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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22年)

    时间:2022-09-27 13:20:07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22年),供大家参考。

    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22年)

     

     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情况报告

      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推进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召开 4 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 3 个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 16 条,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向市委第二巡查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查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 9 月 12 日,16 条问题中,属“即查即改”的问题共13 条,均已整改落实到位;需通过“调研整改”的共 2 条,已完成整改 2 条;“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 1 条,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在重集体轻个人方面的问题

     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X 财党组发[2015]8 号),从以下五个方面纠正重集体轻个人的做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履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强化“一岗双责”。许先华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财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七一”期间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8 月 20 日召开财政系统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提醒专题会议,在会上首次提出了财政部门中层干部责任范围。三是强化问题意识。班子成员通过对照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薄弱环节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班子成员深入查找自身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将述职述廉报告在全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单位、科室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五是对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

     (二)关于痕迹管理存在重活动开展轻活动记录的现象的问题 6 月份以来,局工作纪律督查小组先后对 5 个财政所、7 个直属单位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活动的记载情况、班子成员到所、到支部活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党组经研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要做到“四有”:有方案、有记录、有资料、有总结,真正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日常工作之中。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一)关于部分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

     对不规范接待费用无明细及发票不规范、附件填写不齐全等问题已按规定整改到位,用电话通知代替公函或公函填写不规范问题已由具体经办人补齐接待公函及公函内容。超标准接待部分、违规接待和接待中烟酒支出已由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个人出资,单位开往来票据冲抵单位接待费支出。如:国资办超标准接待 100 元,综改办接待费午餐用酒 100 元、购烟 92 元、超标准接待 220 元已由陪同人员自行负担,分单位开具往来收据,冲抵单位接待费支出。

     (二)关于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贴清退不够彻底问题。

     发放的 2013 年、2014 年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奖金,已向人社局报备,人社局已向上级请示,暂未答复,待答复后按答

     复方案整改到位。2013 年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省厅表彰的财政监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及财政监督局发放的审计津贴已全部清退完毕,已缴存国库,并送人社局备案。

     (三)关于购买商品、服务手续不规范问题。

     购买办公用品无附件问题,已补齐附件,并规范发票来源渠道。国资办支付武汉天扬慧博科技公司服务费 3 万元无合同等附件,是因当时与其他文字资料整理在一起,现已经附在支出凭证后。

     (四)关于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今后将对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强化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对大额支出一律实行转账支付。如:工程类 5000 元以上,货物、服务类 3000 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等。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局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规范。

     (五)关于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对 2013、2014 年原由单位出资购买的社会治安综合险已由个人出资,单位开具往来票据缴存各单位在非税局开设的财政专户,冲抵支出。

     (六)关于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问题。

     因政府采购管理是一个过程管理、过程监督,而采购结果是既成事实。经与政府采购办联系,对已既成事实的采购项目不存

     在补办手续问题。我们保证,从 2015 年开始,对今后办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到位。

     (七)关于个人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根据巡查组意见,七星台财政所及时召开了所务会议,通报了市纪委巡查情况,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所经费账上存在的其他应收款 179675.2 元逐一进了催收。截止目前止,已收回资金93150.10 元(主要是所内干部职工个人应交的社会保障费等)。正在清收中的有 7972.60 元(凡海英 6528.80 元、张继清 1443.80元)。属历史遗留问题的有 84678 元(陈谋福 4000 元、肖思国2000 元、周厚平 51628 元系 1995 年前原财政所基建工程遗留、刘锦新 5000 元系 1995 年 5 月财政业务工作遗留、熊东升 22050元系政府工作遗留),一时难于清收完毕,但也安排专人在逐笔进行清收。

     (八)关于部分支出不规范问题。

     中餐券结账无正式发票问题,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综改办、评审中心已补齐 2015 年至今的发票,其他单位已将回收的误餐券按月到人粘贴,装订成凭证,做附件保存。从 9 月 6 日开始,机关食堂已正式运行,将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九)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问题。

     2007 年以来,我市针对土地平整、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移民项目及资金管理,先后出台了《XX 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X 财发[2007]65

     号)、《XX 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X 府办发[2008]64 号)、《XX 市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等文件,对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后期资产管护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后,我们将根据巡查组的意见,重点对《XX市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竣工后的资产移交、资产管理的监管力度。

