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文教案
  • 数学教案
  • 英语教案
  • 政治教案
  • 物理教案
  • 历史教案
  • 生物教案
  • 美术教案
  • 音乐教案
  • 地理教案
  • 化学教案
  • 科学教案
  • 电大考试纳税筹划试题及答案

    时间:2020-07-30 08:04:40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o "偷税" \t "/laws/_blank"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规避、降低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客观原因是税法及其有关法律的不健全,不完善。避税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2.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政策。

      1)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居民企业负担全面的纳税义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对本国居民企业的一切所得纳税,即居民企业应当就其在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所指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政策。第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第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公司制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应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合伙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实行先分后税,由投资者分别缴纳个税。

      公司制企业又叫股份制企业,是指由1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4.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在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后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既可以享受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又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

     【分析】

     如果通过税务规划,使得案例中的特定所得都与常设机构B没有实际联系。甲股份由A直接持有,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A是香港居民。则规划后所得税为: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500万元。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简称《安排》)第十二条规定,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7%。预提所得税为500×7%=35(万元);

     (2)利息所得450万元。根据《安排》第十一条规定,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预提所得税为450×7%=31.5(万元);

     (3)股息所得200万元。根据《安排》第十条规定,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为股息总额的5%。预提所得税为200×5%=10(万元);

     (4)常设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0(万元)。

     以上所得税合计76.5万元,比规划前少173.5万元。

     甲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准备扩大规模,增设一个分支机构乙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均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假设分支机构设立后5年内的经营情况预测如下:

     (1)甲公司5年内每年均盈利,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乙公司经营初期亏损,5年内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5万元、10万元、30万元、80万元。

     (2)甲公司5年内每年均盈利,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乙公司5年内也都是盈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

     (3)甲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前两年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乙公司5年内都是盈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

     (4)甲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前两年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乙公司经营初期亏损,5年内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5万元、lO万元、30万元、80万元。

     问题:试分析在每一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将乙公司设立成哪种组织形式更合适?

     【分析】

     第(1)种情况下,当总机构盈利,而分支机构开办初期有亏损时,从表l可以看出,虽然两种方式下企业集团应纳税额在5年内均为263.75万元,但采用分公司形式在第一年、第二年纳税较少,可以推迟纳税,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宜采用分公司形式。

     第(2)种情况下,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有盈利时,从表2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或子公司形式对企业集团应纳所得税没有影响。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分支机构是否便于管理、客户对分支机构的信赖程度等情况,以决定分支机构形式。

     第(3)种情况下,当在分支机构设立初期总机构亏损,而分支机构盈利时。从表3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和子公司形式虽然在5年内应纳税总额相等,但采用分公司形式可以使总机构在初期的亏损与分公司之间的盈利相互冲抵,使企业集团在第一年、第二年的应纳税额为0,起到了推迟纳税的作用。

     第(4)种情况下,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设立初期均为亏损时,从表4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同样能起到推迟纳税的作用。

     以上分析表明,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享受税收优惠时,无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是盈利还是亏损,企业集团采用分公司形式或子公司形式的应纳税总额都是相同的。但在某些情况下,采用分公司形式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优惠政策,使企业集团推迟纳税,从货币的时间价值考虑,宜采用分公司形式。

