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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10-19 14:22:37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股权激励方案

    XXXX 有限公司 201 年 月

    前言

    特别说明: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x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xxxx 有限公司预授予激励对象在职分红股 350 万股, 本激励计划在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 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或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时,以两者的日期前者完成。

    3.公司财务年度周期: 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4.本方案为具体规划, 公司股权激励整体运作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执行。

    5.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 xxxx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原股东同比例稀释, 当正式注册股份时, 股份来源为 xxxx 有限公司未来股份制改制为 xxxx 有限公司时的股份额度。

    6.本激励计划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

    6.1.xxxx 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6.2.公司及大股东如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需要,可单方终止方案或协议而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目的:

    总则

    为了激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吸引优秀人才,留下优秀人才,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2.定 义 2.1.本公司 本文中指的是 xxxx 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2.2.股东会 本文中指的是 xxxx 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以下简称为股东会。

    2.3.董事会 本文中指的是 xxxx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以下简称为董事会。

    2.4.元 指人民币元。

    2.5.公司的会计年度计算周期:

    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6.在职分红股:又称为(虚拟股份激励),是指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与激励对象约定,在激励对象工作达到约定业绩时,激励对象享有按约定股数分享公司红利的权利。

    2.6.1 在职分红股从本质上讲,在职分红股激励属于企业股东采用附加条件授予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让渡部分剩余索取权,而非完整意义上的股权。

    2.6.2 已经确定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股份产生的分红归个人所有;

    2.6.3 在职分红股无表决权;
    无转让权和继承权,离开企业后自动丧失。

    2.7.待注册股 待注册股是公司预授给被激励对象的一种未来可以注册的股份额度,该股份额度经过 2013- 2015 三年的考核期,根据考核结果得出相应可以注册的股数。经过 2016-2017 年两年锁定期后,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工商注册登记。

    待注册股具有以下特性:

    2.7.1 待注册股在考核期内与职位相关,离开其职位、职位的升降均可能引起此股份的变化,甚至取消。

    2.7.2 待注册股在锁定期内与是否在公司任职相关,离开公司会取消其拥有的待注册股的资格。

    2.7.3 待注册股在注册完成前,只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注册完成后根据公司的章程,享有规定分红权、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

    2.8.锁定期 锁定期是指被激励对象在完成考核期后,至正式注册之前的一段时间。

    3.时间:

    3.1.2013-2015 年度为在职分红股股权激励考核期 3.2.2016-2017 年度为待注册股锁定期 4.总股本 4.1.将 xxxx 的净资产虚拟为 3500 万股,以下被激励对象的授权股份额度按照 3500 万股的总股本进行计算。

    4.2.在上市前完成股份制改造时,如果 xxxx 总股本不等于 3500 万股,则实际的授权股份额度按照比例进行相应的变化。

    5.被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是 xxxx 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

    6.本次激励采用在职分红股及超额利润分红两种方式 激励对象 超额利润分红 在职股分红 注册股

    备注:部门经理在股分红激励模式采用一三五渐进式股权。

    7.利润分配机制 7.1 甲方每年利润先提取超额分红, 将所余利润的 60%留用于企业的发展。其他的 40%作为股权分红可分配利润,用于在职分红股分红。

    7.2 在职分红股与股东享有同等分红权利, 分红比例如下:

    (可分利润-总超额分红)

    * ( 1 -提留比例)

    *

    在职分红股总额度

    考核当年的在职分红股总分红=

    注册股(3500万股) 在职分红股总额度

    1.超额利润激励对象

    超额利润分红激励

    公司部门主管级(含主管级)以上人员。

    2.公司利润目标: 2.1.2013 年公司总销售额目标 15000 万元,利润目标 300 万元,利润增长率 15%。

    2.2.2013—2015 年公司利润目标

    年份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利润目标(万元)

    3.超额利润分红额度 3.1.所有的超额利润分红额度按照双因素价值评估确定。

    3.2.双因素价值评估由公司统一组织, 按照岗位排序法评估,各岗位最终超额分红额度由董事长批准.根据现有职位计算超额利润分红额度。

    3.3.本次公司超额利润分红股份额度与岗位对照如下表所示:

    序号

    职位

    人数

    超额利润分红

    比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4.超额利润提取比例 超额分红提取基础比例:

    90%

    实际完成比例 90% 100% 120% 150% 200% 公司利润额 ¥270 万元 ¥300 万元 ¥360 万元 ¥450 万元 ¥600 万元 公司超额部分提取比例 10% 20% 30% 50% 60% 部门超额部分提取比例 10% 15% 20% 25% 30%

    5.超额利润计算 公司当年额利润分红总额=(当年实际完成利润-公司利润目标*90%)*超额提取比例

    岗位年度超额利润分红= 公司当年超额利润分红总额*岗位超额利润分红比例 6.超额利润计算日期 考核期: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7.退出机制 在方案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超额利润分红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1 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7.2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3 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

    7.4 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7.5 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7.6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7.7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1.在职分红股股份额度

    在职分红股激励

    1.1 所有的在职分红股股份额度按照双因素价值评估确定。

    1.2 双因素价值评估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按照岗位价值排序法评定,各岗位最终在职分红股股份额度由董事长确定。

    1.3 公司总股股份数量 3500 万股,根据现有职位计算,在职分红股股份额度总计 350 万股。

    1.4 本次在职分红股股份额度与岗位对照如下表所示

    序号

    职位

    人数

    占比

    激励额度

    (万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2.在职分红股的考核 2.1 参见 xxxx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中在职分红考核表 2.2 考核系数= 价值观系数

    X 公司指标系数

    X 部门指标系数

    X 自律项系数

    X 客户满意系数

    X 品德项系数

    X 成长项系数

    其中 价值观系数,自律项系数, 客户满意系数,品德项系数是 0 或者 1.公司指标系数,部门指标系数是 0,0.7 或者 1, 成长项系数 3.在职分红股考核期 3.1 考核期:2013-2015 年 3.2 考核期每年在职分红股数量 = 岗位在职分红股数量 X 考核系数

    4.考核期内在职分红股的总分红及考核期内岗位在职分红股分红

    (可分利润-总超额分红)*(1-提留比例)* 在职分红股总额度考核当年的在职分红股总分红

    注册股(3500万股) 在职分红股总额度

    5.退出机制 在方案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在职分红股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1 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5.2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3 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

    5.4 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5.5 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5.6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5.7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注册股激励

    1.在考核期过后的在职分红股, 经过锁定期后可转为注册股 1.1.考核期:2013-2015 年, 按考核结果确定分红额度及待注册股额度。

    1.2.锁定期:2016-2017 年, 锁定期有分红, 不需考核。

    1.3.注册时间: 经过锁定期后, 由公司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注册。

    2.待注册股份额度 2.1 所有的待注册股股权激励额度针对职位设定。根据现有职位计算,总预授额度总计 350 万股,占总注册股数量 3850 万股(公司股份数 3500 万股+预授股 350 万股)的 9.1%。

    2.2 激励对象所持有注册股由公司成立 XXXX 持股公司持有, 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股权激励前公司股权结构:董事长 100%持股。

    注册股激励后公司股权结构:

    2.3 高管团队在 XXXX 持股直接拥有注册股, 注册股股东将列入股东名册,并办理相关工商注册手续。

    2.4xxxx 有限公司的注册及办理,将按现在的股权结构办理, 由公司统一在由公司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注册。

    3.本次待注册股股权激励的预授额度 3.1.公司按照 3500 万总股本计算, 高管团队待注册股预授额度 350 万股。

    3.2.下表是根据双因素价值评估的设定的待注册股。

    序号

    职位

    人数

    待注册股

    (万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董事长

    高管团队

    90.9%

    9.1%

    xx 公司

    4.锁定期内待注册股的锁定与分红 4.1.锁定期:2016-2017 年 4.2.锁定期内待注册股数量 = 2013-2015 三年的考核当年待注册股实际数量的平均值

     预授注册股数量* 年度考核系数 待注册股实际数量= I= 1

    3 5.锁定期内待注册股的分红 待注册股的分红= 当年在职股总分红* 待注册股数量 3500万股当年在职股总额 6.股份注册 6.1.注册时间 待注册股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时间以以下两者先到者的时间为最终的注册时间。

