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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规章制度

    时间:2021-01-08 12:28:55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制定规章制度,考勤以打卡机为准,缺一次卡扣5元,一天缺两次算旷工。

    我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班、下班均需按规定打卡,以便计算考勤。凡月底考勤上未能反应出上下班的时间者,一律按缺勤处理。

    2.忘打卡:如出现忘打卡现象,需有部门主管能证明其准确上下班时间,并在本部门登记以通用单形式报人力资源综合部,人力资源综合部核查无误方为有效。

    3.因公干外出办事,必须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经理级人员外出需经直接上级批准。(如遇上班前直接外出或下班后无法返回需填写通用单注明外出事由交人力资源综合部)人力资源综合部将统一进行核查,不能反映出正常考勤时间的,视情节以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4.每忘记一次打卡罚款5元,当月累计三次忘打卡,则视为一次迟到/早退;
    累计五次则视为两次迟到/早退,依次累计。

    5.无论任何情况下所有员工都必须亲自打卡,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即时予以罚款50元处分,若有两次同样行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6、业务人员出差必须把出差起止时间填写通用单以书面形式报到人力资源综合部、计统科考勤处。

    7、上班时间请假人员必须凭签批的请假条出门,门卫在收到请假条后予以放行,出门及返回都必须打卡。

    公司也是打卡考勤,我把我公司的制度给你一份参考一下,(目前我公司职工没人不打卡):

    规章制度制定、公示与适用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里对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提出了三个步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典型案例】某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日以前实施的是旧版《员工手册》,该手册规定员工的病假工资是其基本工资的60%。而今年1月1日实行的新的《员工手册》规定:当年病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工资待遇按员工工作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员工李女士于去年7月2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家休病假。食品公司按照新的《员工手册》扣发了李女士今年1月份、2月份的工资。李女士不服公司的决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判定食品公司补发李女士今年1月份、2月份的工资差额,食品公司向法院起诉。案件审理中,食品公司将新《员工手册》向其职工公布并已送达职工,但未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制定的《员工手册》应当在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后,在本单位内颁布施行。食品公司新的《员工手册》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所以应按照旧的《员工手册》的标准向李女士支付工资。据此,判决食品公司支付李女士今年1月份、2月份的工资差额一千九百余元。

    【律师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规章制度需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本案中单方面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征求员工同意,不符合民主程序,因此,法院判决新的规章制度对李女士无约束力。

    【风险提示】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用人单位应当保留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及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书面证据。比如,可以制作会议纪要,参与者签名。另外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并非用人单位所有制度。比如,用人单位的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指的规章制度。

    【法律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

    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规章制度制定后,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并不会当然地作为处理依据,还必须经过公示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公示方法很多,根据实践经验,实践中一般可采取如下公示方法:

    (1)公司网站公布:在公司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发布进行公示;

    (2)电子邮件通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并回复确认;

    (3)公告栏张贴:在公司内部设置的公告栏、白板上张贴供员工阅读;

    (4)员工手册发放:将公司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均发放一本;

    (5)规章制度培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集中学习;

    (6)规章制度考试:公司以规章制度内容作为考试大纲,挑选重要条款设计试题,组织员工进行开卷或闭卷考试,加深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理解;

    (7)规章制度传阅:如公司员工不多时,可将规章制度交由员工传阅。

    【典型案例】小明2005年3月入职深圳一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2007年6月10日,小明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小明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小明辩解,他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规定,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

    【律师评析】在本案中,姑且不论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三次以上上班时间聊天可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单从程序上说,公司败诉是确定无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规章制度未公示的,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本案中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公示的,其依据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不能得到

    支持。

    【风险提示】规章制度是否公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影响极大,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案件的胜败。根据实践经验,从便于用人单位举证角度出发,规章制度的公示需注意以下操作细节:发放员工手册必须有员工签收记录,规章制度培训必须保留培训人员的签到记录,规章制度考试应当将试卷作为员工的档案资料保存。另外,还可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本人已经充分阅读公司规章制度,愿意遵照执行。从举证角度考虑,不推荐网站公布法、电子邮件通知法、公告栏张贴法,因为这三种公示方式都不易于举证。

