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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惠民政策心得体会(共11篇)

    时间:2020-11-02 13:35:39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新疆惠民政策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自治区将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惠民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据天山网12月25日报道,2012年,我区将大力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天然气利民等工程建设。将把改善生活条件与解决生活问题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安居与富民双重目标的实现;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加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持商品房价格基本稳定;
    继续加大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借助塔里木盆地丰富的油气资源,实现南疆三地州和沿线团场城镇全部气化。

    将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养;
    研究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扶持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我区还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统筹城乡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养老保险金标准,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继续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孤残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采取特殊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水平。

    在教育科技卫生事业,我区将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
    加快发展南疆三地州普通高中教育,扩大学前双语教育覆盖面,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
    加快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疆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自治区在年初将今年确定为“民生建设年”,实施了22个方面80个民生工程。1至11月,全区各项民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51.1亿元,同比增长61.1%,比去年同期提高28.1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4%。

    周一升国旗宣讲提纲

    新疆九项惠民政策

    一、坚持就业惠民,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220万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00万人次以上,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二、坚持教育惠民,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落实南疆地区14年免费教育,切实提高入学率;

    积极推进双语教育,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切实抓好职业教育,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

    着力加强高等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水平。

    三、坚持医疗惠民,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实施全民健康工程。

    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确保到2020年全区各族群众健康指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坚持社保惠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力争到2020年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力争到2020年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孤儿实现集中收养,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五、坚持扶贫惠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面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南疆四地州区域性整体脱贫。

    六、坚持安居惠民,积极推进安居乐业。

    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141.28万户农牧民住房建设;

    力争“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99.22万套,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坚持暖心惠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力争到2020年农村公路超过13万公里、基本实现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网络宽带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面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

    八、坚持兴边惠民,有力促进稳边固边。

    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推动边境地区发展,改善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提高边民补贴标准,确保他们安心生产生活、安心守边固边。

    九、坚持安全惠民,提高各族群众的安全感。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机制,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全程追溯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局惠民政策情况汇报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文安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意见反馈,集中推出了一批涉及交通运输建设的惠民政策。

    一是扎实做好干线公路提档升级。启动实施高速连接线、改造工程;
    完成18.6公里线大修和7.2公里的县道维修改造工程;
    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安保工程;
    加快国省干线公路绿色廊道建设。

    二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出行环境。完成中修工程;
    修建不少于50公里的连村公路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硬化任务;
    积极实施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工程。

    三是积极实施危桥重建工程。完成桥、桥两座危桥重建工程,确保2014年底如期竣工通车。

    县、镇《民本计生工程》惠民政策宣传单

    1、镇、企业联手开展“助学关怀”。对全镇在校困难中、小学生进行调查建档,由镇民政、计生等部门联系部分企业筹集“困难助学资金”,对计生家庭困难学生实施跟踪“助学关怀”。

    2、计生、司法联合三所初中不定期开展“青春期”教育,提高青春期学生自我安全保健意识。

    3、镇妇联、计生联合打造“留守儿童之家”,不定期上门访视,建立与外出父母结对联系,共同构建和谐家园。

    4、凸显女孩关怀。每年五月份在全镇推选一村一名“好媳妇、好婆婆、孝顺女”三好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5、实行科学化、人性化“康检服务”。每年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生殖健康检查;
    每季度定期为42周岁以下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监测,并科学分类管理,推行诚信计生;
    与镇卫生院联合开展孕前健康检查,全面推广叶酸发放工作,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
    加强镇、村服务人员术后访视。

    6、拓展生育关怀。利用“5.29”会员活动日和春节慰问,用好用足“人口基金”,每年开展救助独生子女困难学生、贫困母亲和手术并发症家庭生育关怀行动,每人救助500元以上。

    7、拓展生育政策服务。对流入我地经商、居家、务工、有固定房产、固定企业岗位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免费发放《生殖健康服务证》。

    8、重点帮扶幸福家庭工程。对我镇计划生育家庭在种植、养殖等自主创业,具有规模的,在资金、技术等方面重点帮扶“生育关怀-幸福家庭”示范基地。

    9、提高晚婚晚育率。镇财政对当年夫妻双方晚婚或晚育对象一次性奖励500元。

    10、提高早孕发现率。对期内新婚、再生育对象怀孕90天内主动上报孕情信息,正常出生并主动落实节育措施的奖励500元。

    11、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对放弃再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奖励1500元;
    独生子女领证户每月发放20元儿保费;
    独女户或二女家庭免交个人医疗保险费。

