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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时间:2021-01-14 06:39:43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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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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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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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要按照X国土资字〔2013〕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移民对象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强化用地保障。把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X府厅发〔2014〕20号)“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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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优先安排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落实支持贫困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移民对象的城乡社保、医保、低保政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允许移民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应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

    (五)优化公共服务。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内享受原户口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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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企业就近就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
    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县城和园区集聚,并实施乡村逐级审核、县审批,“三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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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确安置方式。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县(市、区)应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
    矿管部门负责指导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以及住房建设过程的监管;
    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
    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评估;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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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平时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县(市、区)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专项工作的依据,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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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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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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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要按照X国土资字〔2013〕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移民对象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强化用地保障。把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X府厅发〔2014〕20号)“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优先安排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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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落实支持贫困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移民对象的城乡社保、医保、低保政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允许移民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应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

    (五)优化公共服务。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内享受原户口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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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企业就近就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
    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县城和园区集聚,并实施乡村逐级审核、县审批,“三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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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确安置方式。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县(市、区)应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
    矿管部门负责指导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以及住房建设过程的监管;
    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
    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评估;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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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平时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县(市、区)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专项工作的依据,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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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昌县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确保2009年度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移民搬迁扶贫,努力改变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移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目标、原则

    工作目标:围绕“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总体目标,年内完成移民搬迁1432人(具体计划见附表),力争在12月31日前搬进新居。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原则。

    搬迁原则:实行整体搬迁的原则。在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时,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从地质灾害频发区和距离常年通汽车公路5公里以上的居住点中选择确定,同时优先搬迁居住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和生存条件相对恶劣的深山区、库区的农户,优先安排可能实现一次性整体搬迁的村组和历年尚未完成整体搬迁的迁出点的困难群众,不能达到整体搬迁的迁出点原则上不予安排搬迁计划,确保整体搬迁达到70%以上,努力实现整体搬迁。具体搬迁对象的确定按会府发〔2004〕26号文件规定,逐个进行审核,对2003年12月31日前已建(购)房搬迁的不予列入移民搬迁对象。

    安置原则:实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以集中、有土安置为主,分散、无土安置为辅。对列入移民搬迁范围内的部分特困户允许在县城、乡镇集镇或其他适宜生存发展的地方购二手房分散安置。

    三、资金来源和管理

    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的建房补助标准为3500元,其中省安排每人3000人,市财政配套每人400元,县财政配套每人1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移民建房,根据移民建房进度分批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移民户。就近避灾农户建房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乡(镇)政府负责解决。

    四、审批程序

    移民搬迁对象必须通过以下程序审批:

    1、凡自愿搬迁的移民群众,由户主提出搬迁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和《移民搬迁户承诺书》;

    2、移民户主与所在乡(镇)签订搬迁协议;

    3、对搬迁对象和搬迁户家庭人口进行张榜公布;

    4、填写“会昌县移民扶贫搬迁户审批表”;

    5、审批表经乡(镇)、村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扶贫办审核批准。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3月份)

    (1)自愿搬迁的移民群众,向县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搬迁申请;

    (2)乡(镇)制定移民搬迁方案,上报搬迁对象名单;

    (3)县扶贫办做好初步的调查摸底工作,审定移民搬迁对象,下达移民搬迁计划。

    2、规划设计、签订协议阶段(4月份)

    (1)乡(镇)落实好移民安置点,并搞好规划设计;

    (2)县对各移民安置点进行验收后,正式确定移民集中安置点;

    (3)组织有关移民户到移民安置点看点;

    (4)乡(镇)与移民户签订《移民扶贫安置协议书》。

    3、移民建房、发放房款阶段(5月至10月)

    (1)乡(镇)组织对移民集中安置点搞好“三通一平”;

    (2)组织移民户集中安置建房,乡(镇)帮助解决建房时的困难和问题,并进行质量监督;

    (3)县扶贫办根据移民建房进度,分期分批发放建房补助款;

    (4)完善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4、整体搬迁、拆除旧房阶段(11月份)

    (1)乡(镇)政府协助国土部门发放移民新宅基地使用证,收回原居住地宅基地使用证;

    (2)乡(镇)政府要督促移民户按时拆除原居住地的所有房屋;

    (3)对劳动力不足造成搬迁困难的移民户,乡(镇)要组织力量协助搬迁。

    5、完善资料、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

    (1)按省、市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移民搬迁档案资料,做好所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对全县移民安置、建房、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旧房拆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

    附件:会昌县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计划表

    主题词:扶贫 移民搬迁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扶贫办,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办公室。

    会昌县扶贫办2009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

    会昌县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计划表

    乡(镇)计划人数乡(镇)计划人数

    筠门岭162人永 隆100人

    周 田100人富 城100人

    清 溪80人庄 埠90人

    文武坝50人白 鹅60人

    右 水100人庄 口60人

    高 排100人西 江50人

    晓 龙100人小 密80人

    洞 头100人珠 兰100人

    村移民扶贫实施方案

    第一章、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某镇东三家村移民搬迁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某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第一责任人:

