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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计划.:

    时间:2020-07-21 00:28:54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最新“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计划.

     “十三五”期间,我局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县战略”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行“经济体检”功能,主动作为,担当尽责,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更好的发挥了审计监督对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护航作用。组织实施的县财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被省审计厅评为全省表彰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的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和甘州区2018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被市审计局评为全市优秀审计项目;2019年被评为全县重点工作先进单位。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审计工作

     (一)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有效发挥审计作用

     ?“十三五”期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业务及相关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效。“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审计监督:

     1.加强民生项目资金审计,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一卡通”资金审计、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县新型农村医疗基金、城镇医疗保险等一批全国、全省和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通过审计,深入查找了各项惠民政策在贯彻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2.加强财政资金审计,促进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围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拓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以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县公安局、人社局、检察院、商务局等系统和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及部分镇和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调整、预算收支执行和预算平衡情况,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计中注意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研究财政问题和提出审计建议,注重审计的整体性、效益性和建设性。重点关注“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关注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政府资产负债、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等。将所有纳入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审计人员实时采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数据,及时核实审计疑点,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有效促进了财政预算单位和个人自觉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实现了由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警示防控的转变。

     3.强化专项资金审计,促进专项资金健康有效运行。

     结合我县实际,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县2016年现代农业肉羊产业项目、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万吨储备库建设项目、县双创示范专项资金等进行了审计。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维护民生和经济安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纠正,促使各项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有效运行,最大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县县农业综合开发童子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县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县南丰乡黑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民联乡东升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丰乐乡刘庄村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或结算进行了审计,有效促进项目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发挥审计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的成本控制、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监督服务作用。

     5.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运行不断规范。

     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把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有效结合起来;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是否发生资金截留挪用、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资产账实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资产未经规定程序随意处置,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审计,增强了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提高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对25个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交接,真正做到“阳光交接”、“阳光备案”。同时,将部门和各镇专项资金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纳入财政同级审报告中反映,增加了同级审报告的份量,受到人大、政府的关注和重视。

     6.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务消费的审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在审计工作中,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为审计重点,严格依据国家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通过审计,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揭示和整改,促进了机关单位厉行节约和反对铺张浪费。

     7.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按照县委安排,制定了《XX县审计局开展“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将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学准则、学条例、学业务、学法规与当前审计业务工作同部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署。组织全体干部赴开发区烈士陵园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在纪念碑前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仪式,为革命烈士敬献了花篮,深切缅怀革命先烈。通过纪念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身心受到极大的鼓舞,纷纷表示要追寻先辈的足迹,继续发扬革命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迎接“七一”党的生日,丰富审计机关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审计队伍身体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局工会于组织开展了生动活泼、趣味丰富的职工运动会。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干劲,开展了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经民主推荐,授予5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按照县委办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局党支部对“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进行了研究部署,将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各股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梳理在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一一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划定了整改时限,明确了整改责任,并狠抓整改落实。

     8.生态宜居搬迁和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全县精准扶贫相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走访、回头看”活动,利用一周时间,挨家挨户逐户调查了解,对民联乡杨庄村、刘信村农户进行走访,同群众和村组干部交谈、讨论,掌握群众详细情况、重点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政策和农村低保、五保、大病医疗等救助政策,全面排查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思想困惑问题、邻里家庭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将双联行动“大走访、回头看”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县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对南丰乡7个行政村进行“十走”行动,全面彻底发现生态环境和环境卫生问题,现场移交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县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启动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生态宜居搬迁大动员大宣传大推进大落实工作;同时选派干部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9.统筹力量,全面完成领导交办各项任务。

     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全面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坚持机关管理,努力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1.抓质量,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实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每一个审计项目都要经过审计组长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各级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审计程序和质量认真把关,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时纠正,随时处理,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了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对审计报告进行集体会诊,确保审计程序合法、事实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审计建议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通过股室互评、领导点评、综合评审,使审计人员在评选中相互学习、在交流中共同提高。通过上述措施,形成全员抓质量、全过程控制质量、全力打造“审计精品”的良好局面。

     2.抓整改,提升审计工作的执行力。为了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切实得到整改和纠正,一方面建立了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另一方面凡5年内曾经审计过的单位,再次审计时,把前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审计实施方案,进行查证核实并列入审计评价。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审计查出问题逐一盯紧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合力推动整改。

     3.抓创新,增强审计发展的驱动力。“十三五”期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加快审计转型,拓宽审计视野,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及时转变思路,改进审计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政府出台了《XX县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对于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我局以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方式委托进行审计;对于未列入计划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审计,结果报审计局备案。深入推进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着力缓解政府投资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不断推进投资审计转型提效。

     4.抓宣传,提高审计工作的影响力。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审计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审计工作环境。在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XX审计、XX日报、XX法制报、张掖日报、新XX、中国审计监督网、XX省审计厅网站等媒体发表各类信息及理论文章846篇次。

     5.抓硬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按照金审工程建设和县审计机关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要求,推进以“金审三期”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制定报批《XX县大数据审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进审计大数据平台建设,收集存储了涉及惠农、新农合等2018年以来的基础资料,与西安金瀚途软件公司合作建成了XX县大数据审计平台,并结合实际应用开展了中、县医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今后开展大数据审计打下了基础。

     (三)从严管理队伍,坚定不移打造审计铁军

     1.抓班子,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合力。局党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请示报告、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不折不扣地抓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重要安排事项的贯彻执行。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及党员承诺、意识形态责任清单等制度,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推动党组工作规范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化开展。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认真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均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涉及法律法规的重要事项均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