    6.1.1 根据待注册股的实际数量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前完成注册。

    6.1.2 当考核期未结束或锁定期未结束时,公司准备上市,则按照已经完成的考核结果或锁定期待注册股数量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6.2.股份价格 每股股价

    = 当期公司净资产

    / 当期总股本

    6.3.注册方法 本公司采用买一送一的方式,按照注册股份时候的每股股价进行注册。

    6.3.1 首次实施注册股激励,由在职分红股激励对象出资购买,公司所有股东同比例稀释,具体名单由董事会批准。

    6.3.2 具体执行方案由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

    6.4.受股方式:实施注册股激励,采取受股的方式为激励对象购买一半,大股东赠送一半。

    6.5.资金来源:

    6.5.1 考核期在职分红股分红及超额利润分红 20%留存,锁定期在职分红股分红及超额利润分红20%留存,以及当年的奖金部分和分红用于购买注册股。

    6.5.2 如有资金困难, 注册股激励对象可向大股东进行无息借款,借款在 3~4 年还清。

    6.5.3 偿还借款:激励对象先抵扣一部分奖金(不低于奖金的 50%)偿还借款,再用每年分红偿还借款。如有急需用款,可向大股东申请奖金部分。

    7.待注册股退出方式 在待注册股锁定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待注册股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1.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3

    7.2.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3.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

    7.4.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7.5.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7.6.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7.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8.注册股退出机制 8.1.注册股退出机制分为:主动辞职、辞职、降职、退休、病故、因公殉职、违反否决条件等情况, 具体退出时间、退出时处理方法见下表:

    项目 类别 退出时间 赠送部分 退还比例 实际已购买部 分退还比例 备注

    主动辞职 T≤3 年 原值的 0%

    退还 60% 1.当主动辞职和辞退时,锁定退出时的上一个季度的净资产价格和额度, 同时注销股东名字,其退股资金分 3 年退还,每年退出 1/3。

    2.主动辞职和辞职 3 年之内,若做出损害公司的利益的事情,则扣罚其退股股金,具体扣罚额度由董事会决定。

    3.辞退条件:根据否决条件由董事会决定。

    3<T≤4 年 原值的 20% 4<T≤5 年

    原值的 50% 5<T≤6 年 原值的 80% 6<T≤7 年 原值的 XX0% T>7 年 (原值+增值)的 60%

    辞退 T≤3 年 原值的 0%

    退还 60% 3<T≤4 年 原值的 20% 4<T≤5 年

    原值的 30% 5<T≤6 年 原值的 40% 6<T≤7 年 原值的 60% T>7 年 (原值+增值)的 40%

    降职 T≤3 年 原值的 0% 退还 60% 1.降职后,根据新的职位价值评估需要减持的股份,其中赠送部分退还比例和购买部分退还比例见表。

    2.退休后须减持或转让至少 20%的股份,但可保留一定的股份,具体比例由 董事会决定。

    3.退休后不能在竞争对手任职,或成立同行业公司。

    4.退休后的股权,可以指定约定继承人继承, 并报经董事会备案。

    5.退休后返聘者,可继续保留原股份。

    6.退休年龄:男 60 岁,女 55 岁。

    3<T≤4 年 原值的 20% 4<T≤5 年

    原值的 40% 5<T≤6 年 原值的 60% 6<T≤7 年 原值的 80% T>7 年 (原值+增值)的 60%

    退休 到达退休年龄时 (原值+增值)的 80% 退还 80%

    病故 T≤1 年 原值的 0% 退还 60% 1.如果选择股权继承,即不退出,由预先约定的继承人继承。

    2.如果选择退出股权,其退出比例, 由继承人自行决定,则按照本表格规定执行。

    3.如果继承人未达到法定年龄,则由 法定监护人决定。

    1<T≤2 年 原值的 25% 2<T≤3 年

    原值的 50% 4<T≤5 年 原值的 75% T>5 年 原值的 100% 因公殉职 发生时 原值的 100% 退还 60%

    违 反 否决条件

    发生时

    原值的 0%

    退还 30% 1.若激励对象违反否决条件,一经发现,则必须强行退出,退出比例按照本表格规定执行。

    2.若对公司经济利益侵害严重,公司 可保留法律追索权。

    备注:

    1.T 为实施股权激励后,即成为注册股股东后到退出的时间。

    2.赠送部分包括原值和增值部分,实际已购买部分包括原值和增值部分。

    1.利润分配机制

    分红支付方式

    1.1.甲方每年利润(先去除公司及事业部的超额分红部分)的 60%留用于企业的发展,其他的 40% 作为可分配利润,用于在职分红股的分红。

    1.2.甲方支付乙方各年获得的分红包括超额分红及在职分红股分红,采取四三二一原则支付 为体现甲方对乙方服务年限延长的鼓励和甲乙方利益的和谐统一,甲方对支付乙方的实际分红根据乙方考核期开始年度和以后年度分别按以下方式计算(公式中以 N 为乙方服务考核年度第一年):

    考核期第 N 年度实际分红 =考核期第 N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40% 考核期第 N+1 年度实际分红=考核期第 N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30%+考核期第 N+1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40% 考核期第 N+2 年度实际分红=考核期第 N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20%+考核期第 N+1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30%+考核期第 N+2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40% 考核期第 N+3 年度实际分红=考核期第 N+1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10%+考核期第 N+2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20%+考核期第 N+3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30%+ N+4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40% 考核期第 N+4 年度实际分红=考核期第 N+2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10%+考核期第 N+3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20%+考核期第 N+4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30%+考核期第 N+5 年度考核分红基数 X 40% 以后年度考核依据 N+4、N+5 年度计算公式类推。

    参见附表 : 股权激励考核及分红计算表

    2.甲方应于每考核年度财务报表对外报出前根据未审计数据对应支付乙方分红数额进行预计,并于次年 6 月前根据经审计数据计算实际分红数额并足额支付给乙方。

    其他

    1.《股权激励方案》和《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企业解散或破产、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它合法行为。

    2.有下列情况的,中止《股权激励方案》:

    2.1 因经营亏损导致停业、破产或解散。

    2.2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3 股东会做出的特别决议。

    2.4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约定执行。

    2.5 双方发生争议,本《股权激励方案》已涉及的内容按约定解决,本《股权激励方案》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2.6 激励对象违反《股权激励方案》及《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有关约定或国家法律政策而要求公司停止《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有权视情况通知激励对象终止与激励对象的《股权转让协议》、《在职分红股协议书》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3.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4.本方案自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5.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修订和完善。

    6.本方案的修改、补充均须经股东会的通过。

    7.董事会具有对《股权激励方案》内容和条款的解释权和推断权。

    股权激励考核及分红计算表

    单位:

    万元人民币

    年别

    项目

    1 1

    年 在职分红股

    考核

    2 2

    年 在职分红股

    考核

    3 3

    年 在职分红股

    考核

    4 4

    年锁定期

    5 5

    年锁定期

    考核日期

    2014-01-01 2015-01-01 2016-01-01 2017-01-01 2018-01-01

    分红日期

    2014-02-25 2015-02-25 2016-02-25 2017-02-25 2018-02-25

    在职分红总额(元)

    超额分红总额(元)

    当期公司在职分红股本总额度(股)

    当期公司超额分红总额度(股)

    被激励对象在职分红(元)

    被激励对象超额分红(元)

    个人当年应分红总额(元)

    第一年分红支付(当年分红总额

    *40% )

    第二年剩余分红(第一年分红总额

    *30% )

    第三年剩余分红(第一年分红总额

    *20% )

    第四年剩余分红(第一年分红总额

    *10% )

    当年累计分红

    备注:此表中延期支付计算按照

    4321 原则进行 ( ( 赠送) )

    1.售后服务概述 售后服务方案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提供高质量、完善的支持服务,确保用户的系统稳定运行。

    公司拥有一批资深的施工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很好的解决设备各类故障,强大的用户支持队伍和良好的用户满意度是我们的一大优势。

    维护计划及承诺 一、项目售后服务内容承诺 我公司贯彻执行:“诚信正直、成就客户、完善自我、追求卓越”的宗旨,对于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服务,本着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向用户奉献一流的技术和一流的维护服务。

    我公司如果承接了端拾器项目,将严格遵循标书及合同的规定,在保证期内向业主提供该项目的责任和义务。在保修期之后,考虑到设备维护的连续性,建议业主与我公司签订维护合同,以确保此系统项目的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