    四、迁出区范围:东三家村3组(蔡家沟)、4组(荞麦梁)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移民搬迁45户167口人,新建住房2700平方米,占地面积24300平方米。其中插花安置移民9户,33口人;
    集中安置36户134口人。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418.7万元,其中房舍建设投资296.5万元,修建村巷道8万元,人畜饮水15万元;
    栽植林果投资70万元,配套水利设施投资21万元,电力建设投资8.2万元;
    该项目资金来源:生态扶贫移民项目财政补助1.5万元/人,共250.5万元,群众自筹19万元,其他整合资金149.2万元。

    七、建设年限:
    建设年限为2013年、2014年度 八、效益预测 1、经济效益: 移民搬迁可增加耕地400亩,增加林地面积700亩。搬迁当年可增加收入粮食收入32万元,三年后,苹果进入主产期,年增加产值525万元,经济效益相当明显。

    2、社会效益: 该项目有利于维护还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退耕还林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

    3、生态效益:

    通过生态移民扶贫安置,极大地减少了搬迁户因燃料用材而对林木的砍伐,防止了水土流失,维护了生态平衡,通过造林对防风固沙、京津风沙源治理起到一定作用。

    第二章、某镇东三家村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东三家村位于某镇西部,大部分村民组交通便利。地属七老图山系燕山余脉,水系大凌河的一级支流驿马图河一级支流东三家河,是典型的山区农村。项目迁入区位于东三家河上游,项目迁入区地势起伏不大,地块都为条形坡耕地,地势南低北高,地形较开阔。

    二、自然资源条件

    东三家村地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550mm,年蒸发量为1800mm ,年平均气温10℃。最热七月份,平均气温24度,最低一月份平均气温-12.2度,年日照时数2840小时,无霜期145天,早霜在9月份中旬,出现晚霜在5月份中旬结束。年大于10度有效积温3900度。年平均风力2-3级,最大8级。年8级以上刮风天数在30天左右,主要风向西北风及西风。但该村也有独天优厚的自然天条件,该村三面环山,积温较高。

    三、社会经济发展及现行程度 1、社会与农村经济及农牧业生产状况

    东三家全村总流域面积约为0.8万亩。全村共有7个自然村,4个村民组,440户,1700口人,其中贫困户145户,479口人。耕地面积3680亩,其中水浇地面积800亩;
    林地面积3000亩。2012年东三家村农业总产值46万元,人均农业产值580元;
    粮食产量612吨,人均占有粮食720斤。

    2、移民搬迁原因分析

    (1)、交通不便,东三家村3组(蔡家沟)、4组(荞麦梁)地处一小山沟,没有交通主道,尤其雨季来临,道路基本中断。

    (2)、水源情况,该二村组,地势较高,地下水源不足,每逢干旱季节,村民需到1000米外拉水饮用。

    (3)、医疗、求学,由于地势较偏远,交通不便,对需就医、求学的群众极为不便。

    第三章、移民搬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是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

    某镇现有贫困人口8210口人,2598户,由于需移民区生态脆弱、耕地瘠薄,交通、饮水等基础设施条件极差,农业生产基本处于靠天吃饭的窘况,群众就医、入学、行路难,这部分群众的稳定脱贫与发展单靠输入式扶贫方式已难以凑效。通过该项目建设也是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措施。

    2、是加快山区脱贫致富,实现农增收目标的有效途径 某镇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落后,“三农”问题突出,尤其是落后边远地区要改变现状、加快发展的难度极大。据调查迁出区农户人均纯收入为1960元,比内蒙古自治区2600元的平均水平低24.6%。迁出区人90%以上耕地为坡耕地,土层厚度不足20cm,常年广种薄收,只能栽种土豆、玉米等作物,单产水平低下,平均亩产低于300公斤。

    通过生态扶贫搬迁,推行“人口下山、产业上山”,发展以林果为主的山区特色农业——苹果产业。移民搬迁后将留在山上的土地通过集约化经营或大户承包流转等方式发展我镇特色农业,并在当地农林专业合作社的帮扶下,发展各种特色种养业。因此,通过移民搬迁,有利于加快山区贫困农户和搬迁农户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3、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统筹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某镇农业基础薄弱,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特别是迁出区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尤其是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7个自然村中人均可获得水量低于30升的为3个,涉及人口205人,人力取水时间超过30分钟。上述问题涉及村社众多、面广,单纯靠工程投入,投资较大,也难以同时解决。

    要缩小城镇差距实现城镇统筹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山区。积极推进生态扶贫,既可以有效解决贫困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问题,又能结合小城镇建设,引导移民向基础设施较好、产业相对发达的中心村、中心镇和城区有序转移,促进人口的合理再分布。因此,生态扶贫是落实统筹城镇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

    二、可行性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赤峰市委农工部关于认真做好生态移民项目区核查工作的通知》赤党农工发[2013]22号,总体部署,加快实施生态扶贫移民工作,某县委县政府、某镇党委政府均成立了专项项目筹备小组,加大了投入力度,建立了生态和扶贫移民保障措施,为加快实施生态扶贫移民工作奠定了基础。

    2、贫困程度大,群众积极性高

    该搬迁区贫困程度较大,60%以上为在册贫困户,需搬迁村组群众搬迁意愿强烈,镇政府、村委会积极性高,为开展扶贫搬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3、某镇具有适合移民发展特色产业

