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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廉洁执政廉洁从教方案

    时间:2020-08-18 08:55:58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____学校

     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和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深刻反思和吸取全国各地发生的教育腐败案件的教训,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切实解决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结合我校实际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教育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我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不思进取,漠视制度、纪律、靠山吃山现象等问题,努力建设廉洁学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风气,保障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

     二、范围对象

     清江学校全体教职员。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21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

     四、整治重点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的问题

      根据《金堂县教育系统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金教党发〔2014〕31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是否按照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的程序,执行民主决策。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学校监察室、后勤处、德育处。

     (二)工程建设、基建维修、政府采购、设备设施采购、招投标的问题

     1.是否按程序报批基建维修和采购项目。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学校的基建维修项目和应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学校应按规定报经教育局相关科室审定后,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重大项目须经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实施。

     2.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和设施设备的采购,均应经行政会、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研究纪录。对项目实施方案(含内容、实施人)和结果应根据进展情况在工程各阶段予以公示。

     3.是否有擅自拆分项目的情况。应同步实施的或属于同一内容的项目不能拆分实施;预算资金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应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不能因逃避招投标而擅自拆分项目。

     4.是否按要求进行了项目决算。对项目实施结果,学校应组织人员(应有教代会成员或教职工代表,组织实施项目有县教育局参与的,应有相关参与科室参加验收)按照项目合同或实施内容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进行项目决算。学校经费的支出应有决算报告。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后勤处、财务处。

     (三)专项资金、“三公”经费、科研经费使用、其他违规的问题。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严官审核报批程序,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严格按照事前审批、标准控制、事后审核,执行行有据,信息公开等要求,管理使用三公经费,有无超标准支付的违规现象,做到加强预算约束。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财务室

     (四)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1.规范教学行为。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5小时之内。

     2.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

     3.规范考试评价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

     4.规范教材使用。严禁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学校一律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也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提供印制作业。印制作业小学仅限于3—6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初中限于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5科。

     5.规范教师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不授意、介绍、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有偿补课。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教研组、年级组。

     (五)私设“小金库”、违规乱收费的问题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小金库,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是否账外建账;是否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报批标准收费,是否存在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私自乱收费;服务性、代收费是否本着自愿原则,明确收费主体,学校、教职工等不得参与、从中获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财务处

     (六)关于师德师风建设问题。

     在职教师是否存向学生推销或强制学生购买各种报刊资料、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是否存在有偿家教、与培训机构勾连等问题;是否存在组织或参与有偿招生活动;是否存在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和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家属或亲友办私事等问题;是否存在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家长宴请等问题;是否存在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教务处、德育处

     (七)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按照《金堂县教育局关于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方案》,重点查处巧立名目,多形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礼金;违反规定赠送红包礼品。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学校监察室

     (八)食堂管理、校服订购等问题

     1.学校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及配送工作。学校确定供货企业的程序是否符合竞标性谈判或比选要求,是否按要求签订供货合同;双方是否履行合同条款,学校是否按规定对供货进行查验,报账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开展此项工作是否有违规违纪现象。

     2.学校食堂劳务人员劳务外包工作。确定劳务外包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比选或竞争性谈判,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双方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派遣人数与支付的劳务费用是否真实;学校在此项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3.关于订购校服。是否坚持自愿原则;是否在准入企业中订购;订购程序是否透明规范;是否向教育局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是否对质量进行跟踪管理;是否向企业收宣传及劳务费。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后勤处、德育处、财务处

     (九)查处违纪违规情况。

     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不畅通,问题线索跟踪不力、解决问题不及时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学校监察室、德育处

     (十)党务、政务、校务公开问题

     按照《中共金堂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金教党发〔2014〕5号)要求,重点整治以下内容是否公示:党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党务工作等;公开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包括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实施方案、教职工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等;公开涉及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和学校管理的重大事项;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等情况;公开大宗物资采购情况;公开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等;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等。

     责任领导:陈志明

     责任部门:教育工会、后勤处

     五、工作步骤

     (一)警示教育阶段(11月21日至12月5日)。

     1.动员部署

     2014年12月2日,学校组织召开“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专项安排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传达市、县、局专项整治精神。

     2.学习教育

      (1)、思想警示。学校要紧密联系教育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和典型案例,认真反思,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思想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即通报1次近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组织1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召开1次警示教育座谈会、阅读1本廉政教育读本、撰写1篇心得体会。其活动要求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实效,以此促进干部职工增强党纪、政纪、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相关要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强化师德师风,警钟长鸣,筑牢党纪国法、思想道德两道防线。

     (2)学习教育.认真制定专项活动学习计划,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宪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献,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3. 公开承诺。组织干部和教师作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公开承诺。教职工向学校作出公开承诺,党员向党组织作出公开承诺,学校行政干部向学校承诺,其公开承诺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实现公开承诺面达到100%。

     (二)建章立制阶段(12月6日至12月19日)

     1.自查自纠。各分管部门于12月1日制定牵头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报学校监察室。监察室指导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所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如实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并督促整改落实。其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关于“三重一大”工作安排。学校对照《金堂县教育系统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金教党发〔2014〕31号)文件要求,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开展自查活动,填写自查表,于12月8日前交片区督导组。

     (2)关于专项资金、“三公”经费等问题。学校成立自查清理工作机构,按照《学校(单位)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相关要求,组织后勤、财务人员相关开展专项自查、清理、分析、整改工作,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按照该表填报要求,于12月8日11:30分前,按时上报纸质、电子表至局计财审计科倪帮通处:qq邮箱:312909399。并根据问题进行整改。

     (3)关于食堂及校服订购。各学校于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19日按照重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填报金堂县学校食堂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金堂县学校订购校服专项整治自查表,于12月8日下午五点前将学校自查表的电子文档分别传

     处。纸质材料交片区督导组。

     (4)关于项目建设等工作安排。学校按照工作要求和具体内容,建立自查清理工作组,按照要求,对学校相关工作进行专项自查、分析,建立问题台账,填报《学校(单位)工程建设、设备采购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于12月日上午12:00前将表发至片区督导组2.建章立制。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查找原因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堵塞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漏洞,扎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笼子。

     (1)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岗位防控、重点防控、专项防控。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行政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4)全面实施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学校管理、决策等信息要按有关规定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监督。学校要发挥教代会、职代会作用,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5)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开展民主评议,接受教师、群众的监督。

     (6)完善教师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师风状况与教师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对师德败坏,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三)查处问责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学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一是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依规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二是对在专项整治中纵容姑息、包庇护短、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报送上级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全体教职员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要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领会和把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支部书记、校长肖伟任组长,监察室主任刘平任副组长,各部门行政、工会为成员领导小组。

     (三)抓好典型。要抓反面典型,对查实的典型事件,以及拒不自查自纠、不整改落实,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要坚决严肃查处

    相关关键词: 学校廉洁从教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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