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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05 14:26:20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 1 20xx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落实《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xx 年)》,加快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方面。编制“四好农村路”发展规划。全市所有建制村至少有一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
    农村公路穿村路段全部硬化;
    县乡道安全隐患得到治理;
    新改建和大中修农村公路 170 公里;
    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 98%以上;
    实施“美丽公路”建设;
    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机制。

    在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方面。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设置率达到 100%;
    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 100%;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
    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域环境全面提升。

    在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方面。全力推进养护常态化、多元化、规范化;
    农村公路列养率 100%;
    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 85%。

    在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方面。全市城区 20 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 100%;
    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
    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

    物流网络。

    在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方面。建成 2 条“美丽公路”精品环线、1 个“美丽公路”精品片区、2 条以上的“美丽公路”、10 条以上“美丽农村路”;
    推出 1个农村公路规范化建设示范镇;
    围绕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八大主题开展试点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关于建好农村公路 1.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和计划。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五年(2021-2025 年)规划,11 月底前完成;
    建立农村公路年度建设、养护计划,3 月底前完成。

    2.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新改建任务目标为 35 公里,11 月底前完成。

    3.深化美丽农村路创建。按照省要求结合创建成果,创建 2 条以上美丽农村路。4 月底前申报创建路线,7 月底前完成创建、自查、申报工作,9 月底前市级完成验收,评选出一批美丽农村路报省。

    4.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县级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7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关于管好农村公路 1.深化农村公路“路长制”。3 月底前,各级路长工作机构建立请示报告、组织协商、信息反馈、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运行机制,协助路长组织开展工作;
    结合“四好农村路”年度考核,开展路长制考核,9 月底前完成。

    2.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 月底前,将乡镇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经费列入 20xx 年财政预算,并向市交通局备案。

    3.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一支养护队伍、一个办公

    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标准,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7 月底前,推出 1 个规范化建设示范镇,经省、市验收通过后,由市财政对示范镇给予不低于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1 月份,基本落实乡级专职工作人员。

    4.大力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5 月底前,制定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6月起开展综合治理;
    11 月底,进一步巩固具备条件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成果,路域环境全面提升。

    5.加强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在必要节点尤其是市界、省界的农村公路节点增设电子监控,积极配合市农村公路管理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11 月底前完成。

    6.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执法机构能力水平。完善农村公路规章制度,健全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基本建成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
    建立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 100%;
    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10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三)关于护好农村公路 1.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 月底前,按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标准保障必要的养护工程资金投入。4 月向市交通局做好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备案工作。

    2.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4 月底前,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确定试点主题,研究配套的政策办法,围绕政府责任、机制保障、资金筹措、创新养护生产模式等主题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3.创新养护模式。3 月底前,借鉴先进养护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合理确定养护模式、养护责任单位和养护责任人,按职责开展养护工作;
    11 月份,结合养护考核,积累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养护模式。

    4.完善养护资金与质量挂钩的考评机制。5 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养护经费与质量挂钩考评的相应制度和工作机制;
    10 月份,结合“四好农村路”考核开展养护考核,并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四)关于运营好农村公路 1.建设乡村客运站,3 月底前细化进度安排;
    6 月底前完成建设方案设计等工作;
    7 月底前完成招标;
    8 月底前开工建设;
    10 月底前项目主体完工;
    12 月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年底前市域 20 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 100%。

    3.农村物流网络。20xx 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4 月起,推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完善我市原有 365 商务平台使用功能,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提升农村物流发展水平,促进农产品、农村生产生活物资等高效便捷流通。积极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邮政公司)

    (五)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引领 1.深入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0 月底前完成。

    2.开展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载体,紧紧围绕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三个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3.“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市对镇、镇对村街“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考核单列,一年考核两次,10 月底前全部完成。

    4.开展“四好农村路”总结评估。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四好农村路”年度考核,总结“四好农村路”三年建设成果,开展评估验收,提出“四好农村路”建设调查评估报告。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推动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市委、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全市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办工作。各镇和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协同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实行清单管理。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对照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结合2018 年、20xx 年实施情况,逐项分析进度,精准确定 20xx 年建设任务,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清单式管理,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推进举措,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

    (三)严格督查检查。要完善督查落实机制,对列入台账清单的事项跟踪督办,督促落实。要建立跟踪督导机制,紧盯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针对责任落实、工作进度、建设质量、养护管理、运输服务等情况开展重点督导,有效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主要问题,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公〔20xx〕573 号)要求,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确保到 20xx 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四好农村路”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农村公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引导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畅达水平和服务水平,到 20xx 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基础支撑,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不断深化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三、目标任务 (一)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继续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提高二、三级公路所占比重,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实施村级公路网络化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打通乡级断头路、县与县之间断头路;
    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完成乡道以上行政等级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保障设施。

    新改建农村公路除特殊路段外要求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采用 5米宽路面,交通量小或特殊困难路段方可采用 3.5 米宽路面,但要按规定设置错

    车道。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到 20xx 年,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 100%。

    要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对桥隧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到 20xx 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 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完善体制,规范管理,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到 20xx 年,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 100%;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 100%。

    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 20xx 年,农村公路管理和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 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 20xx 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养好农村公路 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

    养。到 20xx 年,建立稳定的养护经费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

    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四)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审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公安、安监、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协同参与的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对照规则进行审核,不符合通行条件的一律不得新增。