    12、实施人才培养。对所有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除享受“红花山教育奖励基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外,对独生子女二本以上大学生增奖500元,对放弃再生育指标户增奖1000元。

    13、体现“节育关怀”。对主动落实补救并在90天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奖励补助300元营养费,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后主动落实绝育手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其中符合政策再婚生育一女孩主动落实绝育手术的奖励1000元,双女户结扎享受县财政一次性奖励3000元。

    14、奖励扶助对象提前5年享受直补资金。全县从今年起,符合条件300多户将享受国家奖励扶助从55周岁开始领取奖励奖金。

    孙村镇人民政府孙村镇计划生育协会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制度制定于1980年。为适应城镇居民收入和基本生活支出增长的新情况,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了修改,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扩大高收入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范围,减轻了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解决农民工问题

    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涉及工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权益保护等一系列善待农民工新政策。此后,各地提高农民工待遇、改善农民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措施也陆续出台,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和条件逐步改善,输出输入地、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环境正在形成。

    农村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

    为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全国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国家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普遍减轻。推行“一费制”,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将投入100亿元,实施农村初中学校改造计划,地方政府也要相应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取消农业税

    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和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历来十分重视。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上宣布:“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每年可使农民减轻负担48亿元。从今年起,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宣布: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终结了。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

    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覆盖城乡

    近年来,全国财政用于卫生投入的增幅年均在20%以上。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要在全国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包括比较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形成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我国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税费减免、财政投入、小额贷款、就业援助和服务、社会保险补贴、控制企业裁员等多个方面,既较好发挥了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体现了政府在就业方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03年,中央财政新增47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就业、再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

    为加快西部地区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自2004年起,国家启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提出“到2007年,在我国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为此,中央在4年间将投入100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保障新增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2004年7月5日,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分别与西部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郑重签署了“两基”攻坚计划责任书,省长们立下“军令状”。

    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完善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管理的范畴。本届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200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初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安全生产中长期奋斗目标。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国家将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加快安全饮水设施建设,今年再解决32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春运火车票价不上浮

    铁路春运实行浮动票价,是按照经济学理论使用价格杠杆来实现均衡运输的一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产生了削峰平谷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在目前的情况下,很难达到理想效果。2007年1月铁道部宣布,春运各类旅客列车一律不再实行票价上浮,这是铁路部门继2006年春运实行临客票价不上浮后,推出的又一惠民政策。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称,“2007年铁路春运客票价格不上浮,铁路因此需要多承担近3亿元的成本。”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健全廉租房保障,规范和改进经适房管理,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养老保险事业取得重大进展。自2005年起到2007年,国家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月人均养老金将从714元提高到963元。2007年8月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政策。会议确定了解决养老金差距过大问题的基本思路,对今年和今后三年的养老金调整工作作出了部署。2008—2010年,国家还将再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从2002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拨出2亿元人民币,设立国家奖学金,资助45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此中央财政支出将由上年18亿元增加到95亿元,明年将安排200亿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支出;
    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党的十六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发各地执行。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部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预计年底前将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低保金发放到户的工作目标。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城市低保资金补助力度,由2000年的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

    151亿元,覆盖人数由2000年的400多万人增加到目前的2200多万人,基本实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十六大以前已决定开展试点工作,2005年卫生部提出扩大试点,2006年1号文件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提高补助标准。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加快,长期困扰农民的“看病难、吃药贵”问题将得到缓解。中央决定,从2007年开始新农合制度建设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2007年新农合覆盖的县(市、区)要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0%,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

    师范生免费教育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这项政策结束了1997年以来我国大学招生并轨后师范生收费教育的历史。《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政策

    2004年,中央1号文件决定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随后,又出台了保护耕地、加大农业投入、严格控制农资价格和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4项保障措施。2004年至2006年全国共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390亿元,使7亿多种粮农民直接受益。2006年,为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中央财政新增补贴资金120亿元,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施综合直补。

    1、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2014年,中央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分别于8月和11月份下发通知,共计要求取消103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7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大多集中在经济领域,涉及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服务机构设立、贷款卡发放、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等。