     表1 经营情况表(一) 单位:万元

     年 份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笫五年

      合计

     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200

     200

     200

     200

      200

      1 000

     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50

     -15

     10

     30

      80

     55

     乙公司为分公司

     企业集团

     应纳税所得额

     150

     185

     210

     230

      280

      1 055

     企业集团

     应纳税额

     37.5

      46.25

     52.5

     57.5

      70

     263.75

     乙公司为

      子公司

     乙公司

     应纳税额

     0

     0

     0

     0

     13.75

     13.75

     企业集团

     应纳税额

     50

     50

     50

     50

     63.75

     263.75

     表2 经营情况表(二) 单位:万元

     年 份

     第一年

     笫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笫五年

     合计

     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200

     200

     200

     200

     200

      1 000

     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15

     20

     40

     60

     80

      215

     乙公司为分公司

     企业集团

     应纳税所得额

     215

     220

     240

     260

     280

      1 215

     企业集团

     应纳税额

     53.75

     55

     60

     65

     70

     303.75

     乙公司为

      子公司

     乙公司

     应纳税额

      3.75

     5

     10

     15

     20

      53.75

     企业集团

     应纳税额

     53.75

     55

     60

     65

     70

     303.75

     表3 经营情况表(三) 单位:万元

     年 份

     第一年

     第二年

     笫三年

     笫四年

     笫五年

      合计

     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50

     -30

      100

     150

     200

      370

     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15

     20

      40

     60

     80

      215

     乙公司为分公司

     企业集团

     应纳税所得额

      -35

     -10

      95

     210

     280

      585

     企业集团

     应纳税额

     0

     0

     23.75

     52.5

     70

     146.25

     乙公司为

      子公司

     乙公司

     应纳税额

      3.75

     5

      10

     15

     20

     53.75

     企业集团

     应纳税额

      3.75

     5

      15

     52.5

     70

     146.25

     表4 经营情况表(四) 单位:万元

     年 份

     第一年

     第二年

     笫三年

     笫四年

     笫五年

      合计

     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50

     -30

     100

     150

     200

     370

     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50

     -15

     10

      30

     80

     55

     乙公司为分公司

     企业集团

     应纳税所得额

     -100

     -45

     0

     145

     280

     425

     企业集团

     应纳税额

     0

     0

     0

     36.25

     70

      106.25

     乙公司为

      子公司

     乙公司

     应纳税额

     0

     0

     0

     0

      13.75

      13.75

     企业集团

     应纳税额

     0

     0

     5

     37.5

      63.75

      106.25

     李某与其两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食品店,预计20×8年盈利360 000元,三位的工资为每人每月4 000元。

     问题:食品店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哪种形式将会使得20×8年度的税收负担较轻呢?

     【分析】

     由于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应纳货物和劳务税相同,故方案选择时暂不考虑其影响。

     1.采取合伙制

     假如李某及其二位合伙人各占1/3的股份,企业利润平分,三位合伙人的工资为每人每月4,000元。

     每人应税所得额为126,000元,即:

      (360,000+4,000×12×3-3,500×12×3)/3=126,000 元

      适用35%的所得税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126,000×35%-14,750= 29,350元

     三位合伙人共计应纳税额为:29,350×3=88,050元

     2.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根据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私营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该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360,000×50%×20% =36000元

     税后净利润= 360,000-36 000= 324000元

     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则还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三位投资者税后利润分配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324000×20%= 64800元

     三位投资者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4,000-3,500)×3%-0]×12×3 =540(元)

     共计负担所得税税款为: 36000+64800+540 =101340(元)

     由以上计算得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比采用合伙制形式多负担税款为:

      101340-88,050=13290(元)

     因此,仅从税收的角度,该食品店采用合伙制税负较轻。

     1.区域税收优惠是选择不同地区所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了解这一政策,有利于投资者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和税收区域倾斜,选择投资地点,减少投资成本,获取较大的投资收益。

     2.小型微利企业

     税收筹划包括

     一、取得合法有用凭据

     二、规范会计核算按时申报纳税

     三、把握税收法规的特定条款

     四、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3.企业在采购环节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一、发票管理力面 二、税收陷阱的防范。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的筹划。

     四、购货对象的选择。五、购货运费的筹划。

     六、选择合适的委托代购方式。

     4.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方法中选用一种

     某企业有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打算进行投资。其面临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投资国债,已知国债年利率为6%;另一种选择是投资金融债券。已知金融债券年利率为7.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从税务角度分析投资那种债券更合适?

     【分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购买其他债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案1:若企业投资国债,则投资收益=5000×6%=30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国债的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则税后收益为300万元。

     方案2:若企业投资金融债券,则

     投资收益=15000×4.5%=375(万元)

     税后收益=375×(1-25%)=281.25(万元)

     表面上看金融债券的利率要高于国债利率.但是由于前者要被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而后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计算,投资金融债券的税后收益要低于投资国债的税后收益,因此,从税收角度分析投资国债对企业更有利。

     C公司投资有甲、乙两个可选择方案,两年中各年的收入均为100万元。甲项目第一年成本费用为55万元,第二年成本费用为65万元。乙项目第一年成本费用为70万元,第二年成本费用为50万元。每年年终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假设税率为30%,当期利率为10%,第一年复利现值系数为0.909,第二年复利现值系数为0.826。计算两个方案的应纳税现值,并做出选择分析。

