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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8-08 10:57:27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漳州市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学校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69号)精神,结合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等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到2018年,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协调的,具有漳州特色的现代化美育课程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美育课程体系

     1.建立学校美育课程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建立完善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的学校美育课程体系。

     幼儿园阶段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运用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培养幼儿正确的审美观念,使其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及培养健康审美态度。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的心灵,懂得珍惜美好事物,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美、创造美,使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根据不同年龄幼儿美感发展的特点,结合实际通过唱歌、欣赏音乐、游戏、舞蹈、绘画、泥工、手工、纸工、制作玩具、听故事、听童话、朗读诗歌、观看儿童题材的影视作品等活动和日常生活、社会生活及自然环境对幼儿进行美育。

     义务教育阶段要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发展艺术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审美理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曲艺、器乐等校本课程。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一至六年级每天的语文课中要安排10分钟的写字练习,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七至九年级可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的课时安排书法教育活动,设立书法兴趣班。

     普通高中阶段要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开阔学生的人文视野。结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曲艺、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普通高中可开设书法选修课。

     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注重潜能发展,将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为学生融入社会、创业就业和健康快乐生活奠定基础。

     职业院校要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将美育与劳动、劳技教育相结合。要依托学校相关学科优势和教育资源优势,拓展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残联

     2.积极开发地方特色的美育课程资源。鼓励各类学校加强校本美育课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发木偶戏、芗剧、锦歌、南音、东山歌册、潮剧等地方戏曲以及大鼓凉伞、闽南童谣、水仙花雕刻等闽南特色文化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美育课程资源。要以戏剧、曲艺、书法、篆刻、剪纸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推动这些项目成为我市中小学校的兴趣课、职业院校的选修、必修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3.建立美育课程地方资源库。结合市、县两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课堂教学评选活动,大力开发整合、汇集引入与国家课程教材配套的中小学校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依托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美育教育资源输送到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扩大优质美育教育资源覆盖面。同时,集成各种有利于学生美育素质培养的图书、实物、音像资料等,丰富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美育空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交流与合作,形成本地本校美育特色和传统。2017年起,分小学、初中、高中学段,每年轮流举办一次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展示与交流活动,评选的优质课上网共享。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提高美育教育教学质量?

     1.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各类学校要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课程教学计划,实行课程化管理。实施学生美育素养提升计划,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县(市、区)每两年至少举办一届县(市、区)性的艺术展演活动,各职业院校、中小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园艺术节活动(艺术周或艺术月)。中小学应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儿童歌舞剧等群体性活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生艺术团(乐团)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学生艺术团(乐团)”评比,充分发挥艺术活动的推动示范作用。持续开展“乡土(民间)艺术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开展市、县(市、区)两级校外美育实践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加强优质美育资源共享利用。结合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定期举办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2.整合各方美育资源。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和依托宣传、文化等相关部门,组织选派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积极参与文艺支教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在学校建立活动站点,倡导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鼓励和支持专业文艺团体、非专业的高水平文艺社团有计划地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艺术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进校园举办专题美育讲座、开设美育课程、成立相关工作室。支持学校艺术教师“走出去”,参与指导校外艺术活动,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交流、多位一体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协同育人机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3.注重校园文化环境的育人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教室、走廊、宣传栏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感人,以景育人。巩固提升“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校歌”活动成果,建设一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省、市级“校园文化美育环境示范学校”,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通过校园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引导学生发现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团市委

     (三)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

     1.配足配齐配强学校美育教师。根据美育课程开设和美育活动实践的特点配备美育教师。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每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必须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在美育师资不足的地区和学校,严禁美育专业教师转岗,保证美育教师在工作中教授本专业课程;鼓励各地采取对口帮扶、“走教”、巡回支教等多种形式,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引导城镇学校美育教师到乡村任(支)教,支持高校艺术专业学生到乡村学校顶岗实习,公开招募退休教师到乡村支教承担美育教学,多渠道解决乡村学校美育教师不足的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美育教师。鼓励具有艺术特长的在职教师兼职承担美育课程,教学工作量可以合并计算。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提高美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依托艺术专业院校和市级培训基地,开展中小学美育师资市级专项培训。配齐配强市普教室、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美育教研员,组建“漳州市学校美育指导专家库”,建立市、县各学段美育名师工作室,发挥美育专家和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搭建美育课程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定期举办美育教师赛教、基本功大赛、艺术论文报告会和专项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美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3.关心美育教师的成长和发展。科学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保障教学、排练的质量和效果。美育教师创作的作品在职称评聘中可作为教育教学成果。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保证美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美育工作投入?

     1.完善学校美育设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2017年底前,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美育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学、中心小学美育办学基本条件达到高标准配备要求,其它中小学校在达到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向高标准配备要求靠拢。高职院校要加强艺术教育场馆建设,有条件的中小学要建设学生美育活动中心。各地应将文化建设项目优先布点在学校,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青少年宫等场馆免费或低价优惠对学生开放,做到校内外美育资源设施共建联动共享。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文联

     2.加大学校美育投入。各县(市、区)要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满足学校美育发展基本需求,建立学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结合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计划,加强学校体艺综合楼、音乐美术教室建设等。鼓励各地筹措和利用社会资金对农村中小学校美育走教教师和兼职教师给予专项补贴。各级财政设立美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确保美育课堂教学、教师进修、兼职教师聘请、改善学校美育设施设备和举办有关美育实践活动的投入,并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

     (二)加强美育工作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将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教育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履行好学校美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职责。文化部门、文联加强专业指导、行业支持,强化社会文化环境治理,重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支持开展高雅艺术和传统优秀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专家讲学团开设专题美育讲座。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美育实践活动。发展改革部门指导支持、大力推进学校美育场地设施项目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学校美育工作的投入保障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支持学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人才的配备使用。宣传部门要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为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文联

     2.提高管理水平。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美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参加美育培训。制定美育教学及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对未能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或美育工作水平持续下降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校长实行合格性评估及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实施美育评价制度。将美育作为我市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美育课程实施情况纳入市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等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并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自评结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工作,编制并公开发布年度报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加强美育督导监测。把美育工作纳入“对县督导”“教育强县”评估体系,重点加强对学校开足开齐美育课程、专任教师队伍建设、专用教室配备等情况的督导检查。适时开展美育工作专项督导。充分运用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机制,强化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和督导结果,以科学的评估手段促进学校美育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相关关键词: 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x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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