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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23 10:07:05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一):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自6月5日至15日,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为抓好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由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研究省工作方案,围绕依法维权和便民服务两大重点内容,自下而上地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广大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以利于和谐幸福金家庄建设。

      现将本次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基本情况归纳如下:

      1、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基本形势评估。

      多年来,我区区委、区政府一直重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创新机制和制度,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和《规范》创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近年来,严格按照《条例》和《规范》规定,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长效配套机制和制度。一是坚持了流动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责任制。以现居住地管理为原则,纵向逐级传递责任目标,横向相关部门承担综合治理职责。二是坚持了经常性跟踪管理制度。使

      流入人口底数清理、信息采集、wis录入和信息通报(反馈)有效的常态化运作。三是坚持了定期督查分析制度。区级抓好两月一次综合督查分析,一月一次信息平台抽查考核;街道(乡)坚持月调度、月分析、月考核,并重视抓好个案限期整改的执行。四是坚持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制度。每年都要举办一至两次大型广场纳凉晚会或咨询活动,吸引上千名流入人口参加。去年,共计下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5000册,其他宣传资料8000份,为流入我区的外来育龄群众提供各方面学习知识。五是坚持依法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较好地规范了全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行为,在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违规人和事,无流动人口举报案例,无计群之间的严重纠纷事件,使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关系越来越融洽。

      2、在“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中积累了有益经验。一是注重诚信承诺,一丝不苟地贯彻《条例》和《规范》。坚持全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阳光化管理,让流入人口知道的政策法规,全部交给流动人口自己掌握,提高其参与和监督能力。去年,我区严格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平时工作和重点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据平时工作四项指标、重点工作两项指标和年终考核五项指标,认真兑现各项服务管理承诺,切实让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满意。二是注重文明执法,逐项规范各级计生干部管理行为。在去年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中,我区根据市人口计生委流

      管科要求,就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问题,作为专题加以自查和整建。适应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制度配套需要,进一步防范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侵权现象发生,研制出《关于严禁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决定》、《关于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制度》等四项规章制度,作为检验考核基层计生干部依法抓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依据。从流动人口评计生的问卷来看,其满意率达98.85%。三是注重人性化服务,不折不扣地做到“五个一样”。在子女入托、上学上,流入育龄夫妇与常住居民一样同等对待;在免费培训和就业招聘上,流入务工人员与常住失业人员一样看待安排;在妇科检查服务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与常住女性居民一样作为服务对象;在婚情、孕情处理上,流入育龄人员与常住人口一样尽职尽责;在政府财政投入上,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按统一标准编制预算。使流动人口享有生产、生活上的尊严。四是注重民主自治,积极抓好流动人口计生自治组织建设。我区坚持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四个集贸市场,先后建立四个流动人口计生自治协会,通过召开流动育龄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流动人口计生自治协会章程》,选举出理事和会长、副会长,并建立协会议事制度。每个协会都有办公和活动场所,还建立起与驻地街道社区计生协会的联系,接受经常性指导帮助,真正成为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载体。

      3、有待解决的几个问题。我们在自查中感到,一是目前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建设比以往具有进步,有关规定越来

      越清晰,但仔细追究起来却有不少棘手问题,如:信息交流制度虽然健全,但人为造成的不利因素致使信息通报不畅,需要反馈的信息,不是不全面,就是牛头不对马嘴,为后续管理增加了强度。二是证件办理工作,也因为地区具体政策存在差异,处臵起来难以协调一致,不能更好地为流入人口提供方便。三是真正的区域“双向管理”平台还没有构建完整,特别是跨省协作管理,有待于作出努力。以上三个方面,我区将在深入整改中加以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北关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我街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回顾、总结过去几年来的流动人口工作情况,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便民措施落实情况、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一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对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社区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计生协会、物业公司、警务室相互协作的管理工作模式,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管理措施。二是全面推行“以房管人”,落实双向动态管理。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健全管理服务链;消除服务管理中的盲区,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大力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

      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畅通维权网络。公布维权电话和投诉信箱,畅通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诉求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优质服务上门。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