    实施生态扶贫移民工程后,通过人口聚集和土地资源的聚集,原有土地通过集约化经营或大户承包流转等方式发展某镇栽植苹果特色农业,采取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45户、167人搬迁农户将与某县绿源春苹果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在专业合作社的帮扶下,发展林果种植特色产业,帮助搬迁农户具备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第四章、迁出区、迁入区基本情况

    一、迁出区基本情况

    本项目迁出区涉及某镇东三家1个行政村中2个自然村,需搬迁地区现有人口197人,其中贫困人口123人、贫困发生率为62%。退耕地区人均耕地1亩,人均粮食占有量250公斤,人均纯收入1260元。退耕地区90%以上耕地为坡耕地,土层厚度不足20cm,常年广种薄收,只能栽种土豆、玉米等作物,单产水平低下。基础设施落后,尤其是人畜饮水得不到保障,公路不畅通,尤其雨季公路基本中断,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二、迁入区基本情况

    1、集中安置点,位于镇级公路“宋马线”公路旁,属本组耕地。 2、有足够的生产生活用地,安置点有足够的建房地域;

    3、水、电、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基本具备或建设的难度小,投资相对较少;

    4、交通方便,信息灵通,有利于移民户的远景开发;
    5、邻里团结,民风淳朴。

    三、迁入区基础设施

    插花安置安置区位于东三家村中心村,人均耕地面积2.4亩,该区有丰富的地下水,人均日供水量可达到60L-100L,水资源保证率达到100%,镇级公路通达率100%。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可满足安置要求。

    集中安置区位于东三家村中心村北1.5公里处镇级公路宋马线旁边,该处地势平坦宽阔,交通、通讯、就医、求学等非常方便。地下水丰富,能满足迁入人口日常生活用水。

    第五章、安置模式和规模

    本次生态移民共需移民搬迁45户167口人,其中插花安置移民9户,33口人,集中安置36户134口人;
    新建住房2700平方米,用地面积24300平方米。修建村巷道路1000米,满足农户交通运输;
    建集中供水1处,满足人畜饮水;
    安装变压器1台套,架设低压线路700米,满足移民区日常生产生活用电。

    为了保证生态环境,充分合理利用原居住地土地资源,保证移民移民后生活来源,栽植林果700亩,相关配套设施打配机电井5眼,埋设低压管路2200延长米,架设低压线1300米。

    第六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标本兼治,以推进生态移民和生态扶贫安置区建设为重点,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采取综合措施,整合支农资金投入,切实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和退耕还林成果,逐步建立起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

    ——因地制宜、就近安排的原则。

    ——以土为本,有土安置的原则。

    ——生态移民、易堤移民对象优先安排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搬迁户确定原则

    1、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群众。 一是居住在水、电、路及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极为落后,就医、就学、行路困难,原地解决相关基础设施和发展产业建设成本和人均投资过高的地区的群众;

    二是耕地条件极差(土壤耕层厚度不足20cm,粮食单产不足200公斤)地区的群众。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建卡贫困户和已退耕还林的贫困户。

    2、居住地常年单程取水距离超过1公里,或人力取水时间超过30分钟,饮水特别困难,项目解决难度大的农户。

    3、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修路、通电、人畜饮水等一次性投入成本过大,短期内难以改变基础设施条件的农户。

    第七章、主导产业

    某镇自2000年就积极构建以马营子、鸽子山、榆树底、东三家、山头等五个村为核心区的 “宁丰”系列苹果产业基地。2007年在基地规模超过5000亩后,在镇政府的帮助下成功的注册了“山头”牌宁丰脱毒苹果品牌。在品牌的影响下成立了以马营子、鸽子山二村为主的苹果协会、山头绿源春苹果专业合作社。

    “宁丰”系列品种是以“富士”和“东光”杂交而成,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苹果具有香、甜、脆、易贮藏等特点,目前成为市场热销品牌,至今供不应求。目前,某镇有苹果树8000余亩。通过协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科技推广和产品的购销,使果农对苹果产业有了新认识,果树面积正在以每年1500亩的速度递增。果品远近闻名,供不应求,发展苹果业,符需求。

    第八章、建设内容及典型设计

    一、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2700平方米,用地面积24300平方米,建集中供水1处,埋设低压管路4000米,满足136口人人畜饮水;
    安装变压器一台,架设低压线路2300米,满足移民区日常生产生活用电,修建村巷道路1公里,满足群众生产交通要求。

    将原村民居住地推平建为林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栽植林果700亩。相关配套设施为:打配机电井5眼,埋设低压管路2200延长米,架设低压线1500米。

    二、典型设计

    插花安置,根据中心村安置容量合理插花移民户。

    集中安置户户型典型设计:单户建筑面积为60平米,单户院落占地0.5亩。房舍建设为砖混结构,彩钢顶,塑钢门(1.2×2.2米)窗(2.2×2.5),单间跨度7米,宽3米,标准间三间。砖院墙,2.2米宽铁大门。水集中使用,电统一架设。村巷道按5米宽沙石路设计。

