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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实施好民法典部署了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学习心得体会合集】

    时间:2020-08-01 12:27:28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围绕实施好民法典部署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学习心得体会10篇

     篇一

     “通过!”2020年5月28日下午,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见证历史性一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热烈的掌声,在人民大会堂久久回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是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制度保障,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天后,中南海怀仁堂迎来今年“第一课”——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围绕实施好民法典部署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 教育;

     二是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

     四是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

     五是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习近平这篇《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思考,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实践性,为全党全国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了重要遵循。

     篇二

     作为开篇,民法典草案总则编提纲挈领地将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与引领性的内容纳入其中,纲举目张,统领其他各分编内容,奠定了民法典草案的基调与框架,是民事主体权利保障的集大成。

     总则编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通过民事权利专章中列举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等民事权利,并规定“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兜底条款,从而全面系统地确认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构建了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夯实了善治之基。

     总则编注重保护人身权利,明文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全面列举人身权利,并置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之前,表明民法典草案重视对人的保护,着重保护人身权利,强调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

     总则编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凸显民法与时俱进、面向未来的立法精神:肯定胎儿享有继承与接受赠与的权利,建立健全成年监护制度,回应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明确网络虚拟财产与数据为民事权利的客体,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充分体现民法典的时代特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民法典草案物权编第207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草案明确平等保护私人物权,看似平淡寻常,却意味着在法律面前无论国家、集体还是个人的财产,都能享受法律相同力度的保护,这是对改革开放40多年成果的法律确认,也赋予公众更多信心。

     物权编在一般规定中直接体现物权平等的原则,在很多细节中也体现了对平等保护的落实。草案中关于征收补偿的规定,在扩大补偿范围的同时,强调“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一些地方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过程中,发生补偿不到位、补偿方案不合理或价款未支付等现象,“及时”二字的增加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平等保护”释放的是国家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心,折射出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护公民权益的态度。民法典必将铸就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篇三

     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一个 民族的不懈奋进。

     **,嘉陵江畔,歌乐山下。

     近百岁高龄的法学家金平,清晰记得自己亲历的新中国三次民法起草工作。

     “第一次是1954年,第二次是1962年,第三次是1979年。”金平说,“必须承认,只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法治深入人心,民法典才具备成功编纂的条件。”

     中国民事法律的前进脚步从未停歇。改革开放以来,民法通则、 合同法、物权法等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出台,民事法律规范体系逐渐完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亿万人民砥砺奋进,开辟新的航程。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经济发展行稳致远,要靠民法制度调整关系、维护秩序;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需要民法制度立规明矩、激浊扬清;法治建设劈波斩浪,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这无疑是我们国家民法史上一个突破性的节点。”白发苍苍的金平回想彼时,仍难掩激动,“只有这个时代,才能诞生我们自己的民法典。”

     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编纂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民法典,离不开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思想指引。

     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 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自始至终,民法典编纂工作都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负责人说,根据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立法机关确立了“编纂式立法”这一重要理念。

     ——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

     ——不是简单的“麻袋装土豆”,而要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汇报。

     “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我们圆满完成民法典编纂的决定性因素。”全程参与本次民法典编纂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透露,不少立法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争议,都是党中央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拍板解决。

     源于风车水磨时代的《法国民法典》,因其对现代民法制度的“启蒙”而著称。来自工业化社会初期的《德国民法典》,以其逻辑严谨、体系周密而传承。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民法典如何呼应时代,为人类法治文明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欲茂其枝,必深其根。这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法典——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民族精神融入民法典,引领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事异时移,法随时变。这是一部充分体现时代特点的民法典——

     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解决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矛盾冲突,强化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民法典与时俱进,为解决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中国智慧。

     民为邦本,法系根基。这是一部有效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解决高空抛物坠物难题,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聚焦百姓关切,强化保护人民权利,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保障。

