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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幼儿园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0-08-21 09:15:02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3篇幼儿园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性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传染性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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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 ?

     我园认真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

     ? ? ?

     二、日常工作措施 ?

     (一)加强宣传教育 ? ?

     以板报、校刊、会议学习、幼儿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发放预防传染病的书籍(刊物)、普及预防知识,提高教师和幼儿预防能力。引导师生员工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加强校园管理 ? ? ?

     对教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

     (三)培训保健教师 ? ?

     对保健教师进行培训,使她们保持警惕,掌握紧急处置方法,保证遇有异常情况,能够按工作规程及时、妥当处置。

     (四)接种免疫疫苗 ? ?

     按照有关计划免疫接种的规定,做好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

     

     三、疫情应急响应 ? ? ?

     如果幼儿园出现传染病疫情,根据预警情况,全园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 ? ?

     1.保健室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严格做好对保健教师的感染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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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图书室、食堂、教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处室对管辖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地进行定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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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幼儿园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举行大型集体活动要经过防治传染病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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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严格执行出入幼儿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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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幼儿园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防控工作。

     ? ? ?

     四、保障措施 ? ?

     幼儿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防治工作提供防控资金,保障药品、器械和医用防护用品的物资到位。

     【篇二】

     1.学校(幼儿园)发现在校师生出现发热(体温超过

     37.3℃)、干咳等症状时,安排专人陪同出现症状师生进入学

     校隔离场所。隔离场所要相对独立,采光通风,不得设在紧靠

     教室、食堂以及学生易到达的地方。陪同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

     并做好严密防护。

     2.由学校(幼儿园)负责登记并立即向所在地区县领导小

     组发热人员筛查工作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处置工作领

     导小组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3.学校(幼儿园)联系120转运至指定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4.学校(幼儿园)对该出现症状的人员行踪进行初步了解

     调查,在日常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对该人员所到场所进行专业

     消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必要地管控防护。

     5.一旦该师生被确诊,学校(幼儿园)第一时间要将情况

     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疾控部门,并及时与师生家人取得

     联系、沟通情况。

     6.学校(幼儿园)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

     据疾控部门专业指导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坚决阻断传

     染源。

     4

     7.学校(幼儿园)要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及时进行专业规范

     的终末消毒。

     8.学校(幼儿园)要随时关注患病师生的身体状况和治疗

     情况,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必要时做好心理防护支持。

     9.患病师生治愈后,按照专业处置机构的建议,安排相对

     独立的场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隔离和休养。学校(幼儿园)

     要安排专人做好联络和服务工作。

     10.根据治愈后师生的复查情况,做好其复学复课工作。

     【篇三】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工作流程

     1.制定两案。各校(园)应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审核。建立校长(书记)、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防控组织体系。运用金华市教育局制定的“三三制”工作法,按照定时、定岗、定人,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开学疫情防控详细方案和工作清单(已制定的要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必须全面具体、不漏死角,且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

     2.师生排摸。所有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底数,了解师生员工(含校医、保安、门卫、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超市员工、工程施工人员等)的行为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数据收集与疫情信息统计、分析、研判工作。调配好有关师资。

     3.健康申报。所有学校的教职工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领全省统一的“健康码”,师生同时如实申报“校园健康复学码”。持有健康复学码蓝码者方可入校,持健康复学码黄、红码的教职员工,在持期间一律不得入校。学校根据师生健康状况确定开学返校师生名单,做好提前告知工作,对暂缓入校师生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4.防控准备。教育局将会同市疾控部门,加强校园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培训,提升防控技能。同时,各校应积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院做好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每个学校须设置好(临时)隔离室,对教室、食堂、厕所、卫生室、寝室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一次大扫除和消毒。

     5.物资保障。学校在开学前通过师生自带、学校筹措、政府支持、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防控物资。学校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及场所设施,配备测温仪(枪)、消毒湿巾纸、免洗手消毒液(或洗手液、肥皂)、84消毒液、医用酒精、喷雾器、清洁用抹布、拖把,口罩等物资。