    林果产业典型设计:计划栽植“宁丰”苹果,株行距为2×3每亩56株。机械整地,田面按等高线布置,采取条台田形式设计。单个树坑采用40×40×40cm尺寸,栽植后覆膜。按照水里要求的打配机电井,100——150亩林地配备水源井1眼,保证水肥充足。

    第九章、建设标准

    集中安置区共建住房2700平方米(用地面积24300平方米),附属设施(主道、入户道路等)810平方米。

    一、住房设计

    安置房以人均20平方米,户均60平方米为标准(按3人/户)设计,考虑到村民生活生产习惯,主要建筑为起脊房屋设计,单间跨度7米,宽3米,标准间三间。每户均为单门独院。建筑结构采用砖混形式,房脊采用保温彩钢板扣置,门窗均为塑钢门窗。基本风压值为0.40KN/m;
    地震设防烈度8度;
    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移民新区尽量规划合理,不出现死角。

    二、村巷道设计

    村巷道路面宽5米,砂石路面,路拱高30公分,路肩低于农户大门口20公分,保证排放水雨。

    三、给排水设计

    项目区拟建集中供水工程1处,日供水能力200吨/日,输配水

    2管网5公里,采用新建蓄水池、外接输配水管网满足供水。供水主干/支管径DN63~110mm。生活用水按60L~100L/人·d,畜禽按羊单位5~10 L /只·天,K=1.2。由室外给水管网引入,利用室外管网的压力直接供水,管道布置成下行上给方式,向每个用水点供水。采用生活消防合一制,管网呈环状敷设,管径DN100~150mm。室外采用DN63~110PE管,室内给水采用d32热镀锌管丝扣连接或PE热熔连接。

    四、电气工程设计

    迁入区用电按照山头变电所规划建设接入电网。本项目拟采用一路380/220V低压电源接入,采用6平方封闭线电线引入户内设置的低压配电柜,负责安置用房供电。电视讯号由镇有线电视网提供接入。

    五、生态恢复

    生态恢复主要包括迁出区群众退出宅基地、25度以上的承包耕地的生态修复,本项目迁出区生态恢复750亩。

    一是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工程。要分阶段地将所有25度以上坡地、荒地实施还林、造林。

    二是迁出区群众宅基地、街道土地复垦工程。群众迁出区宅基地、街道进行种植树木。

    第十章、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为418.7万元,其中房舍建设投资296.5万元,占资金总投入70.8%;
    栽植林果投资70万元,占资金总投入16.7%;
    水利建设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8.6%;
    电力建设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2%,道路建设8万元,占总投资的1.9 %。

    (见附表:某镇东三家村2013年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程投资概算表)

    二、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为418.7万元,资金来源是,生态扶贫移民项目财政补助1.5万元/人,共250.5万元,占总投资的83.7%,群众自筹19万元,占总投资的4.5%,其他整合资金149.2万元,占总投资的35.6%。

    第十一章、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整个项目计划在2013年6月实施,2014年5月底竣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

    2013年4月前,通过会议、标语等形式对移民扶贫政策、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加强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3年5月——6月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摸底,认真确定生态移民对象和落实安置地点。

    二、建设阶段

    2013年6月——7月对确定搬迁户进行登记造册,确定移民安置方式,收集群众自筹款等事宜。

    2013年8月——11月进行房舍建设阶段。村委会负责签订安置区土地使用合同,制定土地和房屋分配办法,签订移民搬迁安置责任书;
    镇政府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城建手续、招投标等相关建设事宜;
    同时开始打配机电井、埋管道、架电等多项辅助配套工作。

    三、搬迁安置阶段

    2014年2月——3月进行搬迁安置阶段。按照房屋分配办法,组织各搬迁户进行搬迁;
    对原住宅房屋进行推到还林、还田,同时开始购置苗木,进行植树造林。

    四、检查验收阶段

    2013年12月——2014年5月验收阶段。该项目实施三级验收。

    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报某镇政府,政府组织扶贫、土地、村建、财政、纪检、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房舍建设、水源建设、架电工程、老房还林、植树造林等工程进行中验,经验收合格后,报县委农工部、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进行终极验收。

    第十二章、工程管理措施

    生态移民是扶贫开发和农村小康建设的重点工程,为了将该移民项目保质保量的建设好,严格履行项目审批、备案程序,完善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征地协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建设初设批复等手续,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报告,经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每个建设项目,都做到有安置工程规划、实际图纸、招投标文书和建设合同,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把工程质量关。对移民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1、公开招投标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房舍建筑、水源工程等大项工程的设计、施工要公开招投标。镇政府将建设项目报县采购中心报批,统一走某县招投标手续。对小型、专业性较强的电力工程实行政府采购。

    2、监理介入

    镇政府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该建筑工程、水源等建设内容进行监理、监督,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均合格,力争创优质工程。严格把关,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保证工期。

    3、村民参与监督

    为了让生态移民工程更阳光更透明,镇政府、村委会组织受益区群众推选出10名义务监督员,负责监督材料、工程质量,及时向村委会、镇政府反应情况。镇政府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安置点施工现场,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防范与查纠并重;
    建立项目调度、督查机制,严格执行旬调度制度,对工程进展缓慢的安置点及时下发通知,督促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4、竣工验收

