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时间:2020-09-18 09:49:03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和监督医院经济活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
学性,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制、领导负责制和责任 追究制。
一、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内容
重大经济事项是指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重大项目的安 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具体分类如下:
(一)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10 万元以上的贷款合同、采购合同的签订。
10 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协议或合同。
(3) 重大租赁、承包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4)同其他单位开展医疗合作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二)重大项目的安排
投资在 10 万元以上的不动产的购置。
投资在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
单价在 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上的修缮、装潢、装修项目。
单价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的采购项目。
单批总额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上的药品采购。
(6)单批总额在 5 万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包括卫生材料、办 公家具、布物)等的采购。
(三)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医院年度预算、决算。
医院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职工工资、津贴的发放标准。
科室成本核算方案和奖金分配办法。
其他 50 万元户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
二、医院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应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
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 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咨询论证。医院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事项要在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并报经医院分管领导同意,方 可提请开会。
准备材料。由相关部门准备上会材料。
充分讨论。凡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会议,须有 70%
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
会。会议由院长主持。首先由分管院长或有关部门介绍,然后安排
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中领导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 赞同意见。
做出决定。院长在听取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 作出决定。
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院务会纪要。
议事记录规范:
(1)重大经济事项议事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
式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会议通知提前送达时限、应到会人数 比例。
重大经济事项议事记录须具体列出由会议研究决定的所有 重大事项。
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在议事记录补充规则栏中列出。
重大经济事项会议对同一个经济事项在首次会议未形成 决议可另选时间开会决定。
重大经济事项决定后实院务公开。
三、谁决策、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医院决定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院长负责制。由上至下层层负责。
四、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
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重大项目的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融
资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省医院有 关药品招标、器械招标、工程招标的实施细则。
五、责任追究
对决策有关人员应签署“重大经济事项登记簿”,明确个人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
级次,责任到人,建立事后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失
误的纠错改正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
责任。追究责任遵照《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的责任制度,由医院纪委和医 院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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