     (十)关于镇(街道)财政所财务账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欠规范问题。

     针对镇街道财政所财务账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欠规范问题,局党组责成农财局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财政所经费联审互查等方式,着力加强财政所财务账目和资金管理。今年 6 月份,组织财政所经费会计将 2014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带到财政局进行联审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开展手把手的培训,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账户管理、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辅导讲座,并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等规定作了统一要求,今后一旦发现不规范行为,要严肃处理。

     8 月份,结合市巡查和财务专项整治检查,对财政所进行了内部会计控制突击检查。检查镇街道财政所会计岗位设置及职责是否到位、货币资金管理是否安全、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支票和印鉴是否分开管理、日清月结和对账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经检查,指出了镇街道财政所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 8 份,督促财政所整改到位。

     三、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财政系统少数干职工纪律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财政系统少数干职工确实存在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状态不佳的问题。今年初,我们专门成立了督查专班,安排 2 名同志专司工作纪律督查,截止目前,已发督查通报 8 期,涉及上下班签到、请假情况、会议纪律、人员去向等方面。6 月份,市委巡查组巡查后,我们根据反馈的意见,又加大了对财政所的督查力度,已督查 5 个财政所,重点是工作人员去向和各项活动的记载情况,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修订完善《XX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督查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严格机关行政管理和纪律督查,努力提高干职工纪律意识。充分利用每周四集中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财政业务知识,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挺在前面。

     (二)关于镇街道财政所上收管理后面临体制不顺问题。

     2013 年 12 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XX 市调整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财政所管理提出“调整管理体制后,实行双重管理,以财政局管理为主,镇街道管理为辅。” 1、在业务管理上,市财政局为了加大对财政所业务管理力度,印发了《XX 市镇街道财政所管理办法(试行)》等 11 个管理制度,局班子成员也实行联系点制度,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点指导 1-2 次,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和监督

     管理,每月在局党组办公会上专题汇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2、在人员管理上,目前财政所人员党组织关系在镇街道党委,财政所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由当地镇街道党委任免。财政所作风效能考核也由镇街道政府负总责。财政所财产、物资以及资金安排均由镇街道政府负责。市财政局负责人员编制和劳动工资、正副所长任免以及财政财务业务指导。在人员管理上,市局接访财政所人员因身份待遇问题、乡镇干部特岗津贴问题数次,我们都积极向上反映,目前干部特岗津贴问题已基本解决;财政所轮岗一次共 5 人,下派所长 1 人,上调到局里工作 2 人,提拔重用正副所长 4 人,办理招聘录用干部 9 人,办理退休 2 人,为财政所干部找回个人档案 4 份,同时为 218 名干部办理了相关调资增资。巡查组指出的管理主体责任不够明确,人财物管理体制比较混乱的现象确实存在。主要是市局管人不管资金和资产,镇里管资金和资产不管人;市局出台的 11 个业务管理指导意见,有些又与镇里的要求不相吻合等等。今后,我们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密切与镇街道党委协调,努力解决这些疑难问题。市财政局按照《XX 市调整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体制实施意见》明确的管理职责要求,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加大对财政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财政建设实现组织机构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基础设施规范化。

     (三)关于财政所工作人员身份、待遇不够明确问题。

     财政所现有人员身份待遇是混乱的,这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巡查组指出的一个系统“两种身份”的问题至今存在,主要表现是一部分干部交保险而另一部分又不交;原财政所人员原为公务员后又转为事业身份等等。我局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向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专题进行了汇报,待研究答复。局党组也认识到,一个单位两种身份极大影响了所里的日常管理。目前我们已在研究对 30%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的详细办法,待征求镇街道党委政府意见后出台。关于特岗津贴问题,我们通过积极向上做工作,反映实情,已基本解决,省人社厅已发文明确。

     (四)关于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混岗情况比较严重问题。

     目前,局机关定编人数 34 人,实有 26 人,空编 8 人。其中:局班子成员 8 人,借出 2 人,工作人员只有 16 人(今年内达到退休年龄 1 人),机关内设科室 13 个,1 个科室只有 1.23 人,不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要求。为了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局机关从直属单位和财政所借调了一部分人员。2015年将新招录公务员 3 名,我们也要向市委、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编办积极汇报,争取将公务员的空缺编制尽快配备到位,尽快摆脱混岗局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局党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一是认真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委第二巡查组和第一纪工委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相关关键词: 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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