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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农经岗位职责

    时间:2020-12-22 18:54:54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辽发改农经„2008‟315号

    关于抓紧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退耕办、财政局、林业局、农委、水利局、扶贫办,有关扩权改革试点县发展改革局、退耕办、财政局、林业局、农发局、水利局、扶贫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要求,现就编制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所有安排过退耕地造林任务并经国家林业局核查通过累计面积0.5万亩以上的县(市、区)。

    二、规划组织。本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规划框架包括总体规划、单项工程建设规划和项目表三个部分,三部分共同组成县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规划编制应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退耕办牵头,会同财政、林业、农业、水利、扶贫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同时,各县(市、区)要制订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

    三、规划内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要围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一核心,着眼于解决退耕户的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两大问题,结合各退耕县(市、区)退耕户实际需求和资源条件,按照先后次序,实施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的基本口粮田建设、以户用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以设施农业和干鲜果生产为主的后续产业基地建设、生态移民和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退耕还林地块补植补造工程。在上一项建设需求未满足前,不得安排下一项建设内容。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规划期为2008年至2015年。以2006年为规划基准年。

    五、规划建设规模。各地要根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实际需求全面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资金来源。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规模按照省下达的历年退耕地造林(草)任务计划和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的核查验收结果核定。

    六、规划编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规划的作用和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基础资料的调查工作,以退耕还林村为基本单元对退耕地区、退耕农户生产生活现状进行调查。对退耕地区、退耕农户存在的主要困难,从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征求退耕农户对项目建设的意愿。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财政要按照累计退耕还林面积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退耕还林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要随专项规划一并上报。

    七、时间要求。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开展工作,于2008年5月21日前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退耕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扶贫办。

    为保证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与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退耕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共同研究制订了《辽宁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提纲》,供你们在编制规划时参考。

    附件:

    1、辽宁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方案

    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大纲(县级 使用)

    省发展改革委

    省退耕办

    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

    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扶贫办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辽宁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要求,为了确保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更好地发挥退耕还林工程对生态改善的促进作用,有效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2007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决定由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用于西部地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和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中部地区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以及补植补造,并要求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重点包括退耕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生态移民规划、农户接续产业发展规划等,并安排必要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规划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西部开发办、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审批后,作为国家安排年度项目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前提和依据。各省(区、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规模,由中央财政根据到2006年累计安排的退耕还林任务和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的核查验收结果核定,并从2008年起集中安排,逐年下达,包干到省。财政部等六部委随后下发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原则。

    为加强对各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西部办、财政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规划范围、各项建设内容安排的先后次序、国家补助标准等,并要求各地要明确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规划编制经费;
    地方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做好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西部开发、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分工合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发25号文件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其收入水平,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规划编制要切实维护退耕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体现退耕农户意愿,要把退耕农户的意愿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坚持自下而上原则。在深入退耕农户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做实县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建设规划,以保证整个规划具有充分的可操作性。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原则。按照国家明确的各项建设项目内容的先后次序,优先解决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困难退耕农户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保证具备条件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建设。各县可从实际出发,在建设内容上有所侧重,因地制宜地选择各自的建设重点,省不做硬性规定,不划行业比例。

    四是坚持统筹安排原则。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建设规划与本行业“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工作,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建设规划与各行业规划之间形成互为补充和整合运作的关系,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五是任务责任到县原则。本规划以县为单位编制,各县政府对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任务目标负总责。

    三、规划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是规划组成。规划分省和县两个层面,分别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诸单项工程建设规划组成。各单项工程建设规划按安排的先后次序分别为: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生态移民规划、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和补植补造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在上一项建设内容的需求没有满足前,不能安排下一项建设内容。

    在编制规划的同时,各县应根据本地实际,制订退耕还林经费安排方案,并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一并上报。

    二是规划内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要围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一核心,着眼于解决退耕户的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两大问题,结合各退耕县(市、区)退耕户实际需求和资源条件,实施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的基本口粮田建设、以户用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以设施农业和干鲜果生产为主的后续产业基地建设和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退耕还林地块补植补造工程,同时注重实际,谨慎采取生态移民措施。

    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应以一定规模的项目片区为单元(如一个乡或几个连片的村),以现有中低产田为重点,实施基本农田改造,配套建设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设施。

    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应重点推广户用沼气。

    生态移民规划是针对居住地基本不具备生存条件的特困退耕农户实施易地搬迁。各地应在认真做好移民意愿和基本情况调查并切实落实“迁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措施后,审慎进行。

    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应以促进退耕农户增收为目标,结合项目区资源特色,发展以设施农业和干鲜果生产为主的特色农业。

    补植补造工程规划要在认真核实摸底的基础上,对因自然灾害损失的退耕还林地或国家重点项目征占退耕还林地给予重点安排。规划一定要客观实际,不得人为做大补植补造规模,影响我省退耕还林形象。