     如表所示。

     表 应纳税额现值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甲项目

     乙项目

     应纳税所得

     100-55=45

     1OO-70=30

     第1年

     应纳所得税

     45×30%=13.5

     30×30%=9

     折现值

     l3.5×0.909=12.2715

     9×0.909=8.181

     第2年

     应纳税所得

     100-65=35

     100-50=50

     应纳所得税

     35×30%=10.5

     50×30%=15

     折现值

     10.5×0.826=8.673

     15×0.826=12.39

     两年应纳税合计

     13.5+10.5=24

     9+15=24

     两年应纳税现值合计

     12.2715+8.673=20.9445

     8.181+12.39—20.571

     如果单纯从账面价值看,甲、乙两项目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一样的,都是24万元。但考虑折现因素后,乙项目第一年成本费用比甲项目数额大,应纳税所得额较少,缴纳所得税额较少;第二年成本费用比甲项目数额小,应纳税所得额较多,缴纳所得税额较大。实际上是一部分税款递延了缴纳时间,所以降低了所缴纳税款的折现值。

     某公司2014年年底对下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数量进行预测后得出结论:2015年1月1日将需要借入资金总计6000万元,其中为构建固定资产(普通大型设备)需要借入资金3000万元,日常经营也需要3000万元,考虑到实际情况,2012年只能从银行借入资金4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4%,其余2000万元需要从其他企业借入,借款期限也是两年,年利率10%。构建固定资产活动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到15年12月31日结束。针对上述情况,提出筹划方案。

     方案一:

     将从银行借入的款项用于构建固定资产,其他企业借入的款项用于经营性支出。

     筹划效果:

     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总额=3000×4%=120(万元)

      允许当年税前扣除的利息=3000×4%=120(万元)

      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2000×(10%-4%)=120(万元)

      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120×25%=30(万元)

     方案二:

     将从企业借入的款项以及从银行借入的1000万元用于构建固定资产,从银行借入的3000万元用于经营性支出。

     筹划效果:

      允许当年税前扣除的利息=3000×4%=120(万元)

      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总额

      =2000×10%+1000×4%=240(万元)

      可通过折旧的形式弥补

      企业不需多缴企业所得税,减轻税负30万元

     筹划思路

      将不能扣除的一般经营性借款利息转化为固定资产利息。

     1.1.采购过程?(1)纳税人的选择。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差别待遇,(2)运输方式的选择。(3)采购方式的选择。

     2.生产过程(1)生产产品的选择。(2)生产费用核算方式的选择。(3)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2.

     3.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月实际收入水平课税,对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有: (1)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

      (2)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

      (3)利用“削山头”法进行筹划。

     4.销售人员激励的税收筹划要点有哪些

     1、激励发放的时间节点的选择。

     2、激励发放数额的规划。

     3、税收政策调整的及时规划跟进。

     4、员工激励政策的员工确认。

      某酒厂接到一笔粮食白酒订单,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不含税)1 000万元。如何组织该批白酒的生产,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委托加工成酒精,然后由该酒厂生产成白酒。该酒厂可以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交A厂加工成酒精,需支付加工费150万元。加工后的酒精运回该酒厂后,再由该酒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人工费及其他费用100万元。

     方案二:委托A厂直接加工成白酒,收回后直接销售。该酒厂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交A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加工费220万元,产品运回后仍以1 000万元的价格销售。

      方案三:由该酒厂自己完成白酒的生产过程。该酒厂生产白酒,需支付人工费及其他费用220万元。

     提示:无论采取哪种方案,白酒的从量税额是相等的,这里可不予考虑。由于三种方案的原材料成本和最终售价相同,因此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可不考虑增值税,只考虑从价消费税和加工费用,从中选择税费最少的方案

     答:方案一:?

     加工提货环节应收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

     (250+150)÷(1-5%)×5%×(1+7%+3%)=23.155(万元)?

     白酒销售后应再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

     100×25%×(1+7%+3%)=275(万元)?

     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

     150+23.155+100+275=548.155(万元)?

     方案二:

     加工提货环节应由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其金额为:(250+220)÷(1-25%)×25%×(1+7%+3%0=172.33(万元)

     方案三?

     白酒销售后应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

     100×25%×(1+7%+3%)=250×1.1=275(万元)?

