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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公共生活重建与社会工作介入

    时间:2020-03-06 07:53:16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农村公共生活重建与社会工作介入
      
      何香莲
      
      (苏州大学 社会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摘 要:中国农村的公共生活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以伦理或神性为基础的乡绅治理、新中国成立后集体化时期的国家控制到改革开放后的村民自治。公共生活的日趋衰竭是当前农村社会生活的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而农村生活的公共性对农村社会的稳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起到保障作用。从社会工作角度,以“增能”为理论支持,从村民自身和其社会支持体系两个方面进行介入,以达到促进农村公共生活重建的目的。
      
      关键词:农村公共生活;社会工作介入;增能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059-02
      
      一、农村公共生活的历史变迁
      
      所谓农村公共生活是指在乡村场域中所形成的超出家庭范围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公共交往形态,既包括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的日常生活交往,也包含互相帮助的经济生产行为,更包含着对关乎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参与和基于某种社会关联自主生成的集体行为和交往[1]。
      
      1.新中国成立前的乡绅治理
      
      在传统中国,国家政治力量只到达县级,从未直接深入到广阔的乡村社会。传统乡村社会的治理主要是乡绅与各种民间组织以伦理或神性为基础,依靠宗族的力量、熟人社会里的礼俗及基于血亲关系而建构起来的权威和秩序。
      
      新中国成立前,村庄公共生活多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内部的公共活动及基于生存需要对未知神秘力量的依赖而超越家族界线共同参与的各种习俗仪式生活,如先祖祭拜、神灵供奉等。祭祀在中国一直具有地区性特征,如东南福建、江西等,往往每村都有祭祀先祖的祠堂或供奉区域神灵信仰的村庙,在这些地方每年都要举行大型的祭祀活动,来表达他们对先祖的缅怀、对神灵的敬畏。而在北方地区不同,这可能是因为多数华北村庄都是移民村,在北方村落中真正有家族祠堂的村庄并不多见。但不管怎样,此时的公共生活受外力影响较小,其长期存在与运作进一步强化了人与人的社会关联,强化了乡绅自治或宗族治理的传统权威与秩序,维系着村落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维持着乡村社会整体的生活秩序,虽然没有国家政治力量的涉足,但整个乡村社会仍然是井然有序的。
      
      2.集体化时期的国家控制
      
      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运动”,其中土地改革、集体化运动对中国乡村社会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最为重要的影响便是对乡村社会实施整齐划一的有计划社会变迁,村民与国家的关系被加以重构,个体自由被强大的权力机构剥夺,个体更加依附于“集体”。
      
      在这个时期,村民的生产与生活密不可分,表现出极高的一致性和同质性,村庄生活的公共性因村庄社会的集体化、公社化过程而表现得更加明显,形成特定时期特殊的村庄公共生活。在生产方面,之前的农户劳动被联合劳动所取代,村民们以生产队为基础,统一组织,集体出工,改变了原有的生产组织方式,同时也改变了村民间的互动方式与互动频率,相较于之前各户各自为政,如今则一切听指挥,服从集体安排,生产队范围内更紧密的经济生产共同体取代了昔日血缘和文化性的伦理共同体。农闲时,村民则被组织起来参加政治活动,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开会是这个时期公共生活的典型形式,无论是由政治运动带来的政治集会,还是常规的社员大会,尽管村民存在着不情愿,但都表现出极大地参与性。
      
      这一时期,一系列的运动保证了村民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加强了与乡邻的联系,人际关系纽带更加稳固,人人参与大大小小的公共事务,形成了人人都参加公共生活的氛围。而与之相伴随的是农民对祖宗和神灵的敬畏被破除,各种家族公共活动被取消,传统节日及祭祀仪式或被改革或被禁止,祭祀供奉用的庙堂被摧毁。
      
      3.后集体时代的村民自治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改革依序开展,村庄内部经历着新的重构,乡村社会内部的人际交往结构也随着一系列特定公共空间的消解而发生着显著的变化,同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对乡村社会的渗入,村庄公共生活发生一系列变化。
      
      1985年,人民公社基本解体,取而代之的是9万多个乡镇,在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相比于集体化时期带有强制性的各种会议,村民的定期选举和村庄公共事务表决显得十分冷清。从集体化时代国家控制下的公共生活中解放出来的村民似乎并没有做好自己“当家做主”的准备,同时由于乡镇对村委会的选举控制、村委成员的腐败与争斗、外出人员增多等原因,村民对政治生活逐渐失去了参与热情,“村民自治”某种程度上变成了“村委会自治”,村干部也失去了往日的权威,失去了绝对的组织力和号召力,难以组织全民参与的公共活动。
      
      与此同时,在集体化时期受到抑制的传统仪式性公共生活得以复兴,着重表现为各种家族活动的开展、敬神活动的再现、祠堂的修建、红白喜事的重视等。但由于集体化时期的各种打压,原来的血缘群体的整体认同感和宗族血缘意识大为减弱,以大家族为单位的活动规模日益变小,仪式由繁变简,村民更多地关注以小亲族、核心家庭为单位的利益,原来的族里合作、邻里互助也被经济上的攀比心态所取代。
      
      包产到户制度的推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村民们回归到从前的小农耕作,生产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农民由“忙碌”变成了“有闲”。村卫生所、商店、茶馆、棋牌室等场所取代之前的会场成为了新的公共空间。村民到这些地方看病,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碰头聊天,形成了一定的圈子。集体化时期被禁止的麻将被作为“新事物”在这里流行开来,并保证了这一圈子的持续。随后,电视的普及和住房结构的变动,以商店、茶馆为中心的农村公共生活逐渐被“私性化”的家庭生活取代。可以说,电视的出现改变了农村家庭的结构和闲暇生活,并改变了村落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频度,人们日常生活的大部分时间都围坐在家庭的电视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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