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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环境监管?

    时间:2020-02-25 07:56:37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环境监管?
      原庆丹安祺王瑶刘倩/文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
      暴露出的问题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所属福建省上杭县的紫金山(金)铜矿发生污水泄漏事故,9100立方米污水流入汀江,导致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养鱼死亡。紫金矿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福建证监局立案稽查,9月30日,收到福建省环保厅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罚款金额956万元人民币,同时被责令采取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作为2007年福布斯中国顶尖企业榜第二位、国家统计局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十强第七位的上市公司,紫金矿业因其核心资产发生环境事故,既造成相关地区社会环境利益的巨大损失,又导致股市波动、直接威胁投资者经济利益。
      ——“限期整改”成为企业规避环保核查、实现上市融资的“绿色通道”
      2003年6月,环保部下发《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2007年8月,《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为配合支持环保部工作,2008年1月证监会公布《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6导)。明确对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首发股票申请受理工作的标准,规定对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和跨省从事101号文件所列其他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环保部的核查意见,未取得意见的,不受理申请。
      2008年2月,环保部公布的第一批未通过核查的企业名单中就包括申请上市融资的紫金矿业,其5家下属公司由于存在环保问题被要求停产整改。在做出“限期整改”的承诺后,紫金矿业拿到了环保部门出具的上市环保审核批文,于同年4月在A股上市。2010年5月,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公布对2007-2008年上市公司承诺整改环保问题的完成情况的后督查结果,紫金矿业有多家下属公司因存在不同类型的环保问题被环保部通报批评,其中就包括这次发生污水泄漏事故的紫金山铜矿。可此时,紫金矿业早已上市,针对环保部的通报批评,包括对紫金山铜矿的整改情况也仅仅做出“已全部完成整改”的说明。“限期整改”带来的时间差,使“上市环保核查”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预防作用。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
      国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归属各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监管。深交所于2006年8月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作为社会责任报告中的一章,要求上市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相关工作并定期检查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上交所2008年5月公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鼓励上市公司编制、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书,并要求披露环境信息。两所均鼓励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环境信息,但从上市公司近几年执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企业环保意识不强,不愿自愿披露。调研显示,2006年上市公司年报中,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仅占50%左右;2010年3月香港交易所175家上市公司在中国大陆共有超过750条的环境违规记录,而这些上市公司的年报和官方网站对这些问题几乎没有任何说明;中国水污染数据库和中国空气污染数据库收录的2008年5月1日以来公布的3.5万多条不达标企业记录中,依法公布环境排污数据的企业凤毛麟角。
      二是尚未建立统一标准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企业无章可循。近年来,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企业环境信息,其内容报喜不报忧,缺乏全面性,而且绝大多数披露都是定性描述,如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效率等定量的环境状况还没有进行披露。由于基础数据来源的限制,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的试点和实证研究也存在许多困难,虽然环保部门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作了规定,但具体如何披露,通过何种渠道披露,披露时间、范围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三是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报告内容缺少外部审计,公信力不足。由于各交易所发布的环境信息披露规则中并没有规定相关报告内容需要通过第三方证实,因而许多上市公司的报告并没有引入外部审计,据相关统计,2007年国内上市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中仅有4份经过了外部审计。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原因分析
      导致紫金矿业事件的发生既有企业本身在环境风险控制、社会责任管理方面的原因,又有现行上市公司环境监管制度体系中深层次的原因。
      ——环保、证券监管部门之间尚未形成企业环境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上市公司的环境监管,无论是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是监管、执行都具有跨部门性,需要环保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良好的环境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来保证。紫金矿业之所以不能很好地履行环保整改承诺事项和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一方面是企业环保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忽略环境影响;另一方面也是环保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有关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通报、共享机制缺失、导致协调、合作不利所致。不仅限于紫金矿业,2008年上市的58家企业中有11家因环保问题受到通报批评,而证监会仅从网络、媒体上了解到相关信息,之后才核实所涉企业有无融资行为。
      企业环境信息不同于一般的信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证监会无论在机构、人员配置还是操作流程管理上,都缺乏推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的实施基础,需要各级环保部门主动、积极的协调、配合。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缺乏强制性约束
      环保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察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78号)要求上市公司认真执行环保部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完善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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