    三是规划范围。为所有安排过退耕地造林任务并经国家林业局核查通过累计面积0.5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对经国家林业局核查通过累计退耕地还林面积不足0.5万亩的县(市、区),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规模由其所在市统筹安排到所属0.5万亩以上的其他县(市、区)进行规划。

    四是基本单元。各项建设工程以村为基本单元,确保覆盖到相当比例的退耕地农户,非退耕还林村不纳入规划范围。

    五是规划期限。从2008年至2015年。以2006年为规划基准年。

    六是建设规模。各县应在分析需求和建设可能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实际需求全面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并明确资金来源。规划要列明规划范围内,已完成的各项建设内容存量的基本情况,从而提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总需求,并明确申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的规模,现有投资渠道和地方投资等其他资金安排的规模。其中,各县(市、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规模按照省下达的历年退耕地造林(草)任务计划和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的核查验收结果核定。

    七是编制程序。各县应在加强基础资料的调查和收集,充分了解本地区退耕农户生产生活现状和退耕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对退耕还林地区、退耕农户存在的主要困难,从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从而确定规划的总需求和各项建设内容等。

    四、规划编制组织与分工

    县级规划应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发展改革部门和退耕办牵头,会同林业、财政及农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共同组织。具体规划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省级规划以县级规划为基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综合编制。

    为保证规划编制质量和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退耕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和有关咨询设计单位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部署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及各单项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研究起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及各单项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大纲;
    组织各县(市)进行专项规划编制培训;
    指导、督促各县的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审查县级专项规划和各单项工程建设规划;
    组织全省专项规划和各单项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省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分工是:

    省发展改革委、省退耕办:负责协调并指导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编制,并会同省财政厅、林业厅、农委、水利厅组织力量对各县专项规划和全省专项规划进行审查。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
    参与审查各县专项规划和全省专项规划。

    省农委:负责指导县级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编制;
    会同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县级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编制;
    参与指导县级后续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参与审查各县专项规划和全省专项规划。

    省水利厅:参与指导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审查各县专项规划和全省专项规划。

    省林业厅:负责提供全省退耕还林的整体情况及有关调查数据,负责指导县级补植补造规划编制,会同省农委负责指导县级后续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参与审查各县专项规划和全省专项规划。

    省扶贫办:负责指导县级生态移民规划编制。参与审查各县专项规划和全省专项规划。

    相关咨询设计单位:按照各自专业范围,负责省级单项工程规划、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时间安排

    (1)4月15日——4月20日,全面部署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研究提出专项规划及各单项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大纲;
    部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县级开展退耕农户需求调查,研究确定单项建设规划具体工程等。

    (2)4月21日——5月21日,开展县级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深入县(市),与县(市)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县级规划的编制工作。省巩固退耕还林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规划编制的检查、督促与指导。

    (3)5月21日——5月31日,审查县级专项规划及单项工程建设规划;
    汇总编制全省专项规划及单项工程建设规划。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全省专项规划及各单项工程建设规划进行评审,在评审基础上,将修改完善后的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及各单项工程建设规划合订本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

    附件2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县级使用)

    第一章

    规划概述

    一、规划摘要

    简述规划编制的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编制过程。

    二、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

    3.财政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07‟327号)。

    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贫困地区继续实施移民扶贫工程的意见》(辽政发„2004‟9号);

    5.《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
    6.《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

    7.国家林业局《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主要造林树种种苗》(GB6000);

    8.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划分》(NY/T309-1996);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996);

    10.《辽宁省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
    11.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分县(市、区)投资规模表。

    12.2001-2006年省发改委、林业厅等部门联合下达的退耕还林计划。

    13.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规程、规定、标准、规划。 14.有关基本口粮田建设的规程、规定、标准、规划。

    15.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规程、规定、标准、规划。

    16.有关生态移民的规定、规划。

    17.有关林业产业发展及农民就业创业转移培训的规定、标准、规划。

    18.其他相关规定、规划等。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一、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行政区划、地理位臵、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水系和植被。

    (二)社会经济概况

    全县国土面积,耕地、林地及其它用地情况,人均耕地面积。

    行政管辖与人口:全县辖乡镇数量、行政村数量,2006年末总人口(万人,以下同),其中非农业人口,占百分比,农业人口,占百分比。

    农业生产:主要粮食种植面积及产量(万吨,以下同),粮食单位面积年产量(公斤/亩/年),人均粮食拥有量(公斤/人/年)。

    林业生产:主要用材林树种面积、蓄积(万立方米,以下同);
    主要经济林树种面积、年均产量(公斤/亩/年)。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退耕农户收入渠道说明。

    劳动力转移情况,其中退耕农户劳动力转移情况。

    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

    1.退耕还林工程涉及的乡(镇)、村和退耕农户户数、人口。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及涉及乡(镇)、村和退耕农户户数、人口,分年度实施的退耕地还林面积;
    配套荒山造林面积及分年度实施情况。

    2.退耕还林分林种(生态林、经济林)情况。 3.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保存情况。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退耕还林成果巩固、退耕农户生活生计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及需求。

