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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0-08-07 10:55:43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生产设施包括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建构筑物、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电气、监视和测量装置及其它设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制定相应的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对生产设施的建设、生产设施的管理、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管理、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的管理等提出管理原则和总要求,具体细节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二、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分工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专业安全检修、安装、操作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公司设备一览表、重要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档案,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进行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进行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和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公司建构筑物台帐,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建构筑物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跨蹋)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电气、监视和测量装置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公司电气、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台帐,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电气、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进行防雷设施、安全阀、压力表、联锁装置及其它仪器仪表进行检测、校验和维护,并保存维护和校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定负责制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公司安全防护设施台帐,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综合、专业、季节性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公司消防及应急设施管理台帐,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消防专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生产设施台账,严格执行相关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生产设施维护保养,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三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原则和总要求

     第十条公司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第十一条 各种安全设施(包括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防火堤、防静电设施、防雷设施、消防设施、防爆电气设设施、个体防护设施、安全联锁装置及其他安全应急设施)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当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时,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采取措施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泄压和排空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对生产设施进行日常和定期检维修;制定定期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第十七条 对各类生产设施的具体安全管理,还应严格执行相应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制度目录如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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