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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三乱心得体会

    时间:2020-12-23 02:08:29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治理三乱心得体会

    2xx-xx年,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在省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得到市纪委监察,市纠风办以及各治理公路三乱相关部门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配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要求,按照市委,市府提出的\"东渐西联,优内拓外,错位竞争,统筹并进\"的发展思路统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确保了我市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其它水陆通道安全畅通.

    一,基本情况

    2xx-x年,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明查暗访24次,检查了全市辖区内公路站点23个,其中交通(公路)部门设置13个,公安部门设置1个,林业部门设置9个.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6次.配合了省政府督察队春运期间在全省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大检查活动,及时纠正了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协助查处公路\"三乱\"案件2宗,追究有关责任人8人.

    二,主要做法

    (一)印发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市)区工作的开展.

    3月3日,我办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治理工作机构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明确规范路上执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加快工作力度,提高队伍素质等要求,确保我市国道,省道,乡道以及其它水路通道安全畅通. (二)召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开展.

    今年4月中旬,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派出5名同志到省政府参加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我市法制局和云安县纠风办各一名同志以及云浮市公路局受到省政府的表彰.6月下旬,市纠风办,市法制局又派出两名同志到湛江参加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粤西片)座谈会.8月2日,我市召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通报了去年5月我市基本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达标后出现的3宗典形公路\"三乱\"案件情况,传达了省的两次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开作的开展进行了部署,使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 (三),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评议检查工作.

    公路\"三乱\"行为,从本质上是行政机关在公路上执法活动违法或不规范行为.针对今年发生在郁南县交通局的公路\"三乱\"行为以及其它一些行政执法活动不规范的情况,为规范执法活动,由法制局起草,并经市政府同意,市府办于今年6月2日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发出了《关于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质量进行抽查评议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xx-x]106号),部署了今年第四季度在我市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抽查评议活动.这次评议活动,共抽查12个单位,市直和5个县(市,区)各抽查2个,其中上路执法部门,如公安,交通,林业,公路就被列入抽查的范围.通过开展执法质量抽查评议,进一步提高的行政执法质量,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发生的目的. (四),加大公路的明查暗访力度.

    一是对全市有关站卡,包括公路收费站,木材检查站,交通稽查站,公安治安检查站和动物防疫检查站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照有关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好;二是组织有关人员上路进行明查暗访.三是对问题多的,容易出现公路\"三乱\"行为的和群众反映比较多的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五)配合省政府督察队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1月中旬和下旬,我办派出一名督察队员配合省政府在春运期间开展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大检查行动,在韶关,河源,梅州等地开展明查暗访和办理公民投诉案件,纠正公路上的违法和不当行为.2月,又和郁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起,配合省政府督察队查处郁南县都城春运临时检查站对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大客车司机\"不按核定线路行使\"进行乱处罚的行为,追究了5名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8月,又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振民亭收费站在设站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问题,追究了3名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

    1,治理经费紧缺.我办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市政府未有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办案时,只能从其他经费抽调,给工作开展造成困难;

    2,没有督察牌,督察证少,影响督察工作的开展.省政府督察队对绝大部分的地级市发给\"广东省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的缺牌,但云浮市没有这个牌子,虽然平时开展明查暗访,但对路上的执法活动未能起到警示作用.同时省发给我市的督察证件也少,也给工作带来极大的不方便.

    四,明年工作设想

    1,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继续加强执法监督和督察队伍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德惠市二十五中学 治理“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特制定学校制止“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原则,坚持“源头防范”和“标本兼治”的原则,狠抓行风治乱工作的落实,以化解社会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为宗旨,加大治理“三乱”的工作力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总体目标

    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教育形象,让学校成为一片真正的净土。努力为下一代创建一个和谐、平安的教育教学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

    附:领导小组名单与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郭贵学

    副组长:马力学、佟大为

    组员:张健波、李本杰、潘振福、毕振奎、郑福星 (2)职责分工:

    总负责人:郭贵学

    具体分工:

    七年组:李本杰 八年组:潘振福 九年组:张健波

    2、规范收费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法规及有关教育政策,严格坚持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擅自收费及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学校凭《收费通知单》收费,家长凭通知单缴费。坚持“一次性、两公开”的原则,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加大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3、加强评估,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是纠风治乱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校长与局长签订责任状,教师与包年级主任及校长签订责任状。