    第三章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分析

    (二)可行性分析

    第四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规划期为2008-2015年,补植补造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其他规划基准年为2006年。

    四、目标任务

    (一)基本口粮田建设

    农田改良:包括土地平整、坡改梯、发展灌溉面积,涉及的退耕户数、人数。

    (二)农村能源建设

    建设退耕农户户用沼气池的数量,涉及的退耕户数、人数。

    (三)生态移民

    解决居住条件恶劣、地处重要生态区位、地质灾害避让区的退耕农户移民工程量、户数、人数。

    (四)后续产业发展

    本地区退耕户可发展的主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现状与目标:重点包括干鲜果生产及设施农业等。

    (五)补植补造

    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造林面积缺损和造林保存率较低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和荒山荒地造林补植补造面积、退耕户数、人数

    第五章

    基本口粮田建设

    一、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现状

    1.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情况:现有农田水利设施情况、土壤肥力状况、粮食生产水平(包括口粮田总面积及人均面积、近3年平均单产水平、低于全县平均单产水平的面积及比重)。

    2.制约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

    3.具备建设条件的基本口粮田资源情况。面积、生产状况。

    二、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建设需求情况

    需要进行基本口粮田改良(包括土地平整、坡改梯、发展灌溉)面积,涉及的退耕农户数、人数。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8年时间使具备建设条件、人均口粮田不足2亩的退耕农户达到2亩的标准;
    对原人均基本口粮田达到2亩,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土壤肥力,使粮食增产10%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的吃饭、生活及长远的生计问题,提高退耕还林地区粮食生产能力,基本实现区域粮食需求平衡。

    (三)建设内容

    基本口粮田改良。包括土地平整、坡改梯、发展灌溉等。分年度实施的面积、补助资金,涉及的退耕户数、人数。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工程投资标准:

    基本口粮田改良投资标准:
    2.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每亩400元。

    3.投资估算

    (1)总投资(包括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 (2)单项工程投资(包括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

    (二)资金筹措 1.专项资金投入 2.地方投入 3.农民自筹

    (三)分年投资计划 第六章

    农村能源建设

    一、退耕还林地区能源现状

    (一)退耕农户农村能源利用现状。其中退耕农户已建气沼池情况、占退耕农户总数比重,已建沼气池使用情况。

    (二)退耕农户农村能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退耕农户具备沼气池建设资源情况。

    二、退耕还林地区沼气池建设需求情况

    需建设户用沼气池数量,涉及的退耕农户数、人口。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二)目标任务

    (三)建设内容

    (四)建设技术措施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工程投资标准:户用沼气池3000元/个。

    2.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户用沼气池补助1200元/个。 3.投资估算

    总投资按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估算。

    (二)资金筹措 1.专项资金投入 2.地方投入 3.农民自筹

    (三)分年投资计划 第七章

    生态移民

    一、退耕还林地区生态移民现状

    组织实施移民扶贫工程以来,移民进展情况,涉及的退耕还林农户户数、人口等情况。

    二、退耕农户生态移民需求情况

    居住条件恶劣、地处重要生态区位、地质灾害避让区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退耕农户户数、人数。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二)目标任务

    (三)建设内容

    (四)生态移民措施

    1.移民对象。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具备搬迁和安臵条件的退耕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包括: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且具备搬迁和安臵条件的退耕农村贫困人口;
    生活在生态位臵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臵条件的退耕农村贫困人口;
    风沙区灾害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臵条件的退耕农村贫困人口。

    2.搬迁方式。分为整体搬迁和部分搬迁。尽量采取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集聚区(村、组)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

    3.安臵方式。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开发耕地集中安臵、依托大中型工程安臵、插花分散安臵等不同的安臵方式。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工程投资标准:
    30000元/户。

    2.专项资金补助标准:生态移民补助15000元/户。 3.投资估算

    总投资按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估算。

    (二)资金筹措 1.专项资金投入 2.地方投入 3.农民自筹

    (三)分年投资计划 第八章

    后续产业发展

    一、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现状

    本地区主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现状。主要包括:干鲜果树栽植面积与规模、设施农业面积与规模。

    二、退耕农户后续产业发展需求情况

    退耕农户发展干鲜果树与设施农业等需求情况。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二)目标任务

    (三)建设内容

    扩建、改良干鲜果树面积与规模;
    设施农业建设规模。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工程投资标准:

    (1)扩建、改良干鲜果树项目投资标准为每亩200元。

    (2)设施农业建设投资标准为每亩5000元。

    2.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1)扩建、改良干鲜果树每亩补助100元。

    (2)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每亩补助2000元。

    3.投资估算

    (1)总投资(包括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 (2)单项工程投资(包括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

    (二)资金筹措 1.专项资金投入 2.地方投入 3.农民自筹

    (三)分年投资计划 第九章 补植补造

    一、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乡(镇)、村和退耕农户户数、人口;
    分年度实施的退耕地造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面积保存情况。历年未达到保存率标准和造成造林地块报废面积和主要原因,以及涉及的退耕户数、人数。退耕还林工程中遭受鼠兔和林木病虫害、干旱、水毁报废面积和建设工程征占用地面积等情况。