    2、80个示范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4年4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首批推出80个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李克强强调,要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的方式,“让有资质的企业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特别是一些产业项目,竞争一定要公平。不能让哪个企业通过‘关系’进来。”

    3、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明确目标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对淘汰落后产能水平、控制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淘汰黄标车数量都提出明确的要求。

    4、工伤认定标准放宽

    2014年9月1日,由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极大放宽了工伤认定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称,如果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也可以理解为合理。

    5、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至3万元

    2014年9月2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

    6、供应短缺药品试点国家统一定价

    2014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由多部门参与制定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同时,为保证短缺药品供应,进一步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

    7、7400余万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10% 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过10年连续上调,我国月均养老金将超过2000元,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统计显示,北京每月平均养老金达仍然3050元排在第一位。其他如青海、山西、新疆、天津、河北、河南、甘肃、贵州、江苏、云南、陕西12省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为2593元、2389元、2298元、2295元、1950元、2100元、2065元、1977元、2236元、1877元、2116元。

    8、机动车检验6年内私家车免上线

    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免检车辆的范围为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享受免检政策;
    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9、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 贷款利率下浮

    2014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文指出,为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0、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破冰”

    2014年10月14日,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财政惠民政策大全

    时间:2011-02-23 10:2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A)社保方面

    一、下岗失业人员失业金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的条件是本人和单位应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缴费满一年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享受标准是:缴费每满一年,城镇户口的,享受2个月的失业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农村户口的,缴费每满一年,可享受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享受大病医疗统筹补助,享受标准不超过本人享受失业金的4倍。

    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我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非正规就业的,除建筑、娱乐以及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其他行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严禁向下岗失业人员收取和变相收取各种集资款和摊派款。

    3、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110次

    4、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和市容整顿时,要统筹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经营场地,政府开发各类市场要预留不少于20%的摊位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并在收费上给予适当优惠。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目前,我市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标准为30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标准为2040元/人.年,即家庭年人均收入不足2040元的补足到204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70%,乡(镇)财政负担30%。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办法 补偿方法为门诊医疗补偿和住院医疗补偿。

    门诊医疗补偿分两种情况:

    1、一般疾病门诊补偿。一般疾病,普通门诊基金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各乡镇门诊补偿费用的定点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实行总额包干。2010年度为乡镇卫生院辖区内的参合人口为基数,人均不超过25元/人年。补偿标准为可报医疗费用的30%,每人年最高补偿额为100元,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可以互用。

    2、特殊病种门诊报费。对指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治疗,器官和组织移植后的排异治疗,慢性肝炎(中度以上,含活动性肝硬化)、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特殊病种就诊费用,补偿标准为可报费用的40%,年度最高补偿额8000元。

    住院医疗补偿:在本市乡(镇)卫生院发生的可报费用按70%补偿、在本市二级医院发生的可报费用可补偿50%,在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可报费用按35%补偿。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期间生病住院必须在市外公立医院

    2 住院,报费时到市合管会委托的市人寿保险公司报销,报销的比例与市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一样。

    (B) “三农”方面

    一、小额扶贫贷款政策

    小额扶贫贷款的发放对象为:
    2008年经省扶贫办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经村推荐、乡镇审核确认的,年收入总额在2500—5000元的低收入农户;
    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各类种养加工专业户和合作经济组织,但须签订带动协议。以上三种对象必须具备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

    小额扶贫贷款的额度为: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款额度,控制在1万元以内;
    签订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各类种养加工专业户、合作组织按每带动1户可申请使用5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

    小额扶贫贷款的利率为贷款户只需负担国家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实行贴息。

    二、农村清洁能源项目补助政策

    省财政对有村庄规划、集中连片、按标准建设的户用沼气按每处补助1500元;
    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I类(50M³)每处补助2万元,II类(100M³)每处补助5万元,III类(200M³)每处补助15万元。

    三、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

    1、凡我省农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指定产品,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补贴标准为国家核定销售价格范围内的13%。

    2、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对象为三类:

    ①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轻型载货车或以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可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②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③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补贴标准:

    ①对新购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 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②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③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 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四、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凡在江苏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江苏省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补贴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标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五、运输物流企业税收奖励政策

    本市境内的运输物流企业具备自开票资格的,由市财政每季按本市税务机关开具运输业发票票面收入额的1.2%给予奖励;
    不具备自开票资格的其他运输物流企业及个体运输户,由市财政每季按代开运输业发票票面收入额的2.2%给予奖励。