    4、坚决制止教师举办收费补习班或给社会办班提供学苗和场地,或给社会办班上课。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5、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保健用品等。

    6、加强监督 ,加大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督查力度。学校设立“校长接待日”,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作为校长接待日,对群众举报、家长来信、来访等进行接待处理,对违反 “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7、常规管理工作:

    (1)各种会议上进行宣讲教育:学校月工作会议集中宣讲教育;
    中层校务会上宣讲教育;
    年组民主管理会上相互教育。

    (2)召开座谈会进行教育落实调查等工作。包括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3)家长大会上进行宣传教育,传达学校的要求与措施,同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取得家长们的监督与配合。定期、不定期地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与之沟通、反馈信息。

    (4)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聘请社会上的有关人士为学校行风监督员,共同治理“三乱”现象构建和谐社会。

    (5)加强个别教师谈话,对重点人物加强管理。如班主任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等。

    (6)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师家里进行实地抽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拓宽沟通渠道,公开举报电话。

    校长室:13844929392

    四、处理办法:

    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报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批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如下相关处分:

    1、给予点名通报批评、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等(党员要受到党内相关处分)。

    2、个人和年组的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

    3、取消绩效工资和第13个月工资。

    4、年终考核按末位处理;

    5、职称低聘一级、三年内取消晋级资格;

    6、取消当年各种荣誉称号;

    7、申请局里,调离原工作岗位;

    8、领导家属参与办班或给社会办班上课,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其家属外,领导就地免职。

    注:

    1、此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此方案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2012年3月

    治理“三乱”

    ——摘自自己的《教师博客》

    松花江网报道了《吉林五中一名教师因违规办班补课被查处》一文,原文说,吉林五中教师刘某某违规办班补课,被行政记过、降一级职务工资,调离原学校„„3月25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和教育宣传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通报了对违规教师及其所在学校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将治理教育“三乱”列为全市民生实事之一后,市教育局于年初印发了《2013年治理教育“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寒假期间禁止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紧急通知》。大多数中小学校和教师能够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违规办班补课问题有所减少,但仍有个别教师顶风违规。近日,吉林五中初二年级班主任刘某某,在船营区大东门附近的一间教室,为32名学生办班补习语文课,被市教育局检查组查获。

    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取消刘某某2013年度晋职和评先选优资格,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降一级职务工资,从吉林五中调到吉林五十八中。同时,市教育局还决定对吉林五中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3年度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取消该校领导班子及成员2013年度评优资格,该校2013年不能提拔正、副校级领导干部。

    今年1月,市教育局检查组曾查获松花江中学教师闫某某和市汇文中学教师贺某某违规办班补课问题。高新区教育局和昌邑区教育局已分别对两名违规教师做出处理。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监督管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问题,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引导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对非法办学场所坚决取缔。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办班补课快速查办,决不姑息迁就。

    治理“教育三乱”承诺书

    为切实清还群众利益,坚决扼制“教育三乱”及严重违反师德现象的发生,特作如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

    3、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补课班。 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不参与有组织的校外补课。

    4、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名册、成绩单、班主任联系方式、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档案资料。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

    6、

    7、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 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

    单位名称:故城县郑口镇育才中学

    2014-年5 月19 日

    广安市广安区长乐小学校治理“三乱”

    责 任 书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有效制止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等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和广大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2016年全区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祉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学校特和教师签订引责任书。

    1、严禁教师有偿举办面向公办中小学学生(超过3人)的文化课补习、自习、辅导等行为。

    2、严禁教师参与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成员组织的针对公办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自习、辅导等行为或承担讲课任务。

    3、严禁教师为社会办学人员有偿或无偿介绍生源、提供场所等行为。

    4、严禁教师违规在校内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文化课补习、自习、辅导行为。

    5、严禁教师以任何开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6、学校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一封《公开信》,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治理三乱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局(0826)22486

    55、(0826)2248511,学校,学生把监督举报电话带回家中,以便让学生及家长对教师进行监督。

    7、继续实行教师承诺制度,放假前各校要组织教师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出公开不违规办班补课、不乱订教辅资料承诺。

    8、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保证责任到人。

    9、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教师,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以及教师签订的责任状、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进行严肃处理:实行待岗调动制,给予年度考核不称职、取消三年内评职、晋级和评先选优资格等处理。

    希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治理三乱的活动中来,努力形成自觉抵制三乱行为的良好氛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长经济负担,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

