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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

    时间:2020-08-15 09:12:53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

     一、中招报名

     二、报考录取

     三、学业考试

     四、招生信息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一

     中招报名

     1.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上海参加中招报名?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精神,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18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在校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另有7类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也可报考。

     2.有哪些非上海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010年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条件可参照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附件2”执行。

     3.中招报名采取何种形式?何时进行?

     2010年本市中招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月22日至2月28日,考生按照不同类别,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就读区县报考的在校生可在学校安排下进行信息确认;2月27日至28日回户籍地报考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未能确认的考生中,哪些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补报名?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沪教委基〔2009〕89号的文件规定,在中考统一报名结束后,刚转为本市常住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办出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可以向考生所在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补报名申请。

     上述两类补报名对象,最迟应在5月15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于4月4日至5日或5月15日至16日进行补报名。

     5.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哪些基本资料?

     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4)综合素质评价表

     5)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6)体检表

     7)外省市借读生须附借读审批表

     8)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学生须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1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

     11)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文艺或体育特长生须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13)跨区(县)升学的考生材料交接时须附体育、政治科目考试成绩单

     6. 初中学校应为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在沪借读毕业生提供哪些服务?

     在沪借读初中的非上海户籍毕业生,如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其学业考试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安排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并提供相应成绩。各初中学校应为非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二

     报考录取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可分为两类:(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具有一定资格的考生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上填报 “提前招生录取志愿”(中职校推荐生志愿另行填报),其中有高中学校和中职校两种提前录取类的学校,考生必须在资格得到确认后方可填报;(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具有中考报考资格的考生,在考生报考区县中招办或学校指导下,参考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所罗列的招生学校及专业,在纸质的志愿表上进行志愿填报。

     录取批次分为两批次:(1)提前录取批次(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自荐录取及中职校推荐、自荐和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等类别);(2)统一录取批次:按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统一录取(含“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

     2.这些批次的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根据市中招领导小组宣布的各类最低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对取得提前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然后根据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零志愿、名额分配、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如还有考生未被录取,则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从哪些渠道可以查询招生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考生及家长可通过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考生报考区县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亦可查阅报考区县发放的招生计划书,中职校提前类的招生计划也可查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南》。

     4.高中学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几类?

     高中学校在“提前录取”批次中的招生类别有市实验性示范性学校的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

     5.获得高中学校推荐生、自荐生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获得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资格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并符合初中就读学校公示的“提前录取”推荐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后由学校上报所在区县教育局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志愿。毕业学年获得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参加推荐,学校应优先推荐。

     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同样,自荐生名单也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并在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后由学校上报所在区县教育局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志愿。

     必须注意的是: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6.推荐生的推荐程序是怎样的?

     2010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继续实施“提前推荐择优录取”的政策,在初中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招生学校根据被推荐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自主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学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达到规定分数线再正式录取。

     初中推荐生推荐的基本要求有:

     一、推荐生条件

     被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全面优良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推荐过程

     1.各初中学校制定并公布推荐方案、推荐名额,产生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符合被推荐条件的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通过班级、年级的学生,教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荐方案进行集体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名单产生后要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学生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后由学校上报区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7.自荐生的自荐程序是怎样的?

     2010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继续实施“根据学生自荐择优录取”的政策。初中自荐生自荐的基本要求有:

     一、自荐生条件

     参加自荐报名的学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且非推荐学生。

     二、自荐过程

     1.符合条件的在校应届考生可参考“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荐生招生方案”,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名学校,并在网上下载自荐表格或向初中就读学校索取该表。

     2.学生填表后由所在学校进行审核盖章,并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交由区县审定,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3.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结合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学生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或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申领),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并将该表送交报考区县中招办审定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8.推荐生怎样填报推荐志愿?

     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初三学生,根据分配到本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根据自身的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的自我定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本网站选择两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作为自己的升学志愿,分为第一和第二志愿。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工作,推荐志愿即为有效。

     同时,没有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学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学校是在一、二志愿录取后还有招生余额的学校。

     9.自荐生怎样填报自荐志愿?

