然他们可能从后面袭击我,甚至用手铐勒住我的脖子。比如面对犯人一定要严肃凶恶,否则他们在讯问时就可能油嘴滑舌,不说实话。但我那天见到那个犯人的时候,还真有一点好感。斯斯白净,戴着眼镜,还很安静不和我套近乎。一看卷宗,不过比我大一岁。但是,你猜怎样?逃了两年,刚被逮住的呢。两年前犯事的时候,不过也是高中生而已。看起来是个好孩子,怎么就在这了呢?两年前的那天,他和女友走在路上,遇到女友的前男友,那前男友就说了这女生几句,他就不愿意了,“是男人都得出手”,可能他是这么想的吧。但是,被打趴下了。“我必须争回这口气”,他可能又这样想。当天就叫了几个朋友,呼啦就找到那前男友。他坐着摩托车在远处观看战况,看着那前男友在他的帮手的拳打脚踢下滚来滚去,心里爽的很。突然,他看到其中一个帮手一脚踢在前男友的头上,那前男友居然就不动了。他心里一慌,赶紧着急招呼往回走。但后来听说那前男友居然抢救无效死亡。他就赶紧逃了。一逃就是2年。好好的一名高中生,就因此跌倒在人生的起跑线上。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什么是故意伤害,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架。故意伤害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致人重伤,则是3年以上10年以下;若致人死亡,则基本要在10年以上量刑了。

     本案中一脚踹死前男友的少年,早已判刑,罪名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而我所审讯的这个少年,因为是故意伤害罪的主犯,虽然没有亲手打死前男友,但共犯同罪,加上在逃两年,肯定从重处罚。所以看完卷宗我就知道,眼前的少年,能再次呼吸到监狱外自由的空气,应该只能是在他30岁左右的而立之年了。

     我们先来做个算数题吧。一般我们计算违法犯罪的成本都是这么算的:

     直接成本:自由邢(看守所、少管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款赔款

     附件成本:心情+名誉+家人担心+前科

     记住了吗?

     那我们就给这个案件的少年算个账。

     这个少年原本预期的收益:出一口气,体现男子气。

     这个少年原本预期的风险:就教训对方一下。

     但实际的成本确实:直接成本: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20万起赔款

     附加成本:人命债的负罪感+家人担惊受怕+公安机关的前科案底

     我们再来做个题:

     这个另一个案子。一个高中的男生和一个初中的男生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这是我们身边常见的故事哦。依然为了男子汉气质和争一口气。这两人先在学校打了一个小架,被老师及时制止。后来两人特别有江湖义气的约定,不在学校周末时候单挑。那是个周末,这两人来到学校的后山,高中男生带了一个棒球棒,初中男生只带了一把小刀,估计就是我们平时削铅笔的那种。两人一见面,高中男生迎面就是一棒挥过来,初中男生很快就被高中男生狠狠压在身下,用棒球棒殴打。初中这孩子就是一个农村孩子,虽然力量不如人,但还有一股气,就随手拿着那把小小的刀乱捅。本来不过是割伤手的伤,但人体有很多部位是不能碰触的,比如各种动脉。动脉就是输血管,人体到处都是动脉;而动脉一旦损伤,80%以上都会出现休克或死亡。而这初中孩子的小刀,恰好刺在高中男生的大腿动脉,高中男生当场大出血,昏迷。马上送往医院,也抢救无效了。这两孩子都年满14岁不满18岁。你们觉得这个初中孩子会被判刑吗?

     这涉及几个法律概念。

     首先是“责任年龄”。有些人认为,孩子犯事那不叫事,真的是这样吗?

     《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们在座有14岁以下的吗?

     这个初中男生虽然不满16岁,但已满14岁,犯得又是故意伤害罪,所以要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次是“正当防卫”的概念。有人可能说,当时这个初中小男生已经被高中男生打趴下,他用小刀刺高中男生是正当防卫。可惜,这个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并不容易。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初中学生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

     为什么呢?

     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真是正当防卫?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则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法制建设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

     所以,本案这个初中学生的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刚才我们讲过,故意伤害致死一般判刑在十年以上。但因为这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处罚,但也不可能减轻太多。据我所知,这孩子还在监狱里。

     来,我们继续做个算数题:

     预期收益:争一口气+男子汉气质;

     预期风险:一把铅笔小刀有什么风险?

