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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8-07 11:08:44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园林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桥委【2014】86?号的文件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将

     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

     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

     案:

     1、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

     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居民委员会年龄结构和知

     识结构;进一步扩大民主,发挥和完善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社

     会和谐稳定。

     2、主要任务

     (一)换届选举范围

     凡在?2011?年通过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的居民委员

     会以及因故在第八届中期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进行

     换届选举。

     (2(优化队伍结构

     1、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三有三带”为标准,严把人选

     的“政治关”,选拔致富能手、大学生、优秀务工经商人员、返

     乡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专业社工人才进入居民委员会班

     子。鼓励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居民委

     员会班子,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

     位退休党员干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

     1

     多民族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

     员。

     2、优化班子文化结构。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

     的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

     程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比上一届有

     明显提高。

     3、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居民委

     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年轻

     干部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一般情

     况下,年龄超过?50?周岁且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不再担任社

     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对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提倡把

     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

     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4、优化班子专业知识结构。优先选拔国家考试取得社会

     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充实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

     中。

     (三)严格把握候选人条件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文化、懂经营、

     善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

     2

     能力;(3)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和管理服务能力;(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

     民主,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5)年富力强,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同一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

     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推荐提名为社区

     居民委员会候选人:(1)工作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2)

     工作态度恶劣,在居民中造成极坏影响的;(3)无故不上班、

     不请假,1?年内累计达?1?个月的;(4)经常挑起事端,影响社

     区居委会内部团结的;(5)在社区考试中得分?60?分以下和群

     众满意率低于?60%的。

     (四)严格控制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

     (五)明确选举形式和选举时间。园林路北社区要完成社

     区居民直接选举,选举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至?12

     月?31?日结束。

     三、严格按照方法步骤开展工作

     2014?年?10?月至?12?月底,全面完成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群

     团组织的换届和工作交接。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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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先做好研究,特别是对居委会

     委员职数、候选人的标准、条件以及选举办法、选举程序等

     事项要事先研究,充分掌握。同时,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掌握

     社情选情以及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增强工作的预见

     性。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

     作流程。并与?2014?年?10?月?22?日前报镇党委审定后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社区要通过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

     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

     居民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标

     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舆论氛围。同时,

     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

     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

     法治意识,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

     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旗帜鲜明地反对拉票贿

     选等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真正把党委政府放心、群众信任、

     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居民委员会班子。

     (二)选举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2?月?20?日)

     1、依法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

     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

     议或居民小组推选产生。要引导群众把政治素质好、威望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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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的人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居民

     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

     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

     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本辖区及时公布,并报镇社区“两委”换

     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选举

     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予以免职。

     2、制定工作方案。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镇上的实施方案,

     根据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

     选举工作方案。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居民委

     员会成员现状,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

     增强选举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集思广益,针对选举

     流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定预防风险工作预

     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

     顺利进行。

     3、做好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选民登

     记,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的选民,原则上从本镇户籍登记人员中产生,对户籍不在本

     镇,但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本人申请在居住地社

     区参加选举的,经居民会议讨论同意,选举委员会确定,应

     当予以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不在本辖区居住的居民,本人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选委会确认,应当予

     以登记。同一选民只能在一个居委会登记,不能重复登记。

     5

     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居民对登记参

     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

     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

     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4、依法确定候选人。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当召

     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会议,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

     居民小组或者户代表提名。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

     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名。根据提名候

     选人得票确定正式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

     5?日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地点和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5、组织居民委员会选举。居民委员会选举。直选的社区

     由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选民投票过半数,选

     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投选票过半数,选举人当选有效。

     选举过程包括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

     组织写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开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大会

     投票点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确保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特别

     要严格控制委托投票,选民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选举而委托

     他人代为投票的,受委托人应当是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的居民。

     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验证员、监票员、

     发(唱)票员、计票员、代书员。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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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公告,未经公告的委托无效。

     6、依法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

     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

     居民代表由居民按?30?户-50?户推选?1?人标准推选产生。居民

     代表具体名额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居民小

     组长由居民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和居

     民代表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三)选举后续阶段(2014?年?12?月?21?日-2014?年?12?月

     31?日)

     1、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依法产生后,上一

     届居民委员会要在?1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须在镇

     党委、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移

     交内容应当包括居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固

     定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移交的事项。对无故拖延移

     交的,由镇党委,镇政府责成限期移交;对拒不移交的,由县

     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组织、纪律、行政手段予以解决,

     也可由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

     裁决。因拒不移交造成的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

     责任。

     2、加强居民配套组织建设。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束后,

     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

     卫生和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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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委员会主任。人口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下设委员会,由

     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健全完善包括

     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

     度、居民“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居务

     公开等制度,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以保证居

     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民主自治等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1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社

     区要先一步按一下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一查是否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二查是否有违法违规

     和违纪行为;三查是否发挥了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四

     查是否建立了治保调解、居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五查

     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六查是否按要求全面

     完成工作交接等。

     社区要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选举工

     作总结、有关选举情况统计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等

     材料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于?2015?年?1?月?1?日前报镇民政

     科和社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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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路北社区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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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关键词: 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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