     自荐是一种灵活度很大的报考方式,其特点是选择范围广,自由度大,命中率较低。所以考生在选择自荐前必须明确所限定的要求,如:自荐生必须是应届生;“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填写《自荐表》经就读学校公示后才能填志愿;预录取后要承诺不重复签约,否则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自荐的考生的成绩也必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能被录取等等。

     在得到所在初中学校认可的情况下,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市、区县中招办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工作,自荐志愿即为有效。同时,学生个人需制作自己的自荐申请材料,按照报考高中所公示的“自荐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时间寄送到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和流程与推荐生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自荐志愿所选择的两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志愿是不分先后的,两所学校的选拔同步进行,所以可能发生一名学生被两所高中同时预录取的情况,但最后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必须由学生在网上确认一所高中为自己接受的预录取学校,自荐工作即算完成。

     10.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预录取推荐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1)严格按照计划,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在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中分批次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2)尊重学生志愿,按照志愿填报顺序进行预录取。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学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只能对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如数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招收第二志愿推荐生阶段。如推荐生自主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在网上填报了征求志愿,由未招满计划的招生学校继续录取。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重视推荐生面试选拔。高中招生学校会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各自学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在预录取的过程中,按照“办法”确定的时间、标准、方法、要求来操作完成整个推荐生的预录取工作。一般来说,学校会根据自身要求,对推荐生进行面试选拔。高中学校会在审核初中学校提供的推荐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校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综合素养面试中的表现,全面衡量,并兼顾学生特长,经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线后正式录取。在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按照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知情,接受社会的监督。学业考试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规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该生所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1.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预录取自荐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1)自荐生计划不分区县。高中学校在预录取自荐生时,会在自荐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群体中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等程序,按照公示的招生计划数在全市范围择优预录取,直到完成预定的招生计划为止。

     (2)重视学生自荐材料。自荐生生源较充足的高中学校,一般会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对自荐生事先递交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选择部分自荐生进入到面试阶段。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会通过面试并结合自荐材料,全面衡量综合考察学生素质,优先选择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基础好,学有特长、具有创新潜质的自荐生。自荐生的择优预录取标准认定可能存在着学校之间的差异,主要由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不完全相同而决定,有关要求应事先公示。

     (4)预录取学生须网上签约。同推荐生一样,自荐生的预录取工作也是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集体讨论下进行的,学校初步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后,会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进行网上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提前录取”批次预录取的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样,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规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该生所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2.被预录取的高中学校推荐生和自荐生需要参加中考吗?其中考成绩对正式录取有何影响?

     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都需要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预录取生的录取总分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13.被高中学校预录取或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

     由于高中学校的“提前录取”预录取工作与填报《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参加“提前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该志愿表上的志愿。一旦在“提前录取”过程中被预录取或正式录取,其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14.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几类?

     2010年本市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国家级重点中职校 “自荐生”招生等。投档录取顺序为: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补填志愿。

     15.报考中职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报名、面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仪表清秀,身材匀称,动作协调,身体健康;无明显斑疤,无色弱色盲,符合行业对相关专业的身高、视力以及其他体检要求。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以及报名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面试。

     (3)面试: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面试一般分为初试和复试(个别学校面试不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招生学校会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复试合格后个别学校的空乘专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还要组织考生统一参加中国民用航空乘务员体格检查。

     (4)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面试合格通知后,应根据本人学业考试总成绩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航空服务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5)招生录取: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在市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和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今年中职校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在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前进行,考生被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后,其后面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因此考生即使达到了所填报的高中“名额分配”志愿的分数线,也将不再被录取。

     16.报考中职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专业考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动手能力,有志于美术专业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以及报名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3)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科目、要求等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向社会公示。

     (4)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后,应根据本人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考试成绩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艺术类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5)招生录取:

     艺术类招生录取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总分(含加分)加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按预先公示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以及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17.报考中职学校“自荐生”专业面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须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对中等职业教育有正确认识,对学习职业技能有一定兴趣,动手能力较强。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面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收到五所学校面试合格确认通知书。

     (3)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面试合格确认通知书后,应根据本人录取总分以及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情况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自荐生只能填报三个志愿,考生可在面试合格的五所学校中选择三所学校填报。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4)招生录取:

     自荐生招生录取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和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其他志愿中择优录取。

     补填志愿:

     考生可在规定的期间上网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面试合格、但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选报补填志愿。

     18.被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确定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或专业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因为按招生录取原则:招生部门是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是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来进行录取的。如果考生已被“提前录取”批次的学校录取,那该考生后面填报的所有志愿就自动取消,该生也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其学生档案将流转到录取学校。

     19.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志愿对考生有什么影响?如果填报后未被录取,是否会影响以后志愿的录取?