     “在法律体系中,如果说宪法是天空中高扬的旗帜,那么民法就是大地上坚实的脚步。”孙宪忠说,“每一步也许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让整个国家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行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为各级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划定了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因此,行政机关开展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为了切实实施民法典,行政机关应该以民法典的颁行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杜绝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同时,应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于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应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为司法机关办理民事案件提供了基本遵循。切实实施民法典,要求各级司法机关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因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民事案件能否得到公正高效处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民法典实施效果的感受和评价。为了正确实施民法典,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应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民事案件诉讼活动中,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通过调查取证,从专业角度提出证据材料和意见,有助于人民法院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实现对民法典所明确的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充分保护和有效救济。在人民调解和商事仲裁活动中,律师从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运用对法律的理解和执业经验,帮助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进行权衡比较、理性判断、慎重抉择,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因此,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应该深入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民法典,正确运用民法典,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篇五

     2020年2月,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关键阶段。

     全国人大代表、XX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XX,焦急地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反映有儿童因为家长被隔离而无人照顾的问题,并建议对相关制度作出完善。

     今年两会上,XX惊喜地发现,她的建议已经在立法中得到回应。民法典结合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把对被监护人的保护网织得更密。

     一部民法典,映射一个国家的立法水平。

     时间回溯到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结合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现状,一开始就明确了“两步走”的规划。

     “‘两步走’是民法典成功编纂的重要保障。”孙宪忠说,首先制定民法总则,调整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等重要内容,属于大的创新。然后对其他现行民事法律进行整合修订,编纂民法典各分编。

     “创新”与“整合”协调搭配,让民法典在最大程度保持民事法律制度连续、稳定的前提下,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和开放性,有效回应时代要求。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民法典编纂顺利迈出第一步。

     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亮相。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多次进行拆分审议。

     广袤的神州大地,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编纂民法典,寻求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基本规范的广泛共识,必须扑下身子,倾听民声。

     ——开门立法,求得社会共识“最大公约数”。

     2020年1月,一场关于民法典草案的意见征询会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居民各抒己见,与立法机关面对面交流。

     “大家针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也切实感受到国家法治的不断进步。”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卞小林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次审议,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针对意见反映集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专门召开座谈会……一场广泛而热烈的“民法典大讨论”,成为法治中国的靓丽风景。

     ——深入实际,让人民的法典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通过代表工作广纳民意,2019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涉及民法典编纂的议案32件;

     选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等重点问题,专程奔赴有代表性的地方调研;

     针对物业纠纷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走访小区、居委会……

     立法工作者深入基层,广泛吸纳各方意见,让立法理念与社会发展同步,法律条文与百姓期盼同频。

     2019年12月,由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来的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展现在世人眼前。

     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大家认为,草案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反映了人民意愿,体现了民法基本原理、基本精神和民事活动的内在规律。

     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

     禁止物业公司用断水、断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针对地面塌陷伤人问题作出规定;

     明确公安等机关对高空抛物坠物的调查责任;

     ……

     民法典的画卷上,立法者们秉持“人民至上”理念,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篇六

     在学习和贯彻民法典之际,我们首先会注意到,这部法律没有被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而是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从它严密的立法逻辑和体系看,有可能也是唯一一部。其他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各种法律,都没有如此命名。法典和法的命名,仅一字之差,却区别显著。

     通观历史上的立法可以发现,能够被命名为“法典”的法律,大体上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该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二是该立法体系庞大,法律 制度规模大,法律条文在当时的社会是最多的;三是立法者要突出该法的体系性,强调立法的逻辑和规律。我国民法典就是因为符合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才被定名为“法典”。

     首先,从立法的重要性来看,民法典的定名是对民法作为国家治理基本遵循和依靠的充分肯定。民法规范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且,由于社会上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是民事主体,民法的内容涉及社会成员的全部,也涉及他们从事社会活动的时时刻刻。所以,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经济体制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现代民法的全部制度,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权利变动到法律责任,就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或者说是为满足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从事民事活动的各种需要而建立的。另外,基本权利是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而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对于民事行为的规范,属于社会的常规性、普遍性、基础性、全局性活动,而民法就是开展这些活动的法律遵循和依靠。从这个角度看,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称得上是“国家重典”。

