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基地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0-09-02 08:01:24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人
西安基地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西安基地员工宿舍管理,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员工文明习惯的养成,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宿舍纪律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树立节约意识,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宿舍无人时应关闭所有电源。
第二条 宿舍区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次日出乘乘务员最晚需于 24:00 前熄灯休息(因列车时刻表变化,主要以乘务部规定时间为准),退乘乘务员不得干扰其他人员休息。
第三条 严禁向窗外扔物品,严禁哄闹、燃放烟花、爆竹; 违者给予罚款 50 元/次。
第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如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00-200 元,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并将交于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宿舍内严禁播放、收看或查阅黄色淫秽影碟等不健
康内容。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灯、电线、网线、电话线;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
熨斗,违者除没收上述物品外,给予罚款 100-300 元。
第六条 严禁在员工寝室及宿舍区内喂养各类宠物。
第七条 自觉爱护公物,损坏者按原价赔偿,蓄意破坏者, 照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八条 宿舍定于晚上 24:00 关门,外出活动人员需在
此时间前返回,非特殊情况杜绝出现彻夜不归现象,一经发现, 给予 200 元处罚。
第九条 员工不得与宿舍安全保卫人员、宿舍管理员、从事文明督查相关工作人员无理取闹,妨碍他们开展工作。
第十条 所有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如不服从管理与监督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章 宿舍治安
第一条 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带来外来人员进入员工宿舍。如有家人、朋友来访,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二条 各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出入及时锁门,防止发生偷盗事件。
第三条 晚上熄灯后,异性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他
(她)人宿舍,违者给予双方当事人处分 200-500 元;情节严重者,给予退回劳务公司处分。
第四条 做好防盗工作。上班时应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
善保管。如发现内部职工有偷盗行为,除退回偷盗财物,公司以立即开除并罚款 500 元,情节严重者交于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宿舍卫生
第一条 宿舍内、走廊内不得乱扔烟头、纸屑、随地吐痰、乱倒剩菜剩饭,扔烟头者一个烟头处罚 20 元。
第二条 不准在寝室、过道等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张贴。损坏房屋者一经发现限期恢复原状,并罚款 100 元。
第三条 寝室内应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随时保持室内的干净整洁。宿舍长应安排好本宿舍员工值日。值日表张贴在门后。
第四条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共同维护员工宿舍内外的卫生环境。
第五条 自觉保持卫生间干净、无异味,严禁将杂物投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一旦造成堵塞由责任人负责处理,如相互推诿,责任不清,由基地派人维修,其费用由全体住宿者承担。
第六条 每日宿舍管理员对宿舍进行检查,对于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进行通报公示,对于屡次发现卫生差的宿舍给予处罚。对于卫生及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宿舍进行奖励。
第四章 宿舍入住及退住
第一条 所有员工宿舍由西安基地统一分配、调整和管
理。员工凡入住基地宿舍,需一次缴纳宿舍用品押金 300 元, 基地为入住员工提供床铺、被褥、衣柜、床上用品三件套、枕芯等个人生活用品,空调、热水器、马桶等日常公共用品。
第二条 申请入住的办理程序:申请人填写住宿申请→部门、基地经理签意见→基地财务人员处缴纳押金,开取收据→ 宿舍管理员处办理入住、领取相关用品。
第三条 长期住宿的员工每月需摊销宿舍租赁费用 100 元。入住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当月工资不足从下月工资扣除。
第四条 水电标准参照以下标准执行。每月水电费用超过公司规定的使用标准,超出部分由所有住宿员工摊销,其中长驻员工摊销超出部分平均标准的 135,剩余费用由其他住宿人
员摊销,不需公司解决住宿的员工因个人原因当月入住达 4 次
(含)以上者,需全额缴纳入住费用,水电费用视同长驻员工平均摊销。
公司核准西安基地电费使用标准为:
序号
地点
电费
春(3-5)秋(10-11)季
夏(6-9)冬(12-2)季
1
西安基地(新址)
4000 元/月
8000 元/月
基地各房间电费使用标准:
序号
房间
电费
春(3-5)秋(10-11)季
夏(6-9)冬(12-2)季
1
办公室、库房
1000 元/月
1000 元/月
2
各宿舍
150 元/月
300 元/月
每月 24 日 11:00 统一登记电表,各住宿房间务必留一人与
查表人员共同确认电表数目,填写每月电费登记表。
第五条 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调换宿舍,应向基地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
第六条 员工因离职等因素退住的,应交齐全公司置办的住宿物品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员工办理退住手续流程:申请人填写退宿申请→基地或部门批准,确定退宿日期→宿舍管理员办理移交住宿物品(核算是否需收取员工赔偿款)→基地财务人员处返还押金,退还收据→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按照批准的退住时间,凭基地或部门开出的放行条及时搬出宿舍。
第七条 员工办理退住手续时,公司发放的日常个人用品需清洗干净后全部返还给公司,且未有损坏的情况下,押金全额退还。个人用品如有丢失或损坏则按原价进行赔偿,公共用品如有丢失或损坏则由宿舍内居住人员进行费用均摊。赔偿款先以押金抵扣,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如离职、调岗员工未将宿舍用品及时返还者,在其
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五章 宿舍设施
第一条 员工宿舍的各类设施及配套设备,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应珍惜和爱护。
第二条 宿舍内的的家具、电器等设备,应同室共同保管, 集体受益,无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如无法核实责任人的,则 由本室人员共同赔偿。
第三条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准挪动、拆卸和转移寝室设备,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条 设施损坏或不能使用时,应及时报修;员工个人不得擅自修理。自觉爱护宿舍设施,损坏者按原价赔偿,蓄意破坏者,照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五条 宿舍门锁已全部更换,住宿人员需爱护,门锁使用期限为半年,半年之内如有损坏,维修费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第六章 宿舍检查
第一条 每日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及安全方面的检查。
第二条 每日上午 11:30 对各宿舍进行检查,晚间查房时间在 24:00 之前。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武铁餐饮西安基地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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