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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突出问题

    时间:2020-09-12 08:16:21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对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突出问题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多数人由过去的能忍则忍变为期待和要求交警部门必须公正廉洁执法,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近几年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交管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越来越受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在公正廉洁执法上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亟待加以整改。就此,笔者谈几点浅见。一、当前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

     最近,笔者通过深入企业调查走访,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对交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总的感到,经过近几年的执法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考核,交警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交警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但群众对交警廉洁公正执法还存在一些不满意,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在执法不公上,主要反应有四点。一是处罚“官车”轻,处罚民车重。他们反应一些交警在执法工作中,对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乘座的小号车、权力部门特权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敢管不愿管,即便遇到这些“官车”严重交通违法,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调查,一些地区长期存在大量套牌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之所以畅通无阻,主要原因是这些车的车主绝大多数是公检法人员的私用车,甚至是这些部门的工作用车。由于交管警部门经常同这些部门打交道,明知这些车辆上路严重违法,也都本着得罪不起的心理,谁也不愿意捅这些马蜂窝,弄不好还会给自己招惹一身麻烦,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二是处罚受保护企业的车辆轻,处罚一般企业的车辆重。在近些年的行风建设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出台了一些对招商引资企业、当地利税大户的优惠政策,甚至规定交警部门对这些重点企业的车辆不准扣车、扣证和罚款,并把“三不”规定列为一条“高压线”,谁触犯了就砸谁的饭碗。有的一线交警就是因为对当地重点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了罚款,结果挨了处分,有的还被调离交警岗位。在这些特殊优惠政策的限制下,绝大多数交警对重点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不敢处罚。这不仅助长了这些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也造成了平民百姓车主心理上的失衡。三是处罚有人说情的车辆轻,处罚没有关系的车辆重。一般情况下,多数交通违法行为都不构成刑事犯罪和治安处罚,致使一些人乃至交警产生了对交通违法行为可罚可不罚、可重罚也可轻罚的心理。于是交警在平时执法中,经常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对与说情人关系好的、权力大的就碍于情面免于处罚。对关系一般的,也给个人情从轻处罚,这就给没有关系的司机车主造成了不公。四是处罚当地的车辆轻,处罚外埠过往的车辆重。由于当地车辆的关系多,处罚难度大,使一些交警把执罚的重点转移到过往的外埠车辆上。有的交警为了避开城区熟人多不好处罚的矛盾,便起早贪晚到国、省干线公路上执罚,甚至千方百计挑这些外埠车辆的毛病,只要是能罚款的就在鸡蛋里挑骨头,这些外埠车辆司机明知这是不公平的待遇,也只能是忍气吞声交钱免灾。

     在廉洁自律上,也突出表现在以下四点:一是个别窗口部门民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近些年来,交警成了热点岗位,其原因是随着机动车的猛增,交警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从中能够牟取的好处也越来越多。于是,一些其它岗位的民警通过各种关系调到交警岗位。一些热点窗口岗位的民警,服务和自律意识淡化,利益观念加重,在办理车辆落籍、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测、交通事故处理等业务工作时,故意刁难群众,给了好处可以放宽政策照顾,不给好处就找你的麻烦。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在一些地方车管驾管业务大厅附近形成了一些“黑中介”,只要给“二道贩子”一定的好处,他可以从中周旋让你过关,其中部分好处费是转手流入了个别民警的腰包,群众十分反感。二是在公路执罚不开罚款票据。通过了解一些过往的外埠车辆司机,有的反映个别交警见是外地车辆,又没有明查暗访人员,只要是司机不要罚款票据,可降低罚款额度,给交警一百元钱就可放行,结果罚款流入了交警个人的腰包。三是在路面管理上,专盯当地大客、大货车变相卡油。在调查中一些长期在当地营运的大货车、大客车车主反应,如果逢年过节不给个别交警送好处,事后个别交警就找麻烦,借各种理由扣证、扣车或罚款,并暗示“为啥罚你你心理明白,”一些车主明知是个别交警在找茬,但考虑到以后一年四季要在这个区域跑运输,得罪不起,便敢怒不敢言。四是为亲友或自家车辆当保护伞。据调查,多数交警反应现在交通管理越来越难,处罚难度越来越大,平时执法遇到来自交警内部的说情现象越来越多。一些司机或车主甚至明目张胆地说,我是某某交警家的车,是某某交警的朋友,是某某领导的亲戚,不给我的面子你也得给他个面子吧!一些交警对此也心知肚明,见到那些有关系的车便放手不管,群众以此意见很大。二、执法不公问题的内在原因和社会危害