    二、退耕还林补植补造需求情况

    1.退耕还林工程需补植补造面积,涉及的退耕户数、人数。

    2.进行鼠兔害防治,确保补植补造成果的实际需求量。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二)目标任务

    (三)建设内容

    1.补植补造。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造林损毁或保存率较低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和荒山荒地造林补植补造面积、补助资金,涉及的退耕户数、人数。

    2.兔鼠害防治。防治鼠兔危害是提高补植补造成活率和保存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对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和荒山荒地造林补植补造地块使用药物(如防啃剂等)进行鼠兔危害防治,连防3年。

    (四)补植补造技术措施 1.人工造林技术。

    2.鼠兔害防治技术。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工程投资标准: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程100元/亩;
    防治鼠兔危害工程60元/亩(分三年完成,20元/亩·年)。

    2.专项资金补助标准: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种苗费支出补助50元/亩,鼠兔害防治补助30元/亩。

    3.投资估算 (1)总投资(包括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 (2)单项工程投资(包括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

    (二)资金筹措 1.专项资金投入 2.地方投入 3.农民自筹

    (三)分年投资计划

    第十章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总投资概算

    (一)总投资概算 1.基本口粮田建设投资概算 2.农村能源建设总投资概算 3.生态移民总投资概算 4.后续产业发展投资概算 5.补植补造投资概算

    (二)资金筹措 1.专项资金投入 2.地方投入 3.农民自筹 第十章

    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从促进粮食增产增收、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社会进步等方面说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显著社会效益。

    (二)经济效益。从农业、林业等方面说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给退耕农户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

    (三)生态效益。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良土壤、净化空气等方面说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生态作用。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保障

    (二)资金投入保障

    (三)政策宣传保障

    (四)科技支撑保障

    (五)规划设计保障

    (六)施工验收保障

    (七)资金监督保障

    皖发改农经〔2009〕880号

    关于安徽省2009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农委:

    你委《关于上报2009年安徽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皖农计〔2009〕29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和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畜牧业司《关于申报2009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关于抓紧申报2009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农经函〔2009〕64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等17个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二、核定全省共建设43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各有关市(县、区)建设项目个数及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见附表。

    二、核定全省项目总投资1061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9000万元,地方配套1554万元,自筹资金64万元。具体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构成见附表。

    三、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四制”及国家有关项目管理规定进行建设管理和组织招标采购。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进度实施。

    四、此类项目实施主体为生猪养殖企业,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附件:
    安徽省2009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养殖方案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财政厅、审计厅,各有关市政府,各市农委(畜牧水产局)、财政局。

    相关附件:安徽省2009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xls

    文章标题:发改委农经科2006年工作计划

    农经科2006年工作计划

    2006年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市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2006年我市将全面实施1468战略布局,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因此,今年我们科室工作量将更大,任务将更重。

    一季度:

    1、制定2006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计划;

    2、向人大

    常委会提交审议《**生态市规划》的提案,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实施;

    3、按照任主任的安排会同有关科室到古井集团调研,研究并提出2006年对古井项目工作的支持意见;

    4、结合全市发改系统江西考察,牵头组织各开发区到江西或发达地区参观学习,提出加快开发区建设建议,按照市委一号文件的要求,制定开发区综合考核指标;

    5、以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为重点,依托相关企业,确定一批研究对象,把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提高项目成熟度。

    二季度:

    1、会同市农委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深入研究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如何利用好国家关于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加快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机遇,提出大力发展项目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性建议,再写出1-2篇比较有分量的调研文章;

    2、继续做好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贴息项目争取工作,争取在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上保持2005年的水平。争取有一个重大项目,列入省支持的重点;

    3、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总结工作。[本文转载自xiexiebang.com-http://www.dawendou.com/]对十五期间实施的以工代赈、小城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及种苗工程、节水灌溉、人蓄饮水以及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十五”项目工作总结,总结项目建设成功经验,找出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建设的新途径,提出“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项目工作建议。

    三季度:

    1、分析上半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预测下半年走势,总结上半年工作,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

    2、加快各类生态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积极申报2006年度全省生态示范基地项目;
    启动一批生态市建设重大项目,推进“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全省生态示范市;

    3、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的我市5个拟保留开发区将升级为省级开发区,要积极争取有关扶持项目,编制上报我市需要重点支持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争取省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资金。

    四季度:

    1、衔接并下达已经上报的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检查有关项目建设进度;

    2、总结全年的工作,分析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和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

    3、了解并研究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皖北地区发展的有关政策,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