     2.抓培训,提升全员综合能力。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培训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鼓励审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和提高学历教育、以会代训、知识竞赛等措施,加大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先后组织参加了审计署视频集中培训、全市审计人员培训、计算机中级培训和基建审计软件培训等,聘请省审计厅工程师对我局全体人员进行了计算机实践培训;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组织8名业务骨干赴南京审计大学进行为期5天的培训;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共12人赴临洮县审计局就信息化建设及大数据、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进行了实地学习考察。完成了县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积极向组织推荐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1人取得了高级审计师资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审计机关集中整训和为期5天的全市审计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进行了为期3天的政治业务知识培训。选派16人(次)参加了审计署、省厅举办的大数据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程投资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了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3.抓廉政,树立清正廉洁的审计形象。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加强了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增强审计干部严格守规、廉洁从审的自觉性和在构筑反腐倡廉体系中的责任感、使命感,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了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分解,责任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任务,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抓好常态化党纪党规执行,深化廉政教育,对党员形成经常性的提醒、告诫和监督。加大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把风险防控融入审计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全局干部职工对结干亲进行了如实申报和承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廉洁审计。“十三五”期间全局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当前审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回顾过去几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县审计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审计技术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尤其是在运用推广大数据和信息化审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重视不够,致使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缓慢;三是审计人员不足和审计任务重的矛盾仍然突出。这些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十四五”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

     “十四五”期间,我县的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的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强化与部门、单位之间横向协作,充分共享信息数据和审计成果,积极构建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位一体”审计工作格局。做好重大政策跟踪、扶贫、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实现“一个审计组,一次进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点,一审多项,一果多用”。一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重大项目投资落地、“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以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等,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围绕五大投资公司运行,重点关注企业发展情况、投资效益情况等,揭示存在的问题。二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盯现行脱贫标准执行和落实、扶贫资金精准安全和高效使用,持续推进扶贫审计,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围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探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关注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重点支出以及政府债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三是服务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化预算执行审计,扩大审计覆盖面,重点关注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促使部门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四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保障资金等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客观反映问题,准确界定责任,审慎作出评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二)坚持全程管控,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一是严格审计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审计计划、方案编制、现场实施、复核审理等环节的操作规程,构建起环环相扣的审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始终做到依法文明审计。二是精准把握监督重点。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开展审计,注重揭示和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做到反映情况准、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三是强化项目实施。严格落实审计质量分级管控责任制,对不同环节出现的审计质量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每个审计环节都精雕细琢,每个程序都精益求精,着力打造审计精品。

     (三)强化跟踪督促,全面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意识,积极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内部管理。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客观对待,限期改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把党管干部、纪律检查与审计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制度、销号制度、回访制度等,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或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促进源头治理,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四)推动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信息运用能力。持续推进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构建审计对象数据库,实现被审计对象信息化管理。推动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信息共享,努力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监测的联网审计。将大数据应用贯穿到审计全过程,积极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发挥大数据支撑精准审计和宏观分析“两个作用”,变审计人员“路上跑”为审计数据“线上跑”,变“现场找线索”为“带线索到现场”,切实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加快开发能被大多数审计人员熟练掌握、应用的审计分析模块,推动大数据审计普及化。

     (五)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压力逐级传导到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紧紧围绕新时代机关党建总要求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各项规定,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做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到“审计工作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以良好的审计业绩彰显党建工作成效。做好审计干部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弥补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坚持精准培训,培养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问题的高手、大数据应用的强手,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加强党内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1847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1917年7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此,列宁在1920年9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1921年3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年3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年11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3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年2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1923年4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但苏共党内民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苏联共产党1898年3月成立,1917年11月开始执政,最多时拥有2000万名党员,但却于1991年12月丧失政权,同时苏联解体。这与苏联共产党由早期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到后来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弱化乃至于形同虚设的嬗变,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监察、领袖专断司空见惯、个人崇拜蔚然成风、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不无关系。惨痛教训令人警醒。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发展历史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可以清楚看到,党内监督是我党一贯高度重视的政治任务,并与党的建设一直相伴相随。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15条,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就有2条:“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1927年,党的五大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专列“党的监督机关”一章,明确党员的监督权利,并具体规定了各级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办法、任务和职权。延安整风时期,我们党创立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团结—批评—团结”公式,已成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等党内监督思想和制度,为党执政后开展党内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党夺取政权在全国执政后,更加重视党内监督作用的发挥。1949年11月,建国后的第一个月,党中央就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工作。1956年9月,党的八大确定了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体制”。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同年,邓小平同志作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的重要论断,并在1980年更加深刻地提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这“两个最重要”的论断,使全党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内监督工作奠定了重要组织基础。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重新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设置、职权、任务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2003年?12月,党中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新时期的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党中央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同时,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制度和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和派驻全覆盖,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试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顶层设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法规,将党内监督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因为一贯重视党内监督,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对此,大家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行动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党内监督内容和特点

     党内监督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把握党内监督,首先要把握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8章、47条、6600余字,内容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主要明确了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了规定。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衔接作出程序性规定,并就分类处置、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监督者和监督对象的权利保障等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条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需要我们重点理解和把握。

     一是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18处提到“监督”,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等提出原则要求。《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相关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强化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二是突出“两个围绕”,强化担当精神。“两个围绕”,即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各种问题同监督责任没有落实有很大关系。《条例》坚持权责对等,以监督责任为主轴,依据党章对党的工作主体的划分,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尤其是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等等。同时,还规定了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条例》对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这些规定构成了党内监督的严密体系,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监督保障,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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