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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时间:2020-08-10 23:59:49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9 9 篇

     篇一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篇二 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法典,也是老百姓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法律字典,作为中国公民值得一读。现就将我学习情况逐步与大家分享。首先我分享对“基本规定”的梳理和理解:

     “民法典”,简单的可理解为是一部“公民的法律字典”,是境内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是一道“底线”、“行为规范”,触碰或违反将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订。“个人和组织”民事责任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民法规范、处理、保护“人身和财产”二种民事权利不受侵犯。其中人身体权利涵盖原“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内容,其中详细分类民法通则中十种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财产权涵盖了原“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等内容。

     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尊重“习惯”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篇三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高空抛物、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的体现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解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加强民事立法相关活动和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我们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尺标,我们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

     篇四 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 2021 年 1 月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法典,它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 Q 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给出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点点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自新中国成立70 周年以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给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民法典的出台,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力量,记录着中国法治的改革历程,是中国人民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篇五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强调指出,“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党员要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广工作。现阶段学习,应当做实“笨”功夫才好。

     学习上“笨”一点,勤读原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当个“小学生”“好学生”。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体现了“平等和保护”,共 7 编、1260 条,涉及人生几乎各个阶段的所有相关问题,因此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体现“人民至上”思想,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应当看到,一部法律从颁布到实施,从了解到掌握是个渐进的过程。对于民法典,党员应当先学一步、先做一步。在此过程中,党员要做好“领学”“领讲”工作,就不能不勤做一些“笨”功夫,原原本本读原文,一字一句认真领会,要甘当“小学生”,切不可囫囵吞枣、大而化之,以免一知半解,导致消化不良。

     调门上“笨”一点,要多做扎根基、打基础的“马步”功夫,少一些好高骛远、哗众取宠的“花拳绣腿”。习近平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把自身根基扎牢,把“马步”扎稳,做到脚下有根,方能避免“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之憾。教育上有个说法,“欲教人一杯水,首先自己要有一桶水”,党员对民法典的掌握应更透彻一些,准确把握其内在神髓,多做做打基础、利长远、扎根基的实事硬功,少一些哗众取宠、好高骛远的调调。要聚力抓实自身学习和带领群众一起学,通过典型引路、形象化解读、口语化宣传、线上线下全媒体推进等创新举措和办法,让民法典在教和学中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让民法典在学习宣传和实践中,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真正融入百姓生活,成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开展各类民事活动的有力保障和基本遵循。

     心思上“笨”一点,要把握民法典内在精髓,心态放稳,少一些急功近利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推进工作,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党员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上,要体现出相应的耐性和韧性。干工作,不能是这边刚刚发布,那边就“关起门来”,一门心思总结经验,要求立刻出成绩、出成果、出特色、出亮点。这样做和中央对于基层“减负”的精神亦相背离,极易导致基层负担加重,出现“欲速则不达”。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我们一方面要积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途径,积极营造全民学习、遵守、维护、运用民法典的舆论热潮;另一方面,对于多数党员同志来讲,还是应把心态放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作风建设角度,把民法典的相关工作做细吃透压实,让民法典的融入过程成为干部践行好的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过程。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尺之台,起于垒土。”做实“笨”功夫,才能练出好功夫。民法典的学习,我们要从一开始就把每一步做扎实了、走稳当了,才能逐渐跑出“加速度”,跑出“真炫风”。目前阶段,我认为还是扎稳“马步”,勤做“笨”功夫才好

      篇六 《荀子·君道篇》中有载:“法者,治之端也。”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万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政治局 5 月 29 日下午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重“典”已出,广大党员干部当深学细悟总书记的这份重要“讲义”。

     深“明”大义,读懂以人民为中心的时代内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的主体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的生活经历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有所呼,则法有所应。5 年打磨,民法典宝剑锋从磨砺出,终成就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和国法治建设从现在起正式宣告迈入“民法典时代”。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所谓民为邦本,法系根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民法典,承载了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更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旗帜鲜“明”,解锁以人民为中心的善治密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最大的特点就是体现“人民性”,7 编法律条文不仅充分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传统美德和法律文化,同时也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中有益成果。同时,进入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政法意识不断提高,期待自己的各项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民法典积极顺应人民意愿,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保护人民宗旨,编纂过程中更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汇聚民智、顺应民意,是权利的宣言,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事异时移、法随时变。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弱项和短板,对此民法典中明确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顾的“被监护人”、明确物业应急处置责任等,此外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也强烈体现了民法典应时运而生、为民所需的特点,坚持“创新”与“整合”的协调搭配,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善治新格局。