      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满足服务需求。三是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流出人口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逐项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一是健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内容,界定执法权限、范围和岗位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四是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生了行政违法,行政不当或行政侵权行为,应当受到过错追究并承担法律责任。【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三):2016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范文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汇报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范文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在市依法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陇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与”六五”普法紧密结合,按照我市”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科室,制定了工作计划,不但注重宣传教育,而且注重法制的实践。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管是在平时下乡督查,还是开会安排工作,都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初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中,作为一项重点指标进行目标考核。在委机关确定了一名领导作为市委党校讲师团成员,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的宣讲,也指定了一名同志作为”六五”普法的联络人员,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重视,队伍强健,工作扎实,推动有力。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工作能力。一是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订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及时安排部署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培训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在2016年4月1日,市人口委举办了由委机关40多名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组织人员赴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培训120多人次。在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联合区人口局在盘旋路设立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并进行了义诊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结合人口文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市创建宣传示范点57个,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地、婚育学校等主阵地的作用,定期对村(居)、组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落实好村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四是结合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每个县(区)树立1至2个依法行政典型,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其中主要的衡量标准,要求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基本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已有4个乡镇被获得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9个乡镇获得市人口委、市法制办评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今年将继续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了审批制度,确保审批程序高效透明。2016年以来,我委对《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发放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效能风暴建设有关要求,我们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证》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减缩,分别由原来的40、30、30个工作日减缩到30、20、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并在人口网站上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程序。二是完善了考评制度,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我委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随机抽点、秘密调查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调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纪律》,在督查和考核时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突出考核的评价功能和导向作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完善了机关办公制度,加强了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定了《明确告知制度》、《随机评价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了桌面岗位牌,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机关工作有了制度的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前提下,向群众广泛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乡村两级设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册,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指标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用,将”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协作,确保热线的常期畅通和运行,自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12356”受理群众咨询2500多人次。今年,我们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在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上,认真汲取最近其它省市出现的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的教训,严格执行”四不做”(即受术者不同意的不做,家属不签字的不做,思想不通的不做,无资质的不做)原则,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四缓收”(即春秋农忙时节缓收,家有危重病人缓收,家庭特别困难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措施顺利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导机制。全市按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要求,以”四大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形成有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今年落实二女结扎户3000元奖励政策,全年落实1404人、421、2万元;上报奖励扶助对象16058人,落实奖励金15415、68万元;落实特别扶助325人、50、862万元。今年在全市106个整村推进村中,确定了219户示范户开展帮扶。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奖励扶助资金累计已落实11、62万人次,累计落实奖励资金达到了8567万元。这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利益政策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形成了良好的导向政策氛围。

      六、加强监督检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配合实施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今年8月19日至25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高潮带队一行九人,赴徽县、成县、西和县、礼县进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邀请当地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查组走了4个县、16个乡镇、12个村、2个县级医院、4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通过察看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四个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通过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陇南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优惠政策落实和计划生育审核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广泛关注的事项,我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阻止了个别网贴炒作漫延的趋势。2016年,部分代课教师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参加招考而来我委上访,我委主任邱晓旭同志亲自给上访的同志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道理,最终化解了他们的疑虑,消除了他们对政策的抵触情绪。今年4月、6月部分临时计生专干集结上访,我委抽调委机关所有人员进行了劝退,宣讲政策,化解矛盾,消除疑虑,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安抚他们的情绪。我市没有出现粗暴执法、乱收乱罚等案件,也没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网络、信访、媒体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市信访案件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到100%。

      过去的一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依法办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范文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邕宁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邕宁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我局依法行政领导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自治区第四批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稳妥推进,在上两个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几年来我城区没有因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中和乡荣获全国第二批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光荣称号,荣获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光荣称号,2016年、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创建机制健全

      (一)加强领导,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局把依法行政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投入专项经费。优先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30多万元,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城区法院联合成立执法宣传工作队,工作队有执法人员16人,负责在全城区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和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办事效率。