    该项目实施三级验收,即施工队初步验收后填写报告,报镇政府进行中验,镇政府组织村委会、扶贫办、财政、土地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针对性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县委农工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村委会、群众使用或居住。

    5、审计

    该项目自觉接受县审计、纪检等单位审计、审查。

    6、档案管理

    严格管理工程各个环节档案材料,及时收集阶段报告和检查报表,做好各个隐蔽工程、地面工程质量检验单,做到有施工组长签字、监理签字、3名以上村级义务员签字方可入档。

    第十三章、技术保障

    该工程依托城建局、水利局、林业局、土地局、电业局等多家专业局规划设计,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该工程房屋建设工程,严格招投标手续,通过招标程序确定有资质的正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施工。设计单位负责进行科学合理设计,就新工艺、新技术对施工企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安全。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配套工程管材、电料等建设材料购置。, 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机电井打配,报县水利局统一设计、施工、验收,保证让移民群众吃上安全、便捷的饮用水。

    退耕还林工程,依托县林业局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确保早日恢复生态恢复。

    电网架设,依托县农电局、山头变电所,将所需电路安全接入移民新区,保证移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

    第十四章、配套服务

    某镇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某镇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针政策,结合我镇未来发展的“四大定位”,围绕“生态为本、特色为魂”发展理念和“人口下山,产业上山,产品出山,游客进山”工作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原则,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原则,坚持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原则,坚持搬迁安置与后续生存发展并重原则,探索走出一条农民集中居住、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均等、农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统筹城乡发展的易地扶贫搬迁及生态移民新路。

    按照资金“整合项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及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实行集中安排、分项目报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在土地房屋政策方面,集中安置区建设用地由某镇党委、政府进行统筹协调,占用集体土地的,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变,由集体经济组织与被占地农户签定用地协议,参照当地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搬迁户原宅基地应拆除复垦,搬迁户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积每户控制在0.5亩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米/户。搬迁安置户在集中安置区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安置户、所有权归集体,所建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安置户所有,由县国土房管部门依法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搬迁户的原有承包耕地和林地原则上保持不变,如果搬迁户自愿退出可交原居住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十五章、搬迁优惠政策

    为了提高移民户的积极性和工程的总体质量,明确各部门、各村职责,让政策驱动、部门联动、村社主动、农户行动,以确保生态移民的顺利推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出台以下优惠政策:

    1、与退耕还林政策相结合。凡是实施生态移民的农户,在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指标内,将优先安排退耕还林指标,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2、与土地整治相结合。为了使移民户有基本的口粮田地,让移民户住得安心,根据上级的安排指标和当地的整治条件,对于实施整体移民的,国土部门将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解决土地耕种的问题。

    3、与税费政策相结合。在实施生态移民中涉及到土地管理费,城镇建设配套费,补建房屋手续费,以及搬迁到集镇居住后经营二、三产业的各项工商税费等,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优惠,并优先从快办理证照。

    4、与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相结合。为了解决移民户的收入问题,凡是实施了生态移民的农户,有愿意外出务工的,可以安排劳务技能培训,并优先解决外出务工就业。

    第十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移民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措施。因此,镇上专门成立了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崔伟平、镇政府镇长乔荣才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王泽生任副组长,镇党政办、扶贫办、财政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的组织保障体系。其主要职责是: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管理,通力协作,具体落实,搞好监督。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合力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镇扶贫办会同林业工作站、土地所、村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编制扶贫生态移民总体规划,切实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后续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工作。

    1、坚持规划为先。抽调扶贫、林业工作站、土地所、村建、交通、水利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规划组,把移民搬迁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相衔接,编制总体规划、方案。聘请有资质设计单位,把集中安置点建设与小城镇建设、产业开发、整村推进、危房改造相结合,编制建设规划,合理确定集中安置点的所在地、安置规模、土地面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科学适用。

    2、做到有业安置。围绕当地林果主导产业,鼓励引导搬迁户发展林果种植业,做到“搬家不搬业”,拓宽增收渠道,解决后续生存问题。

    3、严格搬迁程序。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定的工作程序核定,严格核定搬迁对象,全部实行“三级公示”,移民对象全部建档立卡,完善档案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有库。

    4、创新搬迁模式。某镇东三家移民新区采取统一招投标模式,实行统一标高、统一门窗材料和规格、统一雨棚和散水尺寸、统一房舍高度、统一屋顶模式、统一外墙色调的“六统一”标准。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搬迁户集中且的荞麦梁36户134口人,结合新农村建设,建成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居住分散、土地资源紧缺、基础条件较差的蔡家沟9户33口群众,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的东三家中心村安置。

    5、多方筹措资金。把移民搬迁安置与危房改造项目相结合,解决建房资金不足难题;整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重点村建设、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资金,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与社会帮扶单位通联系,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保障移民住房建设;积极发动群众筹措建设资金或以劳折资,把所有与移民搬迁相关的项目和资金都向移民搬迁工程集聚靠拢。