    【法律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适用

    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即既有内部规章制度又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认内部规章制度还是认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以何者作为依据将直接导致裁判结果的差别,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势必产生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6]6号)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司法实践中应以劳动者的请求作为适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前提,劳动者要求优先适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典型案例】王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驾驶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年底公司由于控制成本,单位用车全部外包,根据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岗位没有了,单位可辞退。于是公司通知王某,准备辞退他。王某认为,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果他不担任驾驶员,用人单位应另行解决他的工作岗位,双方遂发生劳动争议。

    【律师评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6]6号)第1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王某要求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另行解决他的工作岗位而不是辞退,王某的要求法院应当支持。

    【风险提示】为了避免规章制度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适用依据的混乱,用人单位应当保持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的一致性,有必要时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劳动合同条款与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一致时,条款自动失效,以规章制度为准。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6]6号)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篇1: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篇2: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立项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起草程序

    规章制度评审程序

    规章制度审议、公告程序

    规章制度执行程序

    【篇3:规章制度制定流程】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

    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

    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

    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

    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

    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

    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

    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 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

    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

    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

    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

    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

    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

    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

    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

    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

    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

    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

    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

    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 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

    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

    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

    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

    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

    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

    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

    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

    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

    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

    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

    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

    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 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篇2: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xxxxxxxxx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操作规程内部文件 规章制度制订程序【2012】001号

    第一章 总 括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程序,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

    的管理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制定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如员工

    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等。

    第三条、执行本制度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关于企业制定重大规章制度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仅限于在公司最高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门内部公开。

    第二章 分 述

    第五条、公司在制定《员工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

    等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应将前述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内容公示

    于公司公示板。

    第六条、在公司公示板,应显示如下内容(附件1《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示

    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

    二、正文:

    1、征询意见书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员工对公司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草案》的意见,任何员工均有对本《意

    见书》所涉及到的《规章制度草案》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自《意见书》发布/发出之日起三

    日内,员工均可向公司总经理递交,对《规章制度草案》不同意见的书面材料,并在书面材

    料上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日期。发表不同意见的员工只能:
    1)向公司总经理递交 2)三日内

    3)必须是书面材料 4)亲自署名及日期

    未全部做到前述四点的员工,不视为其向公司提出了对《规章制度草案》的不同意见,

    亦既表示其同意了公司草拟的《规章制度草案》。

    对于已发表了不同意见的员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会代表公司与其充分协商、沟

    通,以期最终制订出员工与公司均满意的《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草案》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七条、当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无异议时,或虽有异议但经协商、

    沟通后,已达成一致,公司应以公司公示板张贴的方式向全体员工告知《规章制度》。

    告知内容(附件2《公司规章制度公告》示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公告

    二、正文:

    1、《公司规章制度公告》说明经公司与员工协商,双方对《规章制度草案》达成一致,现将《规章制度》正式文本向

    全体员工公布。

    2、《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八条、在《公司规章制度》已经发布后入职的员工,应向其公示所有《公司规章制度》,

    并让其签署《已阅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回执表》。

    第九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盖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篇3: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立项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起草程序 规章制度评审程序规章制度审议、公告程序规章制度执行程序执行规章制度信息反馈程序存档程序 规章制度废止、修改起草程序规章制度废止、修改

    立项程序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申报程序 规章制度废止、公告程序篇4: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流程图

    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图 篇5:管理制度制定程序001 编号:rq/gz-001-2009 管理制度制定程序版本:第一版次

    发布日期:2009年 1月 15 日 实施日期:2009年 1 月1 日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 1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各类制度的制定和更改程序及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制定、发布各类制度。

    3 术语 无 4 职责

    4.1综合管理部为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 5 内容 5.1文件类别

    5.1.1公司文件:从公司角度在业务流程、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等方面,为涉及到若

    干部门或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业务确定原则。

    5.1.2程序文件:在公司文件中已有原则性规定的情况下,规定具体工作的开展程序和

    工作规范。程序文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

    5.1.3作业文件:规定一个部门内或某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流程或操作程序等。 5.2文件

    制定及签发

    5.2.1公司文件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总经理签发。 5.2.2程序文件由各部门负

    责组织制定,总经理签发。

    5.2.3作业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部门领导签发。

    5.