     本市“提前录取”批次招生的学校不管是高中还是中职校都是很有特色的,对招生也都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在学业考试前,考生不仅要提前填报相关志愿,招生学校还要对考生组织专门的面试或专业考试。考生如果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志愿,那将失去进入“提前录取”批次学校及专业的机会,只能进入后面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学校。

     如果填报后未被录取,是不会影响以后志愿录取的。

     20.《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有哪些栏目?

     《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设置四个大栏,第一栏是“零志愿”(1个志愿),第二栏是“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第三栏是一至十五志愿,设有15个志愿,第四栏是征求志愿。招生办公室对各志愿的录取是分批次进行的,先进行“零志愿”录取,然后是“名额分配志愿”,再进行“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进入“征求志愿”阶段。录取一批结清一批,前批志愿录取了,其后的志愿自然失效,前批志愿不填或不录取,不影响后批志愿的录取。

     21.有哪些学校参加统一录取批次?

     统一招生录取批次中有四栏,“零志愿”填报范围仅限于在考生报考区县进行跨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志愿”填报范围也只限于在考生就读学校有招生名额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一至十五志愿的招生学校范围较广,如本区县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重点中学、公办高中、转制学校、民办高中、外区在本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及中职校等。考生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科学定位后选择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22.什么是“零志愿”?

     “零志愿”是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的办法,该志愿栏内可填报的学校是跨区县招生(外区县学校在本区县招生)的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上海市回民中学和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总体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考生可在规定的招生学校范围内选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是同一层次的学校,但因为它列入了“零志愿”栏,就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在不同的批次进行录取,这样考生的选择余地就增大了。设了“零志愿”增加了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选拔的空间。

     23.怎样填报“零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在“零志愿”填报时,各考生的情况不同,想法也就不同。实力较强的考生,他会在“零志愿”栏中挑选更好的学校,而其他考生则把“零志愿”视作多一次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机会,因此考生对“零志愿”的选择还需慎重思考。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零志愿”的学校录取,则“零志愿”以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考生也可以不填“零志愿”,不填“零志愿”的考生和填了“零志愿”没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4.“零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在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区县招办根据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录取总分加上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上海市回民中学是所少数民族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也兼收汉族学生。久隆模范中学是一所免费学校,它招收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且品学兼优,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选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上海市帮困粮油供应卡》(卡上须有考生姓名)或加盖街道民政科“社会求助专用章”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考生毕业学校应将上述有关资料或复印件随考生材料一并送交区县招生办公室。选择回民中学和久隆模范中学的志愿也应填报在“零志愿”栏内。

     25.什么是“名额分配志愿”?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法的招生是在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背景形势下,从2007年起推出的举措。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区域内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招生计划数近15%的名额,按毕业生报考人数平均分配到本区县内各初中学校,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下达给各区县。参加“名额分配”法招生的考生(仅限本校在籍就读的考生,不含个别报名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在“名额分配志愿”栏内自主填报1个志愿。

     26.怎样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考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前,还是先要了解招生办公室对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零志愿”在先,“名额分配志愿”在后。“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 ”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以上三栏志愿都可填写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所以考生在选择这三栏志愿时除考虑自己的实力外,还要注意他们录取的先后关系。如果考生被“名额分配志愿 ”学校录取则其后的其它志愿自然失效。如“名额分配志愿 ”不填或填了没被录取,不会影响其后其它志愿的录取。

     27.“名额分配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由于各初中学校的学生数不同,所以区县招办分配给各初中“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也不同;在区域范围内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总数不同,所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的招生学校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名额分配”的录取与其它志愿的录取方式就不一样,它只能是对初中学校逐个进行录取。我们在招生对象上作了限制,仅限在本校在籍就读的考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在“零志愿”投档之后,由区县中招办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划定“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范围内依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的录取总分,分别对每所初中按该校分配到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28.什么是“一至十五志愿”?

     “一至十五志愿”是作为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的主要项目,填报内容为高中阶段参加统一招生的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

     29.“一至十五志愿”的填报原则是什么?