    六、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和水稻直补的标准水稻补贴每亩20元,农资综合补贴每亩69元。

    七、油价补贴政策

    从2006年起,国家开始对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农村道路、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机动渔船实行石(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城市公交企业,以公交车核定耗油量为补贴依据;
    城市出租车,以出租车保有量为补贴依据;
    农村道路客运,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补贴依据;
    渔民和渔业企业,以核定耗油量为补贴依据;
    农村水路客运,以

    5 核定主机功率为补贴依据。对农村道路、水路客运、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的油价补贴由交通部门直接发放到车主。对机动渔船的油价补贴由农业部门通过一折通形式发放到户。

    八、设施农业项目奖励政策

    1、在乡镇规划高效农业园区内新建集中连片面积50亩(含)以上的智能温室一次性奖励5000元/亩;
    新建集中连片100亩(含)以上的设施农业项目:连栋钢架大棚奖励3000元/亩;
    标准普通钢架大棚奖励1800元/亩;
    非标准普通钢架大棚奖励1000元/亩。在生态蔡港线板块新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不含葡萄)项目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亩再增加奖励200元。

    2、新发展葡萄连片种植50亩(含)以上的,除当年每亩补贴1000元外,从第二年起,连续三年每亩补贴土地租金400元;
    若发展连片50亩(含)以上的避雨棚架栽培葡萄项目,当年每亩补贴1200元,从第二年起,连续三年每亩补贴土地租金600元。

    九、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奖励政策

    鼓励发展花卉苗木,新建集中连片200亩(含)以上的花卉苗木基地,当年按600元/亩给予补助。

    十、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奖励政策

    对新申报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及基地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或基地8000元;
    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1万元;
    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2万元。对本地特色农产品当年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每个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的奖励10万

    6 元。

    (C)教育、计生方面

    一、教育惠民政策

    1、从2010年春学期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对极少数不在校园范围内且产权明晰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学生公寓,可继续征收住宿费。

    2、2010年春学期起,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370元、初中610元。

    3、从2007年秋学期起,我省全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范围为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学校,资助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

    一、二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4、从2007年秋学期起,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建立政府助学金制度。高中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经批准实施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10%,资助标准各校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每生每年在800-1200元之间确定,平均为1000元,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5、从2009年秋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

    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含经政府职业

    7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非涉农专业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指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和特困职工职工证的子女,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特殊变故致贫家庭的子女,享受人数按在校在籍生的5%确定;
    涉农专业按在校在籍生的100%确定。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确定免费标准。非涉农专业

    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财政按实际免除的学费标准给予100%补助学校;
    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财政按免除学费标准的50%补助学校。涉农专业

    一、二、三年级学生免学费后形成的学校收入减少部分,由财政按100%补助。对免费学生2009年秋学期已缴纳的2009—2010学年度的学费,要按照免费学生实际缴纳的数额,在2010年4月底前直接打入免费学生个人银行卡。

    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奖励扶助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

    2、从2007年起,对独生子女死亡后符合条件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对独生子女伤残的符合条件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3、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补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本项目包括:避孕药具发放;
    孕情、环情监测;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
    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

    8 查;
    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医学检查;
    计划生育并发症诊治。

    (D) “稳增长、调结构”方面

    一、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对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经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减免房产税的照顾。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补缴税款暂时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

    3、中小企业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中小企业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对为中小企业筹资而建立的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信用担

    9 保或再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5、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6、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

    7、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8、中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9、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中小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11、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2、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13、对中小企业在合并、分立、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中小企业以不动产或者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中小企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14、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定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5、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

    16、对从事动漫的中小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7、中小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8、对安置残疾人的中小企业(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实行限额减征营业税。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关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3号)

    二、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

    1、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2、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对政府或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4、对城市新增人口、新就业人群、拆迁安置户的自住购房需求及其他人群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给予鼓励支持。调整契税适用税率及标准,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其中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三、支持金融保险业政策

    1、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2、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国务院第523号令)的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规定前,被处置的证券公司在行政清理期间免征营业税。

    上述被处置的证券公司,是指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撤销的证券公司。行政清理期间自撤销决定予以公告之日起算。本条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3、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移数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民 政 惠 民 政 策

    一、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1、农村低保户936户 1605人(一类对象57户 81人 月救助130元/人;
    二类对象337户550人 月救助110元/人;