    3文件制定程序

    5.3.1企业管理部可根据公司需要,指定某项业务的主要负责部门形成公司文件草案。

    该主要负责部门须对草案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将协调后的草案及文件会签单(见附录1)

    报企业管理部。

    5.3.2企业管理部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对草案进行审核,并形成正式文件报总经理签批

    后生效。新发布的公司文件颁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有义务使本部门的全体员工了解公司

    文件。

    5.3.3公司各有关部门原则上均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相应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的公司

    文件草案,同文件中涉及到的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用文件会签单履行会签手续送企业

    管理部审核,由总经理签字,然后分发至有关部门,同时各部门须将该程序文件签字原稿和

    软盘备份送交企业管理部备案。程序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

    5.3.4各部门可在公司文件和部门程序文件规定的原则下编制所需的作业文件,作业文

    件经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生效,同时各部门须将作业文件签字原稿和软盘备

    份送交备案,由企业管理部办理存档,作业文件由各部门负 责管理与维护。

    5.4 文件会签要求公司文件、程序文件需要相关部门会签,各会签部门经理在收到文件并在会签单上签字

    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具会签意见,交该文件的负责部门。

    5.5 文件编码

    三位序号 001-999 公司文件英文缩写字母cd 部门代码

    5.5.2程序文件的编码由各部门给定,结构如下:三位序号 001-999 程序文件英文缩写字母pd 部门代码

    三位序号 001-999 作业文件英文缩写字母od 部门代码

    5.5.4 文件后付的表单或附录编码由各文件制定部门统一按顺序给定,结构如下:
    三位序号 001-999 纪录的英文缩写字母 r 部门代码 5.6文件更改现行各类文件如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进行修改或废止,更改工作按本制度第5.3款的

    程序进行。

    5.7文件编写要求 5.7.1文件构成 各类文件一般应由如下几个内容构成:
    文件名称:明确文件反映的对象和主题。

    目的:明确文件内容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说明为什么开展该项活动或说明程序所控制的 活动及控制目的。

    范围:明确文件的适用范围或应用领域,如部门、人员、项目、过程、活动等,必要时

    还应明确写出不适用的范围或领域。术语:对于文件中使用的概念、定义和标准在必要时应予解释,特别是注意那些对不同

    人有不同含义的词或那些对具体行业有特定含义的词必须给出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和明确的

    解释。

    职责:说明该文件的管理和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或规定负责实施该文件的部门或人

    员及其责任和权限,以及规定与实施该文件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其责任和权限。内容:明确该文件所要阐述的具体内容、项目和要求,包括文件所涉及到的程序、方法、

    措施和有关要求等,当内容与要求涉及部门较多时,应明确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协作方式

    和相互制约关系,内容可用流程图及对流程的详细描述进行表述,如无法用流程来表达的文

    件则可按层次编写。

    相关文件:与本文件相关的其他公司文件、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等。

    记录(质量记录):

    该文件中活动用到或产生的记录或表单。

    更改记录:对文件进行的更改情况做出记录。附加说明:明确文件的起草部门与人员、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对该文件进行审核及批准的

    领导。

    5.7.2文件的规范格式 5.7.2.1文字要求 – 职责分明,语气肯定(避免用大致上、基本上、可能、也许之类词语);

    – 结构清晰、文字简明、文风一致;

    – 遵循最简单、最易懂原则编写各类文件。

    5.7.2.2

    文件的规范格式

    – 文件的页面设置为a4纵版,关于页边距及字体、字号等,请参见本文件执行。

    6.支持文件

    7.质量记录 7.1文件会签单8 本程序更改记录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 (部门、科室)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 (部

    门、科室)负责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由 审核、批准。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篇二: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xxxxxxxxx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操作规程内部文件

    规章制度制订程序【2012】001号

    第一章 总 括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程序,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制定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如员工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等。

    第三条、执行本制度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制定重大规章制度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仅限于在公司最高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门内部公开。