     志愿表中“一至十五志愿”栏共有15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和升学意向进行填报。“一至十五志愿”栏的15个志愿可以填满,也可以少填,千万别为凑数而填报志愿。

     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学校和志愿的顺序,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

     30.“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录取,是按考生的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加上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择优录取。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且一旦被所填志愿顺序内的某一志愿录取,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31.什么是“择校生”?它的志愿怎样填报?

     “择校生”是指满足一部分考生进入公办高中的意愿,且充分挖掘高中办学资源所设置的志愿项目。“择校生”需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并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32.被“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是否可以要求退档?

     不可以。一旦考生被本人所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而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录取。

     33.是否有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这些学校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为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境贫寒的考生顺利升学,本市设置了一所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收入处于全市贫困线以下或有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品学兼优的适龄学生;报考学生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闸北区考生须将该校志愿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闸北区以外的考生须填报“零志愿”。报考学生须提供由居住地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帮困证明(社会救助通知书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证明等)。

     34.什么是“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是录取后期的一个招生步骤。按考生的志愿投档录取接近结束的时候,根据当时招生录取的态势,在某些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没有用完,而又有一批考生还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情况下,在区县中招办的主持下,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区县中招办在适当的时候,向在志愿表中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由区县中招办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调剂录取。

     35.什么样的学校会有征求志愿的机会?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志愿?

     从“征求志愿”的概念中我们了解到具有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也就是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于每年各区县考生填报志愿的不确定因素影响,这些学校可能有普通高中(以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为主),也有中职学校。考生只有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时,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由区县中招办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征求志愿顺序录取。

     36.正式的志愿表上交各区县中招办后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动?

     考生正式填写好的志愿表一旦交到区县招办以后,就不能再改动,这是因为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考生志愿表正式填好并经考生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后,就不能再进行改动,任何人都不例外。这一规定既保证了招生工作一环扣一环地顺利进行,又有效地保证了招生中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实施。

     37.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哪些信息资料可供参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各种与招生有关的宣传、广告等也无孔不入,有些信息的确给考生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是也不可否认有些不负责任的信息对考生也起了误导的作用,以致贻误了考生的报考良机。因此,本书为考生们提供一些专业机构的信息来源,以方便考生准确、快速地获得有关招考信息。主要有:

     (1)电话咨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各区县中招办。

     (2)相关网站:上海教育、上海招考热线、各区县招生考试信息网。

     (3)报刊媒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合作的《上海中学生报·中招周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2010年升学指导》、《20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南》以及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本区县201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书等。

     38.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何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学校和专业?

     每个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校的类别、收费、住宿、交通以及招生学校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结合自己理想选填志愿,达到理想与能力相结合。考生不愿去的学校不要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9.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志愿的学校?

     不可以。首先,为了保障每个考生的利益,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当志愿表交到区县招办后招生纪律规定任何人不能更改和放弃志愿;其次,从投档录取的程序来说,它是一次性大规模操作,如果被前面的志愿录取,后面的志愿就会自然作废,不能再投档;第三,投档录取后,每个考生都有其相应的一个录取学校,也就是俗称的“一个萝卜一个坑”,招生学校的计划就会相应用完或减少,如果你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不仅会造成招生学校计划放空的现象,更重要的是此时你已没有相应的位置(学校)供你选择。

     ? 40.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先进性(奖励性)加分?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加分幅度 1 毕业学年被评为上海市市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本市应届

     初中毕业生 上海市教委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2 外省、市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年被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 41.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加分幅度 3 烈士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

     民政部门 降20分录取 4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的子女 考生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驻沪部队

     牵头单位)、省市级公安局 降10分录取 5 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 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原上海迁出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降5分录取 6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降5分录取 7 少数民族学生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民族事务部门 降5分录取 8 台湾省学生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台办 降5分录取 9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考生 市人保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降5分录取 42.政策性照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在向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办理降分录取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盖章审核)、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中招办要求的其他资料。

     43. 2010年本市中考加分及政策性照顾政策有哪些变化?为什么要进行调整?

     近年来,考试加分政策备受社会关注,教育部要求各地高考加分工作要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要逐步与教育部文件要求一致,并有逐步取消的趋势,以体现教育公平。在此大背景下,本市中考加分政策的思想宜与此保持一致。

     本市中招在取消竞赛加分的基础上,研究对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政策的调整,2009年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9〕13号)进一步写明“2010年中招加分项目将进行调整”。

     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作了适当调整。

     1.市级先进对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区县级先进对象不再加分,在“提前录取”批次由学校优先推荐。

     2.调整政策性照顾政策。

     (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2)回沪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调整为5分。

     44.如果遇到中考成绩同分情况,在录取过程中是以什么原则处理的?