     直接成本:5年以上有期徒刑+40多万的赔款

     附加成本:杀人负罪感+家人奔走担心+青春+公安机关前科案底

     我们已经看了两个案子了,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

     打架是个低收益的活计。打架,可能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不上不是男子汉”,但是,真的是这样吗?这不过是遗留下来的江湖习气而已。在场的女生告诉我,你心目中的王子,是哪一种?是有广阔胸怀不记一时之恨的,遇到问题通过智慧漂亮解决的,还是像个爆竹,一点就着,为了所谓的男子气惹一堆事让你担惊受怕的?打架获得的,总能通过其他更好地途径获得。但是,打架失去的,却不一定能得到挽回和弥补。

     打架同时还是高风险的玩意。检察院的卷宗永远比小说狗血。不过打了发小一拳,当时没事人一样,两天后突然猝死,为什么,脑淤血。一个巴掌,倒地而亡,原来是诱发了被害人都不知道的特殊疾病。如果有利器那就更没个准了,人体随处是动脉,随便刺伤一处,80%重伤或死亡。如果你打架到现在没遇到事,那真实老天眷顾。但这种眷顾不是永远都在的。我实习的检察院,除了扫黄,最多的就是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都不是故意杀人罪啊?有什么区别?证明这些嫌犯就没想过杀人。但最后却是重伤或死亡的人命债。

     就算不是重伤或死亡,我们也可以算一下各类伤害的成本。

     A.直接成本=5至15天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至少1000元医药费……”

     轻伤的打架直接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0元左右的赔偿金+医药费等赔偿

     重伤的打架直接成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无尽的后悔+....(此处省略一万字)

     附加成本=心情沮丧低落郁闷(人命债的愧疚)+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心+公安机关前科案底

     所以,当你有那么一点冲动,想打一架的时候,请算算账,你真的这么一件低收益,高风险,成本高昂的一件蠢事吗?

     我第二个想将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也就是常见的“啊,我又不是故意的”,那种使人受伤的案件。我们必须知道,不是故意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叫做“过失犯罪”。

     这也是我们县的案子。

     事情发生在某个教学楼的三楼,那天下午刚考完试,一个女生觉得自己考得不好,就站在走廊的栏杆前叹息,“真不想活了”。当时站在这女生旁边的是这女生的好朋友,随口就说到,“不想活就别活了呗。”但好友这么一说,这考不好的女生就不愿意死了,人家本来就随口嘟囔两句嘛。但是这个好朋友突然蹲下,双手抬起这女生的一只腿。本来,这不过是个玩笑,这好友应该只是想吓吓这个爱唉声叹气的女生而已。但是,当时的栏杆很矮,可能就一米高一点,这说不想活的女生突然就这么随时滑下,从三楼摔了下来。

     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这好友失手推下这女生,算不算犯罪?②如果甲犯罪,犯了什么罪?(稍微停顿)

     结果应该是:如果这女生最后确定为重伤,比如缺胳膊少腿或者丧失听力、视觉等身体机能,如果这女生又满了14岁,那她就就犯了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当然,还有赔偿这女生的高额医药费和各种赔偿金。

     如果鉴定是轻伤,因为没有过失致人轻伤这个罪名,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相关的民事赔偿也是一个子都不能少的。

     当然,幸运女神再次眷顾,这个被推下来的女生虽然当场昏迷,口吐白沫,但最后没有身体机能的明显损伤。幸运的不仅是这个女生,幸运的何尝不是这个好友?否则,那误人一辈子的负罪感能把她淹没吧。

     我们永远不要低估人的脆弱性。我看过在街上玩闹,轻推朋友,朋友拌在马路牙子撞到后脑勺重伤的,也看过一个玩闹着给一两拳打到内脏瘀血的。认识生命的脆弱,是真正尊重生命的开始。

     我还想讲一讲“抢劫”。抢劫这种大逆不道的事,好像和我们没什么关系,但可能未必。抢劫这个罪名很特别,为什么呢?因为很容易犯事。14以上如果犯抢劫就得承担刑事责任;抢一毛钱也是抢劫。曾经有个小子,抢了买菜大妈的钱包,里面只有4毛钱,但最后被判了三年,几乎一毛钱一年。

     也是我们高中生的案子。

     这孩子比你们可能还小点。犯事的时候15岁。平时也不是个特别坏的学生。也就是喜欢多吃点,喜欢偶尔去个网吧。但钱吧家里给的不多。所以偶尔会找比他还小的同学弄点钱。有事两三块,最多也就是十几块。也算有些道义,零食三块不会要四块。小同学只有十块,他只要五块上网,就让小同学先去商店换成两张五块,只拿五块。也就是吓吓学生。从来没真正动过手。案件描述完了。你们觉得是犯罪吗?