    第二章 分 述

    第五条、公司在制定《员工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等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应将前述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内容公示于公司公示板。

    第六条、在公司公示板,应显示如下内容(附件1《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示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

    二、正文:

    1、征询意见书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员工对公司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草案》的意见,任何员工均有对本《意见书》所涉及到的《规章制度草案》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自《意见书》发布/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员工均可向公司总经理递交,对《规章制度草案》不同意见的书面材料,并在书面材料上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日期。

    发表不同意见的员工只能:
    1)向公司总经理递交 2)三日内

    3)必须是书面材料 4)亲自署名及日期

    未全部做到前述四点的员工,不视为其向公司提出了对《规章制度草案》的不同意见,亦既表示其同意了公司草拟的《规章制度草案》。

    对于已发表了不同意见的员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会代表公司与其充分协商、沟通,以期最终制订出员工与公司均满意的《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草案》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七条、当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意见书》无异议时,或虽有异议但经协商、沟通后,已达成一致,公司应以公司公示板张贴的方式向全体员工告知《规章制度》。

    告知内容(附件2《公司规章制度公告》示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公告

    二、正文:

    1、《公司规章制度公告》说明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双方对《规章制度草案》达成一致,现将《规章制度》正式文本向全体员工公布。

    2、《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八条、在《公司规章制度》已经发布后入职的员工,应向其公示所有《公司规章制度》,并让其签署《已阅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回执表》。

    第九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盖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篇三: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立项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起草程序

    规章制度评审程序

    规章制度审议、公告程序

    规章制度执行程序

    执行规章制度信息反馈程序存档程序 规章制度废止、修改起草程序规章制度废止、修改立项程序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申报程序 规章制度废止、公告程序篇四: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图

    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图 篇五:管理制度制定程序001 编号:rq/gz-001-2009 管理制度制定程序

    版本:第一版次

    发布日期:2009年 1月 15 日 实施日期:2009年 1 月 1 日 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 1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各类制度的制定和更改程序及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制定、发布各类制度。

    3 术语 无 4 职责

    4.1综合管理部为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

    5 内容 5.1文件类别 5.1.1公司文件:从公司角度在业务流程、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等方面,为涉及到若干部门或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业务确定原则。

    5.1.2程序文件:在公司文件中已有原则性规定的情况下,规定具体工作的开展程序和工作规范。程序文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

    5.1.3作业文件:规定一个部门内或某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流程或操作程序等。

    5.2文件制定及签发

    5.2.1公司文件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总经理签发。

    5.2.2程序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总经理签发。

    5.2.3作业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部门领导签发。

    5.3文件制定程序 5.3.1企业管理部可根据公司需要,指定某项业务的主要负责部门形成公司文件草案。该主要负责部门须对草案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将协调后的草案及文件会签单(见附录1)报企业管理部。

    5.3.2企业管理部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对草案进行审核,并形成正式文件报总经理签批后生效。新发布的公司文件颁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有义务使本部门的全体员工了解公司文件。

    5.3.3公司各有关部门原则上均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相应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的公司文件草案,同文件中涉及到的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用文件会签单履行会签手续送企业管理部审核,由总经理签字,然后分发至有关部门,同时各部门须将该程序文件签字原稿和软盘备份送交企业管理部备案。程序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

    5.3.4各部门可在公司文件和部门程序文件规定的原则下编制所需的作业文件,作业文件经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生效,同时各部门须将作业文件签字原稿和软盘备份送交备案,由企业管理部办理存档,作业文件由各部门负 责管理与维护。

    5.4 文件会签要求

    公司文件、程序文件需要相关部门会签,各会签部门经理在收到文件并在会签单上签字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具会签意见,交该文件的负责部门。

    5.5 文件编码 5.5.1公司文件按首次发文的先后顺序由企业管理部给定序号,编码结构如下:

    ×× — ×× ×××

    三位序号 001-999 公司文件英文缩写字母 cd 部门代码

    5.5.2程序文件的编码由各部门给定,结构如下:

    三位序号 001-999 程序文件英文缩写字母pd 部门代码 5.5.3作业文件的编码由各部门给定,结构如下:

    ×× — ×× ×××

    三位序号 001-999 作业文件英文缩写字母od 部门代码 5.5.4 文件后付的表单或附录编码由各文件制定部门统一按顺序给定,结构如下:

    三位序号 001-999 纪录的英文缩写字母 r 部门代码 5.6文件更改

    现行各类文件如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进行修改或废止,更改工作按本制度第5.3款的程序进行。

    5.7文件编写要求 5.7.1文件构成

    各类文件一般应由如下几个内容构成:
    文件名称:明确文件反映的对象和主题。

    目的:明确文件内容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说明为什么开展该项活动或说明程序所控制的活动及控制目的。

    范围:明确文件的适用范围或应用领域,如部门、人员、项目、过程、活动等,必要时还应明确写出不适用的范围或领域。

    术语:对于文件中使用的概念、定义和标准在必要时应予解释,特别是注意那些对不同人有不同含义的词或那些对具体行业有特定含义的词必须给出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和明确的解释。

    职责:说明该文件的管理和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或规定负责实施该文件的部门或人员及其责任和权限,以及规定与实施该文件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其责任和权限。

    内容:明确该文件所要阐述的具体内容、项目和要求,包括文件所涉及到的程序、方法、措施和有关要求等,当内容与要求涉及部门较多时,应明确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协作方式和相互制约关系,内容可用流程图及对流程的详细描述进行表述,如无法用流程来表达的文件则可按层次编写。

    相关文件:与本文件相关的其他公司文件、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等。

    记录(质量记录):该文件中活动用到或产生的记录或表单。

    更改记录:对文件进行的更改情况做出记录。

    附加说明:明确文件的起草部门与人员、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对该文件进行审核及批准的领导。

    5.7.2文件的规范格式 5.7.2.1文字要求

    – 职责分明,语气肯定(避免用大致上、基本上、可能、也许之类词语);

    – 结构清晰、文字简明、文风一致;

    – 遵循最简单、最易懂原则编写各类文件。

    5.7.2.2文件的规范格式

    – 文件的页面设置为a4纵版,关于页边距及字体、字号等,请参见本文件执行。

    6.支持文件

    7.质量记录 7.1文件会签单 8 本程序更改记录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 (部门、科室)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 (部门、科室)负责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由 审核、批准。

    公司管理制度

    ? 招聘与劳动合同

    公司招聘员工,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为公司提供最优秀、最合适的人选。但相同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选拔内部员工。公司鼓励员工向公司推荐品学兼优的人才。

    一、录用条件

    1、适用于所有员工的录用条件包括:

    (1)品格诚实

    员工须诚实地将其真实履历、身体状况、教育状况等信息告知公司,确保其向公司提交的各种证明和材料全面、真实、客观可靠。如果员工历史上存在营私舞弊、严重失职行为,或者受到过行政处分、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或者受到过原单位的处分,或者与原公司存在纠纷或经济纠纷,员工须先详细向公司作书面说明。

    (2)手续完备

    员工须依法与原公司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并向公司出示相关证明。

    (3)能力合格

    员工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辅助能力(如熟悉使用电脑、外语能力等)及其他特殊要求,并能完成岗位描述规定的各项岗位职责。招聘员工时,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和需求部门将明确其具体要求。

    (4)被录用的员工的名誉和行为不应有不良记录;

    (5)被录用的员工身体健康,没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或慢性病或者不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其他疾病。

    二、劳动合同

    1、公司正式录用员工将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由员工本人签订,他人代签无效。公司方面由有关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劳动合同签署后,公司持两份合同原件,员工将持一份合同原件。

    2、劳动合同的类型分类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署,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办理。

    三、试用期

    1、公司依法对新聘员工衽试用期制度。目的是让公司考察新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同时让新员工对公司及所应聘岗位的工作进行考察。

    员工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劳动报酬

    一、工资制度

    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其工资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按照其工资制度和考核制度确定并调整员工工资。

    二、员工工资的计发形式

    1、员工工资的计发形式包括月薪制、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每个员工具体实行哪一种形式,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确定或者由双方另行约定。