     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220+275=495(万元)?

     由以上计算得知,第二种方案最优,第三种方案次之,第一种方税费负担最重,因此应选择第二种方案

     小李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某年12月,小李的月工资为4 000元。当月,小李还获得公司发放的一次性年终奖15 000元。预计下一年度的1、2月份,小李每月的工资为4 000元。经与公司协商,小李面临两种年终奖发放方案。

     第一种方案: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年终奖15 000元;

     第二种方案:将15 000元年终奖平均分配到当年12月、下一年的1月和2月发放,每月发放5 000元。

     问题:从税收角度考虑,小李应选择哪种方案?

     答案:工资薪金的税收筹划

     第一种方案,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年终奖15000元;

     15000÷12= 1250(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小李取得一次性发放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450(元)

     第二种方案,小李当年12月、下一年的1月和2月每月发放5000元,

     其这三个月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5000-3500)×20%-555=545(元),如果这三个月没有多发5000元,小李每月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

     每月多发5000元后,小李每月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45-15=530(元)

     小李这三个月共多缴纳个人所得税=530×3=1590(元)

     可见,采取第一种方案,小李取得该笔收入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450元)要远远低于第二种方案的税负(1590元)。因此,从税收角度考虑,小李应选择第一种方案。

     某研究机构工程师张某受一家企业委托,利用业余时间为其设计一套机械设备。预计该项设计工作花费一年的时间,张某为此可以获得120万元的报酬。在与该企业签订协议时,张某面临三种报酬支付方案。

     第一种方案:在设计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120万元;

     第二种方案:将120万元平均分配到每个季度,每个季度支付30万元。

     第三种方案:将120万元平均分配到12个月,每月支付10万元。

     问题:对于上述三种方案,张某应该如何选择才能获得最多的税后收入?

     答案:劳务报酬的税收筹划

     第一种方案:在设计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120万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1-20%)×40%-0.7=37.7(万元),张某税后收入=120-37.7=82.30(万元)。

     第二种方案,将120万元平均分配到每个季度,每个季度支付30万元。张某每季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1-20%)×40%-0.7=8.9(万元),张某四个季度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9×4=35.6(万元),张某税后收入=120-35.6=84.40(万元)。

     第三种方案:将120万元平均分配到12个月,每月支付10万元。张某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1-20%)×40%-0.7=2.5(万元),张某12个月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12=30(万元),张某税后收入=120-30=90(万元)。

     可见,上述三个方案中,张某应该选择第三种方案才能获得最大税后收入。

     1.一、从并购目标进行税收筹划二、结合财务状况进行税收筹划?三、从并购出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四、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注意事项

     2.一、融资成本高低资金的取得、使用都是有成本的 二、融资风险大小融资风险是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三、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资本结构是企业各种资金来源中长期债务与所有者权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3.一、利用贸易公司进行税务筹划一般手段 二、贸易公司的设立条件 三、利用贸易公司在香港进行税务筹划

     4.、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

      2、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3、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

      4、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A公司欲对B公司实施并购。已知A公司共有发行在外的股票3 000万股,股票面值为1.5元/股,市场价值为4元/股。该A公司近年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比较稳定,估计合并后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约为2 000万元。A公司合并前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上年亏损5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经评估确认A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已知合并后A公司的股票面值基本不会发生变化,合并后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10年。

     问题:(1)如果A公司用100万股股票和400万元资金购买B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如果A公司用175万股股票和100万元资金购买B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案:(1)该项合并的非股权支付额占价款比例为:400÷(100×4+400)×100%=50%

     因非股权支付额大于股权按票面计的15%,则按税法规定,B公司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需就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800-500)×25%=75(万元)

     企业并购不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则被合并企业的上年亏损50万元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A公司并购B公司后,每年的折旧额为80(800÷10)万元,税后利润为:2000×(1-25%)+(80×25%)=1520(万元)

     (2)该项合并的非股权支付额占价款比例为:100÷(175×4+100)×100%=12.5%

     因非股权支付额小于股权按票面计的15%,按税法规定B公司不用就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B的50万元亏损可以在企业A盈利中弥补,同时企业A接受的企业B的资产可以按其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这时,企业A弥补企业B亏损后的盈利为1950(2000-50)万元,每年的加计折旧为50 (500/10)万元,税后利润为:1950×(1-25%)+50×25%=1475万元。

