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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规划

    时间:2019-03-09 06:55:52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产业扶贫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扶贫措施被广泛应用,那么该如何策划好产业的精准扶贫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一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移苗栽植的,移栽株距35-40cm,行距30cm。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脱温鸡苗50-10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5元。

      养殖要求:(1)土鸡品种;(2)林下、果园放养;(3)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4)雏鸡必须经过50-60天的脱温期。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鸭苗50-600羽养殖,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鹅苗40-5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25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2)规格为25-36平方米的小箱,每个网箱不少于4个浮桶,规格为72平方米以上的大箱,每个网箱不少于8个浮桶。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购入种兔50-300只,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种兔实数每只补贴20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三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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