     其次,民法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十分庞大,远远超过其他任何法律,使用“法典”来定名,说明其立法体量的显著差异。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比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包括瑞士债法),其条文都超过了2200条。我国民法典法律条文包括七编、1260条,近80章,仅仅汉语字数就超过了10万。这个体量,可谓非同小可。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并不是全部民法规范和制度的立法,而仅只是民法一般法或者基本法的立法,在此之外,还有商事立法、知识产权立法和社会权利立法等民法特别法。无论如何,此次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其体量也远远超过其他法律,将其称为“法典”,凸显了它在规范和制度体量上的重要性。

     再次,民法典命名的使用,强调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整合为一体之时的体系科学性和逻辑性。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普遍性,它自古以来就包含着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其他法律的规范和制度。所以,国家的治理者、立法者和法学家为了适用法律的准确、方便,更为了法律适用的统一和公正,很早就开始了民法规范、制度的编纂和整理工作。这一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找到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探索,终于总结出法律关系的逻辑作为庞大的民法规范和制度之间相互连接的主线,这样,庞大的民法规范和制度之间,就建立起来了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这样一个清晰明确的联系;又总结出关于支配权和请求权相互区分、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相互区分以及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相互区分的概念整理方法,使得大量的民法概念能够区分和归并为制度,并使得各种法律制度能够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地、融洽地在各自领域里发挥其功能作用。如果不依靠这些基本逻辑来编纂,民法典根本无从谈起,因为大量的民法规范和制度都是一盘散沙,或是被形容为“随意堆放的一袋土豆”。民法中的这些体系性科学,是人类社会依据民法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既是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技术手段,也是我们从事民法学习研究和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技能。

     同时,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民法典编纂还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原因在于,这种法典编纂方式不但是体现法律关系逻辑和民事权利区分科学的最佳方式,而且也是学习研究、贯彻实施民法的最佳方式。所有的民事活动中都会有民事主体、民事权利,都会涉及民事责任。如果民法立法按照具体的民事活动情况来编写的话,那么,每一个民事活动的法律制度中都要详细地规定主体、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应该怎样,这样立法就必然大量重复。因此,民法典编纂的体系性科学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把民事活动中具有共同性的规则“提取”出来,作为一般规则规定在民法典之中。然后,民法典又把具体民事权利按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区分来划分为多个分则,在这些分则之中展现各种权利及其相对具体的要求。这样的法典编纂方法,不仅仅极大节约了立法成本,而且也为我们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民法,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引。

     科学立法居于立法原则的首位。将庞大的民法规范和制度按照体系化科学编纂为一个有机和谐的整体,正是贯彻科学立法原则的结果。总体而言,本次民法典编纂按照体系化科学的要求,消除了原有民事立法散乱且存在内在混乱的弊端,遏制了立法盲目和冲动,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民法发展史上曾倡导的“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民法典被定名为“典”,可谓实至名归。我们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也应对民法典的体系性科学予以充分尊重,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民法典立法目的的实现,并以此更新、完善民法理论知识,提升民法分析和裁判的专业水平,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民事活动。

     篇七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如今,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对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影响。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力求将坚守公序良俗的理念导入每个人的内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开篇第一章就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等原则性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婚姻家庭编增加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的规定。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将尊重人权、自由、平等、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作为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草案对离婚制度进行了完善,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将离婚冷静期制度性地固定下来,可以促使夫妻双方更加冷静地考虑如何处理婚姻关系,有助于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倡导公序良俗。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民的私有财产不断增加,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也发生了变化。民法典草案继承编对继承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为孝老爱亲的和谐家庭提供了制度规范,相信会对文明家庭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

     我在工作中曾遇到过这样一起案例,老人没有子女,一直由侄子悉心照料,可是老人去世后,侄子却无法继承老人遗产。按照情理来讲,的确应该由老人的侄子继承遗产,但是现行法律却不是这样规定的。继承编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这是从法律层面鼓励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 民族传统美德。

     另外,草案还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删除了现行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仅保留“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规定。这是因为,常有老人会根据子女的照料情况随时修改遗嘱,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确保孝顺的子女分配到更多的遗产,但当最后遗嘱和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是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因此,继承编删除了这一规定,就不会损害遗嘱自由,更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在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中,既有对产品生产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等传统侵权行为责任的认定,还对网络侵权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体现了法治的与时俱进。其中,有关高空抛物的相关条款引人关注。