    三类对象542户974人 月救助85元/人);

    2、城镇低保155户374人 月救助300元/人;

    二、五保供养、孤儿救助

    1、集中供养38人 年人均2100元;
    分散供养50人 年人均1600元;

    2、孤儿7人 月人均600元;

    三、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城乡低保户无起伏线,年封顶线5000元;
    其他困难对象1000起伏线,3000元封顶线且无病种限制;

    四、农村危房改造

    2011年全镇80户,资金48万元。(其中1万元10户、8千元2户、6千元

    42户、5千元11户、4千元13户、2千元2户)

    五、春荒冬令救济、临时生活救助

    1、春荒款27500元救助42户;

    2、冬令款115000元救助247户;

    六、福彩公益金助学

    应届低保户子女录取

    1、2类大学人均救助1000元;

    七、重度残疾人免交新农村养老保险

    全镇215名

    1、2类残疾人免交新农村养老保险;

    八、重点优抚对象

    复员军人18人 月定补415元;
    带病回乡军人35人 月定补225元;
    两参人员47人 月定补220元;

    九、因灾倒损房户

    因灾倒房户25户 资金35万 (7户2.4万、9户2万、9户1.4万);
    因灾损房户63户 资金7万(最高4000元 为泉湖村1组甘华英);

    太极镇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简介

    太极镇位于永靖县中部、县城近郊,距离省城兰州65公里,是盐锅峡库区的重点移民安臵镇。全镇辖8个村、54个社、4654户,总人口20732人,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56元。涉及我镇的惠农政策共有36项,通过“一折统”发放的有28项,全镇农村低保覆盖面为11.35%。

    近年来,我镇把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作为最大的增收项目和阳光工程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培训,狠抓政策落实,注重便民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抓政策宣传,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上下功夫。镇惠民办安装电子宣传屏和电视机,滚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镇村设臵惠农政策宣传栏、公示栏。通过干部包社入户宣传,广泛开展了惠农政策宣讲工作,目前发放惠农政策资料袋、宣传卡4000多份,并将4654份《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300份《两户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张贴到农户家中的醒目位臵,让群众详细了解农户所享受的惠农政策项目。镇上制作相关喷绘12个、书写永久性标语18个、悬挂横幅8条,文艺演出3次。同时,镇村利用座机语音、手机短信、广播、召开会议,以及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设的“惠农政策专栏”宣传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宣传了各项惠农政策,广大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明显提高,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抓评议公示,在准确确定受益对象上下功夫。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以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村级民主评议小组。在确定受益对象时,严格按照“村两委提议、村民小组评议、镇上审核、县上审批”的程序规范操作,扩大了基层民主,增强了透明度。同时,对群众关心的各类惠农政策落实对象和需要公开公示的内容,采取镇、村、社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联 1

    动方式,严格实行“三榜公示、三榜定案”制度,提高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惠农政策真正在阳光下操作。三是抓“一册明、一折统”的规范运行,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户上下功夫。建立了财政局—财政所—信用社—农户的资金运行模式,在资金到位前,提前做好资金发放的基础性工作,资金发放时,惠民办工作人员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机短信及时通知到户信息,确保了资金的及时足额到户,并将“一册明”改为每半年集中运转一次。四是抓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在实现动态管理上下功夫。组织镇、村、社干部在认真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据实填写了《永靖县农村居民家庭情况调(核、抽)查表》,详细掌握了农户经济收入、住房情况、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对全镇所有农户按收入分850元以下已纳入低保和未纳入低保、850元至1196元之间、1196元以上四类建立了《农户家庭基础档案》,其中收入850元以下共1349户3696人、纳入低保512户1916人。按照县上提出的“四优先、五不准”原则,对全镇农村低保对象逐户进行了核查,共核查出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农村低保户37户37人。对全镇764户2354人农村低保由原来三类调整为六类施保,其中一类72户235人,二类27户89人,三类156户592人,四类93户344人,五类164户656人,实现了低保的动态化管理。五是抓基础档案,在惠民办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为方便服务群众,按照县上统一要求,镇上成立了惠民办公室。惠民办设咨询接访、财政、民政、合作医疗、库区移民五个窗口,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各类档案和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服务,并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微笑、一声问好、一个让座、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使惠民办成为了宣传政策的主阵地,联系群众的良好平台。2010年共发放36项惠农资金1235万元,落实率为100%。