    6、严格项目管理。集中安置移民新区建设,严格履行项目审批、备案程序,完善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征地协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建设初设批复等手续,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报告,经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对建设项目,都做到有安置工程规划、实际图纸、招投标文书和建设合同,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把工程质量关。对移民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七章、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该项目建设,不仅改善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还对农民增收起到一定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退居还田能增加耕地400亩(扣除移民新区占地),可造经济林700亩(含荒山、坡耕地)。

    1、粮食增:3年内林地可种植豆类等矮桔作物,不影响粮食产量。按玉米计算,亩产800斤,每斤按1元计 400亩×800斤/亩×1元/斤=320000元

    2、林业增收:3年后进入产果期,每年按每亩产果3000斤,每斤按2.5元计。

    700亩×3000斤/亩×2.5元/斤=5250000元

    其他经济收入和交通、通讯等费用节约未计入增收。

    二、社会效益

    通过对蔡家沟、荞麦梁这些地方基础条件差,群众居住分散,开发建设代价高、成本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潜力小,实施生态移民搬迁,有利于维护还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退耕还林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

    第一,能带动荞麦梁、蔡家沟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举措,能够有效的开展治水、改土、通电、通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减少生产生活成本;
    第二,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安置区的区域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调整地区产业结构;
    第三,还有利于移民在迁入地规模聚居,逐渐形成比较大的村落,有利于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有利于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扩大退耕还林面积,改善某镇自然生态环境。

    三、生态效益

    通过生态移民扶贫安置,极大地减少了搬迁户因燃料用材而对林木的砍伐,防止了水土流失,维护了生态平衡,通过造林对防风固沙、京津风沙源治理起到一定作用。增加经济林面积,对某镇林果业的迅速兴起有着积极而现实的意义。

    第十八章、环境保护评估

    一、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评估

    在实施生态移民前规划阶段及实施后都要对水质、大气、土壤等环境因素、环保、住房等社会经济状况分别加以评估,验证政策的有效性。该项目为生态移民,通过项目实施迁出地恢复和增加植被750多亩,林草覆盖率提高,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流失程度减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迁入区废弃物为生活垃圾,通过改水改厕等配套设施建设,对迁入地无污染,无任何不良影响。

    二、迁出区生态环境治理

    对迁出区进行退居还林,将原有老房舍、街道、荒地、25度以上坡耕地进行栽植苹果等经济林,并对林地进行条台田形式工程治理,保证减少水土流失,起到防尘固沙作用。

    三、迁入区环境保护对策

    对移民新区进行统一规划、施工,确保改水、改路、改灶、改厕、改善农村卫生条件等配套设施配齐、配全。

    四、环保部门意见

    该项目无论迁出区、迁入区均无不良影响,经某县环保部门勘测、审批,同意上报材料,支持移民建设。

    第十九章、项目实施风险分析

    该项目的建设虽然是一项利民、便民的好项目,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1、迁入区人口增、水、土地等因素对环境的破坏。随着人员的增加,地下水使用加大,日排放废水也加大,但影响整体环境。

    2、产业的选择风险。随着移民项目的实施,退居、退耕还林工作也在进行,54户农民也逐渐由粮农变成果农。产业的确定虽有一定的风险,如市场滞销、信息不灵、技术落后、果树的病虫害防治等。某镇“山头”牌苹果已经远近闻名,目前是抢手货供不应求,不会出现市场滞销;
    依托县林业局、鸽子山苹果协会、山头绿源春苹果专业合作社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产业不会出现大的失误。

    3、迁入地选址的影响。新移民小区占地25亩,建于镇级公路宋马线公路旁,征占土地为坡耕地和荒地,不回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切退出的土地面积远远多于新占耕地面积。

    通过分析该项目实施风险不大,通过加强管理和服务可以减轻或避免。

    --- 元/人;

    3、2008年柳林村53户100人,今年在乡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和筹备下,在村干部群众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采取集中与分散搬迁的原则,目前已对在村居住的24户75人建房40间,并于10月初远离地质灾害区域全部迁入新居,其余户已分散搬迁在外居住,3400元/人;

    4、2010年庙咀村33户100人,目前只有2户5人在村居住,其余户数已全部分散居住在外,3400元/人。

    二、300人以下村庄情况

    共5个村439户1341人。

    神足底村:93户253人

    窑儿上村:106户351人

    老马坪村:51户180人

    赤泥泉村:88户231人

    走马湾村:101户299人

    三、具体办法与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深入调查到户。年初,我们成立了乡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

    2 --- 关心、帮助移民,使移民工作情系于民。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面临许多困难。一是集中搬迁区域配套设施建设还无着落,建设工程资金缺口大,二是分散搬迁户迁居在外,生活不能保证等等。但我们坚信,有上级党政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虽然我们前面困难重重,我们一定会迎难而上、奋勇拼搏、开拓进取,保质保量完成移民搬迁任务。

    篇2:移民搬迁工作汇报

    陕南移民搬迁工作汇报

    ***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按照全县陕南移民搬迁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移民原则,集中全镇一切力量,统筹安排,科学实施,强化措施,