    正常月薪:员工按公司规定正常出勤并完成当月工作时间,即享有当月的工资。

    计时工资制:员工的月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当月工作时间计算。员工每工作一个小时,即享有按计时工资标准计算出的一个小时的工资。员工计时工资标准,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或者双方另行约定。

    计件工资制:员工的月工资按当月完成的产品件数和计件单价计算。计件单价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或者由双方另行约定。

    2、无论哪一种工资计发形式,员工的月工资不得少于公司住所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员工工资的构成

    1、员工的工资

    正常包括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

    2、正常月工资

    实行正常月薪制的员工,其正常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是作为员工基本保障的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员工,其正常月工资由员工当月的小时工资累计、津贴和补贴构成。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其正常月工资由员工当月的计件工资累计、津贴和补贴构成。

    3、加班工资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1.5倍,节假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

    四、工资的发放

    1、员工的正常月工资,由公司于次月的五(5 )日以前,委托银行通过银行卡将员工当月的工资支付给员工。甲方遇有自身或银行系统故障、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等特殊情况时,公司可能推迟适当的时间向员工支付工资,但推迟时间将不超过十五(15)天。公司将员工工资委托支付给银行,视为已向员工支付工资。

    员工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员工依法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如员工离开公司,当月工资将在当月(办理完离职手续在公司当月发薪日期以前的)或者次月(办理完离职手续在公司当月发薪日期以后的)支付。由于员工不履行离职手续而导致工资迟发,由员工负责。

    五、工资的调整

    1、年度绩效考核

    公司于每年上半年对员工上一年度进行表现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公司经济效益情况等,按公司考核制度和工资制度,确定是否对员工工资进行相应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员工在上一年度的表现和工作绩效,决定员工当年工资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

    2、普调

    公司可以根据其工资制度,结合公司经济效益有及公司所在当地物价指数的浮动情况,确定是否对员工工资进行普遍或部分调整以及调整幅度。

    3、岗位调薪

    员工岗位调整,其月薪或计时工资按新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由公司相应调整。员工工作的产品、工作强度等发生大的变化,其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等由公司相应调整。

    六、病假工资

    员工依法享受病假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病假

    员工在一般病假期间,按下列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七、工资保密

    公司实行严格的工资、奖金保密制度。员工除有权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询问和了解有关自己工资、福利的情况外,不得向他人透露自己和他人的工资、福利情况,不得询问、 讨论或传播自己和他人的工资、福利情况。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制。

    公司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08:00至下午17:00,其中包括午餐与工休时间。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工作性质及岗位的不同,公司可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包括对每周工作及休息时间的调整以及每日工作起始时间的调整。

    公司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实际工作开始到结束的时间。请员工尽可能提前10分钟上岗,以做好准备工作。

    员工下班后应整理、清扫工作场地及周围区域,做好5s工作,以便第二天工作。应注意火源及关好门窗,关闭电脑、饮水机、空调及打印机电源。

    2、经主管劳动行政机关批准,公司可以对全部或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或非全日制用工。具体按《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有关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章制度办理。

    三、休息休假及考勤办法

    依法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一)周末休息

    公司原则上安排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末休息时间。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工作性质及岗位的不同,公司可调整员工的每周工作及周末休息时间。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按相应的工作制度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工人工作班次由主管预先排定,个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和休息时间,须提前一天向工区主管及生产部经理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方能修改。

    (二)法定假日

    公司依法执行国家法定假日制度。具体放假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事先公布。

    (三)带薪年休假

    1、员工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休假(简称“法定年休假”)以及公司给予员工的、超出法定年休假天数的年休假(简称“约定年休假”)。

    法定年休假的天数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约定年休假的天数由公司和员工另行约定。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要在工作时间看病时,应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因病请假时,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报本部门经理批准,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突发疾病的员工,须在当日上午10:00以前通知所在部门经理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应补交病假单,补办请假手续。

    员工因病需要到外地检查治疗,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按病假处理:(1)已到公司指定医院或本市市级医院检查或就诊,公司指定医院或本市市级医院同意其到外地检查治疗,(2)经人事部批准,(3)到外地市级以上医院就诊。