      (二)坚持”三化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学习教育制度化。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自身重视,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二是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三是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培训工作专业化。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2016年组织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45人参加2016年南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参加自治区执法证考试,有35人通过考试。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执法共有执法人员106人,全部持有自治区法制办发的《行政执法证》106人,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培训提高经常化。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的依法普法治理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加强了对《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对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一位职工都能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法制文化。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下各乡镇开展活动,发放《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各种法制宣传书籍和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00个,前来咨询群众达500人,在全系统树立起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城区卫生计生系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结合卫生计生节日,通过咨询义诊开展普法教育。城区卫生计生系统局属各单位利用”4、7”世界卫生日、”6、14”世界献血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卫生主题活动日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从制定和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入手,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做到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一)建立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制度。遵循”以制度建局、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邕卫计[2016]50号)、卫计计生执法责任及行政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二孩证集体审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从根本上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

      (二)健全完善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工作,密切配合各业务股室,认真做好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起点高、基础牢、有质量,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

      (三)健全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通过坚持重大案件审理制度,确保卫生计生行政征收、处罚公开、公平和公正,有效制约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案和关系案,充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遵循执法程序,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权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许可办理程序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适应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从而确保了办案公正、公平、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两年来,我局共查处21家违法违规单位并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依法取缔了非法行医点8个;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

      (二)大力规范医疗市场,营造放心就医环境

      一是严格准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严格控制新的医疗机构准入;严格许可审查,按照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有效期延续、校验等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者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落实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重点从诊疗科目设置、人员资格、医疗广告、医疗文书、院感、药品质量等方面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继续开展非法行医及”两非”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整顿,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四是长效管理和重点打击结合,不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为规范和维护辖区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经营秩序,努力提高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水平,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打防并举,采取督促检查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强对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和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执法机制,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坚持先立案后征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与方式进行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向违法生育对象下达告知,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申辩的权利及时效,下达征收决定书。2016年区间我城区有违法生育295例,我局依法立案295例,立案率100%,无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案件,节育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统一征收标准。全城区不存在随意自由裁量的现象,全部按最低倍数去下达征收决定书,没有人为降低征收标准。三是规范征收行为。全城区不存在社会抚养费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征收、打白条等问题;不存在违反规定收取违约金、保证金、罚款、搭车收费等问题;不存在对群众态度蛮横生硬、株连亲属、非法关押群众、扣押群众财产,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没有因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为不当,而造成重大恶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联合执法。一是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联合食药、工商等多部门对我城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公共场所168家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二是开展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督察行动,联合食药、妇联、公安等多部门,对辖区内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个体诊所、各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专项督察,从查阅病历及b超检查记录、检查终止妊娠药品、查问引产对象、查问医院领导和妇产科医生等多方面进行督察。共检查医疗机构8家次;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局会同公安、食药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无行医资质的游医为重点打击对象,对辖区内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共取缔无证行医点15个,没收药品器械共39箱。四是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执法配合。2016年底出台了《邕宁区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邕人口和计生组字〔2016〕25号),明确各部门在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今年初,城区纪委、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联合查处一例某中学教师规避法律生育二孩的案件。

      (五)简化办证程序。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落实”一站式”服务,推进”一审一核”制。将原有繁锁的审批程序进行整合,简化为受理审核和核准两个程序:群众只需要携带材料到大厅窗口申请受理,材料的流转审批程序均由审批人员完成,在核准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许可文件即可。避免了过去因多环节多部门的审批让群众”跑断腿”的现象,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结。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便民惠民,通过对现有审批项目名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梳理与评估认证,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程序环节,缩短办证承诺时限:将公共场所许可承诺时限从法定的20天,缩短至10天;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由原来45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将《二孩证》审核承诺时限从法定的30天,缩短至15天;对审批环节进行优化精简,总审批时限由275日压缩为108日,减少61、8%。力求受理窗口、现场审查、领导审批三个环节畅通无阻,实现卫生计生许可事项全面提速。

      三是规范服务标准。为了规范审批行为,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办理规范文本,完善了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持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备案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五、坚持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我局坚持每年在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检查活动。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出台《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邕卫计〔2016〕20号),对卫生已立案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评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的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阳光行动,接受广大育龄群众监督一是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城区5个乡(镇)、74个村(社区)及时更新政务、村务公开栏,将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证件办理、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六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等”三评”活动。2016年来,共发放评议问卷2590份,其中农民兄弟评计生2200份,流动人口评计生500份,满意率达98%。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城区、各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均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开通了”12356阳光服务热线”,设立了意见箱,保障育龄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卫生计生政务的透明度。