    4 ---

    1、精心制定移民规划。镇上成立了陕南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详细制定了我镇今后10年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项目报告,完成了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资金规划报告和用地规划情况的编报工作,建立了我镇移民搬迁工作的基础信息网络,为今后10年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扎实推进集中安置。***村****安置点一期工程已于8月19日全面开工建设,目前,邻近东红路的第一排24户基础工程基本完工,正在陆续回填,为方便施工,待第一排回填结束后,第二排26户将启动基础工程,力争年底前所有搬迁户完成房屋主体建设。

    3、全面做好分散安置。全镇20户分散安置户,镇上采取对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同部署,建房选点工作同规划,建房工程质量同监管、政策性补偿标准同落实的“四同步”措施统筹推进,目前已有14户房屋主体完工,其他户正在建

    6 --- 村、组工作责任,明确安置点建设的责任领导、责任干部,实行联户包抓责任制,并再抽调部分精干力量,充实到扶贫工作队伍中,专职负责安置点建设,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抓得紧、抓得实。

    2、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履行政府职责职能,当好“主人翁”,积极主动与县直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好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

    3、加快工程进度。着力抓好***村****移民安置点建设,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力争在11月中旬,所有基础工程全部完成,12月底房屋主体竣工。

    4、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施工,确定专人指导施工,对规划设计、建筑风格、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安置建设各项任务。

    篇3:扶贫和移民工作汇报

    扶贫和移民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

    8 --- 有明显改善;
    特色增收产业基本形成;
    农民健康生活水平、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贫困村人均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全市的平均水平,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2、整村推进工作强力推进。今年我办按照“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打造亮点”的要求,在“十二五”规划匡架内合理制定了2011年扶贫开发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计划。在全

    市19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89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2个,产业扶贫项目27个,社会公益项目10个,目前所有项目都已启动实施,部分项目已经完工,预计全年项目在11月底前可全部完工验收。

    3、劳动力培训工作有声有色。我办本着“不折不扣、保质保量”的原则,认真扎实地搞好雨露计划培训。今年九江市下达我办雨露计划培训任务160人,截止10月底,已经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

    10 ---

    1、严格做好直补资金发放。一是认真开展年度复核工作。严格执行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年度复核政策,实行乡镇、行政村、信用社多级联动,将水库移民扶持人口核定到村、到组、到户,确保人口复核无遗漏、无差错、无投诉,保证移民直补资金准确发放。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湓城街道移民户陈绪生一家14000多元直补金一直未领,为此,我办派人

    多次到湓城街道办、湓城公安分局了解,情况属实,并将直补金存折送到陈绪生家中。二是及时发放移民直补资金。注重加强与市财政局、市信用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移民直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移民户存折卡上。截止目前,一、二季度移民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三是补充完善移民信息数据。9月份,我办集中两个星期时间对全市水库移民直补人口信息进行梳理核对,重点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进行纠正和补充完善,并对移民直补档

    12 --- 目档案资料管理收集,规定档案资料不齐全的不予验收,不予拨款。5月份,主任吴丰年带队到移民重点乡镇召开移民工作座谈会,乡镇分管领导、民政所长、村干部以及部分移民代表参加会议,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7月份,

    我们举办了一期移民工作业务培训班,60多名移民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大大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

    三是注重项目绩效。到目前,共实施项目43个,主要包括15个地方交通项目、12个人畜饮水项目、14个农田水利项目、1个产业项目、1个移民示范村。项目建设效果显著,其中13个地方交通项目的实施使1350个移民受益,12个饮水项目实施使520户移民受益,16个农田水利项目使2000多个移民受益,1个移民示范村项目实施使130余人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正是这些项目的实施,移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移民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使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14 --- 工作。7月下旬,扶贫办、地矿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5个乡镇12个村组宣

    传研究移民工作,调研期间,共十几意见建议32条,召开了4次座谈会共计700余参加座谈。

    2、领导重视到位。8月底,市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避灾移民工作,并确保市本级配套资金到位,工作经费到位。市委常委、副市长范志斌两次主持召开协调会,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全力支持避灾移民工作。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避灾移民工作方案,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

    3、对象确定到位。通过乡、村、组级摸底,层层把关,按扶贫和移民办批准,今年1248人移民对象意见确定。其中,青山林场337人,南阳乡911人。

    4、安臵点选址工作到位。8月底,意见确定了安臵方式(以公寓式集中安臵为主)和2个安臵点选址工作,共征用土地50亩(一个20亩、一个30亩),并对安臵点进行了地址评估,土地征用

    16 ----

    17

    附件

    福建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坚决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精准识别,精准搬迁。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水平。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各项资金都要精准集聚,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和后续脱贫,防止“大水漫灌”。

    2.群众自愿,应搬尽搬。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努力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并统筹处理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确保有序搬迁、平稳搬迁、顺利搬迁。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做好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的规划和建设,防止因建房面积过大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防止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因建房而负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丽乡村规划,做到新房与新村同步建设。切实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整合资源,稳定脱贫。紧密围绕搬迁对象脱贫目标,把扶持搬迁对象后续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积极拓宽搬迁对象稳定增收渠道,实行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并重,努力提高搬迁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争取完成对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保护区等有搬迁意愿农户的搬迁任务,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5.9--8.5万人(目前我

