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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产假国家规定,江苏省产假国家规定

    时间:2020-09-03 08:03:23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2019年江苏产假国家规定,江苏省产假国家规定

       篇一:20XX苏州最新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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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苏州最新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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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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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享受的假苏州母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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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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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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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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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请的假苏州母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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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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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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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晚育假及护理假苏州母婴指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授乳时间丨哺乳假苏州母婴指南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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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产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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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前检查苏州母婴指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孕期安排苏州母婴指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丈夫护理假苏州母婴指南《江苏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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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苏州母婴指南(1)生育就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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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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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生育津贴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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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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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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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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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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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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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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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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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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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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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20XX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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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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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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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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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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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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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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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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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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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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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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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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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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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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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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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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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20XX江苏公务员时政:最多可休7个月,让产假更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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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江苏公务员时政:最多可休7个月,让产假更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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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根据修正案,“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女职工最多可以休7个月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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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修正案,其中不乏亮点。比如,再婚夫妻婚后未共同生育的,不论婚前有几个娃儿都可再生一个,但人们还是把目光更多聚焦在产假上。产假最多可休7个月,对产妇来说,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可是,且慢乐观,按照条例,这得首先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而在资强劳弱的不对称博弈中,有多少企业女职工会去申请多休假,即便申请又有多少人能如愿以偿?这是一些女职工的现实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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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忧虑不无道理。很多时候,女职工的权利很脆弱,权益也很难保障。比如在一些单位,女职工休完产假回去上班,会被边缘化。媒体曾有报道,有的新妈妈上班后,发现办公室已被调到厕所对面,甚至有的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便开始不受待见,处在这样的环境,又怎能奢望产后多休假?应该说,并非所有的单位都不近人情,拿劳动法规不当回事,但毕竟有无良企业或经营困难的企业存在,这种担忧也就会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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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质上讲,休产假,与其说是产妇的福利,不如说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与以往相比,如今最多可休7个月产假,体现了政策对产妇和婴儿的呵护,对女职工合法权利的守卫,这种看得见的进步,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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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女职工的担忧怎么化解呢?其实,经单位同意,可以增加产假1至3个月,这种制度设计具有弹性和张力,未必像一些人想象的那么糟糕,起码预留了女职工和单位协商的空间。正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所称,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空间。在当前,不少企业面临生存压力,既尊重女职工的产假权,也兼顾企业的现实困难,更能体现立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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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产假其实可以更长一些。比如在英国,产妇可以享有12个月产假。在德国,婴儿的父亲和母亲有12个月带薪假期。他山之石,未必可以攻玉,但提供了一种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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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从长远看,单纯延长产假并不是唯一出路,更合理的产假制度还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延长丈夫的陪产假;二是休产假期间的补贴或奖金由政府发放,而不是由单位承担。回到北京的规定,在立法时兼顾多方利益,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样的法规就更能深入人心,也更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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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关键词: 国家规定中小学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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