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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点政法院校职业道德课教学工作新探

    时间:2020-03-06 08:03:31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试点政法院校职业道德课教学工作新探
      
      杨小明(浙江警官学院 公共基础部,杭州 310018)
      
      摘 要:我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和政法干警招录体制的转变给试点政法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试点政法院校的思政课教师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职业道德的传播者和维护者,如何顺应时代的需求,实现从教学主体、教学客体、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全方位转变,是摆在每一个试点政法院校思政课教师面前的严肃课题。
      
      关键词:试点政法院校;司法职业道德教育;创新
      
      中图分类号:G6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3-0208-03
      
      一、“试点”政法院校的挑战与机遇
      
      (一)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迅猛发展,政法高职院校的生存空间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0世纪后半叶以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新科技革命的滚滚浪潮也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发展科学技术靠人才,而人才的培养又要依靠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我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表现为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办学机构越来越多,各级各类学校纷纷升格,中专升格为大专,大专升格为本科,我国高等教育逐渐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笔者所在的浙江省原有的专科学校基本上都已经升格为本科,中专学校都已升格为约四十余所高职高专院校。随着本科院校的大规模扩招,特别是招生数量增加与招生门槛降低,自然而然会挤压高职院校的生源,再加上高职院校之间的竞争,政法高职院校面临较为严峻的生存压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和优胜劣汰的经济,高等教育同样不能置身度外,竞争和优胜劣汰同样难以避免。政法高职院校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岿然屹立,为自己寻觅和拓展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是摆在政法高职院校面前的一个现实而沉重的话题。笔者所在的高校是一个以培养监狱警察和法律职业者为主的高职院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同类院校中属于硬件和软件均不错的学校,而且获得了当地政府和所在行业的重点扶持,但是就是这样一所学校,也日益承受着我国高等教育迅猛发展所带来的生源压力和学生就业等诸多问题。
      
      (二)2008年以来政法干警招录体制转变对政法高职院校的影响
      
      2008年以来我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转变对我国政法院校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所谓招录体制转变,即从以前招收普通高中生的警察专业学历教育为主,转变为通过公务员考试体制,招收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进入试点政法院校进行警察素质技能培养的一种办学体制,即所谓的政法院校“试点”教育。招录体制转变后,警察不再是完全从警校毕业生中选拔,而是大部分从社会上具有本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中考试选拔,选拔后到指定的试点警官学院来接受警察技能、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总共二年,若考核合格顺利毕业,将上岗成为正式政法干警。招录体制转变有利于提高政法干警素质,也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在高等院校扩招后,大批本科以上学历学生就业面临困境的社会背景下。但是这对于试点前的全国诸多警官院校及其在校生来讲,确实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直接的影响是,试点以前很多优秀学生报考警官院校是因为毕业后当警察的概率很高,而试点以后概率大大降低,很多优秀高中生源因此不再热衷于报考警官院校,生源质量和数量的下降在所难免。如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就已经转型成为一个警官在职培训学院,专门对在职警察进行各类的业务培训和轮训,以不断提升在职警察的综合素质,不再办学历教育。因此,诸多开展试点工作的政法院校,要从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培训的层次和水平、服务行业的能力、教师的业务素质等方面,主动适应国家的政法警察招录体制政策的转变,主动应变,积极转型,找准目标和定位,才能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开拓新的空间。
      
      思政课在试点政法院校人才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政法院校的特殊性和试点工作的政策性决定的,它肩负着传播和维护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职业道德的重任,政法院校试点工作的开展,给试点院校的思政课教学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面对教学对象、教学任务、教学目标等的重大变化,思政课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也必然要进行相应的变革。因此,试点政法院校思政课教师要抓住试点的契机,顺势而为,在教学主体、教学客体、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等方面主动变革,以顺应新招录体制下高素质政法干警培养的要求。
      
      二、“试点”政法院校思政课的教学主体和教学客体建设
      
      (一)试点院校思政课的教学主体建设
      
      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体,“试点”工作的开展对思政课教师的应变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因为教学对象、教学任务、教学目标等均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教学对象,不是普通高中招上来的大学生,而是上过大学的、通过了公务员选拔考试的准政法干警。(教育论文 www.fwsir.com)我们的目标不是把他们怎么样从一个高中毕业生培养为一个综合素质合格的政法干警,而是怎么样把他们由一个大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具有警察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政法干警,这显然比前者更加具有挑战性。试点班学生都是未来基层社会的政法职业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思政课正是传播这种理念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没有必要的思政课,将无法保证他们成为合格的基层政法职业工作者。
      
      加强教学主体建设应从试点院校制度层面和教师自身层面两个方面来开展工作。从教师的层面来讲,思政课教师应该具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和敢于转变的勇气,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面对新的试点班思政课教学工作任务。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毋庸置疑,思政课教师是一支过得硬的队伍,他们具有锲而不舍的学习和钻研精神,非常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如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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