     各区县中招办(考试中心)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最后一个名额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确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事前对社会公示。考生可查阅当年各区县中招《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书》,“同分处理”原则由各区县制定,考生以报考区县公示的原则为准。个别特殊情况,由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45.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录取去向?

     中考招生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区县招生办(考试中心)网站等媒介或询问初中毕业学校,了解招生学校各批次招生情况及考生本人录取去向。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务必关注中考录取进程,减少外出,以便及时了解征求补填志愿等事项。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三

     学业考试

     2010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考试分值均为150 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

     2.2010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4月底前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5月29日

     (星期六) 上午8:30—9:40 思想品德(开卷)(本市应届毕业生) 6月19日

     (星期六) 上午8:30—10:10 语文 下午2:00—3:40 物理、化学 6月20日

     (星期日) 上午8:30—10:15 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下午2:00—3:40 数学 下午4:00—5:10 思想品德(开卷)

     (往届毕、结业生,上海户籍返沪考生) 3.体育考试分值由哪些部分组成?

     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2010年体育考试由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日常考核为20分,统一考试为10分。

     4.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分值是怎么构成的?

     根据沪教委体〔2010〕13号文件,日常考核成绩按照学生在九年级、八年级(2011年将向七年级和六年级扩展)的体育学习态度、体育学习能力、体育学习效果等有关考核、测试成绩记载,采用教师评定、学生互评等方式予以评价,其中体育学习态度(九、八年级各为3.5分)、体育学习能力(九、八年级各为4分)、体育学习效果(九、八年级各为2.5分)满分共20分。

     统一考试分设耐力、定量、定性三类项目,耐力项目满分为4分,定量和定性项目满分各为3分,合计10分。其中耐力项目成绩换算公式为:(测试原始成绩/100)×4,定量项目成绩换算公式为:(测试原始成绩/100)×3;定性项目成绩换算公式为:(测试原始成绩/10)×3。

     5.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测试项目有哪些?

     体育“统一考试”测试项目有:(1)耐力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生200米,女生200米)。(2)定量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篮球、排球。(3)定性项目:垫上运动、杠上运动(单杠或双杠)、支撑跳跃(山羊分腿腾越或横箱分腿腾越)。

     6.参加统一文化学业考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为保证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正常进行,保证考试的结果真实、公平,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制定并执行了一整套考试规则和纪律,有些是考生要遵守的,有些是要招生工作人员遵守的。对学生来说,领到准考证后,首先要看清考试的地点、时间,如考试地点不熟悉,可在考试前一天实地看一下,了解交通路线,充分估计路上所需要的时间,第一天考试要提早些出门。进入考点后对照自己的准考证号查看考场的位置。参加“统一学业考试”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带好考试需要的用品,勿将其他物品(如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带入考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考生还必须按照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规定的要求答题,如果没有答在规定的区域内是不得分的。考生还要注意,具有升学功能的考试没有补考程序。

     同时还请同学们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参加统一学业考试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2)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场。开考正式铃响后考生才能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外语考试因涉及听力考试,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听力开考(包括试听音)后15分钟内,迟到考生转入备用考场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时,除蓝(黑)色墨水钢笔(语文学科和英语非选择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水笔)、2B铅笔(填涂用)、铅笔(作图用)、圆规、直尺、三角尺、橡皮外,其它物品(书包、书籍、簿本、纸张、可擦拭的水笔和计算器等)不准带入考场(思想政治考试开卷,可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5)考生进入考场后,即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右上方,方便监考人员核查。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自己的考生登记号(7位)、姓名和座位号(9位)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6)考生必须按照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要求答题,不按要求答题或在草稿纸上答题不予评分。

     (7)考生在考试中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有旁窥、交谈、打手势、做暗号等舞弊行为。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成绩等处分。

     (8)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交给监考人员。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位等待,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后方可离场。

     (10)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7.网上评卷科目答题时,考生应注意些什么?

     由于考生是在答题纸上答题,最后要经过扫描生成电子图像,所以考生答题时必须严格按照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进行答题。例如语文答题纸的注意事项如下:

     8.网上评卷是如何进行的?

