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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组织架构标准

    时间:2020-09-16 08:51:55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第一章党支部组织架构标准

     一、党组织机构设置

      (一)合理设置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工作相关、楼层相近和有利于加强党建的原则,合理设置、划分党支部。原则上,每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超过50人。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X组织架构机构、人员变动时,院党委根据实际,及时同步改设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规范班子构成。X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党委委员5名。10个党支部分别设支部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设副书记1名,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3-5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二、党支部班子建设基本要求

      (一)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学习制度,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党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贯彻并注重成效。

      (三)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支部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润滑剂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凝聚力、向心力强。

      (五)支部班子成员调整应及时,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一)选举准备阶段

      1.向上级党委请示。选举前向上级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3.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4.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5.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二)正式选举阶段

      1.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负责作出说明和解答。

      2.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三)选举报批阶段

      1.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四、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

      (一)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核心,是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从严治党责任担当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同X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

      (六)正确行使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群众批评和监督。

      (七)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八)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支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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