    在医疗期连续病休超过一个月的员工,病愈要求复工时,需持医疗部门的复工证明,并经人事部批准方可复工。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或进行治疗的,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具体标准如下:员工在公司工作的第一年,医疗期为三个月,以后工作每满一年,医疗期增加一个月,但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员工使用的医疗天数累计计算。

    员工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上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3、正常情况下,员工应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和开具病假单。没有指定医疗机构的,应到市级以上医院就诊和开具病假单,但公司保留派人复核的权利。篇二:英语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英语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3.少儿英语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4.英语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1、英语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一.本制度之制定旨在与学员共同促进培训期间正常有序的学习。学员应遵守本中心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英语活动。

    二.尊师重教,谦虚好问,勤奋学习。

    三.做好每堂课预习工作,上课前仔细检查是否携带所需的学习资料和作业,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四.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仔细听讲,积极参与。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准迟到早退,若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应及时请假。课后认真复习,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上课时间不能在课堂随意走动。不允许用手机和在教室内喝水吃东西。课间休息,严禁追逐推搡。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无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要离校者,必须用英文向校方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写请假条者要补写请假条,没办手续而缺课者做旷课处理,旷课累计两次者警告一次;旷课累计五次者,做自动退

    学、弃学处理,学费不退。自由活动时间不允许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负责自负。

    七.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做作业者,要接受老师批评。屡教不改者,教师有权拒绝为其批改作业。

    八.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员之间严禁出现吵架、斗殴或其它不友好行为。有恶劣行径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九.学员必须爱护公物。损坏校内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报纸杂志阅读后应放回原处;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十.教室内空调由班主任统一开关,彩电和vcd由上课老师负责开关,未经允许,禁止学员开关。节约水电,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水的习惯。

    十一.家长须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课应由家长或专人接送,其间安全自己负责。

    2、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本中心,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教学。

    3、因接送学生的车辆时间比较集中,请家长尽量将车停在外面的专用车位,谢谢理解和合作。

    2、英语培训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树立安德鲁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各项有关制度,适用于安德鲁每位员工。

    教职工考勤与奖惩制度

    一、员工考勤统计以打卡机为准。不得找别人代替打卡,每发现一次,学校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二、学校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人次10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计算。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10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旷工半天扣发50元人民币;
    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请假应提前半天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四、根据学校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于上班前半小时与学校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解聘。

    五、上班时间玩游戏、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六、与客户发生争吵给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当即予以解聘。

    七、奖励:

    1、当月全勤且没有其他违纪现象者,奖励100元。

    2、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并产生显著效益,学校给予奖励。

    3、在特殊情况下宁肯个人受到委屈而一心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者,学校酌情给予奖励。

    4、对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受到客户好评者,学校酌情给予奖励。

    安德鲁英语培训中心 20xx/7/13

    3、少儿英语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一、教学主管 1.课程设置:

    (1)参考总部提供的课程计划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课程安排,包括平时班和寒暑班,协调推广部进行招生。

    (2)针对不同班级,选派合适的教师进行授课,充分发挥教师的特长,将教学效果做到最好。

    (3)针对寒暑假这一黄金时间,结合当地的情况,提前拟定可行性课程计划及活动方案,使课程多元、实用,配合推广部的招生,并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寒暑班课程培训,保障各班次的正常教学;

    2.教师管理:

    (1)根据教学需要,按照教师的考核标准招聘教师,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培训中心的教学要求、方法、教学步骤,尽快胜任教学工作。

    (2)从教师中选拔教学骨干,培养使其成为课长,协助自己的工作;

    (3)协调教师调课,开具代课通知单给代课教师;

    (4)负责制定教学组授课教师的日程安排。保障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每天设立20分钟的语音学习时间,组织教师观看学习《发音一点通》及《小学英语vcd》,解决教师的发音问题。每周学习韵文、儿歌,编排相应的动作,促进韵文、儿歌的教学工作。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设立dailytalk环节,组织教师轮流值日确定口语谈话的主题,锻炼教师的口语能力;

    (5)按照各项指标审核授课教师,并参照学生对老师的评价,填写《——年——期教师考核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授课教师。

    3.教学管理:

    (1)钻研教材。

    教学主管首先要吃透教材,把握好教材,理解教材的编写理念和原则,建构教材的教学框架。给授课教师讲解,使其对整套书、每册书的编写理念和优势、不足有深入细致的了解。

    (2)集体备课。

    在周二组织教师备课,确定一单元的教学目标,细化到每课的教学目标:单词、句型、日常对话、歌曲、韵文。针对本周的教学任务确定具体适宜的教学方法。

    (3)说课、评课。

    教学主管要求授课教师进行说课,并给与指导,使其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技巧,提高教学水平;

    (4)审批教案。

    在教师上课前检查教师教案,督促其备课情况。上课后检查课后反思,促使教师不断积累自己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效果;

    (5)看课、评课。

    主管在无课之余,随时进班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在听课后评议其授课的优缺点,同时针对其教学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示范,使教师对自己授课有进一步的认识,在实际运用中加深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理解,从而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保障培训中心的教学质量;

    (6)教研活动。

    针对教学中的共性问题,应不定期的开展教研活动,使教师认识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的办法,改进自己的教学;

    (7)教学资源。

    教学主管平时注意教学资源的积累,如游戏归类、教具制作、分类、课前热身及韵文、儿歌的搜集和整理、教学理论的提升、课堂管理、教学技巧、汇总教学资料,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8)教学沙龙。

    组织授课教师参加每月一次的教学沙龙,确定学习研讨的内容。认真填写《教学沙龙记录表》。

    (9)demo课及活动。

    组织教师定期策划并举办demo课及教学公开课,协调学校的招生及宣传工作。

    少儿英语培训制度是少儿英语培训学校的基础,需要培训学校良好的去制定执行,这样才能使学校有个规范性的制度,才会引导学校走在正确的办学道路上,而不是全部都是向钱看的。篇三:英语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迷你英语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一.本制度之制定旨在与学员共同促进迷你培训期间正常有序的学习。学员应遵守本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英语活动。

    二.尊师重教,谦虚好问,勤奋学习。

    三.做好每堂课预习工作,上课前仔细检查是否携带所需的学习资料和作业,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四.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仔细听讲,积极参与。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严禁迟到早退,若因生病不能上学,应及时请假。课后认真复习,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上课时间不能在课堂随意走动。严禁使用手机、在教室内吃东西。课间休息,严禁追逐推搡。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无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要离校者,必须向校方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写请假条者要补写请假条,没办手续而缺课者做旷课处理,旷课累计两次者警告一次;
    旷课累计五次者,做

    自动退学、弃学处理,学费不退。自由活动时间不允许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责任自负。

    七.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做作业者,要接受老师批评。屡教不改者,教师有权拒绝为其批改作业。

    八.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员之间严禁出现吵架、斗殴或其它不友好行为。有恶劣行径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九.学员必须爱护公物。损坏校内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
    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十.节约水电,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水的习惯。

    十一.家长须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课应由家长或专人接送,其间安全自己负责。

    2、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本中心,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教学。

    单位规章制度制定

    【篇1: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篇2: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 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
    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 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
    款不编序号;
    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
    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篇3: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二、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问题二十二、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有什么重要性?

    [法条解答]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问题二十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哪些内容是必需的?

    [法条解答]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律师提示]有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像劳动报酬中工资的组成,加班费的基数计算,劳动定额的基数,劳动纪律中哪些行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越具体越好,操作性越强越好。

    问题二十四、制订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法条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律师提示]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不符合法定程序都是无效的,根据以上法条,规章制度的法定程序是: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与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所以要考虑组建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并保留好制定过程中的相关书面证据。这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

    问题二十五、规章制度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合法有效?

    [法条解答]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但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没有异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律师提示]鉴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很多企业都未能按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为有效过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有以下三点规定:1、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2、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3、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没有异议的。

    问题二十六、用人单位如何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 [法条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律师提示]规章制度的公示成为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的关键,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能出示规章制度已公示的证据而败诉,所以如何公示并保留好证据很重要。公示方法一般有:通过员工手册发放(员工签领),员工书面声明已了解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已公示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制度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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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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