      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社会稳定稳工作。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以依法、及时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为重点,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和解决问题的原则。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实行领导包片,专人包案制度,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活动。三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工作,各乡(镇)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向城区计生局汇报。计生局组织政策法规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我城区不发生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众性事件。

      七、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加强提高,以适应新时期的卫生计生工作。

      (二)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处罚不到位。主要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原因之一是个别农村违法生育对象生活比较困难,尚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原因之二是有的违法对象长期外出,去向不明,也造成征收不到位。

      八、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计生队伍形象。

      (二)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促进卫生计生工作全面发展。对违法生育对象户要通过广播宣传计生政策、办学习班、上门动员等形式,促使违法生育对象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有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而不自觉缴纳的,根据法律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法律尊严。

      (三)是结合卫生计生实际继续建立完善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促进我局计生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四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四):20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自查自评报告

      五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自查自评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切实破解流动人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我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省流动人口计划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会议精神,强化各种保障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五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纳入2015年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监督,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表彰奖励,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托村组,建立和完善以乡村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依托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级计生服务室,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网络;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三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科学技术帮助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工作不放松,服务不断档,及时采集更新流动人口信息和数据、实行动态监测、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动趋势。

      四是落实双向管理责任,积极推动区域协作。建立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协查和反馈流动人口相关信息。

      五是加强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增强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能力。

      6、通过”五结合”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工程开展

      一是与”三民”服务直通车工程相结合,将爱民、便民、安民的民本思想贯穿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当中。

      二是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分片划区,责任承包在每一位包片干部工作当中,保证”双百”推进工程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与”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相结合,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提供百分之百的服务。

      四是与”家园融入”活动相结合,为流动人口提供医疗、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市民化亲情服务,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

      五是与”居家养老”亲情服务相结合,为辖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安全保障、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五):2015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自检自查报告

      公文

      自2016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我县在“创优”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稳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每年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2016年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自查自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为切实巩固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我们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县、乡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口计生、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或县长办公会每年均多次研究人口和计生工作,并给予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措施。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调整、充实、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县、乡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任职资格的清理力度,严禁无任职资格的“赤脚医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自2016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来共招入10名,从而不断充实计生队伍。目前,计生队伍中有技术人员49人。加强对计生队伍的培训,每年均选派3至4名相关专业的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根据实际,每年从乡上安排人员到县服务站跟班学习,并召开计生队伍培训会,将所有技术人员集中到县上参加技术、理论及业务操作培训,计生队伍技术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不断完善技术设备。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支点的技术服务网络。近年来,县计生服务站先后购置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及b超、乳腺诊断仪、微波治疗仪、心电图、血液分析仪、x光机等治疗仪。投资190余万元,新建了县计生服务站,并在服务站内设置了宣传品展示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展示柜等,同时,将服务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投入。2016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166余万元,为仁和、夹寒箐、大栗树、都龙、八寨等乡镇分别配备了相关的医疗设备,不断提升技术设备等级,同时,为各乡镇配置了电视、音响、vcd等宣传设备,为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知识需求提供了方便,为开展优质的计生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15万元的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县级承担的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2万元、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3.6万元、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事业费35.6万元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经费19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了流动人口管理员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报酬,为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强化科学的宣传教育。为此,在工作中,始终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强化自身学习,深入农村多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等相关知识。

      (六)严格实行依法管理。严格规范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加大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并制定和落实文明执法规范,保障群众依法实现法律救济的权利;建立健全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肃查处有关违法案件,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服从审计、监察等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监督决定,积极主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过因计生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一起违反“七不准”的行为。

      (七)不断深化民主管理。在2002年以来,××县就按照有阵地、有宣传资料、有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宣传标语、宣传器材、协会组织、婚育学校的标准,在全县创建推广“坝尾模式”,实行群众自觉参与,自我管理,并要求县、乡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深入“坝尾模式”示范村免费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检查2次。同时,积极帮助群众改善发展条件,找准发展路子,使1473个计划生育贫困户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道路。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又在全县大力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容融入“村级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公约”,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八)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奖优免补”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文艺队的作用和优势,巡回于乡、村演出90余场,使群众对“奖优免补”的政策知晓率达98%以上。对外出务工家庭则由家属写信给外出的家庭成员,向其宣传“奖优免补”政策,全县共发出信件300余封,161个家庭接信后同意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奖优免补”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208户,共兑现一次性奖励金450万元,兑现教育奖学金99.972万元,发放养老补助费140.605万元,发放特别扶助19.032万元。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保证了奖励资金安全运行。通过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农民群众生育观念明显转变,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均控制在了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了7‰以内。