    二、服务与保证期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售后服务期;

    2、维护人员;

    3、售后服务项目;

    4、服务响应时间。

    三、售后服务期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了售后服务期。

    售后服务期=质量保证期+质量维护期

    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实行免费更换设备、元器件及材料。如因非质量因素造成的故障,收取更换设备、元器件及材料成本费。

    质量维护期:在质量保证期之后,即自行进入质量维护期。

    我方对所承担端拾器项目提供终身质量维护服务,以不高于本合同设备单价的优惠价格提供所需更换的元器件及材料,另收维护人员工本费。

    四、具体措施承诺 1、首先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与客户签订售后服务保证协议书,排除客户的后顾之忧,对客户做出实事求是的、客观的承诺。

    2、对已经验收合格交付用户的端拾器项目,在合同期内与用户进行联系,记录用户使用情况,系统运行状况等进行质量跟踪调查, 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3、对已交工的端拾器项目建立系统运行档案,并进行质量跟踪。

    4、系统运行档案记录其端拾器项目运行情况、各类设备使用情况、操作人员操作水平情况及人员流动情况。

    5、针对各用户单位操作人员出现的代表性问题,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或到现场培训及指导。

    6、正在使用中的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公司维修服务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赴现场处理、维修。

    7、对于运行时间较长的端拾器项目,公司维修服务人员定期与客户进行联系询问情况,定期到客户方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出记录, 记录归档保存。

    8、施工保证 将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端拾器项目具体施工,保证安装质量及系统使用功能,并保证整个系统运行平稳、高效、可靠。

    9、系统保修 作为项目承包单位,我公司将严格遵循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端拾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保质期范围内免费维修。

    10、保修期内设备损坏,经鉴定为设备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我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同时负责在保修期内定期对设备提供保养维护服务。

    总之,为使业主使用放心、使用方便、保证端拾器项目正常运行,公司全体技术、维护人员本着客户第一的原则,全心全意地为客户着想,全力以赴的进行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创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工作。

    五、保修服务内容及范围 我公司将为所承担的各个端拾器项目提供保修服务,有效期从项目验收后,业主在竣工报告上签字之日起。

    1、响应时间:具体的响应时间将按故障级别划分;
    2、维修地点:用户现场。

    我公司负责实施的所有系统项目,在正常环境下做适当使用时所发生的故障,我公司将提供约定保修服务。非当前故障,我公司安排提供服务,但需按收费标准另收费用。

    我公司的保修服务仅限于经我公司认定的合格产品。所谓不合格的产品包括:非经我公司供应的产品、非经我公司认定合格的产品及顾客不允许我公司做功能改进的产品。

    下列情况所发生的系统损害不包括在保修服务范围内:

    1、使用不适当的工具进行系统维护时造成的系统设备损坏;

    2、现场环境不符合我公司建议的规范;

    3、意外、自然灾害、疏忽及不当使用、战争、暴动、罢工、雷击或电力故障、顾客搬运不当的损坏,经由非我公司人员或其授权的子承包商对系统进行修改和变动;

    4.设备的维护和信息处理方式。

    六 、

    系 统 维 护1、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系统能够长时间的正常运行,我们将进行完善的系统培训,同时制定各个系统项目操作规程,并配合业主制定操作人员责任界面及合理的交接班制度。

    2、系统维护保养 我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在维护期内将对贵方的系统项目提供服务,使它们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3、月度保养 坚持月度维护保养,保证每个系统项目机械装置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七、维护及服务支持措施1、电话支持服务 电话服务热线号码以我方提供给业主的号码为准(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如有更改,我方至少在自更改之日起 3 天内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的方式通知业主。

    2、现场排除故障或技术指导 我方在接到业主的电话支持服务请求后,如果不能通过电话支持服务解决设备或产品发生的技术故障,且经双方商议确认需要进行现场支持的情况下,我方将派专业项目技术人员及时前往现场协助业主排除故障。

    3、电话咨询服务 对业主在使用设备或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非故障类问题,我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4、投诉受理服务 我方在公司设有用户投诉电话

    股权激励方案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8)管理层/员工收购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9)帐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种为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所获收益受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而帐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相关关键词: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2019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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