     存在上述问题原因很多,除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外,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自身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思想教育薄弱,公正执法的自觉性不强。笔者在调查中感到,越是到交警大队和中队,经常性思想工作越是薄弱,很多大的集中教育走了形式过场,把抓政治工作的主要精力用在了迎接检查验收整理笔记上,民警的思想问题长期得不到很好解决;有的经常性思想工作不活跃,形式方法简单,平时总结、动员、谈心、警营文化活动等制度不落实,民警思想问题很难得到及时解决,导致一些民警利益观念加重,为了罚款而上路,为了捞好处忙于平事,为了私利而放弃原则。据调查,有的交警大队80%左右的一线民警一年内大队主要领导没有谈过心,一线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正已成为导致执法不公的最大认识误区和根本症结所在。二是队伍管理松弛,执法检查监督质量不高。一些交警执法不公问题突出,社会反应较大,但却没有引起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平时对交警的执法检查、考核、监督、评比等大量经常性制度不落实,有的即便是发现了问题也是遮遮掩掩,本着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致使执法不公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三是查处不严,解决问题手软。在一些交警支队、大队,对民警执法不公不廉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有的甚至群众投诉了、新闻媒体曝光了、人大政协提案了,也不是按照从严治警的要求依法依纪查处,而是忙于到处平事,搞皮表消肿,使问题民警没有得到处理,其他民警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导致本单位执法不公不廉的问题按下葫芦起来瓢。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核心是彰显公平正义,根本职能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执法不公严重违背了党和政府的基本要求,悖离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宗旨,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大力加以整改,这样才能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公信力。

     三、对解决执法不公不廉问题,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和公信力的几点建议

     要提高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就必须以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建立执法管理体系为抓手,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应抓好以下几点:

     应大力加强党委政府部门依法交通自律教育体系建设,淡化特权思想,自觉把自身的交通行为摆在与公民同等位置。要解决“官车”交通违法多、对“官车”管理处罚难的问题,就必须从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职能部门抓起做起,加强自律教育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淡化特权思想,自觉把自身的交通行为摆在与普通公民同等的位置上,真正做到自觉依法交通,不开特权车。一是应把依法行车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体系。在以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中,就如何抵制买官卖官、行贿受贿、吃喝玩乐方面的教育多,而把带头依法行车、不开特权车、不坐特权车作为廉政教育的内容却很少,使一些领导干部产生了“官车”交通违法不算啥大问题的错误心理。于是,对属下司机违法交通不闻不问,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罚不是自觉接受,而是打电话、写条子说情。据对某一县级城市XX年交警队执罚情况的调查,对局以上领导干部车辆交通违法的处罚率几乎是零。通过调阅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车牌尾号为当地老号段100号以内的车辆处罚极少,对尾号是三连以上号牌车辆的处罚也不多。因此,在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应把依法交通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其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带头维护交警的公正执法,带头不为交通违法行为说情,使“官车”成为全社会依法交通的表率。二是应把依法行车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的内容。上一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中,应深入交警部门了解各级领导干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对社会反应强烈、一线交警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应在考核中予以减分,面对面地开展批评,问题突出的应做出组织处理,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把依法交通作为廉洁自律的一门主课,自觉克服特权思想,做到依法文明交通。三是应把依法行车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按照组织生活制度,各级党的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两次民主生活会,在述廉工作中,应对照检查自己依法交通的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一班人”头脑里时刻绷紧“官车”交通违法同样是领导干部不廉这根弦。四是应建立和落实“官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及纪检部门,应鼓励和提倡“官车”交通违法由交警部门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抄告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交通违法次数多、情节严重的“官车”包保领导进行责任倒查,这样既有助于交警大胆管理“官车”,也有利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应大力驾驶经常性廉洁自律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努力从根本上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意识,下力提高抵御能力和公正规范执法能力。剖析交警执法不公的问题,笔者认为不是执法者不懂法不知法,也不是不会规范公正执法,而是执法思想不端正。对此,必须在加强经常性廉洁自律教育上下工夫。一是应切实提高专项教育整顿的质量,下力整改在公正廉洁执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几年,各级交警部门抓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次数不少,但多数质量不高,教育中和教育后民警执法质量变化不大。对此,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主要领导应增强抓队伍教育质量的意识,除定期认真部署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外,还要对教育的全过程进行检查指导,特别是查摆剖析环节,要把工夫下在帮助民警找准执法问题、认清危害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上,对教育质量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应强化从头来,做到问题不解决,教育整顿不结束,这样才能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二是应健全和落实常态执法检查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民警在公正廉洁执法上存在的苗头问题。解决民警执法不公的问题,关键是抓早抓小,不能等到问题成堆才引起重视,应把工夫下在平时常态执法检查考核上。笔者认为,交警大队的领导应每天对一线民警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大队法制员应每周对民警执法文书进行一次检查。交警支队应每月对一线民警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使民警执法问题发现在苗头,解决在苗头。三是应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民警的教育管理,有效防止个别民警在公正廉洁执法上出现大的问题。社会反应强烈的交警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往往发生在少数部门和个别民警身上,人数虽然不多,但“一条鱼腥了一锅汤”。所以,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同时,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特别是一线交警大队,应注重把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检查、考核的重点放在重点部门和个别民警上,对社会反应较大的部门,主要领导要下去蹲点帮助,开展集中教育整改;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民警,应落实逐级包保责任制,做到警队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实行全程重点帮助,确保不让一个民警在公正廉洁执法上落伍掉队。