      (九)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狠抓了“三个环节”:首先,加强知情宣传。在全县124个村委会、社区制作了“知情选择窗口栏”121块,占全县124个村民委(社区)的97.6%,并将药具种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知情选择窗口栏”告知群众,让群众在了解掌握的基础上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其次,实行分类指导。利用下乡、办证等时机,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育龄群众,介绍推荐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第三,推广避孕工具。引进并推广新技术和新的避孕工具,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需要,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推行避孕药具“一卡通”,育龄群众持家庭目标责任书即可在任何一个免费发放点领取所需避孕药具,有效推动了避孕节育工作的开展。

      (十)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组建了由科技管理员、法规宣传员、医务人员组成的便民服务队,深入村寨,白天免费为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晚上放映电影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下发了《××县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县计生医技师到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并将生殖健康知识列入初中、高中教学课程,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水平。

      (十一)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在去年扎实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干预体系,由村级计生宣传员对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和咨询;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夫妇进行知识教育和孕产期保健知识培训,并开展孕期保健和产后随访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建立优生咨询门诊,并开展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筛查、新生儿代谢病的筛查。按省、州要求制定了科技大练兵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及实践操作训练,培训结束后经测试,所有参训人员均为合格。2016年以来,对全县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技术人员共90余人开展了“医学检验”知识技能培训,在去年参训人员测试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每年都加深培训,并经常性的派县上的医生到乡镇服务所开展实验室检查项目(hiv抗体、hbsag、梅毒螺旋体)工作。进一步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证。

      (十二)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在电视台播出了《直击艾滋》等宣传教育专题片,并在县报《××潮》上刊载相关标语、口号,提高广大群众防艾意识。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和13个乡镇计生服务所成立了安全套免费发放点,并以街天为契机开展免费发放安全套活动;在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安置了安全套自动售套机2个;要求各类宾馆、旅馆、发廊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2016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安全套21.1万只。目前,全县医疗单位、性病门诊、旅馆业安全套摆放率达100%,酒吧、发廊安全套摆放率达98%,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7%。【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

      (十三)积极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十一个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精神,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并强化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私人诊所及b超使用情况的整治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性别比失衡现象。同时,在扶贫项目、贷款方面给予独生户、双女户同等优先权,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平衡。

      (十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有效管理体制,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制定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村民委(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在全县的4个社区设置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并将其报酬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率先在流动人口中以籍贯或行业为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到目前为止,已成立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湖南、广西籍等10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会,共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会员268人;在流动人口较多的都龙镇矿区,引导企业业主自费聘请流动人口管理员,并定期到计生服务所汇报工作和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发放给流动人口;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2016年以来,全县共提交信息505条,接收信息1893条,反馈信息1795条,反馈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运行正常。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所取得的成效

      通过对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云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检查,各项指标在荣获2016年“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基础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高:

      1、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6%以上;

      2、群众满意率达98.9%;

      3、政策知晓率达97%以上;

      4、育龄夫妇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100%;

      5、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7.6%;

      6、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达91.2%;

      7、出生性别比从2016年的124降到今年的107;

      8、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稳定在85%以上;

      9、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到了98%以上;

      10、育龄妇女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0%以上;

      11、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100%;

      12、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

      13、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6%;

      14、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

      ××县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及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县全体计生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优

      质服务工作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得到巩固提高!公文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六):2015”国优”回头看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国优”回头看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为了认真抓好”国优”回头看工作,我镇严格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建设好”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才保障”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深化”国优”工作机制,于4月19号对照文件和计生局制定的”国优”档案资料目录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回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镇党委、政府历来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首位。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班子成员联系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经常检查督促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坚持每年镇与各村(居)小组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各级干部抓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部门协同,齐抓共管。每年年初党委、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派出所、卫生院、计生办、民政办、计生服务站、学校、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系会,明确各自工作职责,通报工作协同情况。四是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政策导向