     清正廉“明”,引领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之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地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了“中国之治”的崭新篇章。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是连接党中央、上级决策部署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道桥梁”,是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线施工员”,必须始终坚定“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的工作准则,心中装着群众,手中常握戒尺,脚下才有力量。好法尚需善施,好经还需正念。党员干部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赞同与满意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好表彰”,运用群众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阐释好民法典,让良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司法公信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助推“中国之治”迈向更高境界。

     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广大党员干部请查收好这份精读“讲义”,用心、用情、用力抓好学习,入脑、入心、入行推动实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携手共创共享全面小康的幸福未来。

     篇七 5 月 29 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进行了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如何更快、更好地让群众多了解、多普及民法典?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化作促学懂法之风,推动民法典“下基层”“进农村”。

     宣传发动造氛围,成为教育推广的“宣传员”。在“引”上做文章,“吹响”宣传发动的号声,基层村干部在农村宣传发动上起着很大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资源优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情况,发动基层干部力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以多元化方式在“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让村干部“动起来”,让宣传推广“跑起来”,让群众对民法典有初步了解。

     党员干部带头学,树立先学先悟的“排头兵”。做到党员干部“亮身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上党课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学习交流、分享心得,通过评星积分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比、学、赶、超”,在群众中形成“榜样”模范,抓典型,促推广。同时,组织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党员干部先学习、先领悟,基层群众跟着学、乐意学。

     理论宣讲强推进,开设民法典普及的“主课堂”。打造普法讲堂,通过党员教育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远教广场等平台,打造民法典“普法讲堂”,邀请当地司法部门、专家、教授、学者等到基层宣讲教学。借助典型案例、群众身边日常小事纠纷等,化繁琐枯燥的法律理论为生动形象的“活例子”,促进村民对法典的理解,养成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

     落实行动有保障,构建答疑解惑的“咨询室”。理论学习的关键还是在于运用到实践生活中来。让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依托村内综治调解室、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村民提供咨询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定期到村民家中,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做好群众的“知心人”,打造起能让村民“安心”“放心”的“咨询室”。

     形成文明新风尚,成为民法典驻村的“守护者”。在做好民法典普及化的同时,在村民间培养会懂法、能用法的氛围。通过将民法典写入村规民约等方式,树新风,助传承;将民法典编写成趣味宣传小册子、挂历海报,让法典进入到村民的生活中来;通过巾帼志愿队、老人协会成员等群体组织,起到践行监督的作用,让民法典长长久久地走进群众心中。

      篇八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 60 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篇九 今年以来,习近平先后赴七个省区市考察调研,对基层党建作出了重要指示。在宁夏考察调研时,习近平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响应号召,以奋斗精神擦亮党员本色。

     党员干部要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奋斗精神,扎实走好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最后里程。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走得格外艰难,这就需要我们建设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作为党组织的一份子,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引,像钉钉子一样钉实基础工作,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疑难,实现群众期盼,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面对挑战敢于担当作为,面对挫折敢于迎难而上,真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要学会俯下身子,静下心来,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在“实”字上用力发力,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透,让脱贫工作既有“面子”又得“里子”。

     党员干部要以“贫贱不移、富贵不淫”的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正之风。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一些能力欠缺、思想有瑕的干部同志,便开始动起歪脑筋,想起坏主意。他们将“扎扎实实干工作”的信条抛之脑后,一味“走过场”“装样子”“喊口号”,把“表态发言”当工作落实,把“前景规划”当工作成果。这种现象不仅增加了底层工作负担、减弱了实际工作成效,更为严重的是割裂了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败坏了党的优良作风。党员干部要遵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勇于担当为荣、以逃避责任为耻,不做“表面文章”,不搞“面子工程”,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上讲规矩、讲纪律、讲原则,遇事时多担当、多担负、多担责。制定指标符合实际,落实工作符合民情,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日常工作中。

     党员干部要以“心中有民、胸怀天下”的奋斗精神,生动诠释立法为民、人民至上的深刻内涵。5 月 28 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备受人民关注的法典,不仅标志着中国法治新时代的开启,也是“人民至上”这一执政理念的生动体现。民法典共 7 编、1260 条,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集民法之大成,可谓是“无处不民法”。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学好民法典是开展相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争取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把民法典弄懂吃透,以民法典来规范自己一言一行,严格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脑中常谋利民之策,心中常思为民之事,把人民利益举在高处,把百姓思虑摆在前头,在学好、用好、守好民法典中擦亮“人民至上”的底色。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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