    太极镇中庄村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简介

    中庄村共有11个社、1013户、4363人,农民人均纯收入3073元。全村有农村低保户312户、542人,五保户19户、22人。近年来,中庄村按照县、镇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千名干部包社宣讲核查惠农政策活动和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使全村的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惠农政策落实中,做到了“八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两委班子为成员的村惠农政策落实领导小组,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二是制度建立到位。针对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一事一议、村级财务管理、民主评议监督、公开公示、农村低保发放等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宣传培训到位。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品、召开会议、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惠农政策项目以及标准、程序的知晓率,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基础档案到位。建立了贫困户家庭档案,对所有惠农政策受益对象的信息资料,分类建立详细的书面台帐和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五是民主评议到位。各种惠农指标下达后,村上召开两委会议,初步确定上报对象,由村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后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上审核。六是公开公示到位。村上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村、社醒目位臵设臵公示栏,如实对惠农政策的项目、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等内容进行全面公示,充分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增强了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七是低

    保核查到位。对全村57户、248人低保对象逐一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政策的7户、7人进行了核销(计生两户多保一人7户7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3户、7人拟确定纳入低保对象。八是分类施保到位。根据贫困户家庭档案和入户调查的情况,对现有的312户、542人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施保,其中一类8户26人,二类13户48人,三类15户69人,四类10户35人,五类14户68人,六是252户296人,真正使最贫困的群众享受了更多实惠。2010年共发放各项惠农资金198万元,落实率为100%。

    目 录

    一、指导思想 .......................................................3

    二、研究背景 .......................................................3

    三、研究意义 .......................................................4

    四、喀什主要惠民政策落实现状 .......................................4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

    (二)“五保”供养特殊政策 .....................................................4

    (三)低保户取暖优惠政策 ......................................................5

    (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5

    (五)公共卫生计划免疫专项补助项目 ............................................5

    (六)老城区建房补助、拆迁补偿安置 ............................................5

    (七)安居富民”工程优惠 ......................................................5

    (八)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6

    (九)国家“内高班”、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政策 .........................6

    五、存在问题 .......................................................7

    六、相关建议和对策 .................................................7

    (一)惠民政策出台的科学性 ....................................................7

    (二)深化思想认识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前提 ....................................7

    (三)加强学习宣传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基础 ....................................8

    (四)规范执行程序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抓手 ....................................9

    (五)突出公开公示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关键 ....................................9

    (六)强化监督检查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保证 ...................................10

    (七)建立健全制度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根本 ...................................10 结语 ..............................................................11 如何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宣传好

    引言:民生连民心,民心聚民力。执政为民,是党和国家执政的主要方针。2010年以来,中央连续两次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一系列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有利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新疆的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全疆按照中央工作会议的部署,在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结合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改善民生的方式从借助外部资源向增强内生动力转变。惠民政策事关民生福祉,牵动着广大群众的心。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事关党的威信和执政基础,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15年是新疆第六个“民生建设年”。民生建设对新疆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是凝心聚力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民族团结的粘合剂,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与落实最直接的体现在把好事办好、尊重民意,让政策接地气,解决实际问题,见到实际成效。2015年是喀什市《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十二五时期》喀什市大力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推进改善民生社会建设,完善社会各项保障体系,要求各族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施,不仅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在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面对惠民政策资金的范围越来越广、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坚决、迅速、全面的落实到最需要的地方、最需要的人群当中,是摆在乡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同样是今后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和对口援疆为契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研究背景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机遇期。喀什地区《十二五规划》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突破点,集中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切实让各族群众得到实惠,举全国之力建设喀什经济开发区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自觉参与到推动喀什市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工作中,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三、研究意义

    近年来,全疆按照中央、区、地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在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得到强化,科技成果逐步显现,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加强,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民生改善工作不断深入。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同时,“安居工程”、“强基惠民”、“民心工程”等一项项惠民举措,让全地区各族人民群众,不论是身在城市,还是边远的农牧区,都能够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惠民政策事关民生福祉,牵动着广大群众的心。如何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四、喀什主要惠民政策落实现状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年以来喀什市累计按季及时发放农村低保及物价补贴、临时救助等各项补贴资金近8951万元,受益群众达到19189人。

    (二)“五保”供养特殊政策

    2007年以来,喀什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各项补贴资金近379万元,受益群众达到678人。