    广安区长乐小学校校长: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自强镇小学校治理“三乱”制度

    近年来,个别学校教师的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等不规范现象已成为社会和家长议论的热点。教育局主管部门发文,学校有关领导三令五申,但少数教师仍我行我素,影响学校的声誉。在学校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从群众提出的意见中梳理出的问题学校进行整改,其中对教师中的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等不规范现象作为规范教师行为的重要大事,为了能有效地遏止这一现象,本学期一开学,学校就出台了《关于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通知》。通知一发出学校便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部分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讨论制定了《关于严禁乱定乱发教辅资料的制度》、《关于严禁乱收费的制度》、《关于严禁乱补课制度》。还设立了举报制度,学校的每一位教师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监督。明确指出:学校坚决反对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等不规范的行为。同时声明:凡教师因从事该类活动所引发的事项,一切后果均由教师本人负责。规定:教师因擅自进行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等被举报并查实的,按照《教育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处罚,学校将给予扣发奖励工资、年度考核降级、高职低聘等处罚。学校每一位教师深深认识到规范教师道

    德行为事在必行,教师师德师风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现在学校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乱补课现象基本根除。这一做法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成果。

    2012年3月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签发人:李崇禧 川城乡治[2010]14号 黄彦蓉

    关于印发《全省“除陋习、树新风” 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

    《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总体方案》已经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六月十六日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6日印

    1 全省“除陋习、树新风” 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总体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重点治理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宣传引导,实施集中治理,注重巩固提升,通过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引导城乡居民摒弃陋习,养成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质,组织和动员城乡居民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

    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内容是:治理“乱吐、乱扔、乱倒”,即:治理随地(含从车内,下同)吐痰、吐口香糖;
    治理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
    治理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建渣。

    上述工作内容,城镇和农村应各有侧重。

    三、工作方式

    (一)宣传发动。大力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组织开 2 展革除“三乱”陋习评议活动,发动城乡居民广泛参与,为推进集中治理“三乱”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处罚教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三乱”行为人进行处罚,或安排其教育执勤,值守发现、制止不文明行为。

    (三)文明劝导。组织文明劝导队、志愿者服务队,劝导制止“三乱”行为。

    (四)实施抄告。对机动车“三乱”行为人实行抄告制,并形成联动教育处理机制。

    各地应密切结合实际,创新集中治理“三乱”的工作方式。

    四、工作步骤

    从6月20日至9月20日,全省城乡统一行动集中治理“三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引导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教育处罚方式及处罚依据、处罚标准。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在持续抓好宣传引导的同时,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针对“三乱”行为实施处罚、教育,并建章立制,保持常态,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持续抓好宣 3 传引导和集中治理;
    组织督导督查、暗访,并曝光工作推进不力、“三乱”问题突出的典型事例,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
    探索巩固治理“三乱”成果,促进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的体制机制,以文明、卫生新风气和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国庆。

    (四)常态工作阶段:进入制度化管理,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进行管理,不断提升完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讲文明、讲卫生氛围。

    五、工作任务

    (一)省委宣传部:

    宣传引导阶段: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设栏目,安排时段,大力宣传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曝光“三乱”陋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舆论导向。

    集中治理阶段:持续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全面报道集中治理“三乱”所开展的活动和取得的成效;
    曝光依法处理“三乱”陋习的典型事例,为处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巩固提升阶段:建立健全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机制。

    (二)省文明办:

    宣传引导阶段:组织开展陋习调查评议和建言献策活动;

    4 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
    组织开展环境大清扫活动;
    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

    集中治理阶段: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与公安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联动开展治理“三乱”抄告处理工作。

    巩固提升阶段:建立将治理“三乱”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或考核内容的相关机制。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宣传引导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治理“三乱”的社会宣传,广泛宣传《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对“三乱”陋习的查纠措施和处罚标准。牵头组织集中治理“三乱”城管队伍及文明劝导队伍,开展执法人员、文明劝导人员培训;
    引导各地加大投入,增添环卫设备。

    集中治理阶段: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会同公安部门处罚、教育 “三乱”行为;
    与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治理“三乱”抄告处理工作。

    巩固提升阶段:探索治理“三乱”新办法、新机制,协同有关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健全和完善门前“双五包”责任制;
    推动各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政府或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查纠和处 5 理“三乱”行为的办法。

    (四)省公安厅:

    宣传引导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治理机动车驾乘人员“三乱”的社会宣传,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三乱”行为的查纠措施、处罚标准。牵头组织集中治理机动车驾乘人员“三乱”行为执法队伍,开展治理驾乘人员“三乱”知识培训。

    集中治理阶段: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教育机动车驾乘人员“三乱”行为;
    与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治理机动车驾乘人员“三乱”抄告处理工作。

    巩固提升阶段:探索治理机动车驾乘人员“三乱”新办法,建立新机制。

    (五)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

    宣传引导阶段:在交通参与人密集的部位,开展集中治理“三乱”的社会宣传;
    深化“争做文明旅客”活动;
    开展治理驾乘人员“三乱”知识培训;
    加强公路(铁路)客运站、公路收费站、生活服务区、船舶客运码头,以及城乡公路、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环卫配套设施建设。

    集中治理阶段:组织各地持续开展“争做文明旅客”活动;
    继 6 续加强公路(铁路)、船舶客运等重点部位的环卫配套设施建设。

    巩固提升阶段:探索治理“三乱”新办法、新机制。交通运输部门应与精神文明部门联动建立对公交车、长途客车、出租车驾驶员“三乱”行为的抄告和教育处理机制。

    (六)省卫生厅(省爱卫委):

    宣传引导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治理“三乱”的社会宣传,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集中治理阶段:持续抓好社会宣传;
    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巩固提升阶段:组织城乡居民订立《爱国卫生公约》;
    建立将治理“三乱”工作纳入卫生城市(单位)创建或考核内容的机制。

    (七)省环保厅:

    宣传引导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治理“三乱”的社会宣传;
    突出抓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
    组织开展集中治理“三乱”的主题培训活动、清洁卫生活动。

    集中治理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 7 染防治管理办法》,对“三乱”行为进行处罚。

    巩固提升阶段:探索实行农户“三包”(户内包清洁,门前包绿化,院风包整齐)责任制;
    牵头指导各地探索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新办法、新机制。

    (八)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宣传引导阶段:在集贸市场、大型商场、流通和餐饮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中开展集中治理“三乱”宣传教育活动。

    集中治理阶段:组织各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流通和餐饮业、沿街商铺经营者“三乱”行为进行处罚。

    巩固提升阶段:省工商局牵头负责,省商务厅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会同地方政府健全和完善门前“双五包”责任制。

    (九)团省委和“七进”活动牵头省直部门:

    在集中治理“三乱”陋习各阶段,要结合志愿者服务和“七进”活动,组织开展集中治理“三乱”的社会宣传,深入开展治理“三乱”陋习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并注重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团省委要组织好志愿者队伍,开展维护公共卫生、文明劝导等活动,探索建立文明劝导活动规范。

    省直机关工委要组织发动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公务和私家车驾驶人员积极参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

    8 省总工会要组织动员全省企业职工积极参与百万职工参与环境治理大签名活动等“三个百万”活动。

    省教育厅要组织全省在校学生开展“五爱八讲”系列主题教育和“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社会实践活动。

    省民政厅要广泛发动社区居民、驻区单位职工,开展文明礼仪劝导、捡拾垃圾、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等活动,并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组织制定《村(居)民公约》。

    省农业厅要在农村居民中开展集中治理“三乱”陋习系列宣传、培训、实践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面源污染进行处罚。

    省妇联要组织动员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等系列活动。

    省旅游局要在全省A级旅游景区中,开展集中治理“三乱”陋习系列宣传教育,引导旅游系统员工和广大游客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促进卫生习惯养成,提升文明素质,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集中治理“三乱”,纳入本地、本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摆在 9 突出位置,与开展“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要按照全省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查纠的具体措施、处罚的具体标准,并迅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地推进集中治理“三乱”工作。

    (二)联动协作,合力推进。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由省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是集中治理“三乱”的工作主体。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合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集中治理“三乱”是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是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工作督查及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督查,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把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各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切实加强考核。

    (四)建立机制,提供保障。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着力构建推进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政府或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纠正和处罚“三乱”行为的办法。要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制定《村(居)民公约》;
    要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市民公约》。

    10 要建立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制,以推进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

    1、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

    宣传报道方案

    2、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处罚依据及标准摘编

    治理三乱工作计划

    违法乱纪心得体会

    治三乱承诺书

    三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

    民警违法乱纪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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