     按照传统的法律规定,在民事侵权案件中,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高空抛物这种特殊侵权行为中,受害人举证很难。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权利,民法典草案将举证责任倒置。对于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先行举证,证明自己并非侵权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不能证明的,应先行对被害人进行补偿,并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进行追偿。这不仅让受害人得到了更全面、合理的保护,也保障了事件中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公平合理。

     此外,草案充分考虑社会治理因素,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如果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一旦发生高空抛物造成危害,物业方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还明确一旦发生案件,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进行调查,查清责任人。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编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篇八

     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其重大意义和作用,正如习近平在这篇重要讲话中阐明的:“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几代人的夙愿。在这篇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全面回顾了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取得的成果。革命战争年代,党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积累了重要经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事立法工作一直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历程相适应,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法令。我们党还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民法通则、物权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这篇重要讲话中,习近平站在这一政治高度,着眼新征程,深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这就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阐明: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离不开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思想指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任务;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 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圆满完成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指引,是民法典编纂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也必将更好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篇九

     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由此诞生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编纂,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习近平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如何实施好民法典?从今天起,本版约请专家学者,和读者一起畅谈如何学好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

     民之福祉,民法典之所系。对每个人来说,从呱呱坠地到结婚生子,从柴米油盐到衣食住行,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都被民法典的内容所涵盖。人们关注民法典的热度有多高,对法治保障下的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就有多强。

     民法典保障住有所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民法典完善了自动续期规则。刚工作的年轻人和已退休的老年人住房难,民法典创设了居住权,以更有力地保障特定人群的生活居住需要。小区电梯坏了怎么办?由谁出钱修?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维权?民法典修改了业主自治规则,完善了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则,明确了物业服务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的各项权利得到更强的保障,助力建设美好家园。

     民法典维护老有所依。老龄化社会中,没有子女和配偶的老人如何安享晚年?民法典规定了成年人监护、居住权、遗赠扶养协议等一系列制度,为养老提供了新的思路。另外,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丧偶女婿或者儿媳给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对孝顺的子女可以酌情多分遗产;反之,不孝顺的子女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一系列规定,充分彰显了民法典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有助于在全社会鼓励和促进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

     民法典推进行有所安。针对旅客霸座等不文明和危害安全运输的行为,民法典把霸座等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现代社会交通事故频发,民法典进一步细化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规则,构建了多层次保障体系,尽力守护遭遇不幸的家庭。在路上行走被楼上扔的东西砸伤了怎么办?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强调公安等机关的调查责任,明确建筑物管理人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尽可能保障人们“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促进病有所医。为了制止医生被“医闹”所伤的悲剧,民法典明确了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情形和免责情形,同时明确了医疗机构采取紧急医疗措施的程序。为缓解医患矛盾,民法典特别规定了医院对患者的告知义务、对病人的隐私和个人 信息要保密、禁止给病人做各种不必要检查,让病人去医院看病看得放心,买药买得安心。

     民法典保护绿水青山。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民法典新增加了绿色原则,并落实体现在各编的具体规范中。大家共处在地球村里,要共同爱护我们唯一的家园,即便在处置自身财物时,也要符合环境安全等公共利益;履行合同时不能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合同终止后需要依法进行旧物回收;如果工厂排污,不仅要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还可能被处以惩罚性赔偿,等等。这些规定,彰显了民法典倡导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理念,是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应然之举,也为人们的幸福生活铺上绿色基调。

     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人们关注民法典,就是在关心自己的切身权益,就是在期待更有法治保障的美好幸福生活。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浸润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细节中,守护幸福生活的各个层面,将依法、有力护航美好生活。在具有高度和深度的同时,民法典以其延展在生活中的广度,守护每个人幸福的温度,呈现出理性而又温情的一面,而这恰恰是民法典的力量所在。

     篇十

     一、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2.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

     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

     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3.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推动民法典实施

     1.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2.有关国家机关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

     各级政府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4.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

     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5.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6.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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