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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做好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26 22:38:17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XX镇进一步做好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将公开扎到基层,服务基层,保障村级事务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村级“三务”公开制度落实落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  组  长:XX    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XX    党委组织委员 XX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XX 民政所所长 XX    财经办负责人 XX    组织干事 二、目标任务 紧盯村级“三务”公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科学管理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为主抓手,着眼“阳光公开”,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规范农村“微权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农村“微腐败”的发生,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措施 (一)构建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组织体系。以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为班底,构建“员”执行、“组”协调、“站”管理的村级“三务”公开监督“三级架构体系”。

    1.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要求政治素质高、甘于奉献、敢于监督,且与本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主任无直属亲戚关系。按照一村一员的原则,从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中指定一人担任(详见附件1)。

    2.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组。根据我镇实际,每3至4个村的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组成一个监督组,共计5个组,每季度根据镇统一安排,组与组之间进行交叉监督检查。

    3.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站。成立镇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工作站,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丽珺同志任站长,下设办公室于镇纪委,胡孝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对各村进行业务上指导。

    (二)明晰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职责。聚焦监督事项,突出履行“三项监督职责”。

    1.监督村级“三务”公开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村级“三务”公开是否按照党务、村务、财务等具体要求,做到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对公开工作不到位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执行、完善到位。

    2.监督村集体“三资”及工程项目管理情况。重点监督村集体债权债务,集体土地、房屋、山林、水面等资产资源的收益、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及村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申报、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3.监督基层组织是否存在宗族、黑恶势力情况。重点监督各村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和宗族势力操控村级基层组织选举、侵占集体财产、强揽或插手工程项目、横行霸道欺压村民等情况。

    (三)赋予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监督职权。将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纳入镇纪委日常管理范围,赋予其“三大监督权限”。

    1.知情权。有权列席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等,有权了解村级“三务”管理的有关情况,经乡镇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站批准,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2.检查权。经镇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站批准,有权检査、调取村“两委”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的资料,有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村“两委”或协调相关部门向村民做出说明。

    3.建议权。有权向村“两委”提出改进、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等村级管理的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纪委或直接向县纪委县监委提出建议。

    (四)明确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监督方式。坚持一线办公,明确收集意见、列席会议、交叉监督、定期汇报“四种监督方式”。

    1.收集意见。采取入户走访、驻点接访、主动联系村民等方式,广泛听取村民对村级“三务”管理的意见建议,收集村居干部违规违纪、涉黑涉恶等问题线索,并认真做好记录。

    2.列席会议。列席村“两委”相关会议,特别是涉及“三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重要会议,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要全程参加,跟踪监督。

    3.交叉监督。充分发挥“员、组、站”三级架构组织优势,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认真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在此基础上,按照镇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站的统一安排,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交叉监督。

    4.定期汇报。各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向镇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站汇报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专题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也可随时上报。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涉及到县管干部的相关问题线索,可直接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

    (五)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着眼长远规范运行,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四项工作制度”。

    1.公开信息。实行“三个公开”,即公开身份、公开电话、公开受理,在所在村办公楼醒目位置公示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姓名、照片、联系号码等信息。

    2.参加例会。镇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站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村(社区)“三务”公开监督员会上汇报当月履职情况。

    3.工作台账。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监督“三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具体事项时要做好签字背书,进村入户、参加会议等,要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工作台账,相关资料作为镇村级“三务”公开监督站档案资料存档,以备查阅。

    4.年度考核。每年由镇党委、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村级“三务”公开监督员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重点培养,或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关于切实做好村级“三务公开”

    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

    切实做好村级“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现根据中办发[2004]17号文件、苏办发[2004]56号文件和县委[2007]29号文件精神,就如何做好全镇村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事原则;

    (二)坚持依法公开原则;

    (三)坚持全面公开和按章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积极稳妥原则;

    (五)坚持注重实效原则。

    二、“三务”公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党务公开:(1)长期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结构情况,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成员的照片、分工、联系电话、值班接待日时间、党务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公开内容包括:支部学习情况,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党员教育、发展与管理情况,查纠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检查考核、民主评议及测评结果、责任追究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包括: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情况,村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情况,村干部管理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党委要求和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情况。

    2、村务及财务公开:凡国家、省、市、县明确要求公开的村务事项都要公开,包括村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土地征用、占用补偿及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保险,农村低保对象,现役士兵优抚对象,公益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宅基地使用及集居

    点建设情况。村级财务收支和往来要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二)公开形式

    1、基本形式: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

    2、辅助形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开信、广播会、发放公布清单、有线电视、社区活动室、村民意见反馈栏(箱)。

    (三)公开程序:

    1、村“两委”制定“三务”公开具体方案;

    2、村监委会对方案审查、补充、完善;

    3、镇“三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对方案审核把关;

    4、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5、村两委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四)公开时限

    1、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日为每季度结束后15天以内;

    2、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3、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五)公开监督

    “三务”公开的监督工作由村监委会及其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三、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2、

    民主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村“两委”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制度,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

    2、建立完善村委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移交由镇政府主持,原村委会在7日内将所有办公用件、财务、资产、档案和未尽事宜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

    3、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监委会及其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参与制定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4、规范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报村书记、村主任审批同意并共同签字,再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二)民主决策

    1、健全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对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资产处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干部报酬考核分配,公益事业经费筹集计划,工程建设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允许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2、规范完善民主决策形式和程序。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合法程序是:村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村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两委会,研究议订意见建议――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两委会组织实施。

    3、公布民主决策情况。会前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并对实施情况及时公布。

    (三)民主监督

    1、强化对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镇定期组织对各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上级划拨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对村干部在任期届满或退职退休时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2、强化村监委会功能,健全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每年开展两次,半年初评,全年总评,由监委会组织实施。评议结果与村干部使用和报酬补贴直接挂钩,对被评为年度不合格的村干部,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领导与责任

    镇村都要从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大局出发,从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村“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指导,农业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建立村“三务”公开和民主

    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江 华

    副组长:缪雪明

    刘正银

    赵兴龙

    徐功彬

    张朋建

    缪建梅

    成 员:钱爱平

    钱维斌

    马银梅

    钱国斌

    缪五群

    各定村镇干、相关部门负责人

    2、各村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是实施“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程的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农经员是主要责任人,村监委主任是工程监理员和重要组织者。各村在制度建设中,凡是符合本通知精神的,必须坚持;
    不完备的特别是并村后的许多方面要及时补充完善;
    相抵触的,应坚决予以改正,确保党员和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中共袁庄镇委员会 袁庄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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