     A公司由潘湖公司与蜀渝公司两家公司投资设立,双方各占50%的股权。A公司的资产构成如下:货币资金2 000万元;厂房一栋,2016年5月取得,原价为3 000万元,已折旧1 000万元,净值2 000万元,评估价格为2 500万元(土地增值税中扣除项目),公允价值为3 000万元。存货一批,原价为1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3 000万元。净资产5 000万元的构成:股本3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 000万元。契税税率为3%,A公司、潘湖公司与蜀渝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为讨论方便,忽略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等因素。

     A公司拟进行改制,有如下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1)A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转让(转让所有的资产、负债和劳动力)给B公司。两家公司协商后,B公司支付其股票6 000万股(面值6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7 000万元,同时支付现金1 000万元,合计8 000万元。A公司转让后成为一家投资公司。

     (2)A公司先分配未分配利润1 000万元,后由潘湖公司与蜀渝公司转让各自的股份与B公司,B公司支付其股票6 000万股(面值6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7 000万元。

     问题:试比较不同方案的税收负担,并做出分析。

     答案:方案一:A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转让,此时转让的主体是A公司,客体是A公司的资产,故为转让资产的行为。

     转让厂房和固定资产均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1%和17%。A公司应缴纳增值税3000×11%+3000×17%=840(万元)

     A公司转让房屋应缴纳土地增值税:(3000-2500)/2500=20%,适用税率为3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500×30%=150(万元)

     A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0。因为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的15%的,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B公司缴纳契税为3000×3%=90(万元)

     B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40万元

     A与B公司的税负和为240万元(150+90)。

     方案二:潘湖公司与蜀渝公司转让股权,不涉及流转税问题。此时转让的主体是A公司的两大股东,客体是A公司,故为转让股权行为。

     潘湖公司与蜀渝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和为:(8000-3000-1000)×25%=1000(万元)

     B公司无税负,A和B公司的税负和为1000万元。

     结论:整体资产转让比股权转让税负减少760万元(1000-240)。

     美国一家跨国制衣公司在英国、法国、中国设有子公司A、B、C,三家子公司分别承担布匹生产、加工成衣、市场销售的职能。假设A公司每年生产100匹布,每匹布的生产成本2 000美元,按照英国当地市场价每匹3 000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销售;B公司加工成衣后再以4 000美元的价格向C公司销售,C公司再以5 000美元的市场价格对外售出。已知A、B、C三家公司在英国、法国、中国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40%、25%。

     问题:从税收角度考虑,该公司应如何对A、B、C三家子公司进行转让定价安排,以使其整体税负降到最低?

     答案: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税收筹划

     如果A、B、C三个子公司均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则美国这家跨国制衣公司在英国、法国、中国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在英国缴纳所得税=(3000-2000)×100×30%=30000(美元);

     在法国缴纳所得税=(4000-3000)×100×40%=40000(美元);

     在中国缴纳所得税=(5000-4000)×100×25%=25000(美元);

     该公司在这三个国家承担的总税负=30000+40000+25000=95000(美元).

     要将公司的整体税负降到最低,应通过降低A、B两个子公司的产品价格,将利润尽可能转移到税负最低的C公司。即:尽可能使A、B两个子公司保持无利或微利。要使A、B两个子公司利润为零,就应将其产品的价格确定为成本价2000美元。在这种情况下,A、B两个子公司没有利润,无需在英、法两国缴纳所得税。

     该公司在中国应缴纳所得税=(5000-2000)×100×25%=75000(美元).

     可见,通过上述转让定价安排,该公司整体税负降低了20000美元(95000-75000)。这一方法之所以能降低整体税负,是因为其通过转让定价将利润从税负较高的英、法两国的子公司转移到了税负较低的中国子公司。

     一、电大的基本情况及办学特点

      面向全国运用广播电视等现代化手段开展远程教育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批准建立的。当时的背景是,1978年高考制度刚刚恢复,仅靠普通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求。邓小平同志借鉴英国开放大学的成功办学经验,按照穷国办大教育要“两条腿走路”发展教育事业的思想,亲自倡导并批准创办广播电视大学,为一大批因为“文革”而失去求学机会的知识青年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中国的广播电视大学,就其性质来讲,实际上就是中国的开放大学。自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世界上许多国家陆续成立了开放大学,例如英国的开放大学、美国的凤凰城大学、法国的远程教育中心、日本的放送大学、印度的英迪拉甘地开放大学等等。世界上注册学生在10万人以上的开放大学有十几所,俗称巨型大学,而中国的电大就其规模而言位居世界巨型大学之首。