    省有搬迁意愿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约5.9万人,考虑到因灾因病等因素可能导致新增返贫,“十三五”期间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人数在5.9—8.5万人之间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做到立足实际、应搬尽搬。实施搬迁后,搬迁对象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收入结构明显多元,经济收入整体提高,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迁出区水土流失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需要搬迁农户,主要为:偏远自然村农户、地灾隐患点农户、生态保护地需搬迁农户、灾后需重建农户,以及居住在危旧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二)搬迁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两种,鼓励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对于偏远自然村且有意愿搬迁的农户,应采取自然村整村搬迁方式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和城镇化进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镇、县域和工业园区周边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水平高和就业条件好的地方,采取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引导搬迁群众集中安置。

    2.购房安置。购买集镇、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实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到城镇购房的,均可享受搬迁同等补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4.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设内容

    (一)搬迁群众住房建设

    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和抗震设防标准,对每个安置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或农户自建搬迁群众住房。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其中,单人单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幸福院、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具体建设方式和标准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扩建。省定贫困户和非贫

    困户搬迁安置,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以及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建筑面积。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条件,满足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区主干道;
    根据对安置区供配电调查情况,实施电力扩容及线路改造;
    努力解决搬迁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全面实现广播电视、宽带户户通;
    对安置区村社公共活动场所周边、主要道路两侧、院落四周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区可依托现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尽量不再新建相关教育设施;
    现有设施规模小、分布零散、设置不均衡的,根据需要增加新建或扩建。规划为每个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一个群众活动小广场。根据安置区实际情况和需要规划建设安置区村委会。根据安置区搬迁群众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分散供养养老院。为优化安置区环境,实现垃圾定点收集,规划实施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规模配置和建设标准等,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置区建设规划执行。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对于整村搬迁后的原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积极开展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

    四、补助标准

    (一)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每人可享受补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以及省级财政补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补助3000元基础上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对象还可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地可根据需要,从农发行、国开行提供的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中切出部分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专项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对贫困户的后续扶持。

    (二)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10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
    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

    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三)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3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
    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全省搬迁25万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资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万元测算,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共需150亿元以上,实际投资根据搬迁人数进行调整、确定。

    (二)资金筹措

    1.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55--5.95亿元(按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争取补助7000元测算),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

    2.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8.3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约1万元的地方政府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

    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专项建设基金。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为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3.25--4.25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0.5万元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省级造福工程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建房补助资金9亿元以上,用于搬迁户住房建设补助。

    5.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资金4亿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缺口资金118--123亿元,除引导农户自筹约50亿元资金外,主要通过争取由农发行和国开行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以及其他投融资渠道解决。

    六、融资模式

    (一)资金承接、发放与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组建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的投融资任务。国家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和专项建设基金额度,分别由省财政和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作为项目资本金。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专项贷款规模分批发放至省级投融资主体,贷款份额由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担50%,利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优惠利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由省级投融资主体统贷统还,并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县(市、区)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或指定现有平台承接扶贫开发投融资业务,并作为承贷主体,负责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提出贷款申请。贷款获批后,省级投融资主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分批发放贷款资金给县(市、区)投融资平台,由市县实施主体建设使用,实行专款专用。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投融资平台直接与农发行及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并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品种

    1.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对于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统计数据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
    对于地方政府给予搬迁补助政策的其他搬迁改造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2.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用于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原居住地的复垦及整理等相关项目。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
    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七、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的支持力度;
    整合省直部门涉农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集中安置区用地需要;
    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众搬迁改造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金融政策。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落实和衔接好易地扶贫搬迁所需信贷资金,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并加强督促检查。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在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搬迁群众及集中搬迁安置区予以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的管理体制。省级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重点做好实施方案编制、确定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市县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搬迁对象的组织动员、审查认定、安置区选址,以及落实建设用地和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农村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科学规划布局。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发展、工业园区开发、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有机结合,一起规划。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尽可能地将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在集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周边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创新搬迁模式。坚持住房模式多样化,既可统一安排宅基地,统一规划,每户一宅;
    也可群众集资统一建设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户一套;
    还可几户合作,集中联建。坚持建房方式多样化,各地要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亲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乡村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承包代建。

    (四)多方筹措资金。要建立健全“以财政补助为导向、群众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支持” 11

    的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和乡村集体也要不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还要通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外出乡亲集资、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续发展。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坚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发展经济并重,把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质量。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要根据每一个搬迁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发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六)坚持规范运作。要注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运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搬迁对象的筛选确定上,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公开公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实行施工进度月报制度。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报账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资金。省级投融资主体要按照“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要求规范运行。

    (七)强化监督考核。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具体考核步骤。通过采取主管部门考核、加强贷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全覆盖。一是主管部门考核。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国土厅、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点地区抽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选择、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总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加强贷前审查、贷中管理和贷后信贷资金监管,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对贷款支持对象是否精准、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贷款发放与回收的重要依据。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委托社会组织以及咨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

    扶贫实施方案(共8篇)

    易地扶贫搬迁承诺书(共20篇)

    村扶贫实施方案(共6篇)

    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报告(共3篇)

    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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