    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县交通运输局依照有关规定,以农村客运班线许可、延续经营等为抓手,引导辖区内客运业户逐步对老旧农村客运车辆进行更新、淘汰,使之符合相关要求,提升客车性能。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辖区内农村客运业户依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所属司乘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贯,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到 20xx 年,按照通行条件规则,力争全县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 100%;
    在城镇化水平较高乡镇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 AAA 级(含)以上。以争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为抓手,摸索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完善城际、城市、城乡、镇村四级道路客运网络。力争用 5 年左右时间,使全县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广度和深度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运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措施要求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全县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全县

    上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各乡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各地成功经验的总结交流和推广,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完善管理制度,督促各乡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情况,对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等进行抽验、检查,总结推广“四好农村路”建设经验,宣传成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所”,指定一名副职兼任所长,在现有编制人员中明确 2-5 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乡镇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建设、养护计划的编制和上报,批准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并协助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路政管理等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 积极建立完善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开展示范创建 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全县各级的积极性,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要求,力争在 2018 年年底前入选“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四)加强监督考核 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项目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五)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各乡镇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落实。各级政府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附件:

    xx 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xx 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略

    都江堰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交发〔2016〕109号)精神,为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确保2020年前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分级保障”的工作方针,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体要求和“五个坚持、五个确保”的理念,以加快“四个转变”为重点,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路活动为引领,分级建立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8年6月前全市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均达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并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达标示范县。同时,以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契机,并在推进机制、管理模

    式上促创新、求突破,结合我市公路工作实际完善农村公路发展体制机制,在持续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成果的坚持、巩固和提升工作基础上,着力构建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工作新模式,助推“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域化覆盖、常态化保持、长效化发展,真正实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运输安全有序,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市、乡镇(街道)两级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导向作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工作责任,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发展提质增效。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调动激发和有效保护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发展的积极性,保持和营造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统筹区域平衡发展,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协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各个环节,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管理、养护、客运和物流设施,同步做到路通车通,同步安排落实管理养护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发展。以农村公路发展中的矛盾、问题为导向,着眼补齐短板,突出加快发展。深入开展统筹城乡村组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改善提升、旧危(病)桥改造、— 2 —

    客运站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工程建设,全力落实管养责任,提升城乡交通一体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交通基础。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以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为目标,综合考虑经济社会需求和路网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确定发展重点、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道路管养和客货运输服务水平,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农村公路协调持续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持续稳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都江堰市“四好农村路”创建暨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罗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汪

    市政府办副主任

    廖仁鹃

    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市目督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经开区、永丰街道、奎光塔街道、银杏街道、灌口街道、蒲阳镇、胥家镇、向峨乡、天马镇、崇义镇、聚源镇、玉堂镇、中兴镇、青城山镇、大观镇、石羊镇、柳街镇、安龙镇、龙池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廖仁鹃同志兼

    — 3 — 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召开会议研究我市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一)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在2018年前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达标示范县,确保到2020年农村公路“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总目标的实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目督办、市财政局、经开区〕

    (二)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完善并逐年提升“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建立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地方配套等挂钩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市交通局〕

    (三)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群众参与,创新农村物流运输发展模式,按照“多站合

    一、资源共享”的模式,鼓励交通、邮政、供销、商务、粮食等农村物流资源整合,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贸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局〕

    — 4 —

    (四)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五)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和“市级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方式,建立完善路政员、乡镇(街道)监管员、村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效防范、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经开区〕

    (六)对照建设标准,切实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与 “四好农村路”建设,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制度,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为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六、阶段工作安排

    (一)创建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1月)

    按照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府函〔2017〕8号)要求,分阶段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评定标准,布置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有关工作任务,

    — 5 — 开展自查和督导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由市交通局认真梳理,分类汇总,找准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市目督办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二)迎检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3月)

    根据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迎接交通运输厅“四好农村路”创建示范县考核验收。2017年12月我市向省公路局报送 “四好农村路”39项内业资料,2018年2月,省公路局组成专家组对我市开展现场考核验收。

    (三)整改完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5月) 根据交通运输厅对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考核验收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我市认真研究,逐项分解,限时整改并报告整改工作情况。

    (四)持续推进阶段(2018年6月-2020年12月) 都江堰市要以“四好农村路”创建为契机,全力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攻坚计划,完善农村公路发展体制机制,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加强养护 ,真正实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运输安全有序,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转变农村公路发展的工作机制,实行分片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的 — 6 —

    制度,建立重要工作通报和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将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要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继续大力实施统筹城乡村组道路、新一轮扶贫村配套道路、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等专项建设,确保各项规划目标按期完成,切实推动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抓好重大事件、重要时段的宣传,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效果,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注重解决好农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都江堰市四好农村路创建暨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 7 — 附件

    都江堰市四好农村路创建暨农村公路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并以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为契机,实现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都江堰市“四好农村路”创建暨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研究落实我市“四好农村路”创建相关工作;

    (二)通报全市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等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专题研究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相关问题;

    (三)专题研究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问题;

    (四)专题研究我市农村公路运营相关问题;

    (五)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 8 —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市目督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局、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经开区、永丰街道、奎光塔街道、银杏街道、灌口街道、蒲阳镇、胥家镇、向峨乡、天马镇、崇义镇、聚源镇、玉堂镇、中兴镇、青城山镇、大观镇、石羊镇、柳街镇、安龙镇、龙池镇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联席会议确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廖仁鹃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每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四次。

    (二)确定会议议题。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特殊情况可以紧急召开会议部署研究。

    (三)落实参会人员。召开联席会议时,根据研究的具体工作,适度缩减参会成员单位,仅邀请所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按要求签到。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成员请假,报联席办备案。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

    — 9 — 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农村公路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每次联席会议结束后,联席办应及时将会议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或网传)各成员单位,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要求。有关成员单位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汇报落实工作的情况。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 10 —

    相关关键词: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甘肃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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