    (三)低保户取暖优惠政策

    喀市政发[2008]64号《关于加强喀什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喀什市低保集中供热家庭进行50%暖气费减免,2009年至2011年,喀什市累计减免取暖费134.5万元,帮助2201户低保家庭温暖过冬。

    (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006年以来,喀什市累计救助城镇困难居民人数15598人,投入救助低收入家庭资金近4011万元。

    (五)公共卫生计划免疫专项补助项目

    从2004年起,每年3 -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
    同年9月对新入学、入托儿童接种进行查漏补种;
    长年开展麻疹、甲肝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免费补种工作。目前,我市各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93%以上,累计投入金额147.61万元。

    (六)老城区建房补助、拆迁补偿安置

    从2009年起执行本政策以来,全市已发放补助资金227.19万元,共有922户、26281人受益。

    (七)安居富民”工程优惠

    2011年国家、自治区和深圳市为我市每户补助建房资金2.4万元,2012年增加到2.85万元,深圳市单独援助6942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在9个乡镇(场)新建安居房8100户,同时完成53个农村居民建设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11年至今,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84亿元。

    (八)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自2003年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以后,2006年起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实施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办法),以后分别于2006年、2008年起开始实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书本费和免杂费政策,2009年起实施免跨学区费政策。目前,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农村学校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700元/生/年,城市学校小学生144元/生/年,初中生196元/生/年的标准由国家全额核拨。教科书按照“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要求,按需在开学前免费下发到学生手中。

    (九)国家“内高班”、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政策

    从2000年开始实施,“内初班”政策从2004年开始实施,内地中职班政策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招生计划以广大农牧民子女为主,并逐年提高招生比例。办学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和办班城市财政解决,每名内高班学生家庭每年节省8000元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进入“内高班”和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学习的学生达2500名。(见表1)

    喀什市主要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惠民政策 金额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8951万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4011万 公共卫生计划免疫专项补助项目 147.61万 老城区建房补助、拆迁补偿安置 安居富民”工程优惠 “五保”供养特殊政策

    227.19万 2.84亿 379万

    受益人数

    19189 15598 93%以上 922户、26281人

    8100户 678 国家“内高班”、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政策 年节省8000元 低保户取暖优惠政策

    注:数据截止到2013年

    2500 2201户

    134.5万

    表1

    五、存在问题

    我国现在正处在改革的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都凸显了出来,政策的实施会涉及到不同的层面,不同的主体,也可能会影响部分人和集体的利益,导致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会有阻力。

    (一) 执行地的情况各不相同,不同地方在结合自己当地情况对政策进行落实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程度的走样。

    (二) 党员干部对于政策的认同度,决定了对政策落实的执行情况。有些党员干部没有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存在“四风”问题,导致对于啃硬骨头有畏难情绪,落实政策不积极。

    六、相关建议和对策

    (一)惠民政策出台的科学性

    做好惠民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前期的调研,广泛征集和听取意见,保证政策本身的科学性。

    (二)深化思想认识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前提

    落实惠民政策,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惠民政策能否全面、准确地落实到群众手里,既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更是宗旨观念的集中体现。从流坝乡金台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来看,乡穷民穷,发展滞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有许多迫在眉睫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通过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来加以解决。这些民生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就无法维护公平正义,也就无从实现科学发展。如果没有政策,无法给群众在政策之外办更多的实事,是客观条件和能力所限;
    但有了政策,而由于人为因素影响政策落实,甚至借政策谋取私利、与民争利,势必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把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利益,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当作第一追求,把为群众谋福祉当作为人做官的第一目标,真正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高度,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加强学习宣传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基础

    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究其原因,许多就是因为干部和群众对惠民政策认识不清、理解不够。特别是乡村干部,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自身对政策理解和把握的不准,那么很难保证在执行过程中不出偏差。群众作为直接受益者,如果不了解、不懂得政策,就会“不患贫而患不均”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引发矛盾和上访。因此,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环境,是确保惠民政策落实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惠民政策的学习,在吃透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开展集中宣讲、专题辅导等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多的了解政策,真正把政策宣传的过程变成教育引导群众、组织群众的过程,使各项惠民政策成为群众加快发展的动力,使法律法规成为群众的行为准则。