      1、强化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5.29”、”7.11”、”9.25”等重大活动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车、制发宣传单、街头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各种知识;二是积极组织《家庭与生活报》、《人生》等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进村入户;三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爱行动”、”关爱留守儿童”和人口早期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四是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在急病诊治、大病防控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增大政策覆盖面。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使人口计生干部对人口计生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使育龄群众对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以上,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2、着力抓好人口计生惠民工程。坚持以构建”惠民计生”、”和谐计生”为主要目标,狠抓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三年来,我镇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406人次,应兑现奖扶金292320元;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9人次,应兑现扶助金10800元;符合农村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4484.5户次,应兑现269070元;走访慰问计生特困独生子女家庭92户,发放慰问金18400元;深化”三结合”帮扶,投入帮扶资金元,完成户帮扶任务,建立帮扶基地3个,帮扶项目成效明显。

      三、依法行政

      1、开展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活动。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公示各项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正确履行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参与权;二是坚持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人口计生”双评”活动;三是认真基层计生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制发《铺子湾镇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自查表》、《铺子湾镇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评议表》;四是简化和规范了事程序,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五是三年来我镇依法立案5起,结案5件,结案率100%。

      2、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

      按照《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是狠抓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的建立,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起有效的依法行政机制;二是认真开展了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立法评估工作,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做到了文明执法,亮证执法,有效的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未出现因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

      3、认真开展育龄群众需求调查。我镇坚持每年组织人口计生干部上门开展育龄群众需求调查,获取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需求信息,根据需求信息,确定优质服务的方式和方法,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98%。

      4、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反馈信访件处理情况,掌握信访群众思想动态;坚持定期排查,及时调处,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三年来,来信来访共计8次,间接处理8次。

      5、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在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同时,我们一是坚持每月定期上报流动人口情况,做好登记、录入、办证和管理工作;二是坚持不定期的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做好流出人口的信息反馈和流入人口的信息提交工作。三年来,办理流动人口证315本,流入人口登记率达92%,流出人口登记率达95%,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率达95%。

      四、民主管理方面

      1、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一是镇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了经费预算;三是各村(居)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因地制宜的修改完善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并与育龄夫妇签定服务协议;四是坚持镇与村(居)签定年度”两包一挂一否决”责任书,村(居)与村(居)民小组签定年度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是各村(居)坚持每年半年和年终的民主评议,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参与决策和管理,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我镇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村达100%。【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

      2、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

      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开展。一是健全网络,加强协会组织建设。配齐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和会员小组长;二是强化工作制度、联系户制度、和工作职责制度建设,规范会员管理;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各村(居)均设有会员之家,配备图书,订阅相关报刊杂志;四是强化培训,提升会员队伍整体素质。每年都采取以会代训或专题培训班的形式对会员开展优生优育、政策法规、科技致富等信息的培训;五是认真开展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评估考核工作。评估认**果报告显示,9个村(居)计生协会考核评估分值均在93分以上。

      五、队伍作风方面

      1、抓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计生干部战斗力。一是坚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二是坚持每年1-2次全镇人口计生干部的集中业务培训;三是坚持每月计生例会进行计生业务培训;四是坚持不定期的对全镇计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测试。通过各类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为搞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一是严格政策规定对人口计生计生事业经费、转移支付、免费技术服务经费、镇村计生干部人员经费进行了预算,并按时间进度进行拨付到位。历年来镇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100%,人口计生计生事业经费、转移支付、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拨付到位率100%,未出现截留、挤占、(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三年来创优工作的认真自查,我镇创优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宣传的方式和方法应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而转变,宣传的重点和重心应有所所改变。

      二是社抚费征收的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是创优材料目录归档逐步完善。

      七、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营造”违法怀孕必追,违法生育必究”的大环境,逐步将强制征收转变为主动缴纳,同时让更多的群众对政策的掌握从被动灌输到自动接纳。