      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有以下几个特点:

      1.四个面向的办学方针。

      即面向基层、面向地方、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和民族地区办学,主要任务是面向从业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和岗位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培养目标是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2.办学模式的开放性。

      与传统的封闭式校园教育相比,电大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办学理念是开放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办学,为社会各类成员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和条件。首先进入电大学习没有年龄和职业的限制,年满18岁的公民都可以报名学习,学生年龄多在25-45岁之间,目前年龄最长的学员为74岁。当然,你要选择电大学习,必须具备必要的学习基础。第二是教学资源的开放性。电大有国家提供的卫星电视开路播出资源,也有网络平台提供动态资源,还有传统的文字教材等等。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教学资源和信息。第三是学习过程的开放性。同学们既可以注册学习专业,也可以注册学习课程;既可以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也可以获得单科课程证书、资格证书。同学们可以自己制订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度,结合个人实际自主学习。只要在8年内能够积累相关专业要求的最低学分,就可以获得学历证书。

      3.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这一点,大家通过刚才的录像片已经看到,电大从办校一开始,国家即提供了专门的卫星电视频道,开始是通过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各地播出课程。现在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CETV-Ⅰ)每天2个课时播出中央电大课程,第二套节目(CETV-Ⅱ)为中央电大专用的教学频道。随着我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国家提供了现代远程教育两大平台,即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多媒体传输平台(CEBSat)。中央电大完成了卫星电视教学节目的数字化改造,实现了与卫星宽带多媒体传输与互联网对接。

      各地电大按照中央电大的统一要求,安装了广播电视接收机、计算机互联网络接入设备或远程教学平台。中央电大将开发建设的专业及统设课程教学资源和相关的教学信息一起,通过广播电视(天网)、计算机网络(地网,即“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传输到地方电大,地方电大连同建设的统设课程配套资源及省建课程资源送到教学点。各教学点通过卫星接收设备及“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接收、下载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及分校发布的教学信息和资源,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同学们有条件的也可以在家中通过电视或计算机网络接收电大资源。

      4.系统办学。

      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地市级电大分校和县级电大工作站(或分校),共同构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远程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的所有专业,都是经过教育部批准开设的,教学计划经过了电大学科及专业专家的论证。各专业60%-70%学分的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称为统设必修课。这些课程在全国电大执行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统一的文字教材,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考试并执行全国统一的评分标准。其余30%-40%学分的课程由地方省级电大根据当地需要自行开设。省电大直属学院、地市级电大和县级电大作为开放教育的教学点,承担教学组织和学习支持服务等任务。

      5.广泛开展合作办学。中央电大目前与国内16所高校和7个部委合作办学。中央电大与普通高校合作开展本科教育,主要是利用高校的优秀师资和教学资源。中央电大与部委、行业合作办学,主要是根据行业需要和特点,开设专业、设置课程,为行业培养应用性人才,满足行业实际需要。例如,中央电大和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开办金融专业,与水利部合作开展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与建设部合作开办土木工程专业,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作开办药学专业,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开办会计学专业等等。

      电大的开放教育目前有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办学层次。开放教育的专科教育,由中央电大颁发学历文凭。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由中央电大或者是由中央电大与普通高校合作颁发学历文凭,由普通高校颁发学位。

      二、什么是电大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

      什么是教学模式?通俗地讲就是教学方式,也就是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教学效果如何检验。普通高校的教学方式主要是课堂面授,学生集中学习。但对于开放教育来说,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教学活动主要通过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多种媒体教材,同时结合必要的面授等传统教学方式进行。下面我着重讲一下开放教育教学活动如何开展、学生如何学习以及教学效果如何考核等问题。

      1.以导学、助学和促学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活动

      与传统教学中以教师的“教”为主、教学活动围绕教师展开不同的是,开放教育的一切教学活动都是紧密围绕学生和学生的学习展开的,教师的“教”在教学实施中更多的体现为“导”和“助”和“促”,使学生特别是在职成人学员主要基于媒体的业余、自主和开放式的远程学习成为现实,也使学生在这样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中,学习的主体意识和自主意识得到不断加强,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最终学会学习。