    (四)规范执行程序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抓手

    程序,最大的作用是将行政过程纳入确定的轨道,使行政运作保持理性并适度,同时,也使民众能够建立起对行政过程的合理预期和适当监督,从而达到限制恣意、规制权力、保障权利的目的。过去在惠民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虽然使群众享受到了实惠,但由于执行程序的欠缺和不完善,政策的作用和效益没有实现最大化,甚至出现执行政策走样。要把规范程序作为落实好惠民政策的有力抓手,具体到落实过程中,就是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建档等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进行格式化,并严格按步骤执行。通过规范程序,以这种“看得见的方式”把惠民政策落实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

    (五)突出公开公示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关键

    惠民政策,目的在于“惠民”,就是让群众政策性增收,改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项好的政策,如果落实过程中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不到充分保障,群众往往对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性产生怀疑,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对受惠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是落实惠民政策最基本、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检验工作做的实不实、群众满意不满意的重要依据,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赋予村民惠民政策知情权。通过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各项惠民政策及落实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严格落实民主评议,让群众充分参与到决策过程中,使惠民政策落实工作得到更广泛的民意认同和支持。要更进一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严格采取县、乡、村自下而上的联动方式,定期如实公开各项惠民政策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补助金额和审批程序等内容,实行三级公示、三榜定案,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让惠民政策的落实真正在阳光下操作。

    (六)强化监督检查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保证

    温家宝总理指出,“政策好还得人努力”。就是说一项好的政策要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必须通过各级干部的努力将其落实好、执行好。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挪用、截留、冒领等各种“阻碍的力量”,为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一要加大考核力度。把惠民政策落实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并对惠民政策落实实行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村两委主要领导换届实施惠民惠农资金落实“一票否决”。二要强化组织监督。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及各项惠民政策实施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对各项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三要强化民主监督。要从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村干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惠民政策义务监督员,重点对乡村干部落实惠民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四要强化群众监督。要更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开通监督专线电话、增设惠民补贴查询点和举报电话等方法,接受群众监督。

    (七)建立健全制度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根本

    提高落实惠民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仅靠干部的自觉性是不够的,还要有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做保证。在落实惠民政策的工作实践中,要勇于纠正问题,善于总结和思考,一手抓存在问题的纠正,一手抓制度的完善,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堵塞漏洞的措施和办法,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形成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制定出台“惠民政策公示、惠民政策监察和违反惠民政策规定责任追究”三项制度,要重点建立和落实以充分体现民意、准确确定对象为目的的民主评议制度,以社村乡三级公示、三榜定案为内容的公开公示制度,以“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助一卡发、收支一本帐、服务一站办”为要求的惠民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制度,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自查自纠和动态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每一个干部都能按制度办事,每一个环节都能按程序操作,达到惠民政策真正惠泽于民的目的。

    结语

    宣传和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党和国家执政方针的初衷。抓住关键问题,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是一件不容忽视的课题,执行力的效果是检验惠民政策能否落实的有力考量手段。

    教 育 惠 民 政 策

    1、学前教育资助: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20%的比例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每年1000元的保教费,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全部纳入面上的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

    申办程序:幼儿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议→学校公示受助对象名单→县级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三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三免一补”是指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寄宿优先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是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申办程序:学生在校填写《申请表》,由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交班级初评→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拟助名单→学校将拟助名单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集中发放生活补助。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国家对连片特困地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

    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实施资助,其资助生活费标准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为每生每年2000元。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

    一、二年级学生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对连片特困地区三年级在校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

    国家助学金申办程序:学生在学校申请备案→学校初审、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中职免学费申办程序:学生在校申请备案→学校初审、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到校。

    4、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对普通高中教育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

    一、二、三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资助,资助比例36%。按在校生30%的比例和当地当年学费标准据实免除符合条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据实免除学费。

    普高国家助学金申办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班级组织初评→学校进行评审、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普高免学费申办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班级组织初评→学校进行评定、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5、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资助中西部地区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及短期生活费,标准为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

    申办程序: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复审、公示→打卡发放。

    6、大学新生学费生活费资助政策:

    从2016年秋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至学业结束。

    申请办理:学生在线申请→高校审核→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7、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借款人在学生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金额本专科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申请办理:学生在线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核→资金拨付高校。

    8、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学费奖补,奖补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

    申请办理:高校毕业生在线申请→县级资助中心初审→市级资助中心复审→高校复审→省资助中心终审→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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