      三是积极借鉴和学习外地先进的管理经验,举力集智,广泛发动部门和群众的参与,让计生工作真正做到齐抓共管。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及基层基础工作。结合即将进行了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配强配齐村班子,着力夯实以组级起报、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工作。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坚决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处理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逗硬奖惩、落实否决。

      xx镇计生办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七):2016总工会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报告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调整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履行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县总工会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副主席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人口计划生育具体工作。二是抓好工作结合。2016年,县总工会把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列入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和检查。为增强机关干部的国策意识,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理论学习纳入机关学习内容,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工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加强组织协调。为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县总工会在开展企业工会工作时,把指导企业工会落实企业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督促工会组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制度也作为了一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指导,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和制度措施。并要求全县各工会组织要协助同级行政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四是严格否决制度。县总工会在评选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授予劳动模范等先进荣誉称号时,始终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在今年的县级劳模评选和省劳模推荐工作中,都严格审核并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凡是计划生育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均不能参加评选和推荐。

      二、广泛宣传,积极推进生育文明建设

      县总工会以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会同计生部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宣传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大力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引导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自觉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感,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一是积极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根据秭计生字[2016]38号文件要求,县总工会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工会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宣传职工中传承家庭美德、弘扬婚育新风、优生优育典型,坚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创建模范职工之家等各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宣传家庭人口文化,倡导婚育新风。二是着力提高女职工生殖健康意识。结合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今年3月,县总工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和企业工会女干部近200人,开展了一次女职工生殖健康知识的培训,邀请全国健康素质教育工程公益讲座团专家关淑嫦教授为妇女同胞就中医养生保健和妇科疾病知识进行了专场讲座,得到了女同胞们的热烈响应。关教授还特地为有疑问的女同胞提供免费咨询时间,为他们理清疑惑,解决难题。三是充分发挥职工书屋的载体作用,将计划生育政策条例和相关政策解读读本列入职工书屋书籍供广大职工日常借阅学习。

      三、结合实际,全力关心女职工

      一是开展女职工帮扶,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基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群众团体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为计划生育工作献计出力。在实施送温暖工程帮助特困职工度难关,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实行优先照顾,帮助计划生育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2016年,开展临时救助29人次资金29800元;开展金秋助学131人次资金107000元;开展送清凉活动3000人次资金7万余元,其中女职工1400多名;联合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14场次,达成就业意向3000余人;在开展的这些救助帮扶活动中,均将计划生育对象户作为了工作重点,让他们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生育观念,带动更多的职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是开展“关爱行动”,关心女职工身体。县总工会以积极推进女职工“关爱行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已婚育龄女职工的健康水平。在“三八”节前后,为全县300名女职工赠送了女性重大疾病团体安康保险卡,并在计生服务中心设免费体检平台,免费为她们进行了女性“两癌”筛查和五项妇科检查,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咨询。在服务妇女工作中,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了女职工重大疾病团体安康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参保人数达2459人次61475元,其中县总工会免费赠送300人次;开展单亲女职工救助27人次;“六一”节前还对全县单亲女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初步调查全县有单亲女职工137人,其中,占一半已上是因离异所致。对此,县工会还对特别困难的2户单亲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在全县企业中广泛开展女职工组织全覆盖攻坚行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女职工组织到女职工组织中来,使工会女职工组织能更好地发挥凝聚妇女、教育妇女和服务妇女的作用。

      三是开展维权工作,保护女职工权益。据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宜工办[2016]29号)精神,县总工会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特别规定》学习宣传活动,对女职工集中的重点企业和单位,发放学习手册和宣传挂图,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并以宣传《特别规定》为契机,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两个覆盖”,特别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和女职工专项合同内容,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及时续签或新签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保护专项合同,不断改善我县女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重点对女职工四期(经期、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生理状况进行劳动保护,为女职工营造安全、健康、和谐、向上,舒心、愉悦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氛围,全面维护女职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八):2016计生办服务承诺书

      计生办服务承诺书

      一、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机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为民、务实、勤奋、清廉的要求,树立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

      三、做到热情大方、举止文明、耐心细致、服务周到、诚信谨慎,尽职尽责、不扯皮、不搪塞、不推诿、不拖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机关形象。

      四、实行政务公开,机关及各部门应把有关服务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及办公电话号码、工作人员等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做到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遇;不让工作事项因我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镇政府形象因我而受到损害。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韩街道计生办服务承诺