      在这样一种以导为主的教学活动中,我们为大家安排了集中面授、远程辅导、网上答疑和实验实践等丰富的教学活动。集中面授课由各地电大组织安排,其内容是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学习难易程度,为学生安排的必要的面对面课堂教学,不少电大为方便学生还实行了滚动授课。在面授中,教师要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提供的录像教材、计算机课件等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组合式教学,以讲重点、难点为主,穿针引线,引导学生掌握内容要点和学习本课程的方式方法。

      远程辅导和网上答疑主要由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组织安排,方式是通过电视直播课堂、电大在线教学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等远程教学手段,开展重点讲授、阶段性辅导、作业解析、问题答疑、期末复习等活动,学生根据时间安排,可以是实时的也可以是非实时的,目的便于双向可交互、交流的。

      课程及专业的实验实践活动同样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这些包括课程实验实践、专业集中实践(如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作为远程教育,这个环节的实现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网上虚拟实验,二是实地操作。这些,一方面利用各地电大实验设施,但更多地是要建立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以及学员工作岗位实践条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包括教师,以保证教学质量,按时按量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2.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远程开放教育的学习方式因学生个人的情况和特点的不同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每个学员可以选择自己特有的学习方式。但实践来看,总结以往学生的学习方式,主要是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

      首先,自主学习,即自学。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自学不同于自学考试的个人自学,主要是一方面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学校为大家提供的各类学习资源,包括文字、视听、计算机课件、网络课程及网上动态资源或者教学包等多种媒体进行自学,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教学点提供的视听阅览室、网络教室等教学场所、条件和环境进行自学。

      其次是协作学习,即在学校(教学点)的教师指导和协助下,组成学习小组,开展互帮互学。这种协作学习对远程学习者消除学习孤独感、保持学习动力、增强学习信心、提高学习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和特殊作用。学习小组的编制是自愿的,一般可以根据专业及课程学习需要和学生学习、工作及生活环境来组建。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小组活动,相互讨论切磋,交流学习方法和经验、共享学习资源和成果。

      3.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考试考核是大家十分关心的话题,也是开放教育中检验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开放教育强调“宽进严出”,重视期末考试的结果,但更加重视对学习过程的检验,重视形成性考核。

      什么是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主要是对学生的平时作业、学习过程中的学习行为表现、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和环节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其中中央电大专门提供的作业册中的几次(一般是四次)作业是必做作业。形成性考核成绩作为课程最终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占20%)。

      什么是终结性考核?终结性考核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期末考试,它仍然是课程学习效果评价的重要手段,大家需要高度重视。同学们可以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及教学点提供的各类考试和复习辅导教学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自测和考核。中央电大还在网上(教学平台上)专门提供了各门课程的练习和自测题库。

      可见,开放教育实行的是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结合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我们在考核内容、方式、手段等方面正在开展改革,考试内容更加适应成人认知特点。在考试方式上,除我们常见的闭卷考试外,许多课程的考试还在尝试开卷或闭卷与开卷结合的考试方式;在考试手段上,计算机基础等课程已采取计算机考试,2005年春季开始了5门课程的网络考试试点;在考试时间安排上,考虑到某些行业和岗位的特殊要求,增加考试次数等方法,如3月、9月考试,允许借考、补考、留考等一系列措施。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我们将逐步建立题库、卷库,做到随来随考试,那样就能真正地方便、灵活。当然前提是要保证考试质量,保证教学效果经得起社会检验。

      同学们一定非常关注电大的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同学们,电大的教育质量是有保证的。早在1986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开始对电大毕业生进行追踪调查,1989年进行了项目验收。无论是项目调查还是项目验收,结论都是社会反映电大的毕业生质量是比较好的。由此电大的学历文凭得到了国际的承认,被称为“国际绿卡”。电大开放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均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电大的毕业文凭和学生获得的学位均为国家所承认。近几年对开放教育毕业学生追踪调查,其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对学生质量是认可的。

    相关关键词: 电大考试试题及答案

    • 范文大全
    • 教案下载
    • 优秀作文
    • 励志
    • 课件
    • 散文
    • 名人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