    4、出一篇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典型调研报告。

    几项贯穿全年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黄牛及畜牧产业化项目进程。黄牛产业化项目是省861计划考核的重大项目,2006年,我们将继续按照规划要求,通过争取国家支持,招商引资等多渠道融资方式,增加对东升、正益、宏发、汝集皮革等牛肉深加工、生化、油脂加工项目的投入;
    把规划实施和“1468”战略布局结合起来,扶持畜产品基地建设,扩大牧草种植及肉牛规模养殖项目的建设规模,在项目安排上,向黄牛养殖和加工项目倾斜,争取年内再扶持2—3个黄牛养殖及加工的龙头企业。二是常规性项目工作。加强以工代赈、节水灌溉、畜牧业产业化及良种良法、农村沼气、退耕还林、人畜饮水等其他常规性项目的争取工作,争取每个项目都不落空,并在资金额度上有比较明显的增加。做好生态市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选择一个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乡镇,确定一个项目主体,编制并争取一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三是加强科室建设工作,全面提高科室工作水平。响应市委全民创业活动的号召,以人为本,事业为重,效率为先,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不断提高为各类创业主体服务的水平。真正树立与时俱进,不断进取的形象,树立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形象,树立乐于奉献,勤奋敬业的形象,树立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形象。四是认真做好委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关全局的工作和有关专项工作。

    《发改委农经科2006年工作计划》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发改委农经科2006年工作计划。

    发改委农经科年度工作计划

    2006年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市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2006年我市将全面实施1468战略布局,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因此,今年我们科室工作量将更大,任务将更重。

    一季度:

    1、制定2006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计划;

    2、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生态市规划》的提案,通过后,

    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实施;

    3、按照任主任的安排会同有关科室到古井集团调研,研究并提出2006年对古井项目工作的支持意见;

    4、结合全市发改系统江西考察,牵头组织各开发区到江西或发达地区参观学习,提出加快开发区建设建议,按照市委一号文件的要求,制定开发区综合考核指标;

    5、以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为重点,依托相关企业,确定一批研究对象,把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提高项目成熟度。

    二季度:

    1、会同市农委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深入研究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如何利用好国家关于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加快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机遇,提出大力发展项目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性建议,再写出1-2篇比较有分量的调研文章;

    2、继续做好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贴息项目争取工作,争取在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上保持2005年的水平。争取有一个重大项目,列入省支持的重点;

    3、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总结工作。好范文对十五期间实施的以工代赈、小城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及种苗工程、节水灌溉、人蓄饮水以及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十五”项目工作总结,总结项目建设成功经验,找出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建设的新途径,提出“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项目工作建议。

    三季度:

    1、分析上半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预测下半年走势,总结上半年工作,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

    2、加快各类生态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积极申报2006年度全省生态示范基地项目;
    启动一批生态市建设重大项目,推进“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全省生态示范市;

    3、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的我市5个拟保留开发区将升级为省级开发区,要积极争取有关扶持项目,编制上报我市需要重点支持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争取省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资金。

    四季度:

    1、衔接并下达已经上报的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检查有关项目建设进度;

    2、总结全年的工作,分析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和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

    3、了解并研究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皖北地区发展的有关政策,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

    4、出一篇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典型调研报告。

    几项贯穿全年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黄牛及畜牧产业化项目进程。黄牛产业化项目是省861计划考核的重大项目,2006年,我们将继续按照规划要求,通过争取国家支持,招商引资等多渠道融资方式,增加对东升、正益、宏发、汝集皮革等牛肉深加工、生化、油脂加工项目的投入;
    把规划实施和“1468”战略布局结合起来,扶持畜产品基地建设,扩大牧草种植及肉牛规模养殖项目的建设规模,在项目安排上,向黄牛养殖和加工项目倾斜,争取年内再扶持2—3个黄牛养殖及加工的龙头企业。二是常规性项目工作。加强以工代赈、节水灌溉、畜牧业产业化及良种良法、农村沼气、退耕还林、人畜饮水等其他常规性项目的争取工作,争取每个项目都不落空,并在资金额度上有比较明显的增加。做好生态市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选择一个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乡镇,确定一个项目主体,编制并争取一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三是加强科室建设工作,全面提高科室工作水平。响应市委全民创业活动的号召,以人为本,事业为重,效率为先,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不断提高为各类创业主体服务的水平。真正树立与时俱进,不断进取的形象,树立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形象,树立乐于奉献,勤奋敬业的形象,树立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形象。四是认真做好委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关全局的工作和有关专项工作。

    农经处2011年工作总结

    根据今年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委党组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和关心下,结合处室工作职能,全处人员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做好服务

    为了适应新形势和发展的需要,我处从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认真学习新政策、新知识,增强新理念,不断提高处室的团队工作能力和个人工作水平。按照委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二是认真学习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国办29号文《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省、市贯彻落实“国办47条” 随后下发的“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对国家的投资政策、投资方向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确保贯彻好、落实好文件精神;
    三是加强和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国家产业政策的研究,增加公务透明度,公开办事依据,公开项目审批、审核和备案程序,建立服务于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及资料档案,热情向服务对象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咨询服务。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年农经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完成农业增加值35.82亿元,比去年增长6%;
    农业总产值59.19亿元,增长6%;
    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229元,增长14%。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25.83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94.32万亩,产量42.39万吨,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31.51万亩。蔬菜播种面积75.47万亩,产量208万吨。肉类产量、禽蛋产量、生猪存栏分别增长3%、3.1%和0.1 %。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2个,解决绝对贫困人口1万人;
    解决1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万亩,新增梯田面积 5万亩;
    营造林合格面积10.07万亩,新增经济林面积2.65万亩。