     这孩子真没觉得是犯罪?检察官问他的时候,他还辩解:“我就是讹他们些钱,怎么会犯罪?”

     被抢的孩子甚至孩子的家长也想不到就犯罪了,听说他被抓了,还说“就一些小钱,怎么就犯罪了?”

     但这真是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以上孩子,以威胁的方式索要钱财属于抢劫。抢劫入刑没有犯罪数额限制,所以无论抢多抢少都是抢劫。抢劫是重罪,一般在三年以上。但本案因为这孩子才15岁,应该会减轻处罚。

     最后我想讲的罪名是“聚众斗殴”,也就是俗称的打群架。

     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二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杨同学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同学就以为杨同学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同学、王同学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同学,然后尾随杨同学,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同学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为了一时的义气之争,不仅耽误了自己,还耽误了朋友的青春和前程。而这些朋友也应该反省,讲义气是这样讲的吗?你把朋友劝下来可能帮朋友免了一场牢狱之灾,帮忙则是将朋友送进监狱。什么讲义气?不过是精力过剩,多管闲事而已。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我们上面讲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所谓刑事犯罪,也就是违反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比较严重,比如我刚刚讲到的致人轻伤以上,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如“聚众斗殴”。违法行为则是违反相关法律,但没有到违法刑法严重程度的行为。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比如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等。

     所以打群架、索要别人财物、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等行为,就算没有严重后果,也是也是违法行为。对这些违法行为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不管是交给父母监管,还是进派出所或看守所,他们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永远的留下一条违法犯罪记录,如果今后他们想考大学或是到部队当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会受到很大有形或无形的限制。同时他们的父母将会代替他们赔偿别人的损失,低声下气地代替他们给别人赔礼道歉。

     同学们:违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谈犯罪给社会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的父母,辛苦半辈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为了什么?是望子成龙啊,这下可好这条龙飞到监狱去了,他们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对他们自己的伤害,理想前途没有了,人格尊严没有了,自由生活没有了,当他们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价值。面对着铁窗电网警卫,他们想到的是迟到的后悔和深深的忏悔。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当然,除了守法不犯法,在这个不一定安全的社会,我们还得学会怎么保护自己。

     如果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你岔,老欺负你;他还可能觉得他们"坏孩子"圈子里的某些说法可能也影响到了你,那就是"有事不能告诉老师,告诉老师就算报了‘官',报‘官'就不算好汉。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坏孩子“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会跟老师说的!至于那种报"官"、不报"官"的说法,是非常愚蠢的,是古代所谓"江湖"上流传的、非常落后的、早已被现代社会所淘汰的东西。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是必须清代表政府的有关组织和部门解决的!报"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同学们,其它的解决办法都是不正确的,因为那样会留有后患!那么此时怎样办才好呢?首先你应该拒绝他,并且大声说:"不行!我凭什么给你!你这样做不对,走,找老师评理去!"一边斥责他,一边向老师办公室方向走,同时注意自己的视野当中有没有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如果没发现老师,但是发现了班干部或自己熟悉的有正义感的同学,见到他们,你就要大呼"XXX,快去找老师来!

     "因为"老师"这两个字,对"坏孩子"是有着威慑作用的,这时他便不敢轻举妄动。如果这时"坏孩子"虽然心虚但表面仍然很恶,你就要一边斥责他一边快跑脱离开,去找老师。记住,千万不要胆小,不要软弱,也用不着和他动手打,因为只要你义正辞严斥责他,就已经表明

     你非常勇敢了!如果动手打,一是显得你不讲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

      如果在校外被索要财物呢?对付他们,也要象对付本校的"坏孩子"一样,要义正辞严斥责他们,也要迅速找老师,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因为他们非常怕学校扣住他们,交给派出所的民警去审查。就是溜走了,学校也不会放过他们,要查出他们是些什么人,还 要查出校内是谁跟他们勾结,从而给予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了上述这些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4句话,12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未成年人犯罪多数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因为你一旦跟着去,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都是共犯,而刑法规定共犯同罪。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从小树立一个意识,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4、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犯人的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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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穷,就好好读懂这些话!一言惊醒梦中人!

      1、成功的人,就是那种能用别人扔向他的石头来铺设路基的人。

      2、批评你的人是你今天的敌人,明天的朋友;吹捧你的人是你今天的朋友,明天的敌人。?

      3、Nothing is impossible、只要选择了目标,不要再想太远,每天脚踏实地,风雨兼程。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4、你和你的朋友会一起在将来打造一个可能很辉煌的事业。很好听是吗?记住,你们都要努力。

      ?5、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不要后悔。?

      6、别怕丢人,追求丢人是一种成功的尝试,至于为此笑话你的人,你可以把他们从你将来人生对手的名单中排除了,你也要为每一位上台唱歌的人鼓掌。?

      7、人生在世,需要不断地为心灵除尘,自省、自责、自悟、自重……。?

      8、永远不要对可能是坏事的事好奇,否则可能要了你的命。永远不要在痛苦的时候做决定,否则你以后一定会后悔。?

      9、别为你自己和别人下定论,你所看到听到的可能只是一面。?

      10、如果周围有人嫉妒你,那么你可以把他从你的竞争者之列排除了。?

      11、很多事情别人通知你了,要说谢谢,没有通知你,不要责怪,因为那些事你其实应该自己弄清楚。?

      12、一个人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被圈在自己设定的圈子里出不来。就像一只蚕,丝吐的越多,对自己捆绑得越紧,直到最后完全把自己包上,想出也出不来。?

      13、善良是一种智慧,是一种远见,一种自信,一种精神力量,是一种文化,一种快乐。?

      14、一个人的脚步再大,也永远无法丈量完脚下的道路。人生有限,道路无限,要想在有限的生命中多走一程,就时刻别停下脚步,别浪费分秒时间。?

      15、遇到再大困难的时候,不要惊慌,千万要学会冷静;不要去想着求别人,以前有家人帮你,现在需要你一个人面对挑战,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16、学会说谢谢,但谢谢并不是随便敷衍,是对别人帮助的肯定和回报;更要学会说对不起,但对不起不是借口,是对自己过错的弥补和内疚。?

      17、处事不必求功,无过便是功;为人不必感德,无怨便是德。?

      18、有时你的快乐是你的微笑之源,但是有时候你的微笑却可能是你的快乐之源。?

      19、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如果还把容貌当作重要的东西而过分重视的话,可能不会吃亏,但是早晚会吃亏、可能,很可能。?

      20、放假的时候,要么留在家里多陪陪父母,帮他们做点事,远走高飞的你能像以前天天守在他们身旁的时间已不多;要么多去社会中体验生活,因为你不但要懂得生活,还要学会如何去生活。

      21、心烦意乱或者无聊闲着的时候,多到图书馆去泡泡,书中有现实中难得的纯明和清静;多看些书,生活会渐渐少一些迷茫,多一些追求。?

      22、一个人如果心中时刻能够想着别人,别人也一定会时刻想着你。多替别人着想,就等于给自己铺设一条道路。你付出的越多,你得到的也会越多,这就叫做感情投资或感情积累。?

      23、你可输给任何人,但不能输给自己。?

      24、经常给家里打个电话,即使嘴上都说不想对方,其实内心早已情动于中;有了女(男)朋友,也不能忘了爹和娘。?

      25、多笑笑,会慢慢让自己真的快乐起来。?

      26、好好利用公开场合锻炼、展示自我,哪怕只是一次课堂上的发言,别怕尴尬,更别怕丢人,也不要笑话在公众面前丢脸的人。?

      27、小的眼睛里没有君子,君子的眼睛却可以识破小人。?

      28、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种精神可贵,但在现实之中却很少有人能这样执着了。如果有人能够做到,他一定会是最成功的人。

      29、永远别渴望做个任何人都不得罪的人,有人反对有人支持然后自己做出决定是精彩的人生。?

      30、一个生命完结,另一个生命诞生,世界就是在这种循环中得到永恒。用不着为死去的过于悲哀,也用不着为新生的过分高兴。生命都是一种相同的过程,关键在于能否使它辉煌。如果一个人能活得无愧无悔,坦坦荡荡,虽未轰轰烈烈,但这仍可算作是伟大的一生。?

     31、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不要后悔。?

      32、你的确要学的有心计,但是记住,永远记住,在社会上要胜利的唯一的方法永远只是一个,那就是实力,永远不用怀疑。?

      34、人生百态,不要对新的看不惯的东西生气,无所谓的。?

      35、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激。?

      36、冷静,有大事时,能安静并能快速想出办法的人,很厉害。?

      37、社会充满竞争,赢得竞争靠的是自己的实力。?

      38、一种对工作和学习的冲击力及持久力会让你有特殊的魅力和个人实力。?

      39、父母给我们生命,生活给我们智慧。智慧产生于社会实践,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因此,不仅要珍惜生命,珍视生活,更要重视社会实践。不经历风雨就无法见到彩虹,没有实践就无法得到智慧。?

      40、积水成渊,积土成山。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做事万不可心急,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必须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现在的人常是小事不做,大事做不来,到头来空活一场,空耗一生。?

      41、水涨船高,勿怕他人强于己。水落石出,别羡乌云压枝低。?

      42、你可以选择坚持,也可以选择放弃。没有对错。我是说对爱情来说,但是重要的是坚持你的选择。?

      43、如果老是去琢磨哪些人你讨厌,哪些人与你志趣相投,那么你就大错了,要想着如何让别人接纳你,而不是你能接受什么样的人。?

      44、对陌生人,或者把对方当做一张白纸,或者把对方当你的朋友,总之别当做敌人,即使你听到再多的关于他(她)的不好的传闻。?

      45、爱你的人,不管你接不接受,你都应该感谢对方,这是对他们的尊重。?

      46、坚持在背后说别人好话,别担心这好话传不到当事人耳朵里,有人在你面前说某人坏话时,你只微笑。?

      47、抽时间出来锻炼身体。?

      48、不管现在你对未来多困惑,多迷茫,都不要忘了树立一个目标。一个人过去或现在的情况并不重要,将来想要获得什么成就才最重要。除非你对未来有理想,否则做不出什么大事来。?

      49、不要把过去的事全让人知道,尊敬不喜欢你的人。?

      50、成大事的方法多种多样 ,别不接受你看不惯的方法。?

      51、一切以健康为中心,遇事潇洒一点,看世事糊涂一点。?

      52、气不鼓不能前进,气太足可能爆胎。?

      53、三个忘记:忘记年龄,忘记过去,忘记恩怨。?

      54、乐观的人看见问题后面的机会,悲观的人只看见机会后面的问题,机会是从来不会主动敲响你的门,无论你等待多少年。它也只会如一阵风一样拂面而过,需要你的反应能力和追随速度。朝着一个目标前进,尽量使用你的潜能,才华横溢的你会发现机会的存在。风虽然没有颜色,可是拂过之后却是绿意一片。?

      55、很多事情当你再回忆时会发现其实没什么。所以,不管当时你多么生气都告诉自己不必这样,你会发现事实真的没啥大不了。?

      56、人生唯一不会落空的等待是注定的死亡,世间唯一保持恒久不变的就是变化。?

      57、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最可怕的敌人,是朋友;最防不胜防的敌人,是欲望;最迷惑人的敌人,是感情。?

      58、生活是一种经历,也是一种体验;生活是一种感受,也是一种积累。生活没有答案,生活不需要答案。当生活即将不属于你时,你才会发现:生活仅仅是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无论多么复杂,最终结局都是一样的。生活注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局。?

      59、奋斗人生的诀窍就是经营自己的长处。经营自己的长处能给你的人生增值。经营自己的短处必然使你的人生贬值。?

     自己的路自己走

     自己的路自己走,谁都无法代替你,无论别人如何成功你如何失败。即使是一个失败的自己你也要好好的珍重自己的失败,因为这是你人生的经验,是你来到这世界上的你全部的报偿和收获。

      我们也可以说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你之所以这样做之所以这样走到今天,一定是有你的理由和依据。人与人没有可比性关键是要找到自己。我曾经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自己却发现寻找的工作还是要一直继续下去,活一天就得去寻找一天。

      追求是要追求的哪怕这样的追求显得是很虚弱很无力很无奈,甚至它像是一块遮羞布但是我仍然需要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看见自己感觉到自己。人生的路曲曲弯弯已经走成了这样,墓志铭已经提前写就。失败已经注定但追求的脚步并没有停下,内心的不屈渐渐已成为一种信念,成为自己人生的支撑。

      孤独人生里,无尽天涯路,始终不放弃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路走成了自己,这或许也是值得自己自豪的吗?或许也不敢这样说,因为现实是残酷的,生存是艰难的,我们身上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不会无止境的挥洒下去,总有油灯熬过的一天。唯一能告慰自己的就是没有放弃自己,一直以来坚守了自己,哪怕是一个晦暗的失败的自己。

      努力可以,但已看不到成功的希望了,内心的欲望也在渐渐变得虚无。在平凡的生活中,走完自己平凡的一生,风雨中,小草也可以纪念自己,因为你曾经为自己的生命不屈歌吟过,你也为自己的人生努力拼搏过,在你的身上留有伤痛的记忆和烙印,在你的眼神里有沉郁和悲伤,在你的心志里还有不屈的火种,自己的生命随时准备为它点燃。精神越孤寂,就越需要支撑,需要理想、热情、力量和信念的支持。

      别无选择,既然生活这样选择了你,你也只能成就这样的自己。别无退路,只有坚持往前走,哪怕是把失败当作一条人生的出路。有的时候,失败也是一种力量,激发人斗志的力量,你要向上拼搏才有希望,才有前途。

     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年轻人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青春的誓言总是会挂在嘴边。不管是在哪里都能够体现出我们年轻人的朝气,而大学是一个年轻人最聚集的地方。这里面发生的事情会更多,而里面的想法会更加的丰富。

      来到大学,我们总是会有太多的想法,每天都是在匆匆忙忙中度过。看起来是那样的忙碌,可是当自己静下来的时候,却会发现自己也不知道在忙一些什么。自己都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感。

      当这个时候来临,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表达自己这个时期的不一样了。因为是年轻人,所以一些怪异的想法和生活方式会出现。有的人开始成天的打游戏了,有的人开始不上课而去买东西了,有的人开始整各种社团而旷课了。没有几个人能真正明白自己成天都做了一些什么,只知道青春保贵,不能浪费,可是却不知道怎么样真正的珍惜。

      适应社会这个话题,在大学里被提得很前,大家都在忙着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忙得都没有时间来思考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了。只是大学里的一阵风,大家就跟上去了。

      可是慢慢地大家就会发现,这个所谓的适应社会,为自己工作打下基础的口号,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空气。大学里的那些设施只不过是一种摆设,天天就是在那里浪费时间,真正学到的东西没有。

      越来越迷茫的我们,找不到方向在哪里,没有谁能够真正清楚的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样做。而我们只能是天天的在浪费时间,消耗自己的青春。心里也会很为好受,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大学里的四年时间这么长,也只能这样过,才能让自己有点依靠吧。

      面对考试,面对学习,越来越多的假东西出现了。大家都变得不再爱学习,不再看书了。成天像一只苍蝇一样,到处的飞。而没有花点点的时间来想想,我们的路在何方?

      沉静了一个寒假,在校园里冰冻了一个假期,一直在苦苦找寻着自己的方向。

      或许是老天有眼,或许是虎年吉祥,这个方向在自己脑海里越来越清晰了。

      那就是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给自己的人生设立一个目标,给自己未来一个明确的希望,给自己的生活一个方向灯。让我们为着这个方向而努力,不断去超越自己,提高自己的水平,不让自己有懈怠的时候。

      越来越感觉,年轻人有目标,有理想,有梦想的重要性了。这是他们前进的动力,这是他们行动的方向,这是他们人生奋斗的灯塔。唯有这样,我们的青春才能不老不死不休。

      年轻人,大家都起来吧!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吧!

    相关关键词: 审计局法制讲座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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