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承诺书
时间:2020-12-08 19:48:26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一级建造师注册承诺书
1、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网站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信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个人承担。
2、本人保证提交的个人的报考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并将对因个人信息不真实或不正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3、本人保证在本次考试中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管理。如果本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同意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12号令)接受处理。
承诺人:
(手签完后按个手印)
承诺日期:
建造师注册承诺书
建造师注册承诺书【1】
1、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网站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信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
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个人承担。
2、本人保证提交的个人的报考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并将对因个人信息不真实或不正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3、本人保证在本次考试中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管理。
如果本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同意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12号令)接受处理。
建造师注册承诺书【2】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兹有我公司员工王强,身份证号:4223261978060xx1,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管理号:113217061100012432,现申请为我公司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由于我公司正准备申报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还未取得资质,导致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没有我公司的数据,也就无法进行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工作,为了我公司能如期进行资质申报工作,特承诺如下:
1、按规定提交的注册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
2、提交的注册申报材料为初始注册,决不会出现有违《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情形。
3、待我公司取得资质后,将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中及时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手续,待建造师注册成功后再发放我公司取得的资质证书。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情形,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及本市有的关规定,以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江苏顺天灯业钢杆制造有限公司
建造师注册承诺书【3】
在建造师注册过程中因各省对于注册的审查规定细节上各有区别,有些省份的省厅会要求附上一份承诺书。
而承诺书在建造师注册过程中又分为两种:1.企业建造师初始承诺书、2.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承诺书。
这里为大家讲解一下两种承诺书的区别。
第一种:企业建造师初始注册承诺书,该承诺需单位根据本单位注册建造师人数,建造师取得资格证情况坐一个详细的汇总,然后制作成名单目录。
名单下面要附上承诺书内容文本。
主要概意为:我单位承诺本次上报建造师(详情名单见目录附件)满足执业资格取得条件,学历证书、社保保险、报考成绩均为真实有效。
如因建造师信息不真实导致的建造师注册失败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后期考取的相关证书也将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第二种:建造注册在岗承诺书,这份承诺书使用在建造师变更注册过程中,这份承诺书主要是建造师对在职工作时的一些信息坐一个承诺。
避免在建造师变更注册后与原单位产生工程项目、财产等纠纷。
需要单位审核并盖章通过! 以上的两种承诺书在一定程度上均是省厅对其注册审查工作进行免责及对建筑行业从业行为进行一个规范化。
不过对于正常注册的人员来说无非就是多盖一张表格的事,都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一部分违规操作想利用管理管理条例漏洞免责的人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一级建造师在岗承诺书
篇1:建造师注册承诺书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xx〕101号)、《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内建建〔20xx〕285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此次、等名申报建造师注册人员没有重复注册情况,对于已经或以后取得的国家规定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将按照有关规定注册,同时我公司承诺对以前及此次申报的注册建造师申请表内容及申报附件材料的数据和内容是真实的,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如因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条件原因和社会保险等原因被取消注册资格,责任自负。
经 办 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2:质量负责人在岗自我承诺书
本人作为药房的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保证能够在职在岗,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在其它单位兼职。如与事实不符,承担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和采取其它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责任及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质量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3: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承诺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受聘担任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健康证明、劳动合同、个人简历和离职证明等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二、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无挂职兼职行为。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30日以上书面告知所在企业,并由该企业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四、本人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参加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此次申报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我清楚知道提供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有虚假,本人愿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韦经理:
1、请在幕墙设计文件封面及目录签字、盖章确认(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2、原主体建筑设计与幕墙设计情况确认表签字、盖章。谢谢!
建造师变更注册承诺书
建造师在变更注册的时候往往需要变更注册承诺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造师变更注册承诺书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建造师变更注册承诺书一
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一)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二)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建造师变更注册承诺书二
姓名 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号 联系电话 原聘用企业名称 现聘用企业名称 02566911298 王 XX 身份证□ 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号 苏 23208090XXX 护照□
军官证□
警官证□
2XXXXXXXX80929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五台山 13 号
南京翰韬睿智建筑人才咨询服务公司 电话:02566911278; 02566911298 ;13382037781;QQ:470009720
在岗 情况
无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已竣工验收□
在建工程已办理移交手续□
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第十条所列情况(需提供相关附件) □
申请人 意见
本人对承诺书的内容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
我单位聘用的 王 XX XX 年 5 月 26 日 同志,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请变更注册。
原聘用企 业意见 负责人(签名) :
(企业公章) XX 年 5 月 26 日
原省辖市 建设(建 筑)主管 部门或省 有关厅局 业务部门 意见
核查情况属实 □
核查情况不属实 □
审查人(签名) :
主管部门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第十条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一)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二)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一、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直接管理的企业,由企业通过主管厅(局、公司)提出注册申请,中央驻赣企业通过企业主管局向省建设厅提出注册申请。
2、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按《实施办法》要求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并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所需申请表。
3、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对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进行初审后,将初审汇总材料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
1、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申请人应当按《实施办法》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通过聘用企业按上述申报程序报初审部门。
2、初审部门上报初始注册材料包括:
(1)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的上报函;
(2)《设区市及省直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设区市及省直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各一份;
(3)申请建筑、矿业、机电专业的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市政专业注册的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市政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4)材料报送按《设区市及省直部门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要求办理。
3、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等申请材料报送参照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要求。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申请材料按《实施办法》要求办理,设区市及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三、首次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时间及要求
1、本次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实行集中分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第二批受理时间为6月20日至25日,第三批受理时间为7月15日到20日。
2、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公司)要认真组织所属企业进行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按程序做好申报、初审等环节工作。
3、各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中国建造师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污损更换
所需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汇总表》1份(参照《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自行制作打印);
2、《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1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证章遗失补办需提交四川省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1份。(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等)。声明中需注明注册单位、证书持有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印章号)、专业、遗失作废等内容。报纸须为整张,不能裁剪;
5、证章污损更换需提交污损的注册证原件、执业印章。
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申请材料交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中国建造师网:
四川建造师培训网: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电话:85533312
注册业务咨询电话:85222456;
85439729;
85451756
一级建造师考试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递交的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责任自负。
申报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兹承诺我单位 同志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材料)审核属实。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承担相应责任。b5E2RGbCAP
所在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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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承诺书(共20篇)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共3篇)
建造师注销承诺书(共4篇)
江苏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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