    (二) 认真制定落实农村经济计划,抓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一是与各县区和农口各部门认真衔接的基础上,我处科学合理的制定年度计划。编制下发了《兰州市2011年农村经济计划》,提出了兰州市2011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路及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农业重大项目。二是积极衔接市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协调、落实2012年工作目标和各项经济指标,通过收集整理,初步确定了我市明年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指标。三是加强对农村经济运行的分析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经济运行动态情况,通过按季对农村经济

    2 动态变化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完成了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为全委制定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提供了基础性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实数据。

    (三)加大项目申报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办47条意见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意见,抢抓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机遇,组织筛选上报项目87个, 申报项目总投资2.97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2.01亿元,省财政、地方配套和项目单位自筹0.96亿元。上报农牧业项目27个,总投资0.31亿元;
    水利项目5个,总投资1.73亿元;
    林业生态建设项目27个,总投资0.54亿元;
    以工代赈项目26个(其中水利项目13项,交通项目12项,小流域治理项目1项),总投资0.21亿元;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个,总投资0.18亿元。通过努力向省发改委相关处室汇报争取,已落实到位59个项目资金。共计下达总投资1.74亿元,其中下达中央投资1.15亿万元,省财政、地方配套和项目单位自筹0.59亿元。

    (四)强化扩大内需项目、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我处平时注重与农口各部门、各县区、各项目单位进行衔接,强化服务职能,对扩大内需项目和重大项目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我市农口2008—2009年争取新增中央投资扩大内需项目共83个,批准总投资7.59

    3 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8亿元,省级财政配套0.05亿元,市级财政配套0.05亿元,县级财政配套0.4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0.06亿元,其他投资0.39亿元。目前已完工项目80个,完工率96.3%,完成投资2.2亿元。

    今年我市共安排农业重大项目7个,其中:2010年续建项目2个, 2011年新建项目5个。项目年度总投资5.7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0.95亿元,省投资3.51亿元,市投资0.67亿元,县配套及自筹0.63亿元。截止目前,皋兰西电、榆中三电两个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均已完工,运行正常;
    全膜双垄覆盖沟播推广技术项目已完成50万亩播种任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月底全面竣工,完成投资0.81亿元,解决了12万人饮水安全;
    兰州新区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1.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引大入秦工程石门沟调蓄水库项目已完成投资0.71亿元,年度计划已完成;
    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完成投资0.056亿元,已完成户用沼气555户,建成服务网点74个。

    (五)加强调研,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1、根据兰州市委、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我们承担了兰州市“十二五”规划中《生态建设课题研究》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与市林业局、南北两山指挥部的紧密配合,收集各类资料,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委托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完成了初稿,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于9月份通过市政

    4 府批准正式印发。

    2、根据省发改委的要求,在调研的基础上,与市上相关部门协调完成并上报了《兰州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调整的报告》、《兰州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以及村民自建等情况的调研报告》、《兰州市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县的报告》、《兰州市农村沼气工程调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上报兰州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总结的报告》、《关于兰州市2011年以工代赈项目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等专题报告。

    (六)推进行政效能建设,抓好项目管理工作 我处以行政效能年为契机,以项目管理为重点,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根据委里要求,狠抓了项目库建设工作。对系统录入农口项目逐一进行了核对、补充、完善、更新,并新录入了2012年农业计划项目48项,认真完成了数据统计。目前项目库中共录入2010-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72项,总投资528.28亿元,为项目的申报争取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项目申报、备案程序,把好项目质量关。本着对上、对下负责的原则,我们对2011年向省发改委申报的项目、本处室批复的项目和企业申请备案的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对所有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所有的可研报告、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的查看、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项目单位、项目编制单位沟通、逐个进行修改。使项目的可研、实施方案尽可能的完善、无漏洞。三是对项目建设

    5 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主要是对农口固定资产项目、市重大项目、巩固基本口粮田成果项目、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进行跟踪协调服务,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按期完工。四是抓好项目验收工作。在委分管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组织市直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为成员的验收小组,利用两天时间,深入到榆中县23个乡镇,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对榆中县2007-2010年41个以工代赈项目进行了市级验收。根据省发改委的安排布署,对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进行了市级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顺利通过省上复验。对易地扶贫搬迁已完工项目,已通知各相关县区做好验收准备。