      一、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将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手册和电子网站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办理结果在街、村两级进行政务公开。

      三、办事不拖沓、不推诿,依法、高效办理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计划生育服务服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即时办理,办理《生育证》由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区人口计生局审批,区人口计生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当事人提供材料不全的,实行5日内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

      五、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坚守岗位。

      六、严格遵守人口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所有申请表格、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成本一律免费。

      监督电话

     计生办服务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鉴定相关手续;

      2、增强公仆意识,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热情接待群众,认真据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3、强化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做到及时、认真、公正处理。

      4、遵守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缺勤,做到有事请假。

      5、抓好计生台帐管理,加强检查,指导村计生业务工作和统计管理,做到每月及时变动。

      6、开好计生例会,审核各村计生月报表,核对计生台帐,布置各阶段计生工作任务。

      7、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及时上传下达,如实汇报存在问题。

      计生证明承诺书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 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1 / 1页

      乡镇计生办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规范

      乡镇计生办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

      2、根据上级的要求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拟定全乡(镇)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实施。

      3、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乡(镇)计生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当好参谋。

      4、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计生各统计数据。

      5、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依法发放“一证三书”。

      6、建立计生工作例会制度,指导、检查村级开展计生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好村级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7、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正确合理使用计生经费。

      8、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做好有关计生系列保险和福利工作,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工作服务承诺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规。

      2、有计划地向育龄群众传授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保健知识。

      3、开展不孕症患者和人口出生缺陷的社会调查,组织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诊治。

      4、指导育龄群众及时落实一项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做好术后随访工作服务。

      5、建立优生优育咨询门诊、开展婚前婚后、孕前孕后、产前产后咨询和服务。

      6、摸清计划生育户底子,有计划、有步骤地配合和有关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先倾斜。

      7、办好以农村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和“二女”结扎养老保险为主的计划生育保险,解除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8、配合有关部门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双学双比”、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小康村”活动之中,组织育龄妇女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建功立业。

      9、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及时上门办理《生育证》。

      10、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处理来信来访。

      小河头镇计生办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按照镇党委、政府会议安排,为打造诚信计生,落实好人口计生各项政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调动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群众人口计生工作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促进诚信计生履行,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公信力、执行力,小河头镇计生办特向广大群众郑重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能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

      2、严格执行县计生局的各项决定、决议,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二、推行政务公开

      1、积极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项目的政策和规定,严格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

      2、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加强服务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

      3、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公正、公开、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

      三、加强宣传教育

      1、认真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2、指导各村开展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政策落实

      1、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2、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七不准工作纪律》;

      3、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政策兑现率达100%;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指导、检查、服务管理工作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全部免费治疗;

      五、深化优质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工作承诺”,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计划生育群众提供方便、优质、高效、快捷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协调服务。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惠民政策,对计划生育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育给予关心帮助,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

      (一)行政免费服务项目

      免费办理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二孩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技术免费服务项目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人工流产、引产手术;

      3、输卵管结扎术;

      4、输精管结扎术;

      5、三查、生殖健康随访服务;

      6、避孕药具发放;

      7、育龄夫妻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提高工作效率

      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项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限。

      1、办理《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2、《二孩准生证》在30日内到县相关部门办结,符合条件的病残儿鉴定,45日内办结。

      3、政策咨询当场解答,计划生育信访举报的处理时限为1个月。

      七、推广维权监督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计生办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批评、质询、举报或曝光。

      下寮乡计生办公开承诺

      一、转变作风,联系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按照挂钩联系、分线联片原则,联系乡人口计生工作,在工作上给片村提供帮助,在信息上加强同村、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了解,改变作风,树立形象。

      二、注重引导,优化服务。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及时兑现奖励扶助资金,继续扩大利益导向受益面;向实行计划生育对象提供免费优质技术服务,积极做好“两免”政策的宣传、倡导和推行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两免”服务;积极发挥计生维权组织作用,切实维护计生户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公开,接受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做到信息公开、阳光审批。

      四、求真务实,创建文明。坚持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强化基础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深化文明机关建设,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全乡事业的和-谐发展提供良好良好的人口环境。

    相关关键词: 贯彻落实条例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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