     应大力加强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认真接受社会监督,虚心整改社会各界反应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解决交警部门执法不公为政不廉的问题,还必须借助社会的力量,切实把交警的执法行为置于上级机关的监管之下和全社会监督之中。一是应建立和落实警风警纪监督员定期纳谏制度。前几年,各级交警部门都聘请了警风警纪监督员,但一些单位平时接受监督的工作不活跃,监督员的作用也发挥得不好,致使一些民警执法不公不廉的问题脱离了监督。对此,交警支队、大队应在健全警风警纪监督员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和落实定期请进来纳谏制度,一般情况下,交警大队至少每季度、交警支队至少半年召开一次警风警纪监督员纳谏会,真诚实意地让警风警纪监督员就交警的执法情况说长道短,对反应集中或问题突出的,必须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应及时向警风警纪监督员汇报,使警风警纪监督员的作用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应建立和落实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定期座谈制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着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交警支队和大队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就交警执法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凡是能够立即整改的就要马上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也要规定整改时限,整改结束后,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直到满意为止;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必须件件抓落实,作为规范民警执法的重要参考,进而不断改进执法行为,推进公正廉洁建设。三是应建立和落实定期上门征谏制度。交警大队应建立与辖区社区、村屯、学校、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至少每月上门征求一次对民警执法情况的意见,逐条登记,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民警的执法行为让群众满意。四是应建立和落实社会举报制度。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有些问题,面对面会不好开口,这就有必要建立和落实社会举报制度。有条件的交警支队、大队,应建立和开通本单位面向社会的网站,设立群众意见栏和问题举报栏,及时通过互联网听取社会各界对交警执法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匿名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通过互联网公告查处结果;交警支队、大队应公开举报电话,指定一名领导专门受理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就应做出相应的处理。这样,更有利于对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深层次的监督,效果也会更好。

     应大力推进道路交通科技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减少传统式的人为操作,最大限度地运用公安网络系统来规范交警的执法行为。解决交警执法不公不廉的问题,除采取人治措施外,迫切要求增加科技手段,进而减少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执法不公不廉。一是在路面执罚上,应加大运用网络信息系统实行非现场处罚的比率,努力减少现场处罚所带来的随意执法因素。交警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客观上增加了不公不廉的时间和空间条件。特别是对“官车”、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果一律实行现场处罚,就给各方面的说情提供了时间和空间条件,一味要求交警铁面无私,确有难度。所以,支队、大队两级应进一步完善交警队信息平台系统、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强化交警运用网络信息系统实行非现场处罚,对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在第一时间将违法信息输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再告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这样即便是有说情的,由于其违法信息已被系统锁定,所以他人想消除违法信息也难上加难,当事人也只好接受非现场处罚,这也就为制约执法不公不廉创造了科技支撑和保障。如果交通违法信息平台在交警大队、中队应用率达到了100%,执法不公不廉的现象会大为减少。二是在窗口服务上,应积极开发交管业务网络办公软件,最大限度地制约民警在受理群众业务上的随意性。在机动车外检、选取车牌号、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测等业务窗口,之所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除对民警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外,技术制约手段落后也是一条主要原因。所以,上级公安机关应大力加强公安交管窗口业务的网上办公软件研发,在一些主要业务环节上,应设定网络技术指标和技术手段,如开发机动车外检电子识别系统、自动选取车牌号的库存数量监控系统、驾驶人考试的全程监控系统等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作的随意性,确保群众办理上述业务公开公正透明。三是在交通事故处理上,应着力推进远程指导系统的应用,努力提高重大以上案卷的电子化率。应当说,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制度建设比较完善,执法不公的问题不是很突出,但个别民警在一些工作环节上原则性不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整事谋利的现象还是有的,办案不公的问题是引发群众上访的最大诱因。据统计,涉及交管部门的群众上访案件中,90%以上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对此,除加强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外,还应大力推进交通事故处理远程指导系统的应用,特别是对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电子化率应达到100%,为事故处理民警公正执法办案加上一道网络监督和科技制约的“紧箍咒”,进而减少在交通事故处理上执法不公不廉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相关关键词: 公正廉洁执法心得 民警公正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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