    三、工作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今年我们的工作呈现出六个特点:一是由于工作变动,今年农经处人员大多时间由原来5个人减少为2个人,人员最少。二是储备2011年和2012年项目150项,总投资28.32亿元,储备的项目最多。三是全年组织筛选申报项目87项,比上年增加61项,申报项目最多。四是争取59项,共计争取到位资金1.74亿元,争取到位资金最多。五是今年对巩固基本口粮田成果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共验收48项,验收项目最多。六是农业重大项目7项至年底全面完成年度建设计划,重大项目完成最好,。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思路不够开

    6 阔,创新意识不够强;
    二是项目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还是薄弱环节;
    三是对部分县区、项目单位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全面,需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调研。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的监测。高度重视农情监测预测工作,充分发挥现有农经信息网络作用,及时分析、反映农村经济动态情况。加强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切实为农口各部门、各县区、项目单位服务。同时与农口各部门做好衔接,督促相关部门完成2012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各项指标。

    (二)加强项目的筛选、储备和管理工作。一是协同农委、林业局、水利局、两山等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筛选、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二是对进展缓慢的在建项目加强管理,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加快进度,努力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三是对未开工的投资项目抓紧完善开工建设的相关工作条件,使已下达的项目力争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四是对我处主抓的以工代赈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加强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是对农口扩大内需项目、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继续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抓好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在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小流域淤地坝建设、农业节水改造、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农业产业化、农村清洁能源、动物

    7 防疫等领域储备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重点是兰州国家级北菜南运、西菜东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兰州市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黄河中上游生态修复兰州试验区等项目。并着力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对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及时上报。

    (四)开展已完工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对具备验收条件的2010年以前以工代赈项目、2005—2009年易地搬迁和2010至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进行市级验收。2012年以工代赈项目增加了永登县、皋兰县,我们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着力抓好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水平。要按“一特五化”要求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特”字,引导、扶持各县区做大做强做优特色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努力形成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精细化加工、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六)按照“兰州新区”林业生态发展规划,全方位推进核心区园林绿化、北部生态屏障与产业、通道及山地景观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6.3万亩生态绿化的水利配套工程建设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绵阳项目部经理岗位职责

    1、

    2、

    3、

    4、

    5、

    6、负责在绵阳地区的业务拓展。

    对各项目实施中的所有问题向公司负最终责任。

    根据公司项目组织机构编制要求,确定各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检查各项目合同执行,负责各项目管理费到位情况。

    执行建设单位发布的各项指令,接受建设单位的指导、检查、负责组织工程实施中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安排,审定各管理人员职责,检查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

    7、负责各项目办公及生活设施的管理。

    8、负责各项目人力、物力及设备的协调管理。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按照项目服务管理合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2.建立项目的组织架构,组织选配相应的成员。

    3.负责组织编制管理方案并及时与业主沟通,建立良好的管理模式。 4.全面撑握项目目标及约束因素,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各种活动计划。

    5.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设备材料、信息等管理与控制。

    6.负责与项目外部沟通,获取项目所需资源以及业主、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

    7.负责与项目多方建设主体沟通,全面协调、推进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

    1 8.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考评,提出项目阶段性报告等。

    9.负责审批项目对外的发文、相关工程管理报表和工程预结算成果。 10.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管理的重大会议。

    11.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与备案,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回访与服务。

    12.负责向部门经理汇报项目情况并协助贯彻、推行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13.协助项目办公及生活设施的管理。 14.协助项目人力、物力及设备的协调管理。

    15.廉洁敬业,以身作则,确保项目优质、安全、顺利的实施。

    信息、合约及造价工程师岗位职责

    1.2.3.4.协助项目负责人全面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的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实施管理,审核其报送资料。

    5.6.负责审查合同,并组织合同的编制、签订与管理。

    督促招标代理单位做好发出招标文件、邀请函及回标文件的收发等管理工作。

    7.

    负责审查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文件。

    2 8.9.主持招投标文件的评审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

    负责设计阶段的方案比选造价分析,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供业主及设计单位参考。

    10.负责组织审查设计概算、负责组织项目工程概算、工程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等文件。 11.负责审查工程进度款的计量计价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定额相关规定。

    12.13.14.15.16.17.负责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更的审查。

    负责审查违约与索赔处理意见。

    具体负责与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协调管理。

    负责整理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负责收集及传达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有关文件。

    负责来往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工作,保证本项目管理部使用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标识。

    18.19.20.21.22.23.24.25.