     6.健康监测。学生和教职员工(学校通知的暂缓返校者除外)在家完成自检,无异后佩戴口罩返校。在市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按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校晨检流程图(详见附件1),实施有计划、分批次的错时体温测量,做好“晨检+午检+晚检(住校生)”和分类处置工作。校园师生测温排查方式为:红外体温扫描仪≥38℃或手持体温测量仪≥37.5℃者,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复测正常者予以放行,复测≥37.2℃者引导至(临时)隔离室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7.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片等多种途径,加强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师生个人防护、校园日常预防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有关场所粘贴醒目提示语,引导师生主动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倡导少扎堆、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文明咳嗽等个人健康行为。

     8.舆情引导。做好信息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密切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舆情处置。发现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其他紧急情况,按紧急信息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

     (一)出现可疑症状的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或者师生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隔离。立即将患者(佩戴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避免接触。

     2.报告。立即报告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和教育局,若是学生的,还应告知家长。

     3.流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流行病史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内有无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其他确诊病人的接触史。学校应密切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送诊。如无流行病史,嘱咐其佩戴好口罩,前往(中小学生在监护人陪同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可疑症状者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5.随访。学校应全程随访患者的就诊信息。如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应协同乡镇(街道)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处置。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新冠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查疑似病人的行为轨迹和接触师生、场所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经疾控部门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交由市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和物品消毒,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二)出现确诊病例的如学校接疾控部门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则按病例管理流程,积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对疫点进行消毒、师生健康监测、隔离密切接触师生等措施,并开展分类管理处置。

     1.如发现的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他师生与病例无密切接触的,未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经专家评估后,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应加强对出入校园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集聚。

     2.如发现的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与病例有接触的师生涉及到班级、办公室、食堂、宿舍或其他校内公共场所的;或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可能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经专家评估后,根据意见实施局部或全面停课。

     三、其他要求

     1.做好师生分类管控。符合条件师生到达XX居住地后,应主动迅速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状况调查。对持有省内统一“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一律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学校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准确,并要求有关师生主动配合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工作。

     2.严格重点人群返校管理。对仍在治疗期或隔离期的师生员工一律禁止返校,已解除隔离观察的实施有条件返校:一是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已出院的凭诊治医院有关材料和居家观察14天后解除材料返校;二是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凭当地疾控中心解除医学观察材料返校;三是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凭在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解除居家医学观察材料返校;四是晨检中发现有“发热”症状的,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后,凭诊治医院材料或解除材料返校。

     3.认真做好卫生管理“十项工作”。主要指:校园通风和消毒、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师生晨(晚)检、来自重点疫区师生返校登记报告和关爱、师生健康管理、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复学材料查验、疫情联防联控和学校例会、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工作。各校可参照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2—3)、省教育厅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六大指南,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有关工作。

     4.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开学前学校要对食堂、超市、饮用水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存储与加工,食堂员工健康证,每日晨午检,餐饮工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供水设施等。做好重要场所的消毒和环境清洁工作,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督促未取得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员工提前办理健康证。开学后,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食堂及超市等工作人员实行体温“晨检+午检”制度。通过分餐制、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严禁师生带校外人员在食堂就餐。

     5.加强错时上下学和校车管理。实施错时上下学,各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错时上、放学“一校一策”工作方案,生源分布地域较广的寄宿制学校应妥善研究周末放学管理方案。高峰时段,主动联系交警部门负责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校门口畅通;学校要组织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引导师生有序上下学,避免扎堆集聚。

     6.停止举办一切大型集体活动。疫情期间,取消2个班(含2班)以上的人员集聚活动。全面取消如线下开学典礼、大课间、家长会等全校性的人员集聚活动。教师佩戴口罩上课,同桌间保持一定距离。体育课一般在室外空旷地进行,且保持距离1米以上。寄宿制学校若盥洗室按楼层设置的,则需制定分批错时方案。停止一切违规补课;禁止学生参加一切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学习活动等。

     各校在参考本工作方案及《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金华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市教育系统返学期间“三三制”疫情防控工作意见》,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1-3),浙江省教育厅六大指南等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两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原来已经制定的工作预案根据新防控要求作修订),学校“两案”须报教育局备案审核,各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盖学校公章)于3月20日下班前报教育局教育科,幼儿园报送学前中心。

     附件:1.XX市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园防控新冠肺炎晨检流程图

     2.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3.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XX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6日

    相关关键词: 幼儿园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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