     网上评卷的过程是:评卷前将考生的答题纸扫描成电子图像,然后按题切割成一个个图片,将主观题通过专门的网络分发给多名评卷教师在计算机上分别评阅,客观题则由计算机根据考生的填涂情况自动评分,最终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进行核分和成绩校验,产生考生的最后成绩。

     9.有哪些制度和措施可以保证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网上评卷采取每个试题由不同的教师“多遍”评阅的办法,较好地控制了评卷教师给分时的误差。网上评卷过程中,考生的答题由计算机随机分发给两位不同的教师评阅,根据各题分值,在评卷参数中事先设定每个主观题的允许误差域值,当评同一试题的两个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不超过规定的误差域值时,计算机自动取两人的平均分作为该题最终得分;当两个评卷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超过设定的误差域值时,计算机自动把该考生的答题分发给评卷组长评阅,评卷组长根据评卷细则要求和专家组意见进行评阅,如仍有疑难则作为问题卷报专家组仲裁。

     网上评卷,对于同一试题不论评阅多少次,评卷教师在评卷过程中看到的试卷永远都是新的,既不知道这份试卷是初评或复评,也不知道别人对这一道题的评阅结果,这样就有利于评卷教师进行独立判断和评分,从而使一题多人评阅能够真正发挥多人的作用,使评卷的公平性得到根本保证。

     网上评卷从小题、大题到整卷的信息,都是随着评卷进行而随即产生。不仅信息量大,而且十分全面,调用也很快捷,这就为管理层掌控评卷总体趋势和各个评卷员的情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是网上评卷使评卷管理的分层负责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评卷组长、中心组、质量监控组分别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越高的管理层人员,在自己的计算机屏幕上可以看到的信息越丰富,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各种动态信息会以表格、条形图、曲线图等方式呈现在屏幕上,而且还可以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随时发现总体评卷情况或各个评卷教师在掌握标准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调整那些可能影响评卷公平性的因素。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多层的质量监控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对整个评卷工作的有效监控。

     同时,网上评卷减少了人工登分、加分等环节,避免这些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差错,进一步提高了评卷质量,保证了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四

     招生信息

     2010年本市中招公示内容共有16项,具体可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28 号)。考生和家长可从“上海招考热线”以及各区县招生考试部门的网站、招生计划书(或招生简章)上了解各项公示内容。

     2.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从学业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可关注媒体或“上海招考热线”发布的时间),考生可在“上海招考热线”、“东方网”、“新民网”上网查询自己的成绩,也可通过168声讯台以电话查询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成绩(声讯号为960695,免信息费),最终成绩以区县中招办下发的成绩单为准。

     3.各区县中招办联系方式

     区 县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黄 浦 凤阳路186号 200003 卢 湾 重庆南路249号 200025 徐 汇 百色支路28号 200231 长 宁 虹古路321号106室 200336 静 安 新丰路558号 200040 普 陀 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200062 闸 北 共和新路710弄32号 200070 虹 囗 四川北路989弄121号 200085 杨 浦 延吉东路55号 200093 闵 行 伟业路229号(南门) 201100 宝 山 宝山区东林路25号 201900 嘉 定 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171弄4号 201800 浦 东 潍坊七村702号 20012258308120 金 山 金山区石化二村249号 200540 松 江 松江区中山二路590号 201600 青 浦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201700 奉 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201400 崇 明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202150 4.2010年中招主要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期限 1 完成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 2月24日前 2 区(县)审核政策性照顾考生名单并上报 4月9日前 3 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报名、面试;艺术类专业报名 4月上旬 4 中职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职校自荐生报名面试 4月中下旬 5 体育考试结束 4月30日前 6 区(县)组织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活动 5月9日前 7 高中“提前录取批次”网上填报志愿 5月13日至15日 8 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网上填报志愿 5月16日至18日 9 高中“提前录取”学校进行预录取 5月20日至6月12日 10 初中毕业思想政治学业考试 5月29日 11 考生填报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5月30日前 12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5月31日前 13 考生志愿填报确认 5月31日前 14 2010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 6月19、20日 15 考生查分登记 7月6、7日 16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投档、录取 7月12日至16日 17 “零志愿”、“名额分配”招生学校录取 7月17日至18日 18 一至十五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7月19日至25日 19 征求志愿录取 7月25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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