    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

    编写例会及日常会议纪要。

    交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报建报批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向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局申办用地红线、申报修建性详规、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办配套设施管网综合手续;
    申办相关规划验收手续。

    2、办理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申办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

    3、进行消防报建,报审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申办相关消防验收手续。

    4、向相关单位申请项目的立项,报审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进行防雷报建,申办相关防雷验收手续。

    6、进行临水、永水、临电、永电的申报。

    7、向公安交通管理局申办项目的立项,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永久出入门、停车位等的报建手续。

    8、向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环保局、发改委、住建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教委、环卫、卫生防疫站、气象局、市政、水务集团、供电局、通讯等相关部门申办的其他报建、报批事项及协助办理各项规费的缴纳手续。

    9、负责提出具体报批报建的图纸技术要求(文本内容、图纸深度、份数);
    配合设计单位对经济技术指标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核查。

    10、负责向项目技术工程管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解释或指出报建过程中的政府政策及导向。

    11、及时促进或优化政府合作关系,为项目管理部建立良好、长期的沟通平台。

    12、及时准确地接收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会议通知、培训通知、接待通知等)及时汇报给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部领导批示牵头安排人员完成参加(接待)工作。

    13、报建资料的管理与归档。

    14、协助绵阳项目部的后勤管理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工程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业主或报建工程师办理报审、报建,并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 2.负责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拟定勘察设计工作计划。

    3.协助业主优选勘察、设计单位。

    4.负责组织施工图第三方审查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审查计划,跟踪检查审查进度,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所有审查批复文件应及时造册建档,向业主移交。

    5.负责对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的设计管理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审核。

    6.负责组织召开设计方案评审会,并如实完整编写评审会议纪要。 7.负责统筹、协调、审查整个项目各专业设计衔接及配合。

    5 8.组织参与对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工作中的技术文件审核。

    9.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工程变更、施工深化设计等设计文件的审核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审的管理,并跟踪督促设计单位对会审中提出问题的落实。

    11.负责对重大工程变更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条件进行核查。 12.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问题进行处理。

    13.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14.负责对考查对象的技术条件进行考查,并编写考查报告。

    15.负责组织召开设计、施工深化设计等管理专题会议。

    16.负责本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17.负责设计文件及设计报审批文、工程变更、施工深化设计等设计文件造册建档管理。

    18.配合合同造价管理工程师处理违约索赔问题。

    19.具体负责与设计单位、设计审图或咨询单位进行协调管理。 20.全面负责本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并负责对项目技术类方案及文件的审查。

    21.协助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考评,提出项目阶段性报告等。 22.负责工程总体计划及阶段性的计划编制、检查,并根据工程实施状况对总体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与完善。

    23.负责与业主工程代表的联络沟通,工程外部协调和工程前期准备

    6 阶段的内部协调工作。

    24.负责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及专题会议,并编写会议纪要。 25.审核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6.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设备材料、信息等管理与控制。

    27.负责督促各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8.负责现场增加工程量的签证核查及管理。

    29.负责对重大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核查。

    30.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申请及支付情况。

    31.督促监理组织分部验收,协助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与备案,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回访与服务。 32.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与报告。

    33.负责对监理、施工及各承包商(含分包)的资质进行核实。 34.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与归档。

    3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档案、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工作;
    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规划处

    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监测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招标投标处(法规处)

    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
    指导监督委机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依法核准招投标事项;
    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监委库;
    承担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
    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
    指导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
    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处

    监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公共资源进入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协助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六)投资管理局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提出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草案;
    提出市预算内建设投资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有关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备案有关投资建设项目;
    负责对政府出资的楼堂馆所项目的审查(市政、交通、水利项目除外),负责对其他公益性项目设计概算的审查(市政、交通、水利项目除外);
    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和省投资项目计划;
    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协调安排中央和省投资的建设项目;
    按规定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市重大项目库;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承担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二

    (七)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市以工代赈办公室)

    组织编制和协调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开发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以及治理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实施;
    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合作、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组织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
    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
    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
    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
    组织实施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家专项资金项目;
    协调处理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拟定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承担开发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以工代赈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农村经济处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建议;
    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林业、水利、移民后扶、气象等发展规划;
    安排预算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
    审核、备案和申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工业和基础产业处

    分析研究工业发展情况和政策;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
    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
    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和备案工业建设项目,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
    承担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
    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提出全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建议;
    衔接平衡基础设施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
    提出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
    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
    统筹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服务业处

    监测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
    协调服务业重要领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制定;
    统筹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新兴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服务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组织修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提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建议;
    承担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财政金融贸易处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
    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
    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监督发债资金使用;
    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新型业务试点;
    监测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市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储备库建设;
    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流通设施项目建设;
    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协调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有关重大政策;
    承办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初审工作;
    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责任;
    提出利用外资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
    负责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报工作;
    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口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管计划执行情况;
    牵头组织全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

    机构三

    (十二)代建管理处

    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核准和监管以及代建方式的审定;
    研究提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名单并牵头招标选择代建单位;
    拟订代建管理相关配套办法。

    (十三)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
    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
    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等项目;
    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
    负责信息安全工程和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
    承担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纵向网的组织实施和市发改委局域网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责任;
    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库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承担市生物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资源环境处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
    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负责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审核,以及资金申报与安排建议;
    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审定中央、省有关能源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建议。

    (十五)社会发展处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建议,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
    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审核、核准、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参与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
    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六)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外称长沙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省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
    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人事教育处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宣传、机构编制、劳资、统战、对台、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绩效考核;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农经岗位职责

    农经站岗位岗位职责

    发改办岗位职责

    农牧